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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时间:2022-05-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电子信息产业将保持15%的年均增长率,到2010年,全行业销售收入将达到6.5万亿元,工业增加值为1.4万亿元,约占全国GDP的7%。总之,人才的短缺已经成为“十一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不可回避的约束条件,直接影响电子信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电子信息产业将保持15%的年均增长率,到2010年,全行业销售收入将达到6.5万亿元,工业增加值为1.4万亿元,约占全国GDP的7%。然而,上述目标的实现,以及实现的方式(是单纯数量增长还是数量与质量并重),取决于政府有关部门能否根据产业发展的现实约束条件,通过政策与制度创新,实现基于创新的、成本递减的产业增长。否则,电子信息产业将在影响其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的约束下,以越来越高的成本实现产业规模的扩张。

“十一五”期间,制约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因素很多,但概括起来,最关键、最本质、对产业发展影响最大的因素有三个方面,即环保标准、人才和政策。

1.环境保护标准的提高对生产厂商的制约

电子信息产业的环境约束问题主要是指与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特别是半导体和电子器件有关的环境污染问题。电子产品的环境污染问题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电子产品生产过程对环境和工人健康的危害,通常也称之为“高技术污染”;二是废弃的电子产品中包含的有毒或者对环境有害的成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也就是“电子垃圾”问题。

近年来,电子信息产业的环境问题在美国、欧盟和我国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且打算逐步将上述环境问题纳入法律的框架来解决。在这一背景下,环境问题必然成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必然要面对的一个外部约束条件。

高技术污染的影响通常是潜在和长期的。半导体工厂实际就是一个巨大的化工厂。半导体制造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化学物质,并产生很多有害气体、废弃物和含有有害成分的废水,从而对作业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半导体由于其在电子信息产业中的基础作用,一直是我国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地方政府常常为引进一条技术先进的半导体生产线而展开激烈竞争,因而不免对这些半导体生产厂的防污设施放松要求。半导体制造厂在没有通过环境评价仍照常生产的事也时有发生。但是,随着社会对环保的日益重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方式将逐渐被社会所抛弃,为法律所禁止,从而环境保护也必然成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一个外部硬约束。

随着电子信息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的缩短,由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的抛弃而引起的环境问题,即所谓的电子垃圾问题,也开始成为影响电子信息产业自身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

欧盟为解决电子垃圾问题,先后出台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这两个指令的核心内容有二:一是要求从2006年7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不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等6种有害物质。二是要求生产商在建立回收和处理其报废电子产品的体系方面负有全部责任。这些规定必然加大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对产业发展产生长远的影响。[9]

2006年,我国借鉴欧盟的做法,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同样要求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包含上述有害物质。其目的是为了在实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目的的同时,有效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确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十一五”期间只有充分认识到环境约束的影响,并将这种外部约束转化为技术和产品升级动力的电子信息企业,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2.人才数量短缺与结构分布对产业发展及创新的制约

电子信息产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其发展的关键是有一大批从事信息技术创新的人才。一个国家的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储备、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及使用状况决定着该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水平和潜力。但是,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人才短缺问题相当突出,成为影响“十一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在电子信息产业中,集成电路(IC)与软件(Software)分别处于“心脏”与“大脑”的关键地位。而我国这两个产业领域发展的人才约束问题更为严重。

人才问题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约束不仅表现在人才总量上,而且表现在人才结构上。

(1)电子信息产业人才总量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2003年以来,电子信息产业从业人员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2005年从业人员增长率高达48%,从业人数从2003年的408万人猛增加到761万人。然而,其中有60%为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比重偏低。而据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目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每年至少在40万人以上。特别是软件产业的人才缺口极大。调查显示,中国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每年至少还要存在20万软件人才缺口,并且这个缺口还在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大。

(2)电子信息产业科技活动人员规模小、增长慢,不利于产业创新能力的提高。2000年,电子信息产业科技活动人员为11.7万人,到2004年增长到17.2万人,年均增长1.1万人。不仅如此,在华外资企业凭借一些优越条件吸引高科技人才,许多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研发机构成为外资企业争夺我国高层次人才的桥头堡。微软研究院150余人的研究队伍中,80%以上是中国人。印度塔塔咨询服务公司中国杭州的研发中心,125名员工中有100人是中国本地员工。因此,科技活动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分布在“三资”企业。2000年,“三资”企业雇用了我国24.3%的科技活动人员,到2004年,这一比重上升到47.1%。[10]这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产生了相当不利的影响。

(3)人才结构不合理,呈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一方面,电子信息产业科技人员较少,软件系统分析员、高级软件设计师、IC高级设计师等高端专家人才缺乏;另一方面,技术工人文化程度低的多,高的少;技术等级低的多,高的少;高等级技术工人年龄大的多,年轻的少。

