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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的类型及选择依据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采购内容分类可分为:货物采购合同、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和服务采购合同。商业采购是商业领域为转售而进行采购和储存货物,是以赢利为目的,如批发商、零售商的进货采购等。商业采购中最大的部分是零售贸易采购,它将大宗货物从农场或工厂采购过来然后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制造业采购是为了制造、加工货物或材料进行采购和销售。

第三节 采购合同的类型及选择依据

一、采购合同的类型

采购合同有许多种分类标准,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

按采购内容分类可分为:货物采购合同、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和服务采购合同。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4年通过的《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第二条的定义,“货物”可指各种各样的物品,包括原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条件是那些附带服务的价值不超过货物本身的价值。“工程”可指与楼房、结构或建筑物的建造、改建、拆除、修缮或翻新有关的一切工作,如工地平整、挖掘、架设、建造、设备或材料安装、装饰和最佳修整,以及根据采购合同随工程附带的服务,例如钻挖、绘图、卫星摄影、地震调查和其他类似服务,条件是这些服务的价值不超过工程本身的价值,“服务”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任何采购对象。

按采购职能的范围和目标分类可分为:商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和制造业采购合同。商业采购是商业领域为转售而进行采购和储存货物,是以赢利为目的,如批发商、零售商的进货采购等。商业采购中最大的部分是零售贸易采购,它将大宗货物从农场或工厂采购过来然后销售给最终消费者。采购是所有商品零售业组织中极其重要的职能。政府采购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采购,不以转售和赢利为目的。制造业采购是为了制造、加工货物或材料进行采购和销售。采购也是制造业中的重要环节,制成品的大部分成本来自于所采购的原料。

按合同支付方式分类的采购合同,一般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类型、成本加酬金合同类型和固定工资合同类型。由于合同的支付是合同双方关注的焦点,下面着重介绍按合同支付方式进行的合同分类。

(一)固定价格合同类型

固定价格合同类型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不变固定价格合同

不变固定价格合同又称不变价合同,即合同订立的价格在履行中不再发生变化。在不变固定价格合同中,供应方要担保成功地满足合同中的逐项要求,包括在合同期限允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供应工作。同时也必须担负圆满完成工作的财务责任。采购方和供应方都无权擅自对合同中规定的价格和进度进行变更,采购方有义务支付主合同中规定的固定价格,但对供应方完成合同工作的实际成本可以不予考虑。大多不变价格合同是通过竞争性招标确立的,但是由于特定采购项目的性质,有些采购方也可以通过成本分析和谈判与供应方达成不变固定价格合问。不变固定价格合同具有较多优点,特别是通过竞争性投际所订立的不变固定价格合同。

(1)这类合同要求最少的管理成本,没有审计成本。供应方和采购方的关系也非常简单,供应方独立完成工作,采购方按采购合同验收接货,支付合同价格。在满足合同要求的条件下,供应方节约的每一分钱都是属于自己的,因此,供应方必然努力控制成本,并尽可能地节约成本以满足合同要求。选择效率最高的供货商无疑对采购方及整个国民经济都会带来直接的效益和影响。

(2)对采购方而言,不变固定价格合同的另一个优点是所有的财务风险都由供应方承担。采购方的最终支付义务仅限于合同中确立的价格,所以超出合同价格以上的任何成本都由供应方承担。

从实际履行合同的情况看,在不变固定价格合同中虽然供应方负有圆满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供应方提供不良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可能比其他类型的定价安排合同要大,尤其是在缺乏可供选择的供货来源和适当的供货商评价体系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由于在采用不变固定价格合同时,如果不足够重视供应商评估程序,往往会导致很低劣的合同履行结果。因此采购方必须加强对供货商的选择和合同标的物的验收。

2.固定价格合同

由于价格变更通常是内经济因素引起的,因此固定价格合向有时又称为“带有经济价格调整条款的固定价格合同”。这种合同当出现合同规定的成本和价格因素变动时,就可以对合同价格做出调整。这些因素可以是劳动力或材料价格指数,或者是整个行业领域内的价格水平的变化。这些所选择的因素多为当期合同管理所不能控制的外生变量。这种合同安排的结果是将通货膨胀造成的价格或成本变化风险从供应方转移给采购方。

固定价格合同中通常都有价格变更公式,价格变更需依合同中规定的价格变更公式进行。如果在合同订立时没有安排价格变更公式,过了一段时间由于某种原因原来的价格被认为是不再合理,那么合同双方都有权提出对价格进行谈判。无疑,此种定价安排增加了采购方的风险因素。合同价格的变更主要取决于供应方提供的证据的力度以及采购方的谈判技巧。供应方寻求的价格调整很可能纯粹是由于供应方的效率降低所致,或者只要供应方进行合理的管理,成本增加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是采购方要对此进行证明却十分困难,也十分花费时间,因此采购方的谈判能力就显得尤为关键。

