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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创新理论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作创新是将跨组织合作具体到高技术产业后提出的一个合作概念。傅家骥教授认为,合作创新是指企业间或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联合创新行为。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中对于合作创新内涵的界定有所不同。因为西方发达国家产业发展水平较高,产品技术含量较高,企业的技术创新合作倾向于创新前期阶段,研发在整个创新过程中处于战略性重要地位,因而西方学术界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R&D合作方面即研究开发阶段。

2.2.1 合作创新理论

2.2.1.1 概念界定

●跨组织合作的界定

传统的信息来源带给企业的多数是现在已经成熟的知识,而合作关系则很可能成为新知识的来源。而且,跨组织的联结使得企业甚至可以监察竞争对手产生新知识的情况(Davenport&Miller,2000)。对于跨组织联结的界定,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看法。Oliver(1990)对跨组织合作联结的定义是:一个组织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与其他一个或多个组织之间形成的持续的交易、互动和联系。Das&Teng(1998)则认为跨组织联结的形成来自于各个企业对合作伙伴的信心程度,即合作伙伴会通过合作追求互惠互补的利益,而不是通过合作来投机。Williams(2005)总结了以往文献中跨组织联结的定义,其中体现的本质是:各个合法存在的组织通过交换关系、一致或互补的目标以及相互合作等社会关系连接到一起;而且,这种联结的持续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各企业对未来合作收益的预期所决定的。当然,有的文献从战略的角度谈到跨组织的合作联结,由于组织需求资源的扩展和竞争优势提升的需要,组织开始在自身资源和其他单位的有用资源之间建立战略性的联结来创造价值(Liu&Shou,2004)。有的学者开始从网络理论的视角来研究组织是如何与其他多个组织联系在一起,以及组织如何从跨组织网络的联结中获得竞争优势(Liu&Shou,2004)。也有的学者开始专门就某种组织活动的合作开展研究,例如企业间建立技术联结,开展合作R&D来获得新知识和新技术(Gulati,1999;Miotti&Sachwald,2003;童亮,2006)。

●合作创新的概念

合作创新是将跨组织合作具体到高技术产业后提出的一个合作概念。傅家骥教授(1998)认为,合作创新是指企业间或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联合创新行为(傅家骥,1998)。合作创新通常以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合作各方在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或某些环节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罗炜、唐元虎,2002)。合作创新一般以R&D为主要形式(Miotti&Sachwald,2003;罗炜、2000)。

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中对于合作创新内涵的界定有所不同。因为西方发达国家产业发展水平较高,产品技术含量较高,企业的技术创新合作倾向于创新前期阶段,研发在整个创新过程中处于战略性重要地位,因而西方学术界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R&D合作方面即研究开发阶段。所以国际上,主要采用研发合作(R&D Cooperation,Cooperative R&D)这一概念。而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着合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不仅研发需要合作,在创新后期即工程化、商业化阶段往往存在合作创新的现象。因此合作创新的概念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

2.2.1.2 合作创新出现的原因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相当多的文献试图从理论上解释合作创新的成因、演化历程和功能,童亮(2006)归纳后认为,主要可以归类为三个研究视角:交易成本视角、资源观视角、战略决策视角。

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假设,代表性的学者主要有Oliver、Pisano等。在重点研究组织运行发展中合作创新的特点后,Oliver(1990)、Ouchi&Bolton(1988)认为,合作创新机制是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组织间效率以及降低单位成本的合适途径。在企业本身特点(投机倾向和有限理性)确定的前提下,Pisano(1991)认为,项目任务特性(目标是否确定)是决定最佳实施结构和是否与其他单位合作的关键。相应地,研究的重心就偏向界定使得生产和交易成本最小的条件(Pisano,1991),可以是通过内部实施,也可以是市场驱动的交易,以及其他的合作形式(Sobrero&Roberts,2002)。

基于资源观视角来解释合作创新联系的模式认为,组织对任务环境非常依赖,以获取功能实现的资源输入。资源观视角的重点就在于通过跨组织的合作获得对关键性资源的控制,同时使创新合作给本身自主性带来的威胁最小化(Goes&Park,1997),并且期望在合作过程中,各个组织都能够达成自己的目标。同时认为,合作创新的形成最重要的动因之一,就是将不同组织所拥有的互补资源整合起来(Nohria&Garcia-Pont,1991),当企业从事高成本的、高风险的创新项目时,往往会寻求组织外部的合作(Hobday,2000;William,2005)。在知识基础相当复杂并不断扩展的行业里,企业也通常会选择合作来促进知识的转移(Uzzi,1997)。Uzzi(1997)发现,只有当合作双方真正投入到合作关系之中,那些隐性的、专有的know-how知识才有可能在合作双方之间交换传播,这种交换有利于创造出比单纯市场交易更多的机会。那些基于资源互补的合作创新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如果企业寻求合作的目标是减少成本和风险,那么他寻求的合作伙伴主要是拥有类似创新资源的企业,比如竞争对手;如果他寻找合作伙伴的目标是更有效地管理技术集中度和依赖性,那么它寻找的合作伙伴就是拥有互补创新资源的单位,例如大学和公共科研机构(Miotti&Sachwald,2003)。Belderbos、Carree&Lokshin(2004)也就不同类型的合作伙伴对于R&D绩效的影响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他们提出了与大学等公共科研机构的合作是企业在突破性创新中的重要知识来源。

