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救济目的的定位

救济目的的定位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救济目的的定位每个法律制度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目的。行政救济系统虽然由各项行政救济制度构成,但不同于各行政救济制度总和。行政救济目的便在于保障救济寻求者的权利,但这不能说明组成行政救济的各项行政救济制度的目的都应界定为受害权利的补救与保护。行政外救济由行政权之外的国家机关提供,提供救济的机关独立于行政权力,能提供公正的救济,按理说并没有存在行政内救济之必要。

(二)救济目的的定位

每个法律制度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目的。系统化的行政救济,首先需要系统化行政救济的目的。具体言之,行政救济目的系统化就是要处理好两组关系:其一,处理好作为整体的行政救济的目的与各相对独立组成部分的目的之间的关系;其二,协调好各构成部分目的之间的关系。

部分构成整体,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行政救济系统虽然由各项行政救济制度构成,但不同于各行政救济制度总和。行政救济的目的,是所有行政救济制度作为整体而追求的目标,不是行政救济各项制度的目标。不管是民事救济,还是行政救济,只要是法律上的救济制度,权利受侵害后的保护,肯定是第一要义。行政救济目的便在于保障救济寻求者的权利,但这不能说明组成行政救济的各项行政救济制度的目的都应界定为受害权利的补救与保护。行政外救济由行政权之外的国家机关提供,提供救济的机关独立于行政权力,能提供公正的救济,按理说并没有存在行政内救济之必要。但是,由于权力与权力之间虽然相互制衡,但权力与权力之间也不得相互僭越,外部权力在有些事项的审查上不得不收缩手脚,于是为了防止行政外部救济过程中对行政权的过度干涉,也为了弥补外部审查不得介入内部的审查,行政内救济便不得不出现。又因为行政内救济所进行的合理性审查,司法救济不能进一步审查,只得借助立法机关所提供的救济而弥补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