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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管理制度变革的障碍

时间:2022-06-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譬如,景区管理的产权分属不同单位部门,多头管理现象严重。如武陵源风景区设立的人民政府,它对天子山、索溪峪拥有顺畅的管理权,但对景区内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却无法行使有效管理。从职能分工来看,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没有规划建设行政管理职能,而武陵源区政府虽有行政管理职能,但无法对森林公园区域实施监督管理,于是导致张家界森林公园区域的规划、建设与总体要求脱节。

三、旅游景区管理制度变革的障碍

1.实施变革的内部障碍

无论管理者准备实施什么类型的变革,都有可能遭遇部分员工的抵触、组织内部的障碍以及外部的限制。

员工抵触变革可能出于多种原因。也许是由于提高生产率的建议会减少员工的实际收入或增加个人的工作量,也许是部分员工认为管理者要把企业文化引向从道德上看不可接受的方向。另一方面,某些员工反对变革可能仅仅是出于对变革或未知的恐惧。此外,优势员工反对变革只是因为误解的缘故。

组织内部的障碍可能是由以下原因引起的:

(1)现有的组织结构与决策系统致使变革难以成功。譬如,景区管理的产权分属不同单位部门,多头管理现象严重。

景区产权不清是影响我国景区管理的核心问题,现代企业中产权的分配决定了企业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将产权问题彻底解决才能激发出旅游景区的活力,推动我国旅游景区的发展。虽然目前已经有不少景区走出了产权明晰的第一步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国大部分旅游景区的经营权、管理权和所有权尚未分离,并且由诸多相关部门所共有,这样的产权分配模式就导致了相关管理机构都能对景区的经营管理发表“高论”,反而使景区的经营管理者无法对景区的发展方向进行决策。

武陵源风景区设立的人民政府,它对天子山、索溪峪拥有顺畅的管理权,但对景区内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却无法行使有效管理。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是由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林业厅双重领导的事业单位,与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级别相同,于是出现了一个景区内存在两个同等级别管理机构的多头管理问题。从职能分工来看,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没有规划建设行政管理职能,而武陵源区政府虽有行政管理职能,但无法对森林公园区域实施监督管理,于是导致张家界森林公园区域的规划、建设与总体要求脱节。

在景区的实际开发过程中,由于景区内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在开发景区内的不同区域和不同资源时,需要向不同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这往往会使景区项目的投资开发商们无所适从,大大降低了景区开发的效率。

(2)现有的企业文化。例如,大多数景区管理者缺乏理性,激励约束机制缺位。由于我国景区管理长期处于产权不清、责权不明确的状态,从而导致景区经营者在管理决策中无须为其决策的后果承担责任,也无法从其管理产生的绩效中获得回报。此时,景区管理者可能从自身的利益,而非景区利益出发来进行决策,各种“拍脑袋”的决策方式也应运而生,如在悬崖峭壁上修建现代化的电梯,在古城墙上修建跨越式人行天桥等。此外,由于景区管理上的政企不分导致政府管理机构对景区经营管理过程监管不力,景区管理者的约束机制十分缺乏,不少景区因盲目开发资源而造成对资源的永久性破坏。因此,为了保障我国旅游景区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应加紧建立景区经营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机制安排来引导景区的经营管理行为。

(3)物质资产,如建筑物或博物馆的展品,不易变动或改变。

(4)内部的政策和程序,比如景区管理过程中政企不分,现代企业制度待建。

一般而言,政府和相关管理机构是景区的宏观管理者,应对景区发展的大方向加以引导,并从政策上予以扶持。而景区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景区日常经营管理的执行者,主要通过各种手段提升景区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使景区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可见,政府机构与景区企业之间是分工明确的两个主体,两者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具有本质的差别。然而,我国目前的许多景区在管理上还存在着政企不分的情况,即景区的经营管理活动由政府派出管理机构执行,甚至有的景区成为政府部门的下属企业。政府与企业身份的重叠大大降低了景区的盈利水平和能力,例如目前在不少政企不分的景区中,政府消费、景区埋单的情况时有出现。因此,景区管理中的政企不分已经成为我国景区发展中的软肋。

2.实施变革的外部障碍

(1)法律和政府的规定。

(2)被社会普遍接受的观念。

(3)竞争对手的行动。

(4)现有的合同和(或)供应商、营销中介的关系。

(5)行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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