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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条约(辛丑各国和约)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列强根据这一条约,进一步获取了中国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益,给中国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除《辛丑条约》规定的庚子赔款外,还有各省、府、州、县分别与当地外国教会签订承担地方教案的赔款,据不完全统计,这笔赔款总额达2270万两。《辛丑条约》除正约外,另有十九个附件。

条约名称:辛丑条约(辛丑各国和约)      [1]

签订时间:1901.9.7                        

签订地点:北京                          

签 署 人:中方 清庆亲王奕劻、清直隶总督李鸿章          

     外方 德国驻华公使穆默、奥国驻华公使齐干、比利时驻华  

        公使姚士登、西班牙驻华公使葛络干、美国驻华公使  

        柔克义、法国驻华公使鲍渥、英国驻华公使萨道义、  

        意大利驻华公使萨尔瓦葛、日本驻华公使小村寿太郎、 

        荷兰驻华公使克罗伯、俄国驻华公使格尔思      

主要内容:                            

中国赔款银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共计九亿八千多万两,以海关税和部分常关税、盐税作担保:“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两四百五十兆两。……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国分三十九年……付清”。“所定承担保票之财源”:“新关各进款”、“所有常关各进款”、“所有盐政各进项”;

将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管理,中国人概不准居住:“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自行防守……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

拆毁大沽炮台及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外国军队驻扎北京和从北京到山海关沿线的十二个重要地区:“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虞,今诸国驻守之处系:黄村、廊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

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的各种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对所属境内发生的“伤害诸国人民”事件,必须立刻镇压,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略)

清政府承认“纵信”义和团的错误,向各国道歉,惩罚“首祸”诸臣[2](略)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降旨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且变通诸国钦差大臣觐见礼节”;

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商行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及有关通商各他事宜,均行议商,以期妥善简易”。

后果、影响:                           

该条约是近代中国历史上空前屈辱的奴役性条约。列强根据这一条约,进一步获取了中国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益,给中国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本息高达98223万余两的“庚子赔款”,严重摧残了中国社会经济[3],而且使中国的主权,诸如海关、常关及盐税等均被列强所控制;列强武装使馆区的划定以及在京津地区驻军,使中国的首都大门洞开;惩凶、谢罪等规定不仅羞辱了中国人民和清政府,而且将镇压人民反抗外来压迫的斗争作为清政府的“条约义务”。这一切使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注释】

[1]当时,清政府一年的财政收入不过8000万两,近10亿两的赔款使清政府财政枯竭。除《辛丑条约》规定的庚子赔款外,还有各省、府、州、县分别与当地外国教会签订承担地方教案的赔款,据不完全统计,这笔赔款总额达2270万两。而且,由于稍后国际银价的持续下跌,列强强行要求清政府以金代银进行支付,清政府于1905年确认,并同意以800万两抵付1905年以前支付给各国的所谓亏损。

[2]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义和团运动爆发以后,发展迅速,引起帝国主义列强的恐慌。帝国主义为了镇压义和团运动,乘机瓜分中国,借口清政府“排外”,英、美、德、法、俄、日、意、奥八个国家组成侵华联军,大举进犯。1900年6月17日攻占大沽炮台;7月14日攻陷天津;8月16日攻陷北京,一路杀掠,肆意践踏中国主权。慈禧太后、光绪帝和亲贵大臣逃往西安,派奕劻和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乞和。9月德国陆军元帅瓦德西被推为联军总司令来华,侵略军陆续增至10万人,由京津出兵,分侵山海关、保定、正定以至山西境。此间,沙俄又单独调集步骑兵10余万人,分六路侵占中国东北。不久,联军提出议和大纲。12月24日,西班牙公使葛络干代表十一国(八国之外加上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以照会的形式交给奕劻,声称这些条款“无可更改”,强迫清政府全盘接受。《辛丑条约》除正约外,另有十九个附件。

[3]按条约规定,对附和过义和团的官员,中央从王公大臣以下,地方从巡抚、藩臬以下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共一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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