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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时间:2022-05-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虽然在规模发展和增长速度上有很好的表现,但产业增长的质量却不容乐观。不仅如此,“十五”期间前四年中,电子信息产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连续三年持续下滑。2.产业增长对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依赖性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主导电子信息产业的趋势进一步加强。与过去相比,“十五”时期电子信息产业的研发投入有较大增长。

二、“十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在继续保持较高增长速度、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同时,多年来存在的影响产业长期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依然没有改善。主要表现在:技术依赖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内外资企业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1.产业增长质量不容乐观

(1)全员劳动生产率下降幅度较大。“十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虽然在规模发展和增长速度上有很好的表现,但产业增长的质量却不容乐观。2001~2004年间,电子信息产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001年,电子信息产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11.5万元/人。此后,全员劳动生产率连续两年负增长:2002年下降20.9%,2003年继续下降30.8%。2004年,尽管劳动生产率止跌回升,高速增长了57.7%,达到11.4万元/人,但仍低于2001年的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产业增长质量在下降。

不仅如此,“十五”期间前四年中,电子信息产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连续三年持续下滑。2001年,行业经济效益指数为154.37%,2002年下降为150%,2003年进一步下降到138.93%。直到2004年全行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止跌回升,并且超过2001年的水平,达到167.3%。[4]

因此,尽管在此期间,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稳步上升,[5]但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经济效益指数的变化情况显示,这些增加的利税并不表明电子信息产业的经济效益和增长质量的提升。因为现在每增加一元的利税需要耗费比以前更多的“资源”。

(2)出口产品附加值低。电子信息产业增长的“技术含量”比较低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以加工贸易方式进行的产品出口长期占主导地位。2002年,以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电子信息产品额就已经占行业出口的89.8%,而一般贸易仅占7.7%。2005年,加工贸易的比重为89.2%,一般贸易为7.8%。因此,尽管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总额已经达到2682亿美元,居各行业之首,但这种出口成绩基本是建立在单纯的“数量”累积基础上的,产品技术含量相当低,对电子信息产品增长质量改善的贡献微乎其微。

2.产业增长对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依赖性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主导电子信息产业的趋势进一步加强。虽然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数量占全行业企业的1/4左右,但其在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利税总额与出口等方面份额均已占据绝对领先地位。2005年,25%左右的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全年共实现销售收入24021亿元,工业增加值5026亿元,利润822亿元,出口2341亿美元,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7%、77%、77%和87%。

表21-1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在电子信息产业中的份额  单位:%

而且,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后关税降低,电子信息企业中外商独资化倾向更为明显。一是独资企业占“三资”企业的比重不断增加。1997年,外商独资企业占“三资”企业比重为34.6%,由于我国加入WTO前的政策利好,这一比重在2000年迅速上升到54.3%,“十五”期末增加到了64.5%。[6]二是合资、合作方式的“三资”企业,通过股权收购等方式不断显现独资倾向。比如,计算机领域有日本东芝公司以92万美元取得了合资方上海金桥10%的股份,将东芝电脑上海有限公司变为日方独资企业;家电行业先后有日本松下与美国惠而浦通过收购完成在华企业的独资化。

3.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内外资企业差距拉大[7]

电子信息产业之所以技术创新能力薄弱,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以来行业研发投入水平低。与过去相比,“十五”时期电子信息产业的研发投入有较大增长。行业R&D经费支出从2000年的76.5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228.1亿元,增长了近2倍,年均增长32.1%(见表21-2)。不过,整体研发投入水平仍然偏低。

表21-2 电子信息产业的R&D经费支出与研发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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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

从表21-2可以看出,2000~2004年,电子信息产业的R&D经费支出逐年上升,但研发强度[8]一直在5%左右徘徊。2000年研发强度为4.1%,2001年迅速上升到5.6%,2002年又下降到5.4%,2003年继续回落为4.6%,2004年研发强度有所回升,达到5%。这一水平的研发投入不仅与美国、日本有较大差距,而且也落后于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见表21-3)。

表21-3 部分国家电子信息产业R&D经费占增加值的比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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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第468页。

比较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与“三资”企业研发资源与产出效果占行业比重的变化可以明显看出两者在技术创新能力方面的差距。2000年在研发投入、科技活动人员数量方面“三资”企业有较大优势;在科研机构数、拥有发明专利数方面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有领先优势;在申请专利数方面两者相当。到2004年,“三资”企业在研发资源与技术创新效果方面全面领先,原来居于领先地位的方面,则差距进一步扩大(见图21-4)。

图21-4 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与“三资”企业研发资源与产出占行业份额比较

4.企业发展环境日趋不利

(1)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扩大。从企业发展的内部环境看,“十五”时期,内资企业在税负政策方面的不利地位没有明显改善,与外资企业政策待遇差距依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外资企业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扶持下,效益不断上升,但对社会的贡献却呈下降趋势。主要表现在外资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呈上升趋势,并且高于内资企业,但每百元销售收入创造税金却低于内资企业,并且呈连年下降趋势。2002~2004年外资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分别为4.05%、4.1%和4.2%,2004年高出内资企业0.2个百分点。2004年,内资企业完成销售利润率为4%,不仅低于外资企业,而且比2002年内资企业销售利润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外资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创造税金却逐年下降,2004年仅为0.7元,比2002年降低了0.6个百分点,而内资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创造税金近三年来均保持在2.1元左右。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这一“反差”表明,加入WTO以来,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环境方面日益好转,而内资企业在追求“税收”的国民待遇方面却没有大的进展。

(2)电子信息产品的国际贸易环境趋紧。“十五”时期也是我国加入WTO的5年。加入WTO虽然逐渐消除了贸易的关税壁垒,但我国的贸易环境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更为宽松。在这个背景下,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环境也不容乐观。

一是我国出口产品成为国际贸易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我国出口产品多为劳动密集产品,技术含量低,且价廉物美。这些“中国制造”的产品给很多国家的厂商带来极大的竞争压力,因而进口国的厂商频繁利用“反倾销”手段来阻碍中国产品的出口。电子信息产品作为我国出口额最大的行业,同样难以避免受到反倾销的命运。

二是发达国家利用技术标准设置新的贸易壁垒,通过改变技术标准、提高技术标准的水平等措施来限制我国商品出口。比如,发达国家新近开始推行的SA8000标准,即企业社会责任认证,该标准要求出口企业在盈利的同时应对环境、社会、员工承担责任,一旦调查表明出口企业的工作环境、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不符合标准,企业产品出口就会受阻。

此外,欧盟25国于2005年8月13日正式实施《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还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这两个指令都会明显增加中国家电企业的出口成本,严重影响我国317亿美元的家电产品出口欧盟,达不到指令要求的产品会被排斥出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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