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南京条约(江宁条约)

南京条约(江宁条约)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条约规定五口通商、割让香港、协定关税,严重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赔款则使中国遭受了一次残酷的经济掠夺。更为严重的是,该条约开启了以条约形式将西方侵略掠夺合法化的先例。

条约名称:南京条约(江宁条约)      

签订时间:1842.8.29           

签订地点:南京              

签 署 人:中方 清钦差大臣耆英      

    外方 英国驻华公使璞鼎查     

主要内容:                

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

割让香港:“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协定关税“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

赔款:“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员补偿(鸦片)原价”;“今酌定洋银三百万员,作为商欠之数”;“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员,大皇帝准为补偿”;“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员”。

后果、影响:               

南京条约是西方列强强加给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五口通商、割让香港、协定关税,严重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赔款则使中国遭受了一次残酷的经济掠夺。更为严重的是,该条约开启了以条约形式将西方侵略掠夺合法化的先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