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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的崛起和主要发展模式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2.2 乡镇企业的崛起和主要发展模式中国的经济改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农村改革,其根本是改变过去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形式,最为核心的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苏南模式”是位于江苏省南部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的简称。“广东模式”是广东省珠海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特色的简称。

3.2.2 乡镇企业的崛起和主要发展模式

中国的经济改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农村改革,其根本是改变过去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形式,最为核心的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1978—1984年贯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早期,中国农业部门产出的涨幅超过了61%,其中78%的贡献归因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McMillan et al.,1989)。Lin(1992)认为在1978—1984年农业产出快速增长的主要源泉是因为农业生产制度转变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产出的直接贡献率达到49%;另外46%的产出贡献率来源于投入要素的增加。由于农业改革的巨大成功,1984年人民公社的体制被官方宣布取消。随之而来的是所有人民公社政府转变成镇级政府。同时,所有的社队企业被改名为乡镇企业,镇级政府的主要功能也从促进农业生产转变为管理和建设乡镇企业。

从官方而言,由于乡镇企业位于乡镇地区内,属于集体所有,乡镇内所有的居民共同拥有乡镇企业的所有权。镇政府被视为人民的代表,对乡镇企业实行管理。典型的乡镇企业管理模式是通过合同委派一个厂长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厂长一般都会与乡镇企业的名义所有者(即镇政府)签订合约。

从传统的经济学和社会学文献来看,如果企业所有权是模糊的,那么企业的运行必然缺乏效率。但是,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却并非如此。在1981—1990年间,乡镇企业的产出年增长率达到28.1%,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国有企业的3倍。由于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乡镇地区非农生产部门从过去的农业部门附属地位,一下子转变成全国第二大经济体。在非国有部门,大约有80%的产出源于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无论是在发展速度,还是在生产率上都远远胜过国有企业。由于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非国有部门占工业产出的比重从1978年的22%上升到1991年的47%,而这段时期内国有部门占的比重从78%下降到53%(Qian & Xu,1993)。更为重要的是,乡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速度是国有企业的10倍(Weitzman & Xu,1994)。乡镇企业的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达到顶峰(如表3.2所示)。1995年乡镇企业的雇工量达到6100万,占GDP的产出份额从1980年的14.3%上涨到1995年的37.5%(见表3.3)。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中国经济改革早期,乡镇企业是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中最主要的引擎,乡镇企业的生产率和对中国国民经济的贡献甚至能够比拟二战后日本和韩国的中小企业所起的作用。

表3.2 不同企业类型雇工人数  (单位: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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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三个省的总计和国有企业的雇工数据来源于相关的省统计年鉴;全国的数据,FDI与“港、澳、台”企业的雇工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的雇工数量来自于《中国乡镇企业统计资料(1978—2002)》。

表3.3 不同类型企业的生产总值  (单位: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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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全国和国有企业的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数据来源于《中国乡镇企业统计资料(1978—2002)》;因为1995年以前的国有企业数据无法获得,我们根据全国的GDP增长速率做了大致的估计。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呈现出地区差异性,其发展既受制于当时整体的宏观经济环境,同时也受到当地社会与环境的约束。乡镇企业的发展在不同地区呈现着迥然不同的特点。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地区总是拥有传统的商业背景以及严格的社会制度以保证商业的发展。例如,温州市的商业传统起源于几个世纪前,可以追溯到宋朝(11世纪);12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也对江苏的财富有所记载。另外,中国在19世纪于江苏南部和广东珠海一带就已经建立起了最早的私人工业生产中心[2]

另外一个决定乡镇企业发展的因素是地方政府在资源分配、合同协商以及提供保护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作为乡镇企业的所有者,地方政府有强烈的动机在本地发展乡镇企业。但是该如何发展呢?在不同的地区就呈现出不同的特色,以下将对三种著名的模式进行探讨。

“苏南模式”是位于江苏省南部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的简称。这个地区包括苏州、无锡和常州等地区,大约有1400万人口。“苏南模式”最主要的特征是地方政府的领导。由于靠近国有企业密集的上海,大量的企业早期建立在江苏南部,这样从地理上更容易获得上海国有企业的产品订单。它们雇佣来自上海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工程师,同样也大量雇佣那些国有企业的技术工人,并复制其工业技术,同时实行更灵活的管理和激励制度。到20世纪80年代,在没有引入任何外资的情况下,江苏南部的地方政府已经建立了当时中国规模最大的乡镇企业。

简而言之,这个地区乡镇企业的主要特征是集体所有式的工业模式。在“苏南模式”中,地方政府官员是主要的企业领导者。他们建立乡镇企业,承担风险,直接管理企业日常的生产活动,包括从银行申请贷款、获得土地、建立厂房、直接获得原材料以及建立市场销售渠道等,但乡镇企业有时也依靠与国有企业的联系帮助它们改善生产经营状况。

