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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三鹿事件的记者

时间:2022-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章 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报道的重点第一节 自然灾害一、地震灾害的报道重点当地震这样的自然灾难发生后,媒体报道的主要对象应该是谁?中国的洪灾报道多年来对洪灾中死亡人数讳莫如深,似乎报道了死亡人数就会损害国家形象,破坏社会稳定。这样一次无法预知的、无法策划的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的运作,仍存在很多值得深入思考的空间。

第六章 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报道的重点

第一节 自然灾害

一、地震灾害的报道重点

当地震这样的自然灾难发生后,媒体报道的主要对象应该是谁?报道的重点是什么?毋庸置疑,抗震救灾的英雄行为、社会的慷慨捐赠都需要报道,这样的新闻故事和相关的评论,可以激发爱心、振奋人的精神。但媒体报道的重点仍然应该是灾区群众——他们的需求、他们的经历、他们的痛苦、他们的愿望,当然还有救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救灾的初期,灾区民众等待救援、生命垂危时刻,媒体报道的重点应该在灾区民众的身上,关注灾区群众所面临的困难以及救灾中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媒体可以追踪报道建筑的抗震度、煤矿开挖造成的地质伤害等,这些都是灾难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也是今后预防灾难必备的常识。在灾情稳定以后,媒体应当关注自然灾害以外造成悲剧的人为因素,并报道和分析灾难防护工作中需要长期考虑的问题,通过分析报道去影响政府政策和国家立法,并在灾后的重建工作中予以落实。

二、重大水灾的报道重点

中国是一个多洪涝灾害的国家,洪水是中国每年面对的问题,对于洪水灾害的报道多年以来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模式。“抗洪救灾”这种称谓实际上代表了我国关于洪水灾害报道的一个基本的新闻取向和价值判断,即报道的重点不是灾情本身,而是政府如何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和洪水作斗争,如何抢救、安置灾民,受灾群众如何生产自救等。

中国的洪灾报道多年来对洪灾中死亡人数讳莫如深,似乎报道了死亡人数就会损害国家形象,破坏社会稳定。这种现象至今依然存在,也许是大跃进文革期间“报喜不报忧”的惯性力量在中国新闻报道中的延续。

人民网2003年8月1号的一篇报道《淮河抗洪:科学调度降洪魔》,其开篇内容如下:

今年淮河总来水量比1991年洪水多一成,但安徽省仅动用9个行蓄洪区,比1991年少启用8个;较大险情量仅为1991年的25%;因灾死亡人数比1991年减少95%:房屋倒塌不到1991年的1/10。

这篇报道完全省去了灾难死亡人数,给读者留下了许多疑问,其中之一就是这次洪水到底造成了多少伤亡?作为报道重点之一的受灾人数和死亡人数应当出现在报道之中,但同时受灾后的援救措施和救济措施也应当成为报道的重点,灾后疫情防治和重建同样也应当是洪涝灾害的报道重点。

三、自然灾害报道的突破

纵观近30年来中国内地媒体的灾害报道,其嬗变轨迹可形容为:至20世纪70年代后期,灾害事件较少进入传媒报道视野,灾情的信息流动几近于封闭状态;80年代起,传媒的灾害表达遵循着以“人”为本位的宣传信条,“灾害不是新闻,抗震救灾才是新闻”。90年代起,灾情信息仍是“报道禁区”,随着国内媒介形态逐渐多元及竞争加剧,灾害信息开始“有限度披露”,但正面报道框架中的灾害表达着力点则放在救灾功绩及英雄人物上,以1998年抗洪报道为典型,“负面事件正面传播”的制度化灾害表达到达极致。[1]新世纪以来,灾害事件的信息层面的价值逐渐得到确立,媒体灾害表达的新闻图层更加开明包容,突破了传统的灾害报道模式。特别是在经历2008年南方雪灾报道和汶川地震报道后,国内媒体在灾害表达上具备了更成熟的叙述策略和运作理念,由此促成信息自由流动。

在我国媒体对灾害表达的历史进程中,汶川地震报道具有历史意义。国内媒体对汶川地震的报道也为今后类似新闻报道提供了深入观照的一面鉴镜。这样一次无法预知的、无法策划的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的运作,仍存在很多值得深入思考的空间。这样的认识值得媒体人去思索:灾害表达乃至传媒生产要真正实现转型,必须建设起更为灵活有效的突发灾害事件报道机制,在外部形成推动社会信息自由流动的相对宽松环境,在内部促成媒体灾害新闻生产专业化程度的提升。

案例6-1

【案例提示】

一提起自然灾害报道,人们自然想到的是满目疮痍或者紧急救援行动,而《南方都市报》的《30个南下“留守儿童”被困京珠8天 多方救助》却别具一格,而且显得非常的“另类”,报道的笔触似乎和当时紧张的一线救援情景没有多大的关系,报道的内容也不是抢险救灾的行为。然而,就是这样一篇报道却突破了过去自然灾害报道的常规,为媒体和媒体人今后探索灾难报道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记者的回忆性总结文章,也值得认真阅读。

30个南下“留守儿童”被困京珠8天 多方救助

30个南下“留守儿童”被困8天,南方都市报记者联手多方救助,昨夜他们终于安全坐上开往广州的列车

[南方都市报2月1日讯]告别被困大巴之前,小家伙们留下一张合影。30个前往珠三角与父母团聚的留守儿童,被困在京珠高速路上长达8天,饥寒交迫,而他们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务工的父母们忧心如焚。从昨日上午11时至今日凌晨,本报联手社会各方,成功将被困的30名2~16岁的留守儿童,从京珠高速公路坪石路段解救下来。截至今天凌晨本报截稿,在坪石镇党委政府和铁路部门的紧密配合下,这些儿童和3名年过6旬的陪同老人,已经安全转乘开往广州的火车。

30个饥肠辘辘的孩子,快挨不下去了。最小的2岁,最大的16岁,他们被风雪围困,度过了漫长的8天。

他们都是留守儿童,在京珠高速韶关段,在奔向亲人的路上被无情阻隔。寒气刺骨,缺食少粮,天气还在恶化。

图6-1 《南方都市报》的相关报道版面

“叔叔,你车上带了吃的吗?给我们一点吧!”孩子在路上遇到了本报记者。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孩子从雪灾最为严重的坪石镇带出,是一件艰巨的任务,本报记者开始与各界沟通。从昨日上午11时至今日凌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本报协力合作,上演了一场爱心大接力。

“绝望?我们从没绝望!最冷最饿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唱歌,唱《隐形的翅膀》!”12岁的杨婷说。她和2岁的妹妹杨雨芬、8岁的弟弟杨银还有65岁的奶奶刘秀兰,希望见到他们在东莞虎门打工的父母。信念的力量,让他们在灾难前坚强。

昨天,孩子们终于吃上了一顿热乎的食物。昨晚9时50分,信阳开往广州的2507次列车在坪石载着孩子们再次踏上了探亲路。如果顺利,今天凌晨2时,他们可以到达广州火车站和家人团聚。

“叔叔,你车上带了吃的吗?”

“记者同志,救救我们吧,我车上有20多个小孩!”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南方都市报记者姜锵和徐文阁正在京珠高速公路受灾最为严重的广东省韶关市坪石入口附近采访,一位穿着绿色军大衣面容憔悴的司机,拦下了记者的采访车。

大巴门口,遍地都是塑料袋、方便纸盒等垃圾。潮湿和浓烈的异味弥漫了整辆车,一个又一个稚嫩而又憔悴的面孔,靠在大巴座椅上,该车32名乘客中,2岁至16岁的儿童就有26个。司机叶先生介绍,这辆车1月24日上午从湖北省仙桃市出发,开往深圳市宝安汽车站,原本预计行驶时间仅为15小时左右。

“我们已经被堵了整整8天,现在是弹尽粮绝了,你能不能给我们每个小孩10块钱?给点吃的也行?”司机叶先生不止一次地说。

“叔叔,你车上带了吃的吗?给我们一点吧!”7岁的小男孩温旭东看着记者说,他和13岁的姐姐温淑君准备去和在深圳市盐田区一家工厂做工的父亲温祖雄一起过春节。

行车日记记录了此次被困的经过:1月24日晚,快到王拾万,-2℃到-1℃;25日晚,快到朱亭服务区-3℃到-1℃;26日晚,朱亭湘江大桥桥中间,-5℃到-2℃;27日晚,过朱亭10公里,-4℃到-1℃;28日晚,过耒阳,-2℃到0℃;29日晚,郴州至良田中间,-3℃至-1℃;30日晚,坪石隧道过一点,-2℃至0℃。

