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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创新的理论分析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企业制度的定义及重要性企业制度是制度的一种微观表现。企业制度是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制度是企业高效发展的活力源泉。狭义的企业制度创新也称组织创新,是指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而产生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一、企业制度创新的理论分析

(一)关于制度、企业制度的定义及功能

1.制度的定义及功能

“制度”曾一直被看做是政治学的专利,直到制度本身所包含的效率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时,这一概念才进入经济学家的视野。把制度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始于制度经济学派。制度学派创始人凡勃伦和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格鲁奇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制度进行了定义。凡勃伦说:“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生活方式所构成的是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综合,因此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可以概括的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态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康芒斯认为:“如果我们要找出一种普遍的原则,适用于一切所谓属于‘制度’的行为,我们可以把制度解释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

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思则从最一般的意义上给“制度”下过定义,他认为制度是一种社会博弈规则,是人们所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框架,同时它也是一种稀缺资源。他说:“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确切地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秩序和行为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他还说:“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的系列约束。制度是由非正式约束(道德的约束、禁忌、习惯、传统和行为规则)和正式的法规(宪法、法令、产权)组成的。”虽然历史上中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制度定义,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统一的结论。

制度的功能具体表现为:

(1)制度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许多制度制定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如科斯最早提出企业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有效的制度能降低市场中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2)制度具有为经济服务的功能。舒尔茨在其《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一文中指出,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产生对制度的新的需求,一些政治和法律就是用来满足这些需求的。

(3)制度可以使外部收益内部化,这与产权制度密切相关。

(4)制度具有激励功能。人的工作积极性往往取决于激励的性质和水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激励制度中会有不同的表现。

(5)制度具有创造合作条件的功能。社会生产活动体系是一个专业化分工的体系,但分工是有界的,为了减少“协调成本”,人们需要一体化的合作,制度则是这种合作的前提条件之一,它有助于规范行为、减少不确定性、稳定预期、降低风险、抑制不合作因素等。

2.企业制度的定义及重要性

企业制度是制度的一种微观表现。“制度”含义的不统一,使“企业制度”也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定义。大多数学者倾向于从企业制度的内容角度来定义企业制度。如:“企业制度是由企业中的各种管理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它既包括产权制度、治理结构,也包括组织结构、岗位责任制度、业务流程管理规范及其他各种工作制度”;“企业制度是由一系列制度构成的,它包括产权制度、组织制度、领导制度、管理制度、文化制度等”。还有的学者则根据企业制度的基本功能及其功能实现方式,把企业制度定义为“规定或调节企业内部不同参与者之间权力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基本原则或标准的总和”。这些原则或标准以及由此决定的不同参与者之间权、利关系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绩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或阻滞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企业制度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1)企业制度是企业赖以存在的体制基础。企业本身是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体,而企业制度是对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组合的核心纽带和基础。

(2)企业制度是企业及其构成机构的行为准则。企业本身的运行,以及企业内部的各种组织机构的活动,都要受到企业制度的制约。

(3)企业制度是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中的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企业制度,按照企业制度的要求来确定自己的行为。

(4)企业制度是企业高效发展的活力源泉。如果企业制度的安排非常有利于调动企业中的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那么企业就是最有活力的。

(5)企业制度是企业有序化运行的体制框架。企业运行必须要有序化,这就需要内在约束,而这种内在约束就是企业制度。

(6)企业制度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体制保证。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必须要在企业制度的框架中进行。

(二)企业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动力源、主角、路径与特点

“创新”的概念和创新理论,是由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和阐发的。在熊彼特看来,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美国经济学家戴维斯和诺思在1971年出版的《制度变革和美国经济增长》一书中,继承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研究了制度变革的原因和过程,并提出了制度创新模型,补充和发展了熊彼特的制度创新学说。

企业制度创新是为了适应生产力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对企业制度的构成要素和基本结构进行的变革。狭义的企业制度创新也称组织创新,是指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而产生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广义的企业制度创新不仅包含组织创新,也包含产权、管理、市场的创新。企业制度创新理论也就相应围绕着这些方面不断发展。学者们关于企业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关于企业制度创新的动力源

