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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社会责任的逻辑起点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们经常说“在其位、谋其职、行其权、负起责”。随后在其他学者的共同努力下,角色一词遂成为社会学中的基本概念之一。社会对特定角色行为模式的期盼和要求,被称为角色期望。角色与责任是同时产生,互为表里的关系,角色失去责任支撑就名不副实,责任没有角色引领标识则名不正言不顺。

人们经常说“在其位、谋其职、行其权、负起责”。要知道“负什么责”,首先要知道“居什么位”,也即扮演什么角色。角色是个体(包括集体的个体与个人的个体)的社会面具,是个体在特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也是社会关系网的结点。责任依附于角色,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取决于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角色与责任如影随形,对角色的认同也就是对责任的认同。因而,角色可以充当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具体到大众传媒,要探讨其应负起什么样的责任,首要的是要看其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在社会大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即传媒子系统在社会大系统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为此,我们首先要了解角色这一术语的含义。

3.1.1.1 角色概念溯源

“角色”,也称“脚色”,本是戏剧和电影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原意是指演员化妆打扮后所扮演的戏中人物。后来,人们发现,社会生活与戏剧舞台有许多相似之处。于是,角色概念被延伸拓展,在舞台及演员概念的基础上,角色概念被应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此,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威廉·莎士比亚(W.William Shakespeare)在其戏剧《一报还一报》中作了精彩的描述:

全世界是一个舞台,

所有的男人女人不过是一些演员。

他们都有上场的时候,也有下场的时候,

一个人一生扮演着许多角色。

(第二幕,第七场)[2]

这段经典台词,对角色概念作了恰如其分的诠释。社会生活就是一个天然的大舞台,人类的行为活动犹如一幕幕戏剧,人们在其间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正是形形色色的角色,共同演绎着五彩纷呈的社会生活。

在学术研究上,美国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1863—1931)率先使用了角色概念,并将其借用到社会心理学中。在他1934年的遗著《精神、社会与自我》中,米德用角色概念强调自我与他人角色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认为自我的形成是在反思自己的基础上,通过学习扮演他人的角色发展起来的。在米德之后,美国人类学家拉尔夫·林顿(Ralph Linton)也较早地使用了“角色”一词,他在1936年出版的《人类研究》一书中指出,一个人占有一个身份,就得扮演一个角色。[3]此后,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E Goffman)运用角色概念创立了著名的 “戏剧理论”,关注日常生活中人们如何运用符号预先设计或展示在他人面前的形象。随后在其他学者的共同努力下,角色一词遂成为社会学中的基本概念之一。

3.1.1.2 角色的含义

虽然角色概念被普遍地运用来分析社会行为、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但是如何定义角色,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下面我们来看看一些有代表性的角色概念:

(1)社会角色是指“与人的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和行为模式”。[4]

(2)角色是“对一个在群体内和社会中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所期待的行为”。[5]

(3)角色是“与一定社会位置相联系的行为模式,是占有某一位置的人应有的行为表现”。[6]

(4)角色是“由社会给予界定的、以一系列特定的规则、准则及期待赋予特征的、用于对社会情景中个体的互动、行为与活动加以定位与管制的身份与行为模式”。[7]

以上四个定义分别来自于百科全书、社会学经典教材、心理学辞典及传播学经典教材。从这些定义可见,学者们倾向于从社会地位、社会关系、社会规范、行为模式、个体行为等角度来定义角色。具体说来,角色包括以下四方面含义:

第一,角色是社会地位的动态表现。角色与社会地位密不可分,林顿认为,“地位是权利与义务的直接集合,而角色则体现着地位的动态方面,个体把自己拥有的地位和权利付诸实践时,他就扮演着一种角色。”[8]可见,处于不同地位的人拥有不同的权利,担负不同的义务。日本社会学家横山宁夫就此指出:“这些地位的权利和义务的整体—其功能,便是角色。”[9]

第二,角色是人们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行为模式。角色是在社会关系交往中产生的,交往活动要正常进行,总得有一定的行为规范与行事准则。与此相关,任何一个社会角色总有一套行为模式与之关联,这套行为模式规定了该角色的权利与义务,如果一个人没有很好地按着这套权利义务去待人处事,别人就会认为他没有很好地承担这一角色。

第三,角色是人们对于处在特定地位上的人们行为的期待。社会角色源于社会地位的规定性,处于不同地位的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因此,当某人被赋予某个角色时,社会规范(权利义务的规范)就会对这个角色加以限定。社会对特定角色行为模式的期盼和要求,被称为角色期望。占据特定社会地位的人所表现的行为,不是由这一地位直接引发,而是由依附在这一地位上的各类期望所引发。在人们的社会交往中,似乎有一个社会的“剧本”,全面规定了交往中要遵循的原则和方式。

第四,角色是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的基础。角色并非单独存在,他必定要与其他相联系的一系列角色发生关系,这种关系把一个个不同的角色联系起来,构成了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角色间的关系进而结成了群体与社会组织,社会角色因此成为构成社会关系的动态要素,成为社会群体与社会组织的基础。

由此,我们可以给角色下一个本文的定义: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3.1.1.3 角色与责任的关系

从上述角色的含义可以看出,责任与角色二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一是角色是责任的载体,责任依附于角色,责任作为某种职责与分内之事,有着直接的承担者,作为一种角色义务,没有角色,责任就无从谈起;二是角色必然产生责任,没有无责任的角色存在。处于什么角色的境况中,就应遵从该角色对应的一套权利、义务规范,并依此行事;三是角色与责任相伴相生。就如谈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很难在理论上说清是先有角色还是先有责任,二者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有角色,必有其对应之责任,有责任,必有其承担之角色。角色与责任是同时产生,互为表里的关系,角色失去责任支撑就名不副实,责任没有角色引领标识则名不正言不顺。

上面,我们在谈论角色的含义及角色与责任的关系时,主要着眼于个人的角色。其实,角色不仅指个人,也包括人格化的集体与组织。因此,当我们要探讨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时,首先要辨清大众传媒在社会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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