据了解,这辆大巴和紧随其后的两辆大巴上,总共有28名2岁至16岁的儿童,都是湖北仙桃前往深圳宝安汽车站的,都是父母在广州、深圳和东莞等城务工,春节无法回老家过年而让孩子们前来。

被困8天8夜,他刚满两岁

其中最小的小男孩余万强,2006年1月1日出生,和妈妈谢文琼一起,准备前往深圳市福永见爸爸。

“他太小了,也没办法吃泡面,我只能是天天花钱买些热水,给他温点喝。记者同志,你能不能帮忙把我们带走?”34岁的谢文琼看着怀抱中的儿子,眼眶湿润地对记者说。

躺在母亲尽力营造的温暖怀抱里,刚刚度过两岁生日的余万强似乎对漫天的冰雪无所感知;8天8夜几乎不能动弹的被困,也因为母亲无私的呵护使小家伙一路熬过。而谢文琼几乎失去信心继续支撑下去了。

谢文琼和丈夫余志坚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经营着一家小店,1月13日,为了参加妹妹在老家的婚礼,10多年没有回家过年的谢文琼带着两岁的儿子,乘大巴回到了阔别多年的仙桃老家。没想到再回深圳的旅程,却远远超乎谢文琼的预料。

被困的8天8夜里,为了儿子,谢文琼自己吃泡面和饼干,为儿子买来热水冲牛奶;自己在没有毛毯没有卧铺的车上忍受着饥寒,尽力为儿子制造一个温暖的怀抱。

“要是再这样,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谢文琼对记者说,由于手机早就没电了,和远在深圳福永的丈夫已经5天多没有联系。寒冷、饥饿、焦虑和一次次的失望,弥漫着她的身心,儿子的安危,既是她坚持的信念,也让她比同车的其他人心情更为复杂。

带出京珠高速再去转火车

消息传回报社后,本报负责人立即决定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在最短时间内将这些被困的留守儿童们带到目的地。

记者第一时间和在高速公路上派发救援物资的坪石镇委书记吴林森取得电话联系,他一听说这个消息之后,立即和记者一起驱车来到了载满留守孩子的大巴处。吴林森一看到大巴的司机立即认了出来。大巴的司机说,吴书记此前曾经亲手送过救援物资到他们车上。

“我们车上绝大部分都是孩子,太多天了,天气又冷,他们精神和体力上受不了。”大巴司机对吴林森说。吴林森听后立即从车上搬了一些棉被和矿泉水给他们。记者见到这些孩子时,他们的眉宇之间已经有了深深的疲倦。

大巴司机对记者说:“如果可能的话,请让我们回头到镇里去休息一下,然后我们从107国道走。这些孩子需要休息,他们的父母亲都很担心他们。”吴林森看着前面堵着的车龙说:“那估计不可能。”

“或者我们把孩子接到镇里让他们吃上一顿热腾腾的饭,然后尽量想办法让这些孩子坐火车到广州,让他们尽快看到他们的父母亲。”记者建议。吴林森同意了。

然而,要把孩子们从京珠高速坪石路段带出并不容易。据了解,坪石镇属于粤北受灾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目前市区已经基本上停电,京珠高速公路因冰冻多处无法行驶,京广铁路也受湖南灾情影响时断时续。

而这也是让吴林森下定决心的原因,再耽搁下去,孩子们可能更不安全。

8天来吃上第一顿热饭

下定决心的吴林森书记和记者驱车来到镇政府。到达镇政府已经是昨日下午1 时40分,吴林森来不及吃饭,不停地用电话联系,一方面调配车辆和安排镇政府工作人员护运,另外一方面吩咐厨房立即安排热饭热菜。

同时,他和坪石火车站站长李长华取得了联系,把这些孩子的情况告诉了他。李长华听后表示,愿意为这些小孩开辟一个“绿色通道”,一有南下的车就安排他们上车回广州。很快,镇政府调了4辆车与记者的采访车一同组成接应车队,把离镇政府近10公里处大巴上的孩子接了出来,来到了镇政府食堂。

镇政府食堂的工作人员把热腾腾的饭菜和热汤端到了孩子们面前,孩子们兴高采烈地吃了起来。他们告诉记者,这几天,他们每天都只买一次盒饭,吃的都是冰冷的饭菜,这顿饭是他们今天吃到的第一顿饭,也是他们这8天来吃到的第一顿热腾腾的饭菜。

火车站开通“绿色通道”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和镇政府派出陪同的一个工作人员领着这群孩子来到了坪石火车站。由于南下火车受阻,火车站有一些乘客守在进站的门口。

闻讯赶来的坪石火车站站长李长华看到记者一行,立即放开大门让孩子走“绿色通道”进到候车大厅,他们还在大厅给这些孩子预留了一块区域,以免他们分散。李长华还安排车站工作人员买了一些水果和牛奶、糖等物品发给孩子们,并安慰他们说有车就会提前安排他们到候车处候车。

李长华告诉记者,由于北面火车堵住,这趟火车已经不知道要晚点到什么时候,他让我们就买最近一趟车的车票。他还表示,只要有南下的车,他们就会和列车上的车长衔接,让孩子们尽早上车。

记者也从特别通道给孩子们和陪同前往的6人买好了团体票。按规定,这时已不能出售团体票,这一次是向领导汇报后特批的。

昨日傍晚6时,吴林森又紧急赶到坪石火车站,委托本报记者将另外两名儿童和两名老人带到广州交给家属。这4人均是高速路上被困多日,拨打当地急救电话求助的旅客。其中一名老人的儿子昨晚接到本报记者的电话后,已早早赶到广州等候。

最近的一趟火车应该是昨天下午5时20分左右到坪石,但直到晚上9时30分才有火车到站,而且并不是所购车票的那趟车。

但在铁路方面的安排下,昨晚9时50分左右,孩子们上了火车,他们踏上了见爸爸妈妈的旅途。目前,东莞市虎门镇政府工作人员、镇交通分局副局长霍全兴、熊勤学及杨凯的家属等人已守候在广州火车站。本地深圳、中山、东莞新闻部已分别联系上这些留守儿童及老人的家属。

(《南方都市报》,2008年1月21日,记者姜锵,谭林,许黎娜,徐文阁,谭伟山)

【案例分析】

2008年2月,春节前夕的一场大雪,不失时机地吸引了全球的目光。春运伊始,各国媒体只是做了粗略简要的报道,大意是一年一度的人来潮往的中国春运即将开始。随后,1月中旬南方开始下起了冻雨和大雪。没有人能预见到一场巨大的灾难正在悄悄来临。

在这次抗冻救灾过程中,受严重影响的20个省、区、市,涌现了一曲又一曲临危不惧、战天斗地、民生为先、体恤爱民、互救互助、舍己为人、舍生忘死的动人故事。港澳台和海外华人,从报章、电视、互联网上,看到了采自抗冻救灾第一线的一幕幕动人场景,一个个感人故事,一桩桩令人难忘的新闻事实。新闻工作者主要注意力仍是客观报道最底层民情、最基层组织、第一线动态等方面。

第二节 灾难事故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提高,人们的生存安全理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已经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追求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共识。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伤亡人数居高不下,造成的损失已经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声誉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有关生产事故的报道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是“事故出英雄”的报道模式,把重大事故报道做成了“赞美式报道”,再就是逐步突破“事故出英雄”的报道怪圈,揭露所谓事故其实是“人祸”,最后是对于生产领域的瞎指挥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作了无情的揭露,追责造成事故的本质原因。比如,1980年,《工人日报》对于“渤海二号”钻井船沉没[2]的报道,大胆地指出:“这次事故绝不是偶然的,而是领导上长期不重视安全生产、不尊重科学、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必然结果。”[3]2001年以人民网为代表的媒体对于广西南丹“7·17”透水瞒报事故的报道,这一次的报道属于“揭露式报道”,是新时期媒体在生产事故领域的舆论监督的典型。

一、交通出行重大事故的报道

交通出行事故几乎天天都会发生,但并非所有的事故都是新闻,只有性质特别、损失重大的交通出行事故才能成为新闻。交通事故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很强的专业性,这不仅要求记者具有很强的新闻专业能力,还要具有相应的交通专业知识。比如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一辆轿车追尾钻入一辆大货车车底,轿车被削平,其原因在于肇事的大货车没有按规定安装防撞护栏,而大货车未按规定安装防撞护栏的现象非常突出,一条普通的交通事故报道就此升华为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话题,单一事件成为公共新闻。再如2009年“杭州70码”事件,在媒体的追踪报道之下,公众对一起交通事故逐渐演化为对文明驾车的全民大讨论。因为,自2000年以来,我国私家车保有量的增速空前高涨,城市驾车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中无法回避的重大民生问题。再如,近几年校车安全事故频发,媒体由此追根溯源,探讨中国校车建设的机制。因此,“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都有不同的人物命运,也有不同的事故原因,这是交通事故的‘个性’所在。只有从表象的‘共性’中寻找内在的‘个性’,才能独辟蹊径,做出视角独特、与众不同的交通事故新闻,也才能寻找出偶然事件中的必然因素,从而提升交通事故报道的价值。”[4]

