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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施禁止行为的义务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不实施禁止行为的义务(一)概念所谓禁止行为,是指电子商务经营者为法律所明文禁止的行为。电子商务经营者负有不实施禁止行为的义务。并且规定,为了防止发生电子商务经营者作出禁止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公平交易委员会可制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遵守的标准并予以公告。

五、不实施禁止行为的义务

(一)概念

所谓禁止行为,是指电子商务经营者为法律所明文禁止的行为。电子商务经营者负有不实施禁止行为的义务。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很多行为方式都是网络出现以后才出现的,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下的行为表现,因此,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必要对禁止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

(二)韩国法的相关规定

《韩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第11条专门规定了“禁止行为”。并且规定,为了防止发生电子商务经营者作出禁止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公平交易委员会可制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遵守的标准并予以公告。

该条规定下列行为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禁止行为:

(1)以不实或夸张的言辞或其他欺骗性行为诱导消费者的行为,和阻碍消费者撤销认购或行使解除合同权的行为;

(2)以阻碍消费者行使撤销权、解除合同权利等撤销行为等为目的,变更或取消公布的地址、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行为;

(3)因处理纷争或投诉问题所需人员或设备的长期不足,从而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行为;

(4)在消费者没有订购的情况下,将物品等供货给消费者并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只要求支付物品等的价款的行为;

(5)在消费者明确表示无意购买物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通过电话、传真、计算机等通信方式,强迫消费者购买物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

(6)未获得消费者本人的同意或超出允许范围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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