3.固定价格再确定合同

固定价格再确定合同是推迟了最终的价格谈判,直到合同履行到一定程度,履行成本已经明了,可以使双方预测和谈判完成合同所需的最终成本和价格。当通过谈判确定了价格后,就将重新确定的价格规定在合同中。这种定价安排的主要优点是可以将合同价格推迟至一些成本数据在履行中确定之后再作决定,但其缺点是谈判管理过于复杂.并且缺乏更有效的措施激励供货方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4.固定价格努力程度定期合同

固定价格努力程度定期合同通常限于有限范围内的研究工作。这种合同使供应方工作计划获得确定的预算支付,并且使履行行政监督活动减少到最少。一般采购方对研究者的技术专长和执著精神有高度的信心,可以来用这种类型的合同。

(二)成本加酬金合同类型

成本加酬金合同确立的基础是采购方将补偿供应方在履行合同义务中负担的成本。这种支付方式要求供应方向采购方公开成本记录。从一定意义上说,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供应方虽然也要完成所要求的工作,但其所承担的义务大大减少了,因为供应方并不担保完成工作的成本。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采购方承担了合同不履行和迟延履行的大多数财务风险。当然采购方和供应方之间风险的划分不仅由合同形式决定,还与是否包含了某些合同条件有关,比如担保与激励条件等。另外,合同的技术规格对划分双方的风险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合同履行最终是否复杂和困难要取决于构成合同一部分的技术规格或者其他技术文件。成本加酬金类型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

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是一种较能鼓励供应方控制工作成本的合同方式。此种合同是双方确立一个完成工作的“成本目标”,低于该成本目标时的成本节约和高于该成本目标时的成本超支都可以在合同履行完毕时由双方共同分担。这种合同安排在合同订立前没有确立一个封顶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激励供应方提高工作效率和有效率,从而控制成本的动机。因为其工作成本越高,利润则越低。另一方面这种合同也能为成本超支留下一定的余地。这种合同安排的不利之处是对采购方来说财务风险相对太高,因为采购方对其最终财务支出是无法确定的。这种合同定价方式的适用情况是合同的成本预算由于合同工作性质不能确定而难以准确编制

2.带最高价格限制的目标成本激励合同

带最高价格限制的目标成本激励合同是为了克服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的缺陷,而对目标成本安排引入一个最高限价,这样采购人在合同订立时就可以知道其最大可能的成本预算是多少。这种合同形式有时又称固定价格激励合同,因为这种合同形式具有固定价格类型合同和成本类型合同的两种特征。

这种合同定价形式包含一个分摊公式。如果供应向能够以低于合同规定的目标成本完成工作,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相反,如果供应商完成的成本超过了合同规定的目标成本,那么就要受到经济的惩罚,奖励或惩罚的比率是由合同中规定的分摊公式来控制的。

3.成本加奖励付费合同

成本加奖励付费合同用来奖励付费的定价形式,即采购方需补偿供应方完成工作的成本,并且通常还对供应方完成工作支付一笔最低的固定费用,由于这笔费用相对于供应方为完成工作所付出的代价是偏低的,因而除此之外,采购方还可能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供应商支付一笔额外的费用,作为奖励性付费。这笔奖励费用的大小取决于采购方定期对供应方履行工作情况的评估。因此,此种合同没有一个最终向供应方支付利润水平的确定公式,而是建立在采购方对供应方履行业绩的主观认定上。

一般情况下,只有政府采购机构才使用成本加奖励付费合同,有时工业采购人员也会使用合同定价安排来完成某些特定的合同工作。

4.成本加利润百分比合同

成本加利润百分比合同在日常工作中常简称为“成本附加”。这种合同的定价安排是以供应方在完成工作和提高服务时所负担的合期成本为基础,再加上按照成本的百分比计算的数额为利润。因而这种方法使得供应方负担的成本越高,其所获得的利润就越大。它不鼓励供应方控制成本,提高效率或更加明智地采购所需的原材料和制成部件,而是鼓励供应方花费的越多越好。这种合同对采购方来说财务成本很高,但产品和服务质量不佳的风险很低。一般来说,供应方最终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质量标准。为了尽可能地降低财务风险,采购方通常采用一些措施来避免成本超支。如要求供应方作出财务支出和技术进展周报和月报,召开财务和技术进展会议,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成本审计等。但是这些程序又使成本附加合同的管理成本非常大。

5.无付费成本合同

无付费成本合同即补偿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成本之外,不提供额外的付费。这种合同主要适用于大学或其他非营利性教育、研究机构,对研究工作的完成是十分有益的。

6.成本加固定付费合同

成本加固定付费合同是在补偿供应方完成工作所需的成本,而且在供应方完成了工作并且提供了满意的最终产品后还向供应方支付一笔在合同授予之前确定的固定费用。这一固定费用与供应方实际负担的成本没有关系。这种合同主要适用于合同所要求工作的履行成本很不确定的情况,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技术问题。因此,这种合同大量地运用于研究合同或研究开发合同。