二、特大火灾的报道

一般来说,几乎所有的灾难事故都有人为的因素。特大火灾的报道一方面要及时报道伤亡人数和损失大小,最重要的是要报道火灾的原因和防范意识。

特大火灾报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①尽可能快地报道火灾突发时的真实现状;②及时报道火灾的进展和发展蔓延的趋势,以利于人群的疏散和防止人们怀有恐惧的心理;③及时报道救援进展和救援的种种困难,以期公众的理解和支持;④原则:快报事实,慎报原因;⑤记者要早一点了解和报道火灾给民众和职能部门带来的惨痛教训,以期日后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三、矿难等生产事故的报道

原煤是中国最重要的能源,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报告,[5]原煤占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一直保持在世界70%左右,而我国工矿企业每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远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基本上是其他国家的3~5倍。中国矿难频发,除了生产力水平和技术条件因素外,“安全第一”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官员的腐败、矿主的利欲熏心、市场秩序的混乱和弱势矿工之四者之间的合力,才是矿难事故高发的根源。政府、矿主往往成为各方利益博弈中的成功者,而矿工的利益则受到忽视。因此,关注矿难中工人的生命安全应当是媒体关注的重点之一。

权威资料显示,综合近几年的情况来看,造成矿难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两条,即瓦斯爆炸或者透水事故,而其中的瓦斯爆炸又是一个最重要的“元凶”。有专家统计,死亡3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的比例接近70%,死亡10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占到90%以上。[6]而矿难的原因主要集中于三点:发生事故的煤矿大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指令非法生产,管理混乱、技术条件薄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煤矿工人缺乏培训,安全意识淡薄;上级政府管理不力,对安全生产监督不到位。这些原因虽然早就存在于过去所发生的事故之中,但仍然需要记者和新闻媒体对这些原因不断地挖掘和向全社会公开警示。

四、毒气等高污染的报道

2000年以后,化工生产领域出现了多起毒气等高污染物的泄露事件,有的是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泄漏,有的是工厂中因管理不善而出现的泄漏,毒气等污染事件的频繁发生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关注。

比如,2002年苯中毒事件[7]的报道值得探讨和总结。该事件首先是由苯中毒受害者所在地的媒体河南郑州的《大河报》于2002年3月14日报道的。苯中毒事件之所以能够曝光是因为事故发生在河北,而伤亡者却是河南许昌人。由于河北的任何一级政府都管不了河南的媒体,通过异地批评的方式实现生产事故的舆论监督成了切实可行的途径。苯中毒事件报道有着很强的暗示作用,中国加入WTO以后,媒体努力做大做强,跨地区的媒体因为异地办报、异地发行,打破了行政区域的控制,地方保护主义失效。任何一个影响广泛,涉及人的生命安全的责任事故经一家媒体报道,就会有众多的媒体跟进和网络转载。在苯中毒事件中,《京华时报》、《北京青年报》等就纷纷转载《大河报》的报道并且加上评论,各大网站随后都以专题的形式追踪报道了苯中毒事件,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也作了报道,在社会上形成了爆发式的舆论。卫生部通报了全国各地相继发生的多起苯及其化合物职业中毒事故,列举了河北白沟镇、浙江温岭市、广东东莞市以及北京等地的苯中毒事件,卫生部的这个通告又为媒体的进一步报道提供了线索。随后,由劳动保障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质检总局和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务院工作组赴河北省高碑店市展开调查,全国范围对违法使用苯及其化合物进行专项整治。

这一次苯中毒事件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它使人们意识到了我们身边和生活中的各种隐形杀手的危害,从装修行业到家具行业,从沙发生产厂家到儿童的铅中毒调查,都是由苯中毒事件的报道而引起的关注健康、关注安全的本能反应。苯中毒事件强化了民众的安全生产观念——经济要发展,但生命更重要。

案例6-2

【案例提示】

下面这则报道是一个“意外”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据了解,这则报道的采访小组原意是拍摄一组新船下水的画面,不料拍摄刚开始就发生了围观人员被卷入长江的意外事故,现场的欢呼演变成惊呼,场面失去控制,局面趋向混乱。摄像敏锐地把镜头推向了浪花翻腾的江水和落水人员,捕捉到了整个突发事件的过程;同时记者还在最短的时间内做了现场采访,将这一突发事件报道补充得更加完整。对于这样突如其来的事故,如果客观条件允许,新闻报道可以用直播的方式将事件的整个过程忠实地记录下来。据了解,这则突发新闻播出后即被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深圳卫视等多家电视媒体,以及新浪、搜狐等网络媒体迅速转播转载。新闻第一时间的现场实况将灾难瞬间生动还原,警醒世人时刻保持安全生产。

芜湖:万吨巨轮下水 浪卷员工入江

【导语】6月8号,芜湖新联造船有限公司一艘3万吨新船在下水过程中,回浪冲击岸边,将正在船台南侧江边观看的6名员工卷入江中。

【正文】当天上午8时58分,芜湖新联船厂建造的大湖型双壳散货船按计划下水。轮船依靠自重沿轨道滑入长江的过程中,惯性带起的巨浪将站在岸边观看船下水的6名员工卷入长江里。

【实况】人员落水实况

【正文】在众人的惊呼声中,附近打捞浮木的渔船立即展开施救。

【实况】救人现场

【正文】落水的6人中,有4人很快被附近渔船救上了岸,暂无大碍。另有2人失踪。

【同期声字幕】落水人员同事

几个大学生还有2个没上来,刚过来(工作)的,你站在那个边上,水突然涨上来,一涨不把人漂走了么,然后浪再一顺人不就下去了么。

【同期声字幕】落水人员同事

(近距离)肯定是不能站人,他才来厂里面,他不知道这个。这种只要有常识的话,肯定是不能下去的。

【正文】事故发生后,芜湖市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搜救。芜湖海事部门调派2艘海巡艇,赶到事发水域搜寻,船厂也调集了多艘渔船在出事水域搜寻、打捞。当天下午1时50分,1位落水者遗体被发现。截止到记者发稿时止,最后1名失踪者仍在搜寻中。

(安徽电视台《安徽新闻联播》,2009年6月9日,记者郭蓓蓓,聂宗权)

【案例分析】

这部作品属于典型的突发新闻事件报道。记者在灾难突然降临时,没有被现场的混乱“吓蒙”,而是迅速作出反应,记录下灾难发生的过程,体现了一名优秀记者应当具有的随机应变的能力。

这则电视报道因为基本采用了直播的形式,所以有大量极富冲击力的镜头语言和背景声,这样的新闻画面、音响效果使整条新闻具有现场感和震撼力,打动人心、警醒世人,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优秀电视新闻作品。我们从中可以得出这样的宝贵经验:突发事件报道并非需要特殊的报道技巧,很大方面取决于记者及时的反应能力和快速的行动能力。一场突如其来的突发事件,记者所需要做的是,拿起你的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如实地记录事件的发生、发展。

案例6-3

【案例提示】

下面这则案例所记录的是2003年11月发生在湖南衡阳的一起悲剧性事件。当火灾发生时,人们把所有的关注都投向了消防官兵如何展开积极的营救。然而,谁也没有想到,正在奋力救人的消防官兵居然成了悲剧的主角:大楼突然轰塌,消防官兵生死不明。

这则新闻报道题材重大,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是一起震惊全国的灾难性事件,消防官兵牺牲自己,保证人民群众无一伤亡的集体英雄壮举,获得上下一致赞扬。

这份新闻稿件和电视镜头当天晚上被省级媒体采用,后来经过中央台的报道后,在全国引起极大关注。此稿题材重大,主题突出,现场感强,先后获得当年度湖南省广播电视奖一等奖、湖南省新闻奖一等奖。

“11·3”悲壮时刻

口播:

发生在珠晖区宣亭村一场特大火灾,经过消防官兵近3个小时的奋力扑救,火势已基本控制。然而上午8点33分左右,起火大楼突然发生坍塌,衡阳市消防支队政委张晓成、战士曾辉当场殉职。19名消防官兵埋在废墟下,生死未卜。而大楼内的94 户412名居民因转移及时,无一伤亡。请看报道:

(现场、烟火、惊慌的人群)

“赶快叫铲车”

“我的兄弟,我的兄弟还在下面”

