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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中国就业形势的主要特点

时间:2022-05-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十五”期间中国就业形势的主要特点1.劳动力总量供过于求“十五”期间,随着经济规模的稳定增长,就业人数也持续增加。另外,每年还有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再就业。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珠三角、闽东南、浙东南等加工制造业聚集地区,如珠三角地区为有近200万人的缺口,缺工比率约为10%。

一、“十五”期间中国就业形势的主要特点

1.劳动力总量供过于求

“十五”期间,随着经济规模的稳定增长,就业人数也持续增加。[1]2004年,全国就业人数达到75200万人,比2001年增加了2175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数增加2536万人,而乡村就业人数则减少了361万人。[2]从不同产业看,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在2001~2002年连续增加,但在2003~2004年转为减少,第二产业就业人数除2002年以外基本上呈现增加趋势,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则一直持续增加(见表10-1)。从总体上看,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在减少,而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在增加。

表10-1 2000~2004年不同产业就业人数变动趋势

注:表中“总数”来自国家统计局:《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相应年份),“比上年增加”数值为作者根据总数计算而得。

用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年度增长率分别除以同产业的GDP年度增长率,可得到该“就业弹性”,再用三年移动平均法把就业弹性规范化,就可描绘出“第一、二、三产业就业弹性的变动趋势(见图10-1)”。从第一、二、三产业就业弹性的变动趋势看,“十五”期间,除了第一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持续下降以外,第二、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均是增加的。其中,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比较大。第二产业的就业弹性为负值,这表明该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在减少。但是,第二产业的就业弹性值在“十五”期间却出现了回转趋向,可以说第二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有所提高。因此,从就业弹性分析看,中国现阶段尚处于经济发展与劳动力增加相伴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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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 第一、二、三产业就业弹性变动趋势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相应年份)有关数据计算。

另一方面,中国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局面从根本上并未改变,来自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城镇下岗就业人员再就业的就业压力仍然十分严峻。2004年,全国城乡就业人数为7520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数为26478万人,占35.2%,乡村就业人数为48724万人,占64.8%。虽然与2003年比,全国城镇就业人员新增了980万人,但同年,还有下岗失业人员109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27万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271.6万人),也就是说,全国城镇仍有1000多万劳动力没有工作岗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预测,[3]在未来几十年内,中国每年将新增劳动力700万人左右,主要是各级学校毕(结)业生、复员转业人员等需要就业人员。同时,农村约有2亿剩余劳动力。按照农村人口城市化每年增长1%的速度计算,农村劳动力每年向城市转移约1000万人。另外,每年还有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再就业。若按照2004年数据计算,再就业人数约有800万人。[4]这样加总起来,就可得出每年城镇需要安排就业的人数为2500万人。但如果经济每年增长8%~9%,在这种情况下,每年新增就业岗位最多只有800万~900万个,那么,就会有1600万~1700万劳动力找不到工作。[5]这就意味着在未来几十年里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局面将不会有大的改变。

2.就业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

就业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主要体现在关键性技术工人短缺、部分地区“农民工短缺”两个方面。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产业对技术工人的需求逐年增加,使技术工人总量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其中,高级技术工人尤为短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对全国40个城市技能人才状况抽样调查,企业“现有”就业人员中技术工人所占的比例为32.3%,技术工人中,初级工占34.3%,中级工占39.2%,高级工占22.7%,技师占3.2%,高级技师占0.7%。而在“需要”的技术工人中,初级技工为38.9%,中级技工为32.2%,高级技工为13.5%,技师为9.6%,高级技师为4.5%。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比例(3.9%),与企业需求比例(14.1%)有较大差距。[6]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对全国116个城市劳动力市场监测数据分析表明,各技术等级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术员、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求人倍率分别是1.52、1.57、2.10、1.85、2.08、1.31、1.51和2.06。对技术工人的需求比已经大于对技术员、工程师的需求比。其中,对技师、高级技师的需求比最高。[7]

