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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基本特征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酒泉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基本特征一、转动在龙头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核心,农业产业化过程的快慢、规模的大小、带动能力的强弱和经济效益的高低,直接取决于龙头企业市场化的程度。其经济实力和牵动能力,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成效。因此,各地都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点和突破口。

第三节 酒泉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基本特征

一、转动在龙头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核心,农业产业化过程的快慢、规模的大小、带动能力的强弱和经济效益的高低,直接取决于龙头企业市场化的程度。各地实践表明,龙头企业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搞好配套服务的综合功能。其经济实力和牵动能力,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成效。因此,各地都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点和突破口。

二、成“龙”在服务

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形成一个各环节紧密相连的产业链条,被人们俗称为一条“龙”。这条“龙”的形成必须有健全完善的系列化、综合化服务体系作保证。目前各地流行的“龙型经济”,就是有效地把农民与市场联系起来,为农民提供系列化全方位服务,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包括生产资料、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系列化服务和各环节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综合化服务。只要这两方面的服务到位,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三、突出在主体

从酒泉各县市实践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多种多样,但无论哪一种经营模式,农民都是经营服务的主体,也是市场的主体。农业产业化之所以能在酒泉市健康地发育和发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注重培育市场主体,农户与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的关系就是主体与载体的关系。在这种唇齿关系下,企业与农户共兴衰、共命运、共风险,在保证了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也就保证了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正常、健康发展和长久的生命力。

四、保障在基地

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没有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纵观酒泉市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的形成,可以概括为三种:一种是从重点户、专业户、专业村起步,以一业或几业为主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形成区域规模,不搞一家一户小而全的建设,有的县市总结为“一岁一业,一村一品”;另一种是以原来政府投资兴建的各类农作物生产基地为依托,通过改革经营制度,形成较大的区域规模,或依托某一传统名牌产品和新引种成功的稀有产品,在政府的引导扶持下,大面积开发推广,形成区域规模;第三种是依靠一定规模的农场、荒地开发和种养大户形成某一产品的规模经营。但无论哪种类型的生产基地,其建设的经验都不外乎: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合同化产销和明确产权关系等几个方面。

五、稳定在机制

运行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动力,一般包括管理机制、约束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三个方面。总结各地健全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的经验,必须抓住几个关键点:其一,基地与龙头,生产与销售,农民与服务之间的各项经济活动,必须要有合同保障,即健全约束机制;其二,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环节的经营主体,包括企业、中介组织及农户之间,必须坚持互惠互利、共兴共衰的原则,真正建立起“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即健全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其三,无论是哪个经营环节还是何种服务,都必须按照价值规律运作,引进科学的管理机制,使各经营主体都树立一种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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