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金融创新理论

金融创新理论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中间业务为代表的金融业务尤其是金融衍生业务的创新活动显得尤为突出。西尔柏从金融企业的金融业务及金融工具创新的成因推出金融创新的理论,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尤其对从供给方面研究金融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制度学派金融创新理论认为,金融创新是一种与经济制度互为影响、互为因果关系的制度改革。

二、金融创新理论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创新活动层出不穷。以中间业务为代表的金融业务尤其是金融衍生业务的创新活动显得尤为突出。给世界经济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西方经济学家将熊彼特理论引入金融领域,积极探讨金融创新的动因和作用,创立了各种金融创新动因分析理论和效应分析理论。

(一)金融创新动因分析理论

1.财富增长创新理论

财富增长理论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财富得以快速增长,增加了人们对金融资产和金融交易的需求,促发金融创新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格林包姆(S.I.Greenbum)和海沃德(C.F.Haywood)。他们在1973年的著作里,从美国金融业发展的历史研究出发,阐述了金融创新的动因是经济高速发展引起的财富快速增长。他们经研究发现,科技进步引起财富的增长,引起人们对金融资产能够保值、增值及避险金融工具的需求增加,从而促使金融业加快创新与发展,生产出更多能保值、增值及避险的新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该理论最大的贡献就是对从需求角度研究金融企业业务和工具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仅仅从需求角度来解释金融创新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单单有创新需求,而如果不存在创新供给条件,创新则难以进行。因为管制者为了金融稳定,对金融业务实行严格管制时,就会抑制因需求产生的创新需求。另外,该理论忽视了利率波动对金融创新的影响。因此,用这种理论来解释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美国金融创新有一定的说服力,但用它来解释70年代以后的金融创新就显得缺乏说服力。

2.货币促成创新理论

货币促成创新理论认为,金融企业之所以进行金融业务创新活动,其主要原因是货币方面的因素的变化促成的。

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他认为,前所未有的国际货币体系的特征及其最初的影响,是促成金融创新的不断出现并形成要求放松金融市场管理压力的主要原因。

弗里德曼认为,20世纪60年代美国通货膨胀的加剧,导致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使国际形势更加动荡不定,国际货币体系呈现出一种多样化的格局,浮动汇率制度成为主要的汇率制度,加剧了世界性的通货膨胀,从而影响了经济的稳定,导致对金融创新需求的增加。如70年代出现的NOW账户、SUPER NOW账户、外汇期货等创新工具,就是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汇率的波动造成的冲击,使人们在这些货币因素的干扰下能够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

货币促成创新理论与财富增长理论一样,也是从需求角度来研究金融业务和工具创新的动因,对从需求角度研究金融企业业务和工具创新具有重要贡献。它可以用来解释20世纪70年代后出现的转嫁汇率、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的金融业务和工具的创新。但对于70年代前规避管制金融创新及80年代产生的信用和股权的金融创新,它就缺乏说服力。这反映出该理论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3.约束诱导创新理论

由美国学者西尔柏(W.Lsilber)于1974年提出的约束诱导理论是西方关于金融创新动因最有影响的理论之一。该理论认为金融企业进行金融工具和业务创新的原因是为了摆脱或减轻加于企业之上的金融约束,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而这些金融约束包括来自金融企业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因素。

外部约束指的是政府管制和市场对企业的约束。管制约束是指政府对金融企业的各种规定、限制等。服从政府的这些金融管制会增加金融企业的机会成本,而成本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利润,这时金融企业就会引入新的金融工具和产品,以绕开政府管制,节约成本、增大利润。市场约束是指市场竞争和市场风险。该理论认为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以及市场利率和汇率波动的加剧引起市场风险加大,都会迫使金融企业不断创造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以获得竞争优势和降低市场风险。

内部约束主要是指金融企业为保证资产流动性、安全性和赢利性,所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章,如流动资产比率、增长率等。西尔柏认为这些规章制度对金融企业的稳定经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却形成了内部的金融压制,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利润。因此,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就会刺激金融企业创造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以减少对企业的金融压制。