(三)固定工资合同类型

固定工资合同也可以称为以时间为基础的合同,其广泛应用于复杂的研究、施工监理及绝大部分的培训、技术援助任务,因为这类任务难以确定服务的时间和范围。固定工资合同的基本方法是,在合同订立时,确定一个直接从事合同工作的人员的补偿价格。比如,如果合同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在合同中就规定供应方用于该顶工作的每一个人员每小时或每天进行工程设计所付出的工作补偿价格,该固定价格包括基本工资、保险、纳税、工具、监督管理、现场及办公室各项开支以及利润。此外,一般还要加上海外工作津贴。将这些所有成本因素汇总起来,双方就可以达成需要对供应方进行补偿的价格,在合同履行中,采购方要随着项目的进展监督工作的履行情况,以确保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的要求。

固定工资合同类型主要有以下两种:

1.劳动工时合同

劳动工时合同一般只对供应方投入工作的直接劳动力确定补偿工资。

2.工时及材料合同

工时及材料合同除了固定工资之外,还规定完成特定工作所需的材料成本。在一般情况下,固定工资合同严格限制由供应方提供材料,但工时及材料合同却提供了这样的一种补偿机制。这种类型一般用于聘请咨询专家或管理代理人。

二、采购合同类型的选择依据

根据一般的采购规律,采购合同类型的选择主要是根据采购方的意愿,当然采购合同类型的最终选定也是一个谈判的结果。在大型系统采购中,拟采用的合同类型可能在制定采购规划或“采购战略”文件时就已经做出决策。

各类采购合同包含了分摊公式、多个独立变量、成本、最高限价、激励措施以及风险修正条款等,因而为合同类型的选择提供了多重的视角。同时影响采购合同类型的内外因素也很多,一般来说,选择采购合同的类型主要依据以下一些条件。

1.合同管理的复杂程度和管理成本

合同管理的复杂程度和采购项目的技术复杂性、合同期限的长短和合同工作员的多少有关,也受到所涉及的供应商、相关机构的数量、工作能力及管理理念的影响。合同管理的复杂程度是合同类型选择决策的关键因素。一般来说,复杂程度高的采购项目多采用成本类型合同。

合同的管理成本在合同类型决策中也起到重要的作用。如果采购方力图将管理成本降到最低,比较适合选择固定价格合同类型,因采用这类合同无需审计工作,采购方的监督工作也减到最小。而若选择成本和激励合同则要求进行成本审查;固定工资合同则要求定期的管理工作,以保证供应方付出相应的努力。因此在选择适用何种类型合同时,采购方必须考虑自己进行监督、审查工作的能力与成本。

2.技术因素的影响

技术因素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供应方对技术掌握的程度直接关系着能否满足合同的要求,合同双方必须认真考虑由谁承担不能达到合同技术要求的风险,这种不确定性是适应选择合同类型时必须考虑的很重要因素;第二,特定领域里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及知识的更新,原订合同的技术规格可能难以说明可接受的合同履行标准,这种情况造成了合同基础的变化及相关的合同完成的不确定性,也是合同双方在选择合同类型时要充分考虑的。

3.采购项目目标的选择及重视程度

采购项目的基础目标主要是进度目标、成本目标及质量目标。这三个目标中哪个更加重要,需要优先考虑,与合同类型的选择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成本目标或进度目标是一个关键因素,那么合同类型就倾向于采购固定价格类型。但同时可能意味着对技术目标的限制,并可能限制了风险调整合同条款的采纳。

高层管理层或政治决策者对既定采购项目的重视程度也会影响到合同类型的选择。上层领导的关注,意味着技术和财务报告的详细程度的增加,表明使用成本合同类型的倾向性增加。采用成本补偿性合同,有利于采购方明确要求供应方提供充足的成本信息;采用奖金费用合同,可要求供应方编制定期报告文件,从而能更引起双方高层管理层对该采购项目进展情况的关注。

4.对风险及机遇的预测

采购合同在履行期间往往会出现一些风险,如原来提供的便利设施可能被取消,与履约成本有关的通货膨胀的发生,长期合同中可能出现的停止拨付资金等等。如果这些风险对供应方来说相当大,那么有可能使用成本类型的合同,或者面对通货膨胀的风险,使用经济价格调整条款。再有,为了使双方都分担一定的风险,可以来用带有最高限价的成本激励合同。

有时某些供应方在面临可能签订系列采购合同的机遇时,对于前期的研究开发合同虽然在成本不确定的情况下也愿意接受固定价格合同。其原因是他们对后续的生产合同有势在必得的打算,以此作为与竞争对手抗衡的手段。

5.供应方以往的业绩

供应方以往的业绩不但是选择中标者(或是签约人)的重要因素,而且在有些情况下也影响着合同类型的选择。例如对服务合同而言,当供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业绩时,一些采购机构倾向于使用成本加固定付费合同;相反,如果对于提供类似服务的供应方的以往业绩不了解,或根据采购机构的标准来衡量,所提供服务的效果较差,那么就使用成本加奖励付费合同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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