这位悲痛欲绝的指挥员是衡阳市珠晖区消防大队大队长秦致峰,他们是清晨5点接到火警命令,第一批赶到火灾现场的消防官兵。

据介绍,大火是从1楼燃起,由于1楼囤积着大量的易燃物品,火势异常凶猛,衡阳市消防支队不得不将12台消防车全部出动,并派出160多名消防官兵投入灭火战斗。

失火大楼呈井字型结构,1楼为商铺仓库,2楼以上为居民住宅。为了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队员兵分两路,一路全力控制火势,一路逐门逐户转移居民。就在楼上居民转移后不到半个小时,这楼八层的砖混结构楼房西面和北面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整体坍塌。

这是受伤的记者匡杰所拍的镜头。

这是记者孙志杰所拍的镜头。

灾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的省市领导立即组织力量全力抢救埋在废墟下的消防官兵。

同期声: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周伯华与省委书记杨正午通话:

整个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衡阳市委市政府组织不错,最大的庆幸是一个老百姓也没有受伤,我们的消防战士非常不简单,牺牲了自己,保证了人民群众无一伤亡。

现已证实,除衡阳市消防支队政委张晓成、战士曾辉已当场殉职外,另有16人受伤,其中包括正在采访的新闻记者,还有19名消防官兵埋在废墟下生死未卜,他们中有时年18岁的战士周忠军,还有刚刚为妻子送完生日鲜花的石鼓中队指导员钟林林。

(衡阳都市频道2003年11月3日蒋清,记者伍峻极,孙志杰)

【案例分析】

火灾发生后,记者第一个赶到现场,拍摄了大量的救人扑火镜头。当大楼倒塌的一瞬间,记者距大楼仅1米并没有关机,忠实地记录了那一悲壮时刻,这个镜头也成为全国新闻媒体播放最为频繁的画面。作品现场感强、镜头富有表现力,没有添加任何其他的“杂质”,基本是突发事件原初状态的展现。

最值得新闻人借鉴的是,虽然是现场的“忠实记录”,但新闻视角切入得当,记者没有单纯地记录惨剧的细节,也没有将此稿处理成纯粹的灾难性事件,而是从消防官兵的扑救行动入手,从而表现了整个事件的意义。

案例6-4

【案例提示】

2011年7月24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卧铺客车实行特别监管措施,提出卧铺客车必须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推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但如果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保证制度的执行,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只能给我们一时的警醒,而不是一世的平安。据调查,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客车司机系疲劳驾驶。司机倾向于早到早下班,乘客盼着夜出早归,夜间停驶,恐怕不仅是司机不愿意,乘客也不太领情。这就导致了,道路交通法所规定的强制休息条款、交通部所推行的停车休息制度,实际上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反而凌晨2点~5点成了卧铺客车交通高峰期。从源头上杜绝凌晨驾驶,才是减少客运重大交通事故的关键。

卧铺客车的设计之初,是为了让乘客在长途旅程中,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但狭小的空间及睡梦中逃生问题一直是卧铺客车的重大安全隐患。2011年12月31日,工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相关通知,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相关卧铺客车产品暂停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办理卧铺客车注册登记等。但这个“过渡品”如今依然占据长途客运的第一把交椅,何时才能真正完成过渡,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都市快报》延安双层大巴特大车祸事故

装了35吨甲醇的罐车刚从服务区开出满载39人的卧铺车快速猛撞上去

烈火把客车烧成残骸36人在睡梦中遇难

幸存者讲述夺窗逃生2分钟

快报调查发现:事发客车20个月内在事发路段至少7次超速

8月26日凌晨2时40分左右,一辆双层卧铺客车行驶在包茂高速公路上,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开往陕西西安,车上39人大多睡得很熟,不知道死神开始降临。

“嘭”一声,42岁的张世雄惊醒了。匆匆起来,他顺手拉了一下身边的人,“赶紧跑!着火了!”说完就往外逃。

他还不知道,客车追尾了,撞上了一辆大型罐车,罐车装有35吨甲醇。车上仅有他和另两位乘客逃生,36人死亡。

这起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在陕西省延安市境内,包茂(包头—茂名)高速公路安塞县段化子坪服务区附近。大型罐车的两个司机没有受伤,已被警方控制。

■亲历·现场

3人夺窗而逃

2分钟生死一瞬

张世雄和27岁的四川姑娘魏雪梅都是从驾驶室右侧被撞碎的玻璃窗逃出来的。魏雪梅就在司机后面的上铺位置,没有睡熟:“我拼命往外跑,拼命砸窗户,砸不动,最后从架子下爬出来了。”

50岁的王咸泽也逃过一劫。他在呼和浩特打工,这次回重庆老家,位置在靠司机一侧最后一排上铺。他从睡梦中惊醒,感觉到卧铺挪动了很大距离。两车相撞后,一阵冲击波压得胸口喘不过气,一分钟内都回不过神来。

意识恢复后,王咸泽摸摸身上和头上,发现没有受伤,紧接着看见前方火光。然而四处仍是一片漆黑,他右手摸索了两次,打开了车上唯一一扇活动窗户,跳了出去。王咸泽说,从他发现出事到跳窗只有大约短短2分钟,其他乘客发现出事了,却都没反应过来。

跳窗时腿被划伤,他只好爬到隔离带等待救援。一位过路的好心司机任治忠将他拉到附近医院救治,医生说,两三天后他就可以出院了。

张世雄和魏雪梅重伤,烧伤面积分别达52%、35%,正在陕西延安大学附属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医生说,他们尚未脱离生命危险,还要抗休克、抗感染。

客车烧得只剩框架

警方DNA确认遇难者身份

据延安市政府和陕西省安监局通报,卧铺客车由北向南行驶到安塞段K484+95米处,撞上大型罐车。罐车尾部破裂,液体甲醇倒灌进客车车厢后起火,遇难者遗体大部分集中在客车后半部分,警方须通过DNA确认身份。有媒体报道,可能有来自四川的一家3口在事故中遇难。

现场附近服务区加油站的一位员工说,事发时两车撞击的声音并不大,有点像大货车爆胎的声响。很快他们就看见现场燃起大火,人们纷纷拿起灭火器前去救援,因火势太大而没有效果。

3时28分左右,附近一家采油企业的消防车率先抵达现场;3时42分左右,延安消防5辆消防车、32名消防官兵最终控制住火势。救援人员说,液体甲醇从罐车不断向后面的大客车及周围下水道流淌,给救援工作带来困难。

在事故现场,客车在地上留下的刹车痕迹有10米左右,车头完全变形,嵌入罐车2米左右。央视分析,“可以想象当时客车的速度非常快”。客车残骸只见框架,客车座椅、行李甚至被褥都已烧成灰烬,轮胎成了缕缕细铁丝。

一侧警示牌烧得面目全非,排水渠侧面的白色水泥已被高温烤成红色。排水渠内覆盖着一层潮湿的黑泥,那是甲醇燃烧后的产物。这意味着,高速公路基面被甲醇浸泡。因此,包茂高速目前仍单幅封闭。

■原因·调查

致命事故为什么会发生

参与事故救援的延安消防支队参谋长岳玖祥分析,这场瞬间吞噬36人生命的事故,至少有以下原因:

卧铺车乘客熟睡:事发时间为凌晨2时40分,客车大部分乘客正处于熟睡中,遇到事故后产生恐慌情绪,没能第一时间进行自救。

门窗封闭:两车追尾,客车严重变形,卧铺客车窗户都是封闭式的,又没有应急通道,唯一的前门堵上了,乘客疏散困难。

可燃物多:液体甲醇大量泄漏,包围了整辆客车并迅速燃烧,卧铺车上下两层有大量被褥等可燃物,致使火势在车厢内迅速蔓延,并产生高温。

疲劳驾驶:货车在服务区休息后出发,刚上高速路就发生客车追尾事故。有分析认为,货车刚起步,车速不快,而客车速度过快,可能因为客车司机疲劳驾驶,而且事发前当地曾下过雨。

据官方通报,货车和客车都没有超载:客车8月25日下午5点由呼和浩特市发往西安,车辆核载39人,实载39人;货车核载40吨,实载35吨,从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装载甲醇运到山东。

昨天18时,事故残骸被送往汽修厂勘查,测量事发时车速、调查事故原因。有网友认为,可能是卧铺客车本身存在安全隐患。

本报调查发现事发客车过去20个月内

在延安高速路至少7次超速违章

据通报,货车为河南省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解放牌新大威货车(车牌号豫HD6962),客车为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的宇通牌大客车(车牌号蒙AK1475,驾驶员已死亡)。

都市快报记者昨天调查发现,蒙AK1475客车在呼和浩特市没有违章记录,但延安高速交警支队的官方网站显示,2011年1月11日到2012年5月30日,该客车在延安境内有7条违章记录,基本都是在包茂高速延安段600多公里处被发现。违章记录显示,这辆车多次在高速公路“超速不足50%”。