西尔柏从金融企业的金融业务及金融工具创新的成因推出金融创新的理论,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尤其对从供给方面研究金融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但该理论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该理论认为金融企业创新目的和原因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追求利润最大化并非金融企业的专利,这对于一般的工商企业也同样适应,因此该理论的分析太一般化;二是该理论强调金融企业规避政府管制这类约束的创新,并且着重分析的是金融企业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创新的原因,因此只适合于从微观角度分析金融创新,而对于从宏观角度研究涉及与金融企业相关的金融市场创新以及金融体制创新就不太适合,因此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4.制度学派创新理论

制度学派金融创新理论认为,金融创新是一种与经济制度(具体指金融制度、公司制度、税收制度等)互为影响、互为因果关系的制度改革。金融体系内任何因制度变革引起的变动都视为金融创新。

制度学派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诺斯、戴维斯(L.E.Davies)、塞拉(R.Sylla)等。他们在1973年、1976年和1983年的著作里,阐述了金融创新是与社会制度紧密相连的关系。制度学派理论认为,只有在受管制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产生全面的金融创新。因为在受一定管制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当政府的管制和干预阻碍金融活动时,市场就会出现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活动,但当金融创新活动危及政府的货币政策实施时,政府必然会采取相应的制度改革,并且这种制度改革本身也属于创新。例如,美国政府当局1934年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就是政府当局为金融稳定而采取的措施,这是金融管制,同时也是金融创新。

制度学派创新理论的独到之处在于将金融创新的内涵扩大到制度创新与业务创新两个方面:一方面,将政府的金融管制作为金融创新的动因;另一方面,将因金融创新引起政府的金融制度改革亦视为金融创新的组成部分。但对该理论将金融制度改革本身也视为金融创新的观点,理论界存在争议。有人赞成,认为金融创新理论实际是与制度创新紧密相关,且为制度创新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有人反对,认为金融管制是金融创新的阻力,作为金融管制的各种规章制度本身就是金融革命的对象,并非金融创新。无论争议结果如何,该理论最大的贡献在于揭示了金融创新与制度改革的内在联系,为研究金融创新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思路。

5.回避管制创新理论

回避管制创新理论认为,许多政府的管制与控制,性质上同于隐含的税收,阻碍了金融企业从事已有的盈利性活动和许多的利润机会。因此,金融企业通过创新来回避政府管制,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该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凯恩。凯恩在其1977年、1978年、1979年、1984年的著作里,阐述了政府管制对金融创新的推动作用。凯恩认为,当政府对金融企业的业务方面的许多限制和规定,形成政策负担,减少了金融企业的获利机会时,金融企业必然对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措施实施回避以追求最大利润,因此金融企业与政府管制的冲突产生了金融创新的动力。

各种形式的国家政策和规章制度,从宏观角度看是保持均衡和稳定的基本措施。但金融企业个体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进行创新以有意识地避开政府管制,这表明了在市场机制约束下和国家法制基础上经济个体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实际上回避已经被认为是合法的。由此,凯恩用一个被称为管制辩证法的模型来说明政府管制与回避管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管制和被管制者回避的过程是互动的。因为政府的金融管制是必然存在的,但当政府管制阻碍了金融企业获取最大利润时,金融企业就会通过创新来逃避政府管制,而当金融创新可能危及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实施时,政府和金融当局又会加强管制,而管制又导致新的创新。两者就这样不断交替,形成“管制→创新→再管制→再创新”这样一个相互推动的过程,使得静态均衡难以出现。

