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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种类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酒泉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种类酒泉市农村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决定了酒泉市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多样化。这些模式在不同的地方起着不同的作用,根据酒泉市现在农村产业化运行方式,可将酒泉市现行的农业产业化模式,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第二节 酒泉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种类

酒泉市农村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决定了酒泉市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多样化。这些模式在不同的地方起着不同的作用,根据酒泉市现在农村产业化运行方式,可将酒泉市现行的农业产业化模式,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按龙头组织与农户的疏密关系划分

1.紧密型:由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负责筹集生产资金,提供生产、技术、销售等全过程服务,承担投入、技术、市场风险,农户承担部分风险。龙头组织在经营上是决策者、组织者,农户是生产主体,负责按照龙头组织制定的生产计划、技术规程和要求进行生产,并按照合同价格交售产品给龙头组织,获取劳务工资。

2.半紧密型:由龙头组织和农户共同建立生产基地,龙头组织负责种苗、技术和销售,农户负责生产、管理,产品由龙头组织以保护价收购,龙头组织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松散型:由龙头组织提供有偿的技术、种苗,负责产品收购,与农户建立挂钩关系,农户要承担大部分生产、技术等风险,相应的龙头组织要承担市场风险,这种类型的龙头组织与农户的合作关系很不稳固,利益分配上很不均衡,一般讲,这种类型的龙头组织只是帮助农户解决了产品的销售问题。

4.协作型:由龙头组织借贷生产资金,用以解决购买种苗和原材料的启动资金,龙头组织派技术人员实地指导,产品按照市场价格统销。这种类型的农户实际上就是龙头组织培植的原料基地。

二、按参与者主体在产业化链条中的地位划分

1.龙头企业带动型:是指以农产品加工、储存、运销企业为龙头,围绕一项产业或产品,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农业产业化模式。

2.中介组织带动型:依托农村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协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共同迸入市场,参与竞争。

3.专业市场带动型:以农产品交易专业市场为依托,充分发挥专业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区域专业化生产或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4.主导产业带动型:以利用当地资源,发展传统产品入手,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5.科技带动型:通过实行农业科技研究、农业科技教育、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科技服务和开发等措施,优化农业生产力等其他要素,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动产加销、贸工农、经科教一体化发展。

三、按参与主体利益联结的方式划分

1.“公司+农户”型:以关联农产品生产的农户与企业的生产加工销售结合起来,以市场为导向,按照约定的利益连接机制,形成种加养、农工商一体化的产业链和一定程度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主要形式有自由买卖方式、合同订单方式、保护价方式。

2.“公司+基地+农户”: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户结成紧密的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体系,呈“龙”型组织结构,引导和组织分散的小农户进入社会化大市场,促进市场供需平衡,趋平利润,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增强市场农业自立发展的能力,最主要和最普遍的联结方式是合同(契约)。

3.“专业市场+农户”:以大中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龙头,在便于集散流通的城乡结合部建立农产品专业市场和生产基地,通过专业市场与生产基地和农户直接沟通,以合同形式或联合体形式,将农户纳入市场体系,使农户与专业市场之间通过产品这一纽带形成一种相互连接、相互依赖、互为发展、互惠互利的产业化组织关系,广泛带动周边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形成一个专业化区域经济发展带。

4.“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通过合作经济组织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以公司为龙头,以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以众多专业农户为基础,提供从技术服务到生产资料服务再到销售服务的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全方位服务,把公司、农户与合作经济组织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产业化经营组织,实行一体化经营。

5.“专业合作社+农户”:以基层供销合作社或农村合作社为龙头,农民按照自愿参股的原则,加入供销合作社,在社内组建一个新的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农民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互利合作关系,专业合作社作为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入社农户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各项服务,最终建成农民自己的经济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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