由于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江苏南部家庭的一半收入来源于乡镇企业,在当地每户家庭中至少有一个成员在乡镇企业工作。苏南模式见证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如表3.2和表3.3所示,从1980年到1995年,江苏省乡镇企业的雇工量上涨了四分之三,GDP中所占份额从不到三分之一上升到60%。实际上,“苏南模式”是当时中国乡镇企业发展的一种普遍模式,不仅仅只是江苏南部的特色。这种模式体现了地方政府在乡镇企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浙江省北部和山东省沿海地区的大量乡镇企业同样呈现了这种特点。

“广东模式”是广东省珠海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特色的简称。与江苏南部相似,这个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与地方政府也有着直接的联系。20世纪80年代早期,深圳成为全国经济特区后,汕头、珠海以及广东的其他地区也相继建立了经济特区。这些地区的乡镇企业吸收了大量的海外资金,尤其是来自香港和台湾的资金(如表3.2所示),这主要受惠于地理上优势。由此,广东乡镇企业的发展模式以地方政府介入和大量吸引海外投资而著称,吸引海外投资同样也带来了更现代化的技术、管理水平和国际市场的销售渠道。

广东南部乡镇企业的发展在当地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大量地方政府逐渐把自己转变成乡镇企业的总部,“地方联合管理”展现了这种特征,描述了那些由地方政府发挥最主要作用的乡镇企业的管理特点,比如“苏南模式”和“广东模式”(Oi,1999)。

“温州模式”是浙江省温州地区乡镇企业发展模式的简称。与“苏南模式”和“广东模式”不同,温州的企业少有机会接触到国有企业和海外资金,也没有地理优势。温州市有788万人口,位于浙江省南部的山区地带,远离大城市和商品生产与集贸中心。交通系统并不理想,过去曾经是中国最贫穷、耕地面积最少的地区之一。由于缺乏国有和集体企业,又地处偏远,在当时私营经济尚未获得合法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的社会环境下,温州被迫进行制度创新,促进了私有产权和集群式生产模式的发展。

与“苏南模式”和“广东模式”迥然不同,“温州模式”是一种自发的私营经济发展模式,而不是由地方政府官员充当企业家和承受企业发展风险。在温州,大多数企业是由私人企业家进行经营。政府的关键作用是提供良好的商业环境,尤其是保护措施。与前两种乡镇企业发展模式一样,“温州模式”同样也反映出大量其他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特色。这种现象可以从毗邻温州市的台州市乡镇企业的发展路径中看出,温州和台州发展起了当时最具活力的私营经济部门,在中国的所有地区之间,它们增长的速度最快、持续时间最长。

尽管私营经济是“温州模式”最重要的特征,但是中国宪法直到2004年才开始保护私有产权。因此,温州私营企业家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如何克服这种所有权形式带来的风险。这不仅仅是企业家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样也是地方政府面临的重大挑战。为了避免与法律体系以及政治制度发生直接冲突,许多私营企业寻求与国有或集体所有企业的合作,通过与它们建立起一定联系,向外界展现一种附属关系。温州市的地方政府,从市级到镇级,不仅没有给予它们处罚,反而促进了这种联系的发生。一些私营企业附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企业,向其付款以使用其名称、收据和会计账号等。另外一些私营企业选择联合邻居或村委会去联合注册集体所有企业(Tsai,2002;Huang,Zhang & Zhu,2008)。本质而言,乡镇企业为私营企业提供了庇护和伪装的作用,即戴“红帽子”。戴了“红帽子”后,企业家不仅仅获得了合法的企业经营权,同时也能获得正规银行的信贷支持。正是在这种“非法”以及“红帽子”的保护下,温州的私营经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可见,“温州模式”与其他两种模式存在着迥然不同的特征。

温州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最终引起了中央政府的注意。1985年,国家领导人参观了温州市,认识到这种戴“红帽子”的私营经济的重要性。1987年,国务院官方嘉奖温州市作为全国农村乡镇企业改革试点地区(Zhu,2010)。名义上的改革试点是为探索在宪法对私营经济保护缺失时,如何发展起一套补偿性的制度安排。1987年8月,温州探索性地实行一套名为《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其目的就是要为私营经济提供合法的身份认可和法律地位。这些条例能够在宪法保护缺失的情况下,保护和鼓励私营经济的发展。在这些条例下,私营经济被允许和鼓励与集体企业或者国有企业通过共用名称来建立从属关系,让私营经济具备合法性。更重要的是,这些条例帮助私营经济打开了更为广阔的发展渠道,包括获得银行贷款,采购原材料和其他投入品,销售产品以及其他优势。

温州市政府同时也展开了另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通过形成所谓的“合股经营企业”来保护私营经济。这个名称中重要的是突出了“合股”的性质,使得这些公司在当时的法律背景下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确实如此,在那个时代这些公司的股东都是企业内部的员工,他们普遍都是离开土地的农民,直接参与到企业的非农经济活动中。这项政策通过实行联合股份和其他资金累积方式对私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体而言,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乡镇企业是一种富有活力的生产组织形式,它积极利用本地的比较优势,并适应当时不完善的法律和制度环境。乡镇企业的发展在不同地区也呈现出不同的路径和特色,因为各个地区都有其自身的文化传统和地理特征。乡镇企业的管理结构和发展演化路径依赖于诸多的因素,比如传统的制度安排、资源禀赋、本地比较优势、企业家传统以及其他要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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