回避管制理论将金融管制与金融创新的互动关系引入一个动态模型,提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与金融制度变革的分析思路。强调了金融管制是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该理论与约束因素创新理论虽然都强调约束和管制是金融企业创新的原因,但约束因素理论认为,金融企业是为了摆脱其自身内在和外在的约束而进行金融创新,而回避管制理论更强调回避外在的约束和管制。该理论与制度学派理论有相似之处,即都认为当政府和金融当局感到金融创新危及货币政策实施时就会加强金融管制,但又存在很大区别,回避管制理论认为政府管制只是金融创新的动因,而制度学派理论则认为政府管制与金融业创新是一体的,政府管制不仅是金融创新的动因,而且金融管制性的规章制度本身改革也为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6.交易成本创新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认为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是降低交易成本,具体包含两层含义:①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主要动机。②金融创新是对技术进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一种反映。

交易成本理论的最初代表人物是科思。科思在1937年著名论文《企业性质》中首次提出交易费用的概念。但真正将交易费用引入货币需求和金融创新的代表人物是希克斯(J.R.Hicks)和尼汉斯(J.Niehans)。他们认为:交易成本是作用于货币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交易成本降低使货币向更为高级的形式演变和发展,产生新的交换媒介、新的金融工具,交易成本的不断降低就会刺激金融企业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其中,希克斯认为,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企业创新的主要动因。尼汉斯则认为,技术进步降低了交易成本,金融创新是对技术进步的一种反映。

交易成本理论将金融创新的原因归于微观经济结构变化引起的交易成本下降,而成本下降是金融企业增加利润的一种方式,该理论实际上是从降低成本的角度阐述了金融企业进行金融工具和业务创新的根本原因,在于追逐利润,其根本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该理论与上述几种创新理论是一致的,只是分析的角度不同。但该理论将交易成本下降归结为科技进步直接导致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科技进步并非是交易成本下降的唯一决定因素,还有其他如竞争、市场等因素的变化,也会使交易成本下降,产生新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

7.技术学派创新理论

技术学派创新理论认为技术革命与进步,尤其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为金融企业创新提供了物质上和技术上的保证,是金融创新的主要动因。因为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其在金融领域的运用,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加快了资金流通的速度,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如自动取款机终端的发明及运用。

最早提出技术创新理论的是熊彼特。熊彼特早在1912年《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就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过探讨,他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以后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又提出了企业规模越大,市场结构越集中则技术创新的可能性越大的创新理论。

熊彼特的技术创新理论虽然只是针对企业创新而言,并没有涉及金融创新,但创新思想为金融企业的技术创新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真正从技术创新角度探讨金融企业创新问题的是韩农(T.H.Hannon)和麦道威(J.M.McDowell)。他们通过对20世纪70年代美国银行业新技术的采用情况进行实证研究,发现银行业新技术的采用和扩散与市场结构紧密相关,得出新技术的采用和扩散是产生金融创新的主要动因。

技术学派创新理论从另一层面——科学技术角度分析了技术与金融企业创新金融工具的因果关系。探讨了科学技术对金融创新的重要作用,是金融工具创新的主要原因。该理论与交易成本理论有相同之处,即科学技术导致使用新的金融工具成本下降。但技术创新理论更强调科技进步为新工具的采用提供了方便,成为金融创新的桥梁;而交易成本理论更强调科技进步的结果使成本下降,为金融创新的动因。因此该理论与交易成本理论又有很大不同。另外,该理论研究过于集中和狭隘,仅限于自动取款机,因此并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8.金融压制与金融深化创新理论

金融压制与金融深化创新理论是从金融压制与金融深化的战略角度来阐述金融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该理论涉及大量金融业务、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及金融体制等的创新,因此也视为一种金融创新理论。

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爱德华肖(E.S.Shaw)和罗纳得·麦金农(R.I.Mckinnon)。他们于1973年出版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中提出了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的金融压制与金融深化创新理论。所谓金融压制指的是政府对金融的管制,尤其是利率管制。金融深化是指一国金融体系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相互刺激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该理论认为,金融体制的落后,制约了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落后又限制了资金的积累,从而制约金融的发展。两者的相互制约,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恶性循环的根本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高度管制;二是金融体制不健全、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工具缺乏,难以进行资金筹集。如果政府放松对金融的管制,让金融市场机制尤其是利率机制自由运动,就能促使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投资,促进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又刺激金融的发展,由此形成金融与经济的良性循环。

