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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过程与公共信息透明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CPI计算过程与公共信息透明以前基本上只在专业圈内被关注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今年以来却成了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重要数据,原因是物价不断上涨成为了当下社会的背景。面对这种情况,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首次披露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计算过程。国家统计局及其各地的调查总队在完成国家授权的调查任务的同时,有义务和责任向民众解释所有数据的来源过程。

CPI计算过程与公共信息透明

以前基本上只在专业圈内被关注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今年以来却成了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重要数据,原因是物价不断上涨成为了当下社会的背景。不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怎样计算出来的?恐怕很多人都不甚了解。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的CPI增长高达5.6%,创十年来新高;其中北京的CPI上涨了2.1%,创下2005年3月以来月度涨幅新高。面对这种情况,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首次披露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计算过程。

消息甫出,很多媒体报道时突出的竟然不是CPI上涨,而是把重点放在了“首次披露CPI计算过程”上。乍看起来这让人觉得有点诡异,仔细琢磨其中蕴含的东西,恰恰表明了当下社会的运行状态。因为CPI涨幅关乎国计民生,但CPI的计算过程却类似加盖密级的东西,以至于从1951年就开始编制的CPI(当时叫做“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其计算过程今日才“首次披露”。就像在政府预算报告的封面上标明“秘密,会后回收”的字句一样,迟至今日的“CPI计算过程首次披露”成为众人瞩目的新闻,其背后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中很多不该隐瞒的东西成为了秘密,很多本该早些公开、更大范围地公开的东西,因行动迟缓、传播渠道过窄而没有为人们所及时了解,还反映出把握这个社会运作的权力机构的思维模式和价值取向。

依据正常逻辑而言,CPI的涨幅大小牵涉民众的日常生活,也影响到经济和社会政策的走向,它的计算过程早就应该是公开的,它的所有数据都应该向社会公布,以使民众充分了解时下的社会状况,并根据自己的认识做出判断。在民众的主体性日益彰显的现代社会,政府虽然可以凭借授权按照现有数据做出经济社会的走向,甚至做出重要决策来调整整个社会的走向,但政府不是解读社会整体形势的唯一权威,民众也可以在自身智识能够抵达的范围内,做出不同于任何权威机构的判断并以此指导自己的生活,其判断失误的代价是民众需要独立承担自我判断的成本。

不仅如此,只要不涉及到国家安全,一切公共信息都不应对民众保密。不论是国家统计局,还是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其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由纳税人供养的公共权力机构。而公共权力机构的性质是,它们没有自己的秘密,所有的行动都应该接受上级、人大、民众和媒体的监督。国家统计局及其各地的调查总队在完成国家授权的调查任务的同时,有义务和责任向民众解释所有数据的来源过程。这样做的结果,不仅能使他们自我检视任务的完成情况,也能使整个社会更好地监督他们的工作流程和结果,并评价其效果与价值,从而促其反思调查的整体架构和流程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008年5月1日将要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也就是说,从法理上讲,公共信息的公开化已经即将变成了法律行为,不公开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公共信息阳光化的过程还很漫长。因为垄断公共信息,不仅成为了部分官员的下意识行为,也是回避社会评论甚至掩饰腐败的“聪明之举”。制订信息公开条例的初衷之一就是要避免这种情况。毋庸讳言,任何权力都有避开监督的冲动,而避开监督的通常做法是将很多东西搞成秘密,只准达到一定级别的官员或具备一定身份的人士知晓,以缩小讨论范围而降低被监督的可能性。

CPI计算过程首次披露、财政预算被加盖密级、灾难数字解密不久等社会现实提醒我们,如果排除权力服务意识不到位的因素,其实都有避开社会监督的嫌疑,让不该成为秘密的东西变成了秘密。显然,这样的做法不利于公共利益的维护,不能为整个社会接受。实践证明,社会越发达,信息传播越充分,公共信息的公开程度越高。因此,尽可能早且最大程度地信息公开,是权力机构应该承担的公共义务和法律责任,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必需。等到披露CPI计算过程这样的新闻不再是新闻的时候,信息公开可能就达到了一个正常的高度。

(本文发表于2007年9月4日《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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