综合学者们的观点,认为企业制度创新的动力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1)以资本和剩余价值为中心的企业制度创新。在马克思笔下,“革命”是“创新”的代名词,因此,创新问题尤其是制度创新问题始终是马克思关注的焦点。正如马克思所言:“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这个变化的机体意味着内涵广泛的社会创新,是基于生产力发展(技术创新)之上生产方式的创新,并最终带来生产关系的革命。在具体论述生产方式变革的历史和逻辑过程时,马克思描绘了资本主义经历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的过程,由此深刻表明,生产方式(包含企业制度)创新的动力始终离不开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追求,是由于资本增值职能的发挥而形成和演变的,是资本增值的内在要求。

(2)利润驱动下的企业制度创新。熊彼特以“创新理论”为核心,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实质、动力与机制,探讨了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模式和周期波动,预测了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提出了独特的经济发展理论体系。熊彼特认为,“创新”就是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即“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潜在的利润。这种“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包括五种情况:采用新的产品,即产品创新;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即工艺创新或生产技术创新;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即市场创新;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即开发新的资源;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组织形式,即组织管理创新。熊彼特把创新理论置于其经济发展理论的核心地位,直接地、明确地把创新活动作为经济增长的原动力。在他看来,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制度创新,其动力是源自于作为承担上述“新组合”职能的企业家必须预见到创新过程将会带来一种超过成本的剩余,即利润。正如“变革的目的在于使单位产品的费用减少,从而在现有的价格与新的成本之间创造出一个差额。企业组织中的许多创新,以及商业组合中的一切创新,均属于此种情况”。

(3)基于节约交易费用的企业制度创新。当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以“交易成本”这个概念来解释企业存在的主要原因之后,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戴维斯和诺斯,从收入变动与安排创新之间的关系入手,提出“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即潜在利润的存在带来制度创新的动力。而那些诱使人们去努力改变他们的制度安排的收益来源,在理论上被戴维斯和诺斯归纳为“外部利润”,为了实现规模经济、降低交易费用、将外部性内在化、降低经营风险,新的制度安排就产生了。而威廉姆森更加关注从交易费用分析的角度上将企业的存在作为前提,重点研究了企业组织结构的演进或创新,他明确指出:“用交易费用观点研究企业组织就是将交易看作基本分析单位,并将节约交易费用视为组织研究的核心问题。”在《市场与等级制组织》一书中,他分析了20世纪开始的西方国家企业中M型组织代替U型组织的重大变化,以此证明企业组织替代市场是出于节约交易费用。此外,威廉姆森还分析了在市场体制和一体化之间某些中间组织形式,如长期供货合同或企业联盟的出现仍是出自交易费用节约的动力。交易费用理论学派认为企业组织结构创新的动因在于节约交易费用,因此企业组织结构创新的历程就是企业通过减少“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影响,逐步减少交易费用的过程。

此外,学者们还从各种角度论述企业制度创新的动力。有人认为,创新是来自企业为了追求规模经济的动机;有人认为,创新是要将企业制度合理安排以适应人的有限理性;有人认为,创新是由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变化要求;也有人认为,创新则是由于人力资本在生产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引发制度变革诱致;当然,还有人认为,政府的政策也可能为创新提供激励。尽管解释的角度、分析的工具各有所不同,但综上所述,企业制度创新的动力是由于企业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是为了提高企业效益,最终目的是为了追求潜在的利润。

2.关于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角

诺思分析制度变迁理论时指出,制度创新的主角首先也是组织内部的决策者,即经济或政治的企业家。因为“这些企业家的主观洞察决定了他们的选择”。潜在的利润来源于这些企业家所洞察到的机会,这些机会抑或源自外在环境的变化,抑或出自这些创新主角在给定的知识结构条件下对学习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刻意的制度创新是诸多企业家在对改变种种制度(结构)在各种边际上的成本估算后的结果,并以此作为是否进行制度创新的依据。按照这一逻辑,企业家对目标的追求导致了组织最大化行为,进而引致了组织与制度间的相互作用,从而使得组织也在逐渐地促使着制度创新。这在原则上会使总收入增加,并且可能没有人在这一过程中受损。但为什么还会有一些低效率甚至无效率的制度能在一定历史时期内驻存呢?诺思的解释是,当一种社会制度演进到一定的阶段时总是受其既存的文化、传统、信仰体系等因素的制约。但组织和制度的相互作用也往往产生出某种组织和某种特定的制度产生“锁入效应”,这种种因素往往导致一种或某种低效率制度的“自我维系机制”。