随后,记者致电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办公室,询问蒙AK1475在陕西境内高速路的违章及处罚情况。工作人员拒绝回应。

呼运集团负责人说,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全部手续齐全,年检也全部合格,并按要求安装了逃生锤。呼和浩特市交警说,经查,发生事故的车辆年检合格,两名司机资质也没有问题。

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理赔人员说,蒙AK1475客车是他们的投保车辆,承运人责任险给每位乘客的保额为20万元。

恶劣天气装运甲醇须亮警示灯防追尾

甲醇是无色澄清液体,有毒,有刺激性气味。易燃,燃烧时有无光的淡蓝色火焰。沸点64.8℃,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

甲醇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夏季最好早晚运输。公路运输时,驾驶员根据道路状况调整车速,高速公路限速80公里/小时,普通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

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时速为20公里,并打开警示灯,防止追尾。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1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救援·问责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严肃追究责任

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昨天下午就赶到事故现场,还走访了伤者。调查组有关负责人说,这次事故的教训非常深刻,令人感到非常痛心。此次事故要进行认真严肃查处,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查清每一个环节。不仅要严肃追究责任,还要总结教训,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赵正永批示,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及时准确公布情况。同时,商请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方面共同处理,一对一接待死者家属。

(《都市快报》见习记者陈小向,黄安琪.综合新华社,央视,生活新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等报道)

空间密封 过道狭小 超高易翻卧铺客车一旦出事就死路一条

快报专访事发客车制造商:车上有车门车窗车顶通风窗三个逃生通道,试验时全车人逃生最多要40秒

两个月前,国务院调查组刚刚发布了2011年京珠高速(河南信阳)“7·22”特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调查报告,在事故遇难的41个亡灵刚刚安息。

昨天凌晨两点多,包茂高速陕西延安境内,又发生一起特大卧铺车追尾事故,卧铺客车追尾刚刚从休息区开上高速路的甲醇罐车,猛烈撞击引发客车爆燃,36人在大火中死亡,3人受伤。

此外,今年6月20日凌晨,一辆从无锡开往厦门的卧铺车半路冲下50米的山谷,17死28伤。

长途卧铺车事故频发,是行政监管有盲区,让违规驾驶、违规运行长期存在?还是卧铺客车本身有设计缺陷,空间及逃生通道狭小,一旦出事,卧铺客车就成了密实的火罐?

乘客

车内空间局促 出事难逃脱

因票价便宜、上下车方便,20世纪90年代开始,外来务工人员、学生、个体户等群体就一直是卧铺大巴的重要客源。但因其事故频发,车辆本身的安全性能也一直饱受诟病。

去年京珠高速“7·22”卧铺客车爆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说,经调查,初步查明车辆设计制造存在重大隐患,这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国外几乎没有卧铺客车,它重心高,稳定性差,不易刹车,存在车内易燃品多、逃生通道狭窄等隐患,很容易发生特大事故。”

还有专家说,长途卧铺车内一般都有上下两层卧铺,车身比一般“座位车”高30厘米,紧急情况下更易侧翻,由于车厢内采用单门3列铺位双通道设计,空间比较局促,而且只有车尾左右两扇窗可以打开,一旦发生火灾等情况,很难快速疏散。

有两年坐卧铺客车经历的王先生说,卧铺客车铺位很小,他躺在上面根本伸不开腿,身子一半悬在床外,很不好受。

乘客李小姐说:“现在很多卧铺客车都要求乘客上车先脱鞋,过道又窄,一旦发生火灾,大家很难逃出去。”

厂家

客车出厂时 车窗立柱上都有安全锤

河南郑州宇通客车公司品牌部邵经理昨晚接受都市快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在延安出事的应是宇通6127型号的卧铺客运车,车身长12米,全车40个铺位。公司的工程师目前正跟国务院调查小组前往延安调查事故原因。

邵经理说:“车辆生产出来后要先检测,国家才给注册登记,上路前交通管理部门也要检查后才给上牌。经过这么两道检测,车的安全性肯定没问题。”

宇通客车公司杭州地区客服经理王建伟说,司机座位的左手边,有一个应急车门放气阀,按下后车门就能打开。如果司机受伤,无法采取紧急措施,乘客还有三条逃生通道:车门、侧面车窗、顶部通风窗。每个通道都有明显文字标注,车门的内外两边都有紧急放气阀,扭开它,车门就能打开。侧面车窗都是封闭玻璃,客车出厂时,车窗之间的立柱上都配置了安全锤。用力敲打钢化玻璃窗四角,再用手一推玻璃会落到车外,乘客就能通过车窗逃出。如果车辆侧翻,车顶还有两个通风窗。把通风窗的把手转动90度,往上顶开,也能逃生。

邵经理说,他们公司曾在去年做过两组卧铺车逃生试验:一辆12米长,40座的卧铺客运车乘客满员时,如果只通过汽车门逃生,全部乘客逃出卧铺车花了40多秒,另一组乘客通过砸车窗、走车门等各种方式逃生,全部乘客逃出花了30多秒。

但在昨天的事故中,幸存者王咸泽说,从他发现两车相撞到跳窗逃出,约有2分钟,其他乘客却都没能逃出来。

专家

90%以上的事故由人为因素引发

山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局长孔卫国说:“我国卧铺客车的安全技术配置标准比普通客车还要高,多数装备了制动缓速装置、限速装置、卫星定位系统等,车身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车轮均为无内胎子午线轮胎,发动机后置的卧铺大巴还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交通部道路运输司车辆管理处处长俞卫江说,从逃生能力看,经试验比对,卧铺大巴与普通座位客车的逃生数据相当;而这些年涉及卧铺大巴的交通事故中,车辆自身问题仅为0.4%。

有分析说,“危险品上车”、“中途随意上下人”、“超载和超速”才是造成长途卧铺车出事的主要原因。如京珠高速“7·22”特大客车爆燃事故,是因为非法使用卧铺大巴来运输本应由冷藏车运输的易燃易爆化工品。

有网友说,韩国所有的大客车车体必须用阻燃材料,中国客车用的都是易燃的聚酯。对此,宇通客车公司品牌部邵经理说,因公司工程师外出,她不了解技术问题,无法回答宇通客车是否采用了阻燃材料。

还有专家说,目前我国90%以上的道路事故是由人为因素引发的。提高驾驶员素质、完善道路应急处置机制才是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的核心。

分析

卧铺客车退出市场是必然规律

去年京珠高速“7·22”特大客车爆燃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卧铺客车实行特别监管:卧铺客车必须强制安装车载视频和GPS装置,由企业随时监控车厢内情况;超长途运行的卧铺客车,积极推行凌晨两点至五点临时停车休息的措施。

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司机为了逃避监管,偷偷关掉视频和GPS系统;凌晨休息也受到旅客的质疑,“强制在服务区休息3小时相当于人为延长了旅程时间,坐卧铺车出门还不是为了方便、快捷,半路歇3小时算什么事?”有旅客说。

而昨天延安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在凌晨两点多,这说明司机、运输企业、交管部门分别存在渎职及监管不力的问题。

都市快报记者还发现,出事的内蒙古籍卧铺客车在陕西延安境内至少有7次超速违法记录,而在内蒙古却没有违法记录。有网友说,他在美国旅行时,乘坐的大巴经常被警察拦下,检查司机的开车记录,如填写不实,司机会受到严惩,“在中国发生这样的事(惨烈车祸),交警肯定监管乏力”。

去年12月31日,国家工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文称,自2012年3月1日起,相关卧铺大巴产品暂停生产、销售及运营注册登记,现有的约3万辆卧铺车,或将在未来5年内陆续退市。交管部门负责人说,安全性较差是长途卧铺车“叫停”的主要原因。

今年3月,交通运输部说,分析以往事故的原因,发现也不全是卧铺客车本身造成的。相关部门正认真研究如何改进卧铺客车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进一步提升它的安全技术等级。

宇通客车公司负责人说:“卧铺客车是一个时代的产品,满足了当时市场上的个性化需求。随着社会进步,卧铺客车逐渐淡出市场也是必然规律。”

(记者陈健,见习记者陈小向,刘彦朋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报道)

【案例分析】

这篇组合式报道是公共交通重大事故的典范。

其一,现场的描述非常真实、清晰,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实事求是地报道;其二,事件中的细节很多,整个报道“见人见物”,有亲历者的目击,有围观者的讲述等;其三,事件的原因报道实事求是,将现场亲历者的说法和有关专家的说法放在一起,让读者自己判断,得出结论;其四,报道有深度,调查和核实双层大巴这个本来即将退出客运历史舞台的“罪魁祸首”,既有警示作用,也是对事故本身的一个总结。

