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商务谈判的基本形态

商务谈判的基本形态

时间:2022-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双赢”谈判就是满足经销商需求的服务之一。如果企业把经销商视为合作伙伴而不是利益伙伴,就更容易从经销商的角度思考问题,从服务而不仅仅是谈判策略的角度去看待“双赢”谈判的实质。因此说,实施“双赢”谈判,有助于谈判观念的更新。因此,谈判只有双赢,没有输家;“双赢”谈判,是商务谈判中唯一正确的策略。

一、商务谈判的基本形态

(一)谈判形态

根据谈判双方对于谈判结果的预期(如图1-1所示),将谈判形态分为以下两种。

1.“赢-输”式谈判

“赢-输”式谈判是现代社会中谈判的一种基本形态,也是人们最为熟悉的谈判形态。一般来说,该种商务谈判中一方的获得是以另一方的付出为代价的。例如,甲与乙正在就分割一块同等条件的土地进行谈判。由于土地的面积一定,条件固定,因此在分割中,当甲取得较大的面积时,乙所得的份额就小,反之亦然。在这种情况下,甲与乙的利害关系势必处于正面的冲突之中。在这一类型的谈判中,冲突多于合作,得失相当明显,因此常常给人以“输-赢”之感。

当然,在这一类型的谈判中,尽管谈判各方处于高度的利害冲突状态之中,但不容忽视的是谈判各方自始至终存在一定程度的合作,因为谈判本身就是一种合作过程。为使这类谈判取得成功,宜采用“皆大欢喜”的谈判方针及相应策略。只有这样,谈判各方才能达成协议,才能不同程度地满足自身需要。

2.“赢-赢”式谈判

“赢-赢”式谈判,是现代社会中谈判的另一种基本形态,也是人们最为广泛采用的谈判形式。在“赢-赢”式谈判中,参与谈判的各方都能通过彼此的通力合作而各得其利。例如,劳资双方通力合作,能够创造并分享更大的生产成果,此时,对方都为自身赢得了更大的利益。当然,劳资双方除了通力合作,共同创造更大的生产成果外,在成果的分享中不免设法为己方争取较大的占有率。换言之,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仍处于相互冲突的状态。与“赢-输”式谈判不同的是,在“赢-赢”式谈判中合作占主导地位,宜采用“谋求一致”的方针及策略。例如,甲乙双方合作制作一个大面包,假设分成比例已定,则面包做得越大,双方各自的利益则越大,这样,在合作的过程中,双方都满足了各自的需要。“双赢”谈判是一个双方立足长远、共同获利的合作过程,其中心点是双方要尽全力地、创造性地寻找能够满足双方需要的解决方案。这种谈判的努力与结果,同双方谁都想得到一切、谁也不能忍受对方获利,直到一方放弃相比,显然能创造更大的整体价值和利润,对于企业的未来来说更是如此。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都会遇到谈判,那么,谈判者肯定是不希望通过谈判使自己输,对方也输,这是非常不理想的结果。当然,自己输,对方赢,这种结果也不好,最好是双赢。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双赢呢?

img2

图1-1 谈判形态

在谈判中,有一个谈判的金三角(见图1-2):一方面是自身需求,另一方面是对方需求,在自身需求与对方需求的基础上,构成一个金三角,即共同基础。谈判应该以双赢为结局,让谈判对手有一种更快乐和更安全的感觉,在让谈判对手快乐和安全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相应的满足,这就是理性谈判。

img3

图1-2 双赢金三角

在谈判中,要让对方知道自己做出让步是不容易的,而且在做出让步的同时,也需要对方付出相应的代价或者做出相应的让步,以获得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东西,这样的谈判才是成功的。所以,在谈判中,只有“舍”才能有“得”,先“舍”才能够得到更多。谈判中,必要的一个条件是首先付出,然后才能够得到更多需要的东西,而且付出的一定是我方所认为不太重要,而谈判对手认为非常需要的,这就是谈判中的一个“舍”和一个“得”,不“舍”就不能“得”。谈判是一个交换的过程,而舍得也是谈判的一个必要条件,谈判时要懂得怎么“舍”然后才能够“得”。

在谈判中“得到”的必要条件是首先“给予”。

(二)“双赢”谈判的好处

1.“双赢”谈判的实质,是使服务开始于谈判

在品牌化的市场发展时代,品牌忠诚度决定着产品的长期发展。而品牌忠诚度的获得,一方面来源于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来自于企业的服务。而所谓的服务,是指企业要尽最大努力满足经销商的各种合理需求。“双赢”谈判就是满足经销商需求的服务之一。如果企业把经销商视为合作伙伴而不是利益伙伴,就更容易从经销商的角度思考问题,从服务而不仅仅是谈判策略的角度去看待“双赢”谈判的实质。

2.实施“双赢”谈判,是提高谈判效率的重要保证

谈判方式的选择之所以有助于提高谈判效率,是因为谈判达成协议的效率应该是双方都追求的内容之一。效率高的谈判,使双方都有更多的精力和热情推进谈判并使之成功。因为谈判的双方都有潜在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就意味着商业机会,强调共同利益可以使谈判更顺利。

3.实施“双赢”谈判,有助于营销观念的更新

我们必须认识到:“双赢”谈判在绝大多数的谈判中都是应该存在的。从某种角度说,不是谈判技巧决定双赢,而是观念决定双赢。因为谈判技巧是死的,是为人所用的。而谈判观念是活的,谈判者树立什么样的观念,他就会采取什么样的谈判策略,并应用相关的谈判技巧。因此说,实施“双赢”谈判,有助于谈判观念的更新。

因此,谈判只有双赢,没有输家;“双赢”谈判,是商务谈判中唯一正确的策略。

阅读材料

一家位于苏格兰的小轮胎公司原来一周只开工4天,经理为了加强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希望能将工作日改为一周开工5天。但是,工会拒绝接受,工会的理想目标是周五不开工。在漫长的对抗过程中,公司一再表明,如果工会不肯合作的话,公司将可能被迫关闭。看来资方的决心挺大,可工会的决心更大,不肯做出任何让步。双方的斗争又持续了一段时间,最后公司只好宣布关闭,工人随之失业。在上述案例中,因劳资双方缺乏谈判意识和谈判艺术,导致了两败俱伤,本来可以“双赢”,结果变成了“双输”---工厂关闭、工人失业。尤其是工会拒绝用谈判的思路来解决问题,一味以拒谈、对抗来迫使资方接受自己的条件,其结果是因小失大。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谈判在现实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