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环境权的内涵

环境权的内涵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环境权的内涵工业革命的到来,使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大为增强,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但同时也对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甚至是破坏。在此背景之下,“环境权”的概念随之被提了出来。不同的研究者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有关环境权的定义:如“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合理享有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合理保护适宜环境的义务”。

一、环境权的内涵

工业革命的到来,使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大为增强,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但同时也对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甚至是破坏。公害的频繁发生、自然环境的破坏、物种灭绝的危机日趋严重。因此,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热点问题,各国政府纷纷颁布环境政策纲领,制定各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设立专门的机构,投入大量的资金,开展环境保护的工作。在此背景之下,“环境权”的概念随之被提了出来。

不同的研究者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有关环境权的定义:如“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合理享有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合理保护适宜环境的义务”。即环境权是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就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义务。[43]还有,环境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44]“环境权的概念应为: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45]

对于环境权的属性,日本学者大多认为其不是一项独立的权利,而是日本宪法规定的生存权和追求幸福权的组成部分。[46]我国的学者中,有的认为环境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和独立的人权;[47]也有的认为环境权即是一项法律权利也是一项自然权利;[48]还有的认为环境权是国家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结合体。如果按照公权和私权的划分,有学者将环境权视为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属于私权的范畴;[49]有的学者则将环境权归入到社会权之列,否认其为私权的性质。[50]对于环境权的主体,有主张为“公民”的;[51]也有主张为“国家”、“单位(法人)”、“个人(公民)”、“人类”、“自然体”的。[52]而在西方国家,最流行的观点认为,环境权为一项新型的人权,其主体为“人人”、“每一个人”、“任何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