第三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疫病爆发的报道

尽管公共卫生与每一个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但是长期以来中国有关公共卫生领域的报道一直处于被管制的状态,其理由是公开报道容易引起社会恐慌。2003年中国发生SARS疫情,中国政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反应是:不能影响经济增长,不能影响旅游、商务活动,因此,封锁消息。当时的自媒体传播渠道没有今天这么多样,传统媒体受管控,无从了解也无力传播,各界都蒙在鼓里,身处疫区的人也不知真实状况,民众无法防范自保,社会力量也无法发挥作用,谣言满天飞,疫情在扩散。

疫情的新闻报道原则是及时、准确地反映疫区状况,如实告知疫情的危险,提醒民众如何防治,反映疫区群众尤其是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他们的心理变化,介绍医疗和防疫专家在疫区的工作。新闻媒体还可以请权威人士发布、解读信息,解除民众心中的困惑与恐慌。这里的权威包括两类:一类是专家权威,一类是政府权威,而“权威”的级别越高、效用越好。因此,媒体在报道事实的同时,加大对权威人士、权威信息的关注。比如SARS后期,钟南山医生[8]的话,破解谣言,安定民心,改善了医生在民众中的形象,部分挽回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报道

食品安全的报道重在时效性和准确性。站在公众的立场上来看,没有什么比尽早披露食品安全信息更重要的了,道理很简单,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涉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然而,食品卫生安全突发性事件的报道涉及许多专业知识,这也需要新闻采编人员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

媒体对于食品安全的报道应该在信息披露准确无误的情况下保持理性,新闻采编人员应当多学习和借鉴食品安全专家的意见。

(1)理性判断事件性质,媒体不能在报道中故意夸大。近几年,国内食品安全问题频出,民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有些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无边界地放大,把个别食品企业的违法违纪个案报道为行业的“潜规则”,把所谓“潜规则”设定为对所有食品的“有罪推定”[9],这种做法值得新闻采编人员深思。

(2)科学分析食品安全事件前因后果,媒体在报道中力争避免误导公众。有些媒体看到事件中只要有添加剂,就以为“有毒”,“有毒”被说成“致命”[10]。如2012年4月,一家环保组织发布调查结果称茶叶中检出农药残留,各大媒体并未弄清楚事情的前后经过就争相报道,我国的茶叶生产和销售遭遇到社会的冷遇。其实,“有农药残留并不等于茶叶就是不安全的”是基本常识,关键要看是否在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只要对我国茶叶标准做一下了解,就会发现,农药残留标准是各个国家在安全前提下,根据国情进行风险评估制订的,中国目前对茶叶农残的限量有19项,是产茶国中限量标准较多的国家。

(3)准确表达事件全貌,媒体的报道要做到客观、全面。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

抽查结果的报道中,应全面准确地报道监督抽查中披露的结果,包括抽查产品的批次、不合格的项目,以及质量监管部门和技术机构对不合格项目的分析,是食品中有害物质限量超标,还是食品包装标识标注不合格或者其他项目不合格。

(4)客观明辨事件成因,媒体不能盲目跟风炒作甚至急于“下结论”[11]。有些报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缘由还没有搞清楚,就急于给出“结论”,甚至把假冒伪劣行为误判为正规产品的不安全,甚至说成有毒品。2009年北京有媒体报道,称有市民在就餐时饮用听装雪碧后,口中吐出大量汞珠,后被医院确诊为汞中毒。但最终调查结果证实,所谓的含汞饮料是人为恶意添加。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现场发现破碎的体温计,在饮料罐上发现有针孔。

需要指出的是,食品安全涵盖广阔的领域和丰富的知识,是一门严谨的科学。做好食品质量安全报道,一方面,需要媒体从业人员尽可能多地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做到客观准确;另一方面,记者要善于利用食品安全知识发现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客观公正地报道。

案例6-5

【案例提示】

手足口病,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症状为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出现疱疹。重症患儿会并发脑炎、心肌炎、无菌性脑膜炎等,几日内死亡。山东菏泽手足口病从2009年3月初开始,死亡病例一路上升,到4月中旬有17人死亡。这一公共卫生事件在全国引起了一定的恐慌。其原因是什么?救治和防范情况到底如何?这些问题都需要媒体来回答。

山东菏泽手足口病调查:疫情暴发不等于防疫不力

当地卫生部门没有料到,手足口病的集中暴发今年终现菏泽,而且发病如此之早,来势如此之猛,重症病人病情进展如此之快。

截至3月31日,山东省通报的菏泽市手足口病死亡病例数是5例,最后一个是3 月27日死亡的任奥佳——一个在2008年出生、只有11个月大的男婴。

根据菏泽市传染病医院的记录,任奥佳,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任张庄男婴,3月26日晚7时危诊入院,入院诊断是手足口病、病毒性脑炎。在8个多小时的抢救之后,于27日凌晨3时10分死亡,死亡诊断的描述是——手足口病、病毒性脑炎、神经源性肺气肿、暴发性心肌炎。

最后的12小时

菏泽市传染病医院住院大楼有五层,几乎所有的患儿家属都知道,二楼是重症区。据该医院相关人士介绍,仅在这里手足口病的死亡病例数就是3例,都是二楼的重症患者。

这3例死亡病例有一个共同特征:都是在入院12小时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

刘心昆,男,7个月,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沙土新村人,3月22日上午10时危诊入院,当日晚8时23分抢救无效死亡,抢救历时10小时23分。死亡诊断:手足口病。

王可,女,1岁半,菏泽市曹县孙老家镇王集村人,3月25日上午11时入院,当日晚11时50分抢救无效死亡,抢救历时12小时50分钟。死亡诊断:手足口病。

而第三个即是任奥佳。

“老百姓的意识还是不足,都把这个病当成感冒之类,耽误了治疗时间,等送到我们这里,已经非常严重了。”菏泽市传染病医院重症区负责人于春虎说,这些患儿一送来就是上呼吸机,紧急抢救,但他们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

在济宁市传染病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程梦娇,其治疗过程即是一例。据报道,只有9个月大的程梦娇是菏泽市巨野县章缝镇程庄村人,于3月14日发烧,屁股上有红点。当天便被其父程传胜带至章缝镇章东卫生室一郝姓医生处治疗。次日,程梦娇出现呕吐症状,程传胜再带着女儿到郝医生处就诊。

3月16日,程梦娇一直嗜睡。母亲刘平平当晚给郝医生打电话,被告知并无大碍。3月17日晨,家长发现程梦娇浑身出汗,于当日9时许到巨野县人民医院治疗。在该院打了一针后,即被转到济宁市传染病医院。当日13时20分,程梦娇经抢救无效死亡。

菏泽市卫生局副局长王志江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说,菏泽市早就有规定,未设置儿科或救治力量不足的乡镇卫生院,不得留观患有皮疹的发热病人,村卫生室主动发现病例及时组织转院治疗,对疑似手足口病的病人,由专人、专车送往医疗机构。

菏泽市传染病医院相关人士介绍说,手足口病本身并不可怕,是一种常见病,目前的技术手段完全可以治愈。但任何一种传染病都可能有死亡病例,手足口病会有百分之十几的可能性产生并发症,比如心肌炎、脑膜炎等,病情严重就可能致命。所以,及时就诊至关重要。

自3月中旬以来,媒体对菏泽手足口病集中报道,当地百姓对这种疾病的警戒程度前所未有。虽然当地卫生部门压力颇大,但自3月27日以来,菏泽再没有出现死亡病例。而在3月31日,菏泽市传染病医院的重症患儿还有7位。“情况都比较稳定。”于春虎说。

比阜阳早4个星期

菏泽市手足口病一二月共计报告病例数仅为125例,而3月的前24天,病例陡增,达678例。尤其是3月24日这天,新发病例112例,呈集中暴发之势。

实际上,自今年2月下旬起,菏泽市部分县区疫情就已经明显回升。按照手足口病的发病规律,六七月间才是该病发病的高峰期。

2008年4月底,当各地媒体纷纷报道安徽阜阳手足口病疫情后,与阜阳接壤的菏泽就已经快速作出反应。让菏泽市自豪的是,经过“几个月的连续作战”,菏泽实现了“零死亡病例”,全市疫情保持稳定,未发生暴发流行。

在当地卫生部门看来,他们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当地的散发病例并未杜绝,一直到2008年年底,都还有手足口病患儿出现。作为一种常见病,手足口病自2008 年5月2日起纳入国家丙类传染病管理,而菏泽市自2006年起每年都有病例报告。

