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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组织及行业管理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2005年3月23日下发的《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委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组织实施货代企业业务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这些行业协会都是由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接受地区外贸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知识素养四 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组织及行业管理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组织

(一)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其法文缩写FIATA译为“菲亚塔”。FIATA是由16个国家的货运代理协会于1926年5月31日在奥地利维也纳成立,总部设在瑞士的苏黎世,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组织,其目的是保障和提高国际货运代理在全球的利益。它是由3500家货运代理企业、800万至1000万从业人员组成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组织,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

FIATA推荐的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款范本、FIATA国际货运代理业示范法及制定的各种单证是FIATA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就。标准交易条款通常是为了事先明确委托人与货运代理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制定的,作为委托人与货运代理人的契约,并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FIATA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款范本,是由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代理人与客户之间订立合同的标准条款,并向至今尚无标准交易条款的各国国际货运代理人推荐,供其在制定本国的该标准交易条款时作为准则参考。

根据1999年10月26日会员代表大会修改的章程,FIATA的宗旨如下所述:

(1)保障和提高国际货运代理在全球的利益,工作目标是团结全世界的货运代理行业;

(2)以顾问或专家身份参加国际性组织,处理运输业务,代表、促进和保护运输业的利益;

(3)通过发布信息、分发出版物等方式,使贸易界、工业界和公众熟悉货运代理人提供的服务;

(4)通过制定和推广统一货运代理单据、标准交易条款,改进和提高货运代理的服务质量;

(5)协助货运代理人进行职业培训,处理责任保险问题,提供电子商务工具。

(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其缩写为IATA。它是一个由世界各国航空公司所组成的大型国际组织,协会的前身是由六家航空公司组成的国际航空交通协会,1945年改名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在纽约、巴黎、伦敦和新加坡设有分支机构。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每年召开的全体会议,大会的执行委员主持日常工作。协会在瑞士的日内瓦设有结算中心,统一办理会员公司的财务结算。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宗旨是:为了世界人民的利益,促进安全、正常而经济的航空运输;对于直接或间接从事国际航空运输工作的各空运企业提供合作的途径;与国际民航组织以及其他国际组织通力合作。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协商议定运段;

(2)协商制定国际航空客货运价;

(3)协议规定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

(4)统一结算各会员间以及会员与非会员间联运业务账目;

(5)开展业务代理等。

目前,中国内地共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等13家航空公司成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会员公司。

(三)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在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发展迅速,为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协调维护行业利益、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建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行业自律组织就显得十分必要。2000年3月,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hina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简称CIFA)获准筹备,2000年9月6日宣告成立。协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由中国境内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以民间形式代表中国货运代理业参与国际经贸运输事务并开展国际商务往来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其宗旨如下:

(1)维护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正当利益;

(2)促进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事业服务。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行为,整顿行业秩序;开展行业市场调研,编制行业统计;组织行业培训及行业发展研究;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部分职能;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代表全行业加入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开展同业国际交流。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提供建议;保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经营秩序;保护行业利益,维护行业信誉和组织行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等11项。

根据2005年3月23日下发的《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委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组织实施货代企业业务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我国各地区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的对外贸易迅速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蓬勃发展。货代市场的发展,迫切需要有一个行业组织来协调企业和政府、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上海在1992年率先成立了国际货运代理的行业协会,随后各地区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在后来的十年中也纷纷成立。这些行业协会都是由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接受地区外贸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随着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行业管理将进入一个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重的新阶段。

协会作为联系政府与会员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它们的职能主要是:服务政府和会员企业,通过服务增强行业组织的凝聚力;协助政府部门对本地区国际货代企业实施行业管理,运用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国际货代行业的经营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及时反映涉及会员集体利益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负责本行业业务培训;组织会员国内外业务考察,推动会员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向会员企业提供各种有关行业信息以及承担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公信证明等职能。

二、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合作主管部门是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主管部门,按照适应对外贸易发展需要,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合理布局,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服务质量提高的原则,对全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具体来讲,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管理机构拥有以下几项职能:

(1)拟定、完善具体执行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政策、法规、规章的实施细则;

(2)制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标准,审批企业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项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分支机构批准证书》;

(3)对在京中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行年审和换证审查、业务统计;

(4)管理全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规范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行为,治理货运代理市场经营秩序,处罚违反有关法规和规章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5)掌握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动态,就国际货运代理有关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6)联系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开展工作;

(7)组织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审查培训机构资格,颁发国际货运代理从业资格证书;

(8)组织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国际交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在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合作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对本辖区企业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项目申请进行初审;

(2)对在本辖区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分支机构出具意见;

(3)对本辖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行年审和换证审查、业务统计;

(4)组织本辖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人员培训;

(5)指导本辖区地方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开展工作;

(6)会同本辖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范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行为、治理货运代理市场经营秩序。

资料卡

货主应如何选择货代公司

精明的货主会选择那些信誉卓著的货代,通常会考虑如下因素。

(1)货运代理须熟知海运地理方面的常识。由于船舶进出于不同国家,故而应熟知世界航线、港口所处位置,转运地及其内陆集散地。货代还应了解国际贸易的方式及其发展趋势、货物的流向等,如西欧和美、加、日等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大量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原材料,并向这些国家出口工业制成品。

(2)货运代理应熟知不同类型的运输方式对货物的适用性。如:班轮运输具有定时间、定航线、定港口顺序和定费率的特点,主要适合于小票的件杂货物的运输;而租船运输主要适合于大宗的散货。

(3)货运代理应适当了解有关船舶公司的经营状况。货代选择海运承运人时,主要考虑船舶公司的以下几方面因素。

① 运输服务的定期性。如货物须以一定的间隔时间出运的,就应考虑选择班轮的方式。

② 运输速度。当托运人为了满足某种货物在规定日期内运到的需求时,就应更加注重考虑运送速度的问题。

③ 运输费用。当运输时间和速度不是货主考虑的主要因素时,运价就成为最重要的因素。

④ 运输的可靠性。选择货运所要托付的船公司前应考察其实力和信誉,以减少海事欺诈的发生。

⑤ 经营状况和责任。表面上某一船舶所有人对船舶享有所有权,而事实上他可能已将船舶抵押给了银行,并通过与银行的经营合同而成为了经营人。这会给将来货物运输纠纷诉诸法院时的货主利益带来负面影响。

(4)货运代理应了解不同类型的船舶对货主货物的适应性。

(5)一流的货运代理应熟知航运法规。货运代理除应了解《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以外,还应适当了解货物出口地或目的港国家的海运法规、港口操作习惯等。

(6)一流的货运代理应能够熟练操作海上货物运输的单证,并确保制作正确、清晰和及时。

此外,货运代理所能提供的较低运价也是考虑的重要因素。当然对货运代理的考察,还应注意资信等其他一些因素。

一流货运代理的运作,对货主完成贸易合同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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