然而,总体上看,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较低,成为制约素质提高的因素之一。全国就业人员中,不识字的占6.2%,小学水平的占27.4%,初中水平的占45.8%,高中水平的占13.4%,大专水平的占5%,大学本科的占2.1%,研究生水平的占0.13%。也就是说,79%的就业人员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在技术工人最为集中的制造业、建筑业,这个比例是70.4%和81.4%。全国生产设备操作人员中,77.2%的人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另外,求职劳动者中,还有54.4%的人没有任何技术等级或职称。[8]大量初、高中毕业生未经过必要的职业培训就进入劳动力市场直接就业,数量占到新成长劳动力的30%。[9]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培训的也很少。所以,虽然不少用人单位急需技术工人甚至是普通技术工人,但文化水平低和缺乏职业技能的劳动力却只能“望工兴叹”。[10]

另一方面,部分地区从2004年初开始出现了所谓“农民工短缺”。这是指一些企业招募不到甘愿接受低工资等恶劣劳动条件的农村流动劳动力的现象。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珠三角、闽东南、浙东南等加工制造业聚集地区,如珠三角地区为有近200万人的缺口,缺工比率约为10%。在制鞋、玩具、制衣等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企业,普通劳动力尤其年轻女工短缺情况较为严重。

出现“农民工短缺”,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普通劳动力的工资太低,劳动条件、福利、社会保障太差,农民工不愿意到这些地区的企业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调查显示,12年来,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工资仅提高了68元,如果把物价等因素考虑进去,实际是负增长。另有调查显示,工资在700元以下的企业,招工比较困难;工资在700~1000元的企业,招工可以勉强维持;工资在1000元以上的企业,招工没有问题。[11]因为缺工地区大多依靠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高速经济增长,企业依靠压低工人工资,降低劳动条件而获取利润,所以,“农民工短缺”在中长期将迫使企业提高工人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同时也会使部分低工资企业退出该地区,向其他更低工资地区转移。

3.非公有制企业是劳动力需求的主体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公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实施“减员增效”措施,使大量的劳动者以下岗、内退形式从公有制企业分离出来,公有制企业就业人数大幅度减少,而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体。2004年,国有单位就业人数为6710万人,集体单位就业人数为897.2万人,私营企业个体组织就业人数为5515万人,其他单位就业人数为3491.8万人。四类单位就业人数占全部单位就业人数的比重分别是:国有单位40.4%;集体单位5.4%;私营企业个体组织33.2%;其他单位21%。可以看到,私营企业个体组织及其他单位就业人数的比重已经超过国有、集体单位就业人数的比重。在目前多种所有制并存、非公有制企业成为劳动力需求主体的体制下,企业劳动关系已由过去的公有制企业为主的劳动关系改变为非公有制企业为主的劳动关系。

非公有制企业大部分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又以珠三角、长三角这些经济增长快的地区数量最多。2004年,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的私营企业个体组织就业人数已占到全国私营企业个体组织就业人员总数的31.9%。[12]城镇私营企业个体组织就业人员中,50.1%从事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22%从事制造业,13.5%从事社会服务业。[13]

4.流动就业、非正规就业规模巨大

农村富余劳动力已是中国重要的劳动力供给来源。所谓流动就业人员就主要是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也就是农民工。国家统计局调查结果表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数量2004年为1.2亿人。农业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约1.03亿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算,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规模约为1.2亿人,其中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人,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约为6000万人。[14]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是吸收跨省流动农村劳动力的主要地区。2004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制造业的占30%,从事建筑业的占23%,从事社会服务业的占10%,从事住宿餐饮业的占7%,从事批发零售业的占5%。另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15]2005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在建筑施工业、电子电器业、制衣制鞋业、住宿餐饮业和商务服务业中已超过了七成。

另外,在低收入、低报酬、无注册的很小规模的生产或服务单位就业的人员,即非正规就业人员的数量也有了相当规模。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66个城市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镇的各类非正规就业人数大约是7000万~8000万人。[16]非正规就业人员主要从事社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建筑施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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