当地卫生部门没有料到,手足口病的集中暴发今年终现菏泽,而且发病如此之早,来势如此之猛,重症病人病情进展如此之快。

“菏泽的手足口病暴发时间比2008年的阜阳早了4个星期,而阜阳的手足口病暴发时间比2007年的临沂也早了4个星期。”菏泽市卫生局副局长王志江告诉本刊记者。

2007年4月底,临沂市大规模暴发手足口病。当时,山东省和临沂市防治得当,受到卫生部的表扬。山东省的手足口病防治也连续两年为全国先进。

而2008年3月27日,安徽阜阳第一例手足口病患儿死亡,比前一年临沂市的疫情暴发时间提前了4周。山东省的专家也受邀于卫生部,成为专家组成员,前往救急。

此次,山东菏泽的手足口病疫情暴发时间,比去年的阜阳又提前了4周。2月24日前后,菏泽的手足口病疫情暴发前兆已经来临,9个县区均有发病。这让当地疾控部门很意外。

当地卫生部门事后总结指出,今年菏泽手足口病高发的主因之一是菏泽地处疫情高发区,据卫生部通报,全国除西藏外都有手足口病例报告,空间分布上出现了两个高发区,即以山东、河南、湖北、安徽、江苏交界处为中心并向外扩展的高发区和广西、广东、云南的局部高发区。菏泽市属于前者。

再就是手足口病确诊病例中,感染EV71型病毒明显高于去年。EV71型病毒在临沂手足口病疫情暴发期间就已经“崭露头角”,而在阜阳手足口病疫情中,这一病毒被确认为元凶。

EV71型肠道病毒的特点是病情发展迅速,尤其是重症患儿,若不及时治疗,即会引起严重并发症,并导致死亡。

据相关专家介绍,疫情出现得越早,其病毒的危害性就会越大。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2009年4月8日,记者王开报道)

【案例分析】

本篇报道从事实出发,详细采访了几个重要的发病案例,从大量的事实中得出结论:死亡的原因在于家长对手足口病的不了解,耽搁了治疗时间。

报道首先以山东本地为调查采访的重点,梳理出各个病例发病的时间顺序和发展趋势,紧接着与安徽阜阳作比较,坚持从事实出发,反映疫情最真实的现状,以此来说明“手足口病并不可怕,是完全可以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报道最后警示社会:要尽早发现病情和疫情,尽早治疗。

案例6-6

【案例提示】

2002年9月14日,南京汤山镇发生重大投毒事件,据官方媒体报道,中毒人数为200多人,其中38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后来新增4人,但是由于该事件的报道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一致的地方,由于关于这次事件的报道非常不全面,非常不深入,至今人们依然存在诸多疑问,新华社关于南京汤山事件的报道确实有很多地方应该反思。下面一组报道案例集中反映了中毒事件的整个过程,所列举的报道有新华社稿件,也有中新社和《健康报》的报道,有些是成功的报道,有些是失败的新闻作品。

南京江宁区汤山镇食物中毒事件

之一:南京江宁区汤山镇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

[新华社南京9月14日电]今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作厂中学和东湖丽岛工地部分学生和民工因食用了油条、烧饼、麻团等食物后发生中毒。截至发稿时止,已陆续有多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源潮、市长罗志军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救,要求集中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每一个生命。目前,市里已成立了以罗志军市长为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省、市卫生部门及承担救治任务的医疗单位,正在组织专家用最好的设备、药品进行抢救工作。各项抢救、善后、调查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南京市委宣传部网络宣传管理处)

之二:南京特大中毒事件追踪:食物中查出毒鼠强成分

[中新社9月16日电]9月14日早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发生一起严重食物中毒事件。部分学生和民工因食用了饮食店内的油条、烧饼、麻团等食物后发生大面积中毒。据初步调查,中毒者达两百多人,经抢救无效已陆续有多人死亡。

据健康报今日报道,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和公安部门已从中毒者所进食物中查出“毒鼠强”成分,这是一种被称为“三步倒”、“闻到死”的高毒药物。虽然,目前对“毒鼠强”尚无特效解毒剂,主要还是减少毒物的吸收,促进毒物的排泄,血液净化及对症治疗,然而,除一丝不苟地做到这些外,南京地区的医务人员还靠着强烈的爱心,从抢救的时间上争取了主动,因此有效地降低了死亡率。

报道说,到记者发稿为止,绝大部分经抢救治疗的中毒者已脱离危险,从急救中心转进普通病房。目前,有关中毒事件的各项善后、调查工作正紧张有序地进行。

据悉,卫生部已于事发当日派出医疗、防疫等方面的专家赶赴南京指导救治工作。

之三:警方加紧侦破 市民期盼结果

[中新社南京9月17日电](记者杨艳)“9·14”南京中毒事件今日进入第四天,除收治中毒者的各大医院医护人员仍在为护理工作忙碌外,该市社会生活一切如常,而市民在谈论这一不幸事件时都期盼警方能尽快破案。

由于卫生部门在中毒者所食的早餐中查验出毒性极强的灭鼠药“毒鼠强”,确定系人为投毒后,警方立即组织了大量警力,加紧对此案进行侦破。

事发当地南京江宁区汤山镇居民对此事件的原因说法不一,有人怀疑投毒疑犯是因与出售“毒食”的早点店主有私人恩怨而下毒,并称其已在河南郑州被抓获。而另有消息人士称,江苏省警方向邻近的省市公安部门发出了协查通告,经过四十多个小时的追捕,南京警方已在河南洛阳将疑犯拘捕。

然而当地公安部门对于上述传闻,未做出任何回应,只谨慎地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

据记者从几家医院了解到,目前留住在医院的中毒者在医护人员的精心护理下,绝大部分人的病情都渐趋稳定。为了防止病情出现反复而发生意外,医护人员这两天都在规劝想出院的病人再多观察几天。前去探望的江苏省和南京市领导也表示,已组织了最好的医疗条件来救治病人,并希望中毒者尽量留住在医院。

中毒者及家属的情绪也较为平静。他们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相信很快会将整个事件的调查结果公布于众,给众多受害者一个交代。

另据了解,“疑犯在井中下毒”传闻虽未得到警方证实,但汤山镇当地的早点生意大受影响,许多原先做早点生意的小摊贩也因生意清淡而歇业。但南京市区内的饮食店生意仍然红火,记者昨晚和今晨在该市新街口、鼓楼等闹市区看到,无论是晚间大餐还是几块钱的早点小吃,食客依然众多,有的饮食店甚至是排队等位。

尽管当地媒体这两日并未有对此事件的最新报道,行色匆匆的上班族仍不忘在路边报摊买上一份报纸,期望尽快了解事件的最终结果。

之四:南京投毒案告破 嫌犯因生意竞争而投“毒鼠强”

[新华网南京9月17日电]9月14日发生在南京汤山的食物中毒事件,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系一起特大投毒案件。经过公安机关78小时的连续奋战,案件已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正平被抓获,经审讯供认了投毒犯罪的全过程。

南京江宁区汤山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尽最大努力抢救中毒人员,做好案件侦破工作。遵照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公安部、卫生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南京协助工作。江苏省委、省政府,南京市委、市政府全力组织抢救中毒人员和案件侦破工作。省委书记回良玉、省长季允石在北京参加会议赶回南京以后,立即赶赴医院看望中毒人员,转达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关心,要求继续全力抢救中毒人员,只要有百分之一的生还可能,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千方百计救治每一个中毒人员。回良玉、季允石还对进一步做好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组织一切力量,迅速侦破案件,并做好有关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和南京市负责同志组成的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毒人员救治、案件侦破和有关善后工作。

在省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公安机关调集警力,夜以继日,全力以赴投入侦查破案。在公安部工作组的指导下,经过全面排查线索,确定了侦破工作重点,15日,公安机关在郑州将作案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陈正平抓获,于16日将其押回南京。陈正平因生意竞争,对“正武面食店”业主心怀恨意,投毒作案。在审讯中,陈正平对投毒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之中。

连日来,在省市和南京军区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在卫生部工作组的指导下,南京军区总医院、八三医院、四五四医院、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南京第一医院等11所医院,调集最好的医护人员,投入最好的设备和药品抢救中毒人员。军地医院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不怕疲劳,日夜奋战,及时、有效地组织抢救,充分体现军民同呼吸、共命运的鱼水情谊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据记者获悉,目前除6名重症人员仍在抢救外,绝大部分已转危为安,安全脱险,部分中毒患者已治愈出院;经抢救无效死亡38人。当前,各项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当地群众情绪稳定。

之五:专家指出:剧毒急性鼠药泛滥已成严重社会问题

[健康报9月20日电]南京发生特大毒鼠强中毒消息传出后,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剧毒急性鼠药的泛滥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屡禁不止的原因在于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近年来,中国每年有约10万人发生急性中毒,其中急性鼠药中毒有5~7万人。鼠药中毒死亡率是多种传染病的66.7倍。1998年,仅广西一地就发生急性鼠药中毒238起,中毒456人,死亡54人。