金融压制与金融深化创新理论的研究对象是发展中国家,而上述其他七种金融创新理论都是以发达国家作为研究对象,这是该理论与上述其他理论最大的区别。尽管如此,但对照发达国家的金融管制与金融创新,不难看出,许多国家的金融体制创新的措施与该理论的建议一致,该理论对发达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该理论对金融体制的弊端的分析对发展中国家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有着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

综合上述八种金融创新理论,不难发现,金融创新动因理论种类繁多,每种理论阐述的金融创新动因有所不同,有的从科技进步角度、有的从规避管制角度、有的从成本角度来解释金融创新的动因;还有的从创新供给角度和从需求角度来阐述金融创新动因。这充分说明金融创新的复杂性和丰富性。通过分析,还可以发现,不同流派的金融创新理论,虽站在不同的视角,但各种理论还是有许多相似交叉之处。如约束因素理论、制度学派理论和回避管制理论都强调了金融创新的逆境动因;技术学派派理论和成本交易理论都强调科技进步对金融创新的促进作用。仔细分析不难看出,除少数理论涉及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创新即广义金融创新外,绝大多数理论都是从金融企业着重探讨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的动因即狭义金融创新的动因。另外除约束诱导理论外,其他各种创新理论都是从金融企业创新的外部条件进行分析,而忽略了金融企业金融创新的根本动因是趋利动机这个核心,即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金融创新动因理论从制度、技术、成本、管制等多个视角探讨金融企业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的创新的观点,为本书研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工具的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二)金融创新的效应分析理论

金融创新的效应分析理论与众说纷纭的金融创新动因理论相比,观点显得比较统一。大多数经济学家对金融创新的效应进行了客观的分析评价,认为金融创新对经济和金融的影响既有利也有弊。

有利之处为:金融创新不仅提高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而且提高了金融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再配置效率,提高了社会投融资的便利度和满足度,加大了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提高了金融作用力,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

弊端表现为:金融创新影响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使金融业处于一种动荡不定的状态之中,加大了金融业的系统风险,并且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是金融危机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

在对金融创新的利弊的主次分析及金融当局监管态度和采取的监管措施上,经济学家观点产生了分歧,分歧主要来自于以托宾为代表的国家干预主义者和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经济自由主义者。

以托宾为代表的国家干预主义者认为:金融创新的利是暂时和眼前的,而金融创新产生的弊端则是长久和深远的。如果政府和监管当局不加以重视,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使金融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之中,破坏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最终危及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因此政府应对金融创新加强管理和干预,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为此,金融当局一方面要加强金融监管和立法,不再放松管制;另一方面要增强金融当局的应变性,不断根据创新后的情况调整政策和策略,改变金融监管的内容、方式和手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5]

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经济自由主义者认为:金融创新利大于弊,金融创新尽管存在某些副作用,但与金融创新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相比是次要的,因此可以通过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克服或减轻。对货币供求的不利影响可以通过完善宏观调控来抵消;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可以通过强化金融监管、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设置金融安全网等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限度之内。因此,金融当局应当支持和鼓励金融创新,不宜过分干预。[6]

金融创新的效应分析理论客观地分析和评价金融创新的效应,尤其是对金融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该理论的有关监管的观点为本论文又一重要的理论基础。

【注释】

[1]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序言,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90页。

[2]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序言,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50页。

[3]西蒙·库兹涅茨:《现代经济增长》,中译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5~7页。

[4]卡曼、施瓦茨:《市场结构与创新》,《经济现代》,1975年第3期,第32页。

[5]李键:《现代西方货币金融学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94页。

[6]王广谦:《20世纪西方货币金融理论进展与述评》,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410~411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