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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公民环境权”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1 何谓“公民环境权”?杨某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其所在的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铁件加工厂加工敲打铁件产生的噪声,已造成对原告杨某的生活安宁权、健康权的人身侵害。这是公民环境权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这实际上就是表明了公民应该享有环境权。各环保单行法中的相关规定也纷纷体现了公民的环境权。其次,公民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

1.1 何谓“公民环境权”?

近年来,“环境权”已成为一个热门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环境已成为人们生活中考虑的重要需求,环境权也应运而生。采光、通风、污染、绿化等,开始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随着人们法律和环保意识的提高,环境权开始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知和熟悉,并且已有人开始主张自己的环境权。那么,什么是公民环境权?它在现实的法律生活中是如何体现的呢?

(一)居民杨某的住宅与某航务局下设的铁件加工厂相邻。由于铁件加工厂三班倒加工敲打,制作铁件,给居住在附近的杨某及家人造成噪声污染。杨某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其所在的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铁件加工厂加工敲打铁件产生的噪声,已造成对原告杨某的生活安宁权、健康权的人身侵害。法院因此判决铁件加工厂的主管单位该航务工程局赔偿杨某精神损失费7000元,并责令彻底整改,消除噪声污染,停止对原告杨某的侵害。

(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706/13/251525.shtml)

(二)2002年,A市某小区的50户居民,强烈要求拆除在他们附近的一幢19层大楼,因为这幢楼建成后,严重地侵害了他们的采光权,阳光对于他们来说就成了奢侈品。

(案例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vip.chinalawinfo.com/Case/displaycontent.asp?Gid=117465474)

环境权是一种新兴的权利,就像公民的受教育权和劳动权一样,它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简单地说,环境权就是公民享有在适宜环境中生活的权利,这种权利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比方说,居民有权饮用清洁安全的水、有权利呼吸干净的空气,当然也有权利享受美丽的大自然。一般来说,环境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公民有在良好、适宜、健康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这是公民环境权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法律按照环境要素、环境功能将这种权利分为清洁空气权(公民有呼吸新鲜清洁空气的权利)、清洁水权(亲水权、入滨权)、风景权(景观权)、环境美学权、宁静权、眺望权(公民享有居家视线不被阻挡的权利)、通风权(公民享有周围环境良好的通风条件的权利)、日照权(公民享有阳光照射不被遮挡的权利)等类型。我国《宪法》、《环境保护法》和各环保单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中,都体现了维护人民良好生活环境权利的精神。如《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这实际上就是表明了公民应该享有环境权。各环保单行法中的相关规定也纷纷体现了公民的环境权。

其次,公民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这种参与权要求公众有环境知情权,政府应当将与百姓生活有关的环境信息予以公开,在这个基础上引入公民参与,在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决策。我国《宪法》中规定了公民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这其中就包括公民可以广泛参与国家的环境管理。2006年2月1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该办法第一次制度化地引入了公众参与机制,并且细化了参与的方式和途径,可以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相信以后在环境保护领域确定公民参与权的法律规范会越来越多。

最后,公民有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说,这既是公民的一种权利,更是公民的一种义务。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都对公民享有的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作了规定,比如《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7条等都有同样的规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1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6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5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5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7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5条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第4条 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

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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