基于战略决策视角来解释跨组织联系的学者认为,通过协同和扩展的市场能力来产生效益是合作创新的主要动因。Clark&Fujimoto(1991)从企业和供应商的早期互动的角度,Miles&Snow(1986)从企业与企业合作的角度,Gulati(1999)从企业间合作网络的角度,Bidault、Despres&Butler(1998)从行业因素(竞争激烈程度、竞争范围)、环境压力(技术发展程度)和企业对合作的态度等方面研究了跨组织合作与竞争力的关系。Liu&Shou(2004)对企业所进行的对外界寻求合作的战略决策影响因素进行了总结,得出跨组织合作战略联盟的构成因素即形成动机。Oliver(1990)也认为一个组织作出与另外一个组织建立合作联系的决策是取决于一系列权变因素的影响,比如必要性、互惠性、均衡性、有效性、稳定性以及合法性等等,每种影响因素都会对跨组织合作的形成产生或多或少的作用。

本研究认为,产业组织理论对于合作创新的解释,也具有理论意义。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合作创新是技术外溢内部化的有效途径(D'Aspremont&Jacquemin,1988;De Bondt,1996),Belderbos教授等(2004)从R&D外溢的角度考虑R&D合作的决定性因素。一方面,用以反映外部信息流对企业创新过程的重要性,称之为流入溢出(incoming spillovers);另一方面,企业通过控制信息的流出力图独占创新成果,称之为流出溢出(outgoing spillovers)(Belderbos et al.,2004)。企业可以通过增加R&D投资提高吸收能力来促进R&D合作的流入溢出效应,而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减少流出溢出。流入溢出能增加R&D合作的魅力,而流出溢出则不利于R&D合作协议。Belderbos等人证实流入溢出是R&D合作的重要的决定性因素,企业总是选择能带来最大潜在价值的知识流入方作为合作伙伴,但是对于与竞争者之间的合作,流入溢出的影响较小;流出溢出对于竞争对手之间的合作有消极影响(Belderbos et al.,2004)。获取互补知识和技术是R&D合作最重要的目的(Sakakibara,1997;Narula,2002),没有较强的内部技术能力,企业不可能成为有魅力的合作伙伴,也无法从外部知识源充分获益(Miotti&Sachwald,2003;Negassi,2004)。仅仅获取外部知识是不够的,企业必须有充分的吸收能力消化吸收和利用外部资源促进创新(Cohen&Levinthal,1990;Negassi,2004)。

由于技术存在外溢效应,而专利制度只能起到部分的保护作用,因此企业无法独占创新成果,这通常会挫伤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导致企业在研究开发上的投资少于社会最优投资。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合作创新具有以下作用:(1)合作可以将研究开发的外部效应内部化,保护了创新的投资;(2)合作消除了重复研究和重复投资,而且知识的分配和共享、企业合作的协同效应将使创新显示出更高的效率;(3)通过成员企业共同投资,跨组织合作可以完成企业单独无法承担的大规模研究项目;(4)跨组织合作可以克服专利制度不完全时,研究开发中常常遇到的“搭便车”现象,从而提高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本研究把上述四种研究观点进行了归纳,具体如表2-2所示。

表2-2 合作创新形成动因的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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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合作创新的形式[2]

在不同条件下常会出现不同类型的合作方式(Oliver,1990)。合作联结的形式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加以区分,合作各方需要交换的知识和资源决定了跨组织联结的形式,同时具体的合作目标和合作经验也会对跨组织联结的形式产生影响,而且这些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Parkhe,1993;Pisano,1991;Simonin&Helleloid,1993)。一般地,合作的形式有战略联盟、合作伙伴、合资企业、业务外包、资源共享等(Das&Teng,1998;Oliver,1990;Uzzi,1997)。Simonin&Helleloid(1993)认为合作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合资企业、行业工会、互相持股、合同条约以及非正式的合作等。Goes&Park(1997)、Goes&Park(1997)认为存在四种不同的联系方式:结构联系、管理联系、制度联系、资源联系。Sobrero&Roberts(2002)归纳出的跨组织合作形式有:长期合同、战略联盟以及R&D工会等等。他们还发现与企业之间的交互活动紧密联系的制度化特性决定了跨组织联系的形式和引导规则,例如信任就是法律合同机制的有益补充。Brown、Cobb&Lusch(2006)的结论与Sako(1992)的观点一致,指出基于信任和承诺合同形式的联系往往与合作企业之间较高的满意度和较低的冲突联系在一起,而单纯市场交易合同的联系则与较多的冲突有关。Pennings&Harianto(1992)认为合作联系的运行本质与行业和牵涉到的技术是密切相关的。

2.2.1.4 小 结

国内外研究中对于合作创新概念的内涵界定有所不同。国际上跨组织合作创新主要侧重于创新前期阶段,即R&D合作;现有的文献从交易成本理论、资源基础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和战略选择理论四个角度,对合作创新的动机,作了大量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并分析和研究了合作创新的主要形式。而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着合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不仅研发需要合作,在创新后期即工程化、商业化阶段往往也存在合作创新的现象。因此合作创新的概念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

我国现有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合作创新现象的解释和合作形式的分类,在微观层面,合作创新的研究没有深入到创新主体技术创新的整个过程,更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指导企业的技术创新中产学合作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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