首页 百科知识 委托合同和民事代理的区别

委托合同和民事代理的区别

时间:2022-06-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委托—代理理论概述_国际外包3.5.1 委托—代理理论概述委托—代理理论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是近二三十年来西方企业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委托—代理理论最早由Ross,Jensen和Meckling提出,它研究了委托—代理关系的动机和潜在的问题。Jensen和Meckling把代理关系定义为:一个或多个委托方雇用代理方代表他们执行一些涉及代理方有决策制定权的任务。代理理论关心的第一个问题是证实代理方运转适当。

3.5.1 委托—代理理论概述

委托—代理理论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是近二三十年来西方企业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委托—代理理论最早由Ross,Jensen和Meckling提出,它研究了委托—代理关系的动机和潜在的问题。Jensen和Meckling把代理关系定义为:一个或多个委托方雇用代理方代表他们执行一些涉及代理方有决策制定权的任务。这些代理关系可以存在于公司内,如经理和下属之间,或者公司的股东和经理之间;也可以存在于公司之间,如许可经营和特许经营,或者其他的委托—供给关系。简单地说,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一些人(委托人)委托其他人(代理人)根据其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授予代理人一定决策权的契约关系。Ross(1973)则将委托—代理视为一种经济利益上的合同关系,并认为这种合同关系不同于一般经济实体之间的固定价格关系,它是一种更复杂的函数关系,可以用经济学中的函数关系来进行度量和证实。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框架,委托—代理理论也被纳入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在信息经济学中,委托—代理理论成为解决由于某些当事人拥有某种或某些信息,而其余一些当事人却没有这些信息而引起的道德风险问题的重要理论。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可能发生在契约签订前,也可能发生在契约签订后;从内容上来看则可能表现为当事人的行为,也可能表现为具体的信息。由此也就产生了不同的委托—代理模型,如用于研究签订契约之前隐藏信息的逆向选择模型(Adverse Selection Model)、信息甄别模型(Information Signal Model),研究签订契约之后隐藏信息或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模型(Moral Hazard Model)等。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委托—代理关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本质上表现为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委托人和代理人尽管有着不同的目标,但是,其在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上都是一致的。正是这种经济利益将双方联系在一起而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

(2)表现为一种经济合同关系。

许多经济学家已将委托—代理的这种合同关系纳入合同理论研究的范畴。例如,Hart就在其《合同论》一文中将代理理论作为合同理论的一个分支或一个子集,将其与劳动合同和不完全合同并列处理。

(3)合同表现出不完备性。

合同的不完备是指合同不可能对当事人之间所有的权利义务,以及未来将要发生的所有情况做出规定。这主要源于这样几个原因: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而人的认知能力却是有限的;花费大量成本去签订一份所谓完备的合同是不经济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所导致的欺骗行为也可能进一步增加合同的不完备性。

(4)合同必须具备可操作性。

只有委托—代理合同具备可操作性,才能使代理人得以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从事代理活动。而要使合同具备可操作性,则需要使合同既简单明了,又具体现实,要能使代理人全面理解合同。

因为分析单元是管理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关系的合同,所以该理论的焦点是在描述和确定管理委托—代理关系的最有效的合同上。其实,代理关系中最紧要的问题是确保代理方的行为是为了委托方的利益。经常地,委托方和代理方的目标是基于自身的利益,很少形成完美的联盟。而且,对于委托方来说,完全监控代理方的行动和信息是非常昂贵的(信息不对称)。代理理论关心的第一个问题是证实代理方运转适当。第二个问题是风险共享,因为委托方和代理方对风险有不同的态度,即因为有不同的风险偏好,他们可能采取不同的行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