3.关于企业制度创新的路径

制度创新的起点是制度的僵滞,奥尔森在其利益集团理论中就对分利集团所导致的制度僵滞做出了开创性贡献,认为,分利集团只追求特殊利益,依靠其特殊地位尽可能地在现有总福利中占有更大的份额,其并不会增加社会总福利。这就蕴含着打破分利集团可以促进制度创新的含义。制度僵滞的程度愈深,制度危机就愈大,制度创新机会也就愈大;当制度的收益已经维持不了制度的生存从而导致不同资源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时,个人或集团就要求对“要素”具有产权。于是就会形成能够预见到潜在利益并认识到只有进行制度创新才可获益的决策者(初级行动团体)。初级行动团体提出创新方案并以最大化利益原则理性地选择他们认为最能实现自身利益的制度。而创新集团的创新行为要受到来自其他利益集团(次级行动团体)的约束。其他集团由于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而缺乏创新动机,他们更多的是制度的“搭便车”者,但没有他们的同意,而仅以创新集团的力量是不足以推动进一步的制度创新的。诺思因此认为,制度创新来自统治者而不是选民,因为后者面临着“搭便车”问题。其他集团对于进一步创新的同意与否,不在于整个社会是否有新增的净收益而在于他们是否能够得到新增收益。创新集团需要将自己的利益拿出一部分与其他利益集团分享,以此获得其对进一步创新的同意。当社会不可能在不使任何集团利益受损的前提下实现新增利益时,各利益集团都不愿意从事新的制度创新,制度就达到了均衡。

道格拉斯·诺思把技术变迁的路径依赖机制扩展深化,用其描述在制度变迁中由于过去的制度存在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而对现在和未来的制度选择产生的强大影响力。该理论的引入主要是为了解释为什么一些无效率的制度能在一定历史时期被“锁定”而没有在社会演进过程中被自发地淘汰掉。制度变迁之所以会产生“路径依赖”,主要是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共同影响:①规模经济效应。新制度的不断推广会产生规模效应,只有当这种规模效应达到最大值开始走向衰落时它才会被推向历史舞台。②模仿效应。一种制度如果由于给人们提供了收益而获得发展空间,必然会被其他社会组织加以模仿而被获利集团推广,从而逐步被强化。③适应效应。当一种制度在社会中被推广后,就会逐步影响并控制人们的行为活动,社会由此遵循和服从该制度并对其产生适应心理,在无新的获利机会前,社会既没有动力也不愿去改变它。④均衡效应。制度在发展壮大时期将处于内部均衡状态,在这种均衡没有被打破时,该制度会一直被人们所利用和采纳。路径依赖将使制度演进出现如下几种结果:①形成多种制度共存均衡发展的态势;②高效制度无法取代低效制度的低效率的均衡状态;③社会长期被“锁定”于某一特定的制度状态;④制度选择集合将被缩小、变窄。虽然“路径依赖”会使制度变迁出现以上各种结果,但不能简单地判定这些结果的正误及其有效性。“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某种制度的变迁是有某种客观性和必然性的,任何超出客观实际条件、背景和历史路径的“美好蓝图式”的想象和设计注定是要失败的。

4.关于企业制度创新的特点

企业制度创新除了必须满足“成本—收益”原则以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

(1)企业制度创新是一个多纬度的复杂过程。企业制度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体系内各制度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和互补性要求这些制度创新的互相配合性和一定的时间同步性。并且,任何一方面的创新都可以称之为企业制度创新;但单独任何一个方面的创新又不足以涵盖企业制度创新的所有内涵。

(2)企业制度创新是一个不断累积的动态过程。所有企业都处在动态的变化过程中,要面对内外环境的变化。即使处于同样环境中的企业,具体发展阶段不同,所选择的企业制度也会不同,没有哪种企业制度能够适应所有情况的需要。所以,企业必须根据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确定制度创新的阶段性重点,从而使企业制度创新成为一个不断累积的过程。

(3)企业制度创新具有路径依赖性。“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来自制度经济学,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诺斯指出:“一旦一条发展路线沿着一条具体进程行进时,系统的外部性、组织的学习过程以及历史上关于这些问题所派生的主观模型就会增强这一过程。”好的路径会对企业起到正反馈的作用,企业发展因而进入良性循环;不好的路径会对企业起到负反馈的作用,就如厄运循环。所以,进行企业制度创新时必须警惕“路径依赖”,避免被牵引到旧的轨道上,使新制度掺杂大量旧的制度因素,甚至成为旧制度的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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