总之,人才的短缺已经成为“十一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不可回避的约束条件,直接影响电子信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政策导向对产业增长方式的制约

根据世界各国现行的产业分类,电子信息产业是公认的高技术产业。然而,“产品附加值低、创新能力弱、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却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多年“保持不变”的特点。这表明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高速增长主要还是基于数量扩张的增长,而非基于创新的增长。我国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条上主要承担着“装配工”的角色。正是基于这一现实,我国才提出了自主创新战略,并将其作为我国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

我国作为世界电子信息产业“装配工”的市场定位,最初主要是基于我国劳动力丰富的比较优势做出的符合我国实际的选择。但在经历了20多年的对外开放后,电子信息产业的这种数量扩张型增长方式越来越表现出政策驱动的特点。而且,自主创新战略提出后,有关决策部门对电子信息产业增长方式的政策驱动特点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而没有强化数量型增长方式,从而不利于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的政策进行系统的清理和改革。这里,我们通过分析“十五”期间有关的政策对增长方式的影响,说明“十一五”期间改变政策惯性思维对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性。

(1)内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税收政策强化了产业的数量型增长。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为了能够吸引外资,提出对外资(包括合资)企业进行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以弥补投资环境的缺陷。电子信息产业是吸引外资及港、澳、台资最多、最快的行业。相当一段时间内,这一政策对引进管理经验、培训工人和促进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电子信息产业竞争日益激烈、数量型增长方式日趋末路的情况下,这一政策不仅积极作用已基本消失,而且进一步强化电子信息产业数量型增长特点,强化外资企业的市场领先地位,不利于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公平的税收政策双重挤压下,内资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年年下降。自2002年以来,外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的销售利润率都高于内资企业的同时,其每百元销售收入创造的税金却远远低于内资企业。这使外资企业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主导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如果内资企业在销售利润率日益下降的情况下,还要承担比其竞争对手(外资企业)更多的税负,那么它们就不可能具备自主创新的起码基础。

电子信息产业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开放后,内资企业在劳动密集产品或者资本技术密集产品的劳动密集环节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经验。目前,单纯的税收优惠和扭曲要素价格的优惠政策只会诱使外商更多地把电子信息产品生产的劳动密集部分转移到中国。因为外商仅仅依靠政策优惠就能在低风险条件下获得一个可观的收益。

表21-4的数据说明,2000~2004年,“三资”企业的研发强度与国有(含控股)企业一样,都没有达到电子信息产业的平均研发强度。而且,除了2003年外,其余年份“三资”企业的研发强度均没有超过国有(含控股)企业。这表明,外商投资企业投放在中国的部分主要是其生产的劳动密集程度更多的环节。而且,在优惠政策的吸引下,引进的这类投资量必然超出经济上合理的程度。

(2)电子信息产业的过度出口导向政策加剧了“锁定效应”。大体上说,20世纪90年代以后实行的是通行于东亚各国的“出口导向”政策。为此,政府制定了一整套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在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出口导向政策确实能够较为迅速地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能力,带动企业组织模式和管理技术的提高,解决就业问题。但是,利用政策过度刺激出口,使出口产业占用数量过大的资源,却未必是一项明智的政策。

表21-4 2000~2004年电子信息产业中“三资”企业与国有(含控股)企业研发强度

注:研发强度是R&D经费支出与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的比值。

过度出口导向型政策扭曲了本国的资源配置,出口导向政策通过各种显性和隐性补贴,人为地提高了出口型行业的利润率,从而诱导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大量向这些部门集中。其结果是,内向型企业得不到足够的资源供应。

比如,我国积极推行鼓励集成电路发展的出口退税政策。国家的政策扶持使集成电路的产业规模得以形成,但同时也抑制了国内集成电路厂商的发展:集成电路产品一旦内销将征收高达17%的增值税,而出口产品将被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这使国内集成电路企业产品内销的成本高于进口。因此,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更愿意从国外芯片设计公司获得订单。这一方面不利于国内芯片设计公司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国内下游厂商庞大的集成电路需求得不到满足,只能靠进口解决。

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标准的竞争特征使过度的出口导向政策产生更为不利的后果。在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来料、进料加工贸易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将相当多的资源集中于鼓励出口的不利后果是使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发展长期“锁定”在加工贸易的道路上难以升级。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比其他产业技术进步的速度要快很多,产品生命周期短,限制了出口加工政策的“学习效应”的发挥。而且,由于电子信息产品“技术标准”的特征,限制了不同技术标准之间制造经验的扩散。这使得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总是在委托方不断变化的技术要求过程中忙于为特定技术标准的产品提供“加工服务”,脱离于国内市场需求,更难以有足够的“学习”过程来培育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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