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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或集体协议。集体合同包括专项集体合同,即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如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也包括行业性集体合同与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或集体协议。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第91号建议书《集体合同建议书》规定,“以一个雇主或一群雇主,或者一个或几个雇主组织为一方,一个或几个有代表性的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如果没有这样的工人组织,则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由工人正式选举并授权的代表为另一方,上述各方之间缔结的关于劳动条件和就业条件的一切书面协议,称为集体合同”。根据各国有关集体合同的立法和实践,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其团体与劳动者的代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包括专项集体合同,即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如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也包括行业性集体合同与区域性集体合同。[1]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行业内各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由区域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的经济组织或区域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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