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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国土资源监察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寿光国土资源监察问题及对策张志强[1]摘要:结合寿光国土资源管理现状,阐述寿光目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在执法监察中的一些具体方法和措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是各基层所执法监察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市局必须高度重视,要配备专人、配备必要的设备。

寿光国土资源监察问题及对策

张志强[1]

摘要:结合寿光国土资源管理现状,阐述寿光目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在执法监察中的一些具体方法和措施。

关键词:国土资源 执法监察 责任追究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对促进和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寿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现状

当前,寿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又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集中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从案件发生情况看。土地方面,2010年发案362件,比2008年494件减少132件,比2005年742件减少380件,分别减少26.7%和51.2%;矿产方面,2010年违法案件71件,比2005年33件增加71件,比2008年61件增加43件,分别增加21.5%和70.5%,呈上升趋势。

从违法案件种类看。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未经批准占地居首,共243件,占立案总数的67.1%;在查处的矿产违法案件中,违法开采居多,共58件,占查处案件总数的98%,其中无证开采47件,占65.7%。

从违法主体看。个人违法用地、采矿多于集体和企事业单位,个人违法用地323件,占89.3%,个人违法采矿56件,占78.8%;企事业单位违法用地22件,占6.1%;县级机关违法用地5件,占1.4%。

从违法案件发生的区域看。农村违法占地问题多于城市,但城市个案违法占地面积大大高于农村。

同时,以“建设城市新区”、“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搞养殖业”、“发展旅游业”为名,无限制地扩大城市外延,大量占用耕地和国有未利用土地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状况,不仅使大量国土资源流失,也给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给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寿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存在问题的原因

寿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存在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观念不强。一些市(县)领导以发展县域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为借口,违法批地、违法用地、非法出让和转让土地,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等违法行为不断发生。

(2)监察体制不顺。目前这种管理体制,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只对本级政府负责的“单向”体制,难以形成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下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强有力的制约机制。

(3)执法手段不硬。现行法律没有赋予国土资源部门以必要的查封、扣押、拆除等强制措施的权力。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和有效地制止。

(4)执法力度不够。普遍存在着重审批发证、轻监督检查的倾向;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执法监察不够经常和有力。

三、强化寿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规范国土资源管理

1.要建立土地审批权责统一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现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形势依然严峻,违法违规现象点多面广、单位违法和政府违法多、新的违法形式和手段不断出现。这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制度缺陷,是长期以来重审批轻监管的结果。各县区执法监察机构必须参与用地预审,重点审核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叫停相关项目的审批、供地;执法监察机构必须参与用地审批的会审、会签,必须要有执法机构签署的意见,项目用地才能上报有权机关审批;执法监察机构与用地、地产、地籍建立供地备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用地检查核验制度。对那些审核把关不严、故意隐瞒作假,或者在违法用地尚未依法处理前就报请用地审批手续或颁发土地证书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建立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明确政府及规划建设、房产、工商、电力、司法、金融等部门在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中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政府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体系,根据国务院71号令,对于违法用地,规划建设部门不能给予办理规划许可证,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证,工商不予办理执照,金融不予办理贷款,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共同责任”。任何一个部门出现失职,要追究该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基础工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是各基层所执法监察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市局必须高度重视,要配备专人、配备必要的设备。要按上级的统一安排收集和报送信息,以便选择上报省厅宣传新做法、新经验。统计工作,也是执法监察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各乡镇必须配齐统计员,按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数据,并列入目标考核。再就是要加强对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同时,要及时回复信访当事人,上报有关部门。

4.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执法队伍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根本,任何完善和长效的执法监察机制都需要执法队伍来执行。今年要把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要按照“有位保障有为”的原则,积极协调、稳步推进执法监察大队长进班子。同时,要强化责任,各市局与对各乡镇所要签订责任状,对违法案件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力,涉及基本农田1亩以上、耕地3亩以上、其他土地5亩以上的,要追究国土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积极开展和落实预防措施,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1.继续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当做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明确巡查重点,建立和完善动态监察网络,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郊结合部、重要公路两侧、重点矿区列入巡查的重点区域。二是要明确巡查责任,确定巡查频率,县执法大队要与乡(镇)国土所级签订责任状,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严格落实“三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包巡查、包处理、包结案。三是纳入目标考核,将动态巡查和年终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坚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市、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要探索把执法窗口前移、执法重心下沉,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下到基层,使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各县区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一定数量的信息员,为我们及时提供违法线索,以便及时制止和查处。赋予乡镇、村、社区在制止违法行为上一定的责任,强化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第一线的权力、责任。

3.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执法窗口前移。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切实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有力、整改到位”。在矿产资源多、违法现象严重的区域,要聘请矿产专业人员做现场勘测员,定期到矿山现场或下井查看,定期向执法监察机构报告,以便及时发现矿产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处理。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争取在查处大案要案上取得突破

1.强化执法手段。各县、区要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执法专用车、执法工具、执法保护器具。市执法大队配备一台专用拆除违法建筑的挖掘机,各乡镇有需要都可以随时借用。

2.积极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市执法大队要加大对原已发生的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该罚款的罚款,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拆除违法建筑必须以市、乡政府为主,由政府承当拆除违法建筑的主体,才能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乡镇一级政府,市执法大队可以采取致函的方式通报有关情况,书面送达,以增强领导的责任感,从而积极主动地参与违法建筑的拆除行动。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做到发现得早、制止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争取本年度的违法案件发生数量大幅度降低。对个别新发生的案件必须从快、从严查处。

3.要突出查处重点,抓大案要案的查处。要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非法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审批发证、无证开采、无证勘探、以采代探、超深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以及破坏浪费资源的行为。

(四)以严肃查处违法案件为重点,着力提高执法监察效力

有案不查、查案不力、只查事不查人等消极现象是违法用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执法监察工作要突出重点,提高案件查处率、处理到位率,狠抓查人处事相结合,提高违法成本,使违法者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加强土地执法监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进一步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着力在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和认真落实,真正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格局。只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才能堵塞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只有从严执行制度,才能实现有效管理。健全的管理制度是长效管理的前提条件,严格执行制度才是长效管理最可靠的保障。只有加强执法力度和国土资源严格的监察制度,我们国家的国土资源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注释】

[1]张志强(1978—),男,山东寿光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2010级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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