如今,在全国不少地方的农村集贸市场,随时都可以买到含有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等化学成分的国家严禁的毒鼠药,有的甚至制成饼干、糖果状,与食品同店、同柜出售。有人估计,目前在鼠药市场上剧毒鼠药已占到80%以上。剧毒鼠药到了犯罪分子手中就变成作案工具,就变成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的巨大隐患,如此方便就可以搞到剧毒鼠药,不能不让人触目惊心。

剧毒急性鼠药为何屡禁不止?问题的关键是管理体制不顺。笔者从一位现场处理过各种急性鼠药中毒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官员处了解到,中国现在鼠药管理程序是由农业部门登记,然后由国家经贸委化学工业行业办公室安排生产计划并指定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经营销售主渠道,市场销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卫生部门负责中毒急救。表面上看,呈现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态势,但实际上处于大家都管又都管不好、大家负责而又无人负责的尴尬局面。

(作者:黄才刚)

【案例分析】

以上一组报道有的成功,也有的报道明显存在缺陷,引起误解和争议。

其中,引起最多争议的就是新华社9月14日的电讯:“今天早晨,南京江宁区汤山镇作厂中学和东湖丽岛工地部分学生和民工因食用了饮食店内的油条、烧饼、麻团等食物后死亡。”有一点新闻常识的人都知道,作为国家权威通讯社,电讯中不应该出现“多人死亡”这样模糊的表述。随后两天,除了个别报纸之外,“多人死亡”被各家报纸采用,让人怀疑这些报纸的记者是否进行了实地采访。新华社9月17日发布的电讯也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从权威部门获悉,南京汤山中毒人员有38人因抢救无效死亡。目前,除了6名重症病人外,其他中毒患者都已转危为安。”民间的一个版本就是,“经抢救无效死亡38人”是新华社出于无奈而采用的是文字游戏,实际上绝大部分中毒者在送往医院抢救之前就已经死亡了。

当然这一切的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产生机制,就是统一口径,9月14日这一天中国的所有媒体都接到通知,不允许擅自报道汤山事件,必须采用新华社的通稿,因此才出现汤山事件的报道千报一律的局面。从9月14日下午开始,进入汤山镇的主要路口被封锁,非指定媒体记者一概不准入内。由于统一口径,南京汤山中毒事件的后续报道集中在报道各种救治、慰问活动中,集中在对于抓捕投毒者的报道中,集中在有关毒鼠强的清理活动中,但是对汤山中毒事件究竟死了哪些人,医院救人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政府在中毒事件中采取了哪些紧急措施,死者与中毒者的家属有什么反应等基本没有涉及,南京汤山中毒事件的死者也成了一个抽象的数字,甚至连他们的名字也没有在媒体上公布。

9月15日的新华社报道也是失败的报道,这则消息只透露出中毒事件已经侦破,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至于侦破过程,犯罪嫌疑人的状况等重要信息则无半点透露。

相比较中新社和《健康报》的报道则值得肯定。中新社的报道一方面也尽量如实报道了官方所采取的措施和所做的种种艰苦努力,但将更多的笔墨集中于中毒事件本身。比如中毒的原因、中毒者当前的救治情况、案件的侦破、类似中毒事件的防范等,中新社和《健康报》围绕公众关心的这些问题一一在报道中重点凸显。

第四节 社会安全事件

一、社会治安和群体事件的报道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的群体性事件一直备受瞩目,从一般性群体事件,到非直接利益相关的群体性事件,从诉求解决问题,到普遍的发泄情绪,群体性事件正在变得日益复杂,如何解决群体性事件问题,越来越考验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很多时候,暴力本身并不代表着抗议行为的激烈程度,但却充分体现了社会不满情绪的强烈程度。正因为社会治安和群体事件的复杂性,新闻报道也显现出一定的复杂性。

多年的暴力冲突事件表明:“虽然暴力冲突事件的导火索各有不同,但最后演变成大规模暴力冲突的原因,都是由于当地官民矛盾长期积累而导致关系的整体恶化。这些暴力冲突的过程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民众在经过一系列的上访、上诉无效之后,积怨已深,一旦出现来自公权力的暴力行为,或者发生偶然性的治安案件,都有可能成为引发大规模暴力冲突的导火索。”[12]而就过去的经验来看,一旦矛盾爆发,政府机关的某些官员频繁使用警力,甚至采用暴力。由此引发民众的不满,公安系统不得不反复检讨滥用警力。暴力私有化的现象也大量出现,例如,在城市拆迁方面,某些地方政府、开发商往往勾结在一起,“雇佣”涉黑势力来为拆迁、征地和污染清除障碍。群体事件因此爆发。

正如乌尔里希·贝克所提出的“风险社会”,社会治安中的暴力冲突和群体事件是“风险社会”中的重要表现之一,作为新闻采编人员应当有一种强烈的“风险意识”,慎重对待这类事件的报道。

二、极端暴力袭击的报道

2011年8月4日,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在乌鲁木齐召开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孟建柱在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反恐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击防范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疆连续发生暴力恐怖犯罪案件,造成无辜群众重大伤亡,严重影响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在这一次的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上,孟建柱强调,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是触犯了法律,只要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只要是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活动,都要坚决依法处理。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他要求,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狠抓反恐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形成对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暴力恐怖案件频发势头,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增强各族群众的安全感。[13]

在西藏暴力事件报道之外,出现了一场跨国媒体“大博弈”。在这场博弈中,一些西方媒体一开始就站在了故意歪曲中国的立场上,利用掌握的媒体资源,故意混淆视听,报道的新闻真真假假,或者真假相互参合。可喜的是,中国内地反映事实的媒体声音并没有被“淹没”在西方媒体喧嚣的“洪流”中,这些媒体利用所掌握的大量事实资料报道事实真相,有力地反击了西方不负责任的媒体行径。从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央媒到地方各类媒体,从中文网站到其他语种网站,从大众传媒到自媒体,所有力量纷纷加入谴责的行列,这样的发展态势也扭转了西方公众过去形成的错误看法和态度。

对于极端暴力袭击事件,媒体应当尽可能及时地报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参与暴力袭击的嫌犯,并且要及时揭露事件的真相,同时尽可能跟踪报道事件的发展过程。

三、突发性刑事案件的报道

突发性刑事案件报道必须坚持一下几个原则:

(1)媒体报道刑事案件,无疑要严肃、严谨、严格,实事求是,维护公信力。

(2)记者采访突发刑事案件不能自行得出定论,因为刑事案件在最终侦破之前不可能有一个既定的结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一个记者同时跑公、检、法等机关,这样“串访”得来的新闻,性质上和串供、串审一样,可能导致不准确、不客观、不全面的报道,记者和媒体会不由自主既当警官又当检察官又当法官,导致“媒介审判”,甚至由此导致冤假错案。虽然在当下中国,媒介审判在总体上不会成立,但针对个案还是有可能成立的。

(3)记者采访前,尤其采访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前,不宜看已经形成的舆论,避免带着偏见去采访而无法发现事实或忽视某些事实。记者应该充分尊重“舆论不一”,并从这些差异中找出新的线索。记者采访刑事案件,无论面对什么性质的罪犯,都要保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各方,平衡报道,不失伦理道德和公正客观的精神。记者采访时不能仅采访律师或学者,还要采访检察官等。记者负责报道一切,但无须也不能对案件定性,也不应当充当“正义使者”。原因很简单:大多数记者没有专业能力判断是非正义。而且,法律判决是法官的职责,记者无权僭越。

(4)记者采访刑事案件,应该采用写实的风格。世界经典刑事案件的报道,基本朴实无华,不渲染,不煽动,更不造假,不强迫他人表态。

总而言之,媒体报道刑事案件本质上说是对国家审判权的一种表达或制衡,也是保持立法、行政、司法、媒体四种权力之间的一种平衡。更确切地说,媒体报道是以权利制约权力最有效的工具,是公民可以充分、有效、自由运用的监督武器,正是这种武器的独特地位和作用,新闻人和媒体要把握好分寸。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也有可能突破极限转为公共安全危机。有关公共安全方面的危机,长期以来是中国媒体报道的一个禁区,国内媒体在公共安全方面的报道,有很多教训可以总结。河南平舆特大杀人案,反映了中国刑事案件的“不破不报”的模式,[14]南京汤山中毒事件体现了中国媒体报道中“统一口径”[15]的宣传现象,而这些新闻报道模式已经不适应中国当前高速发展的现状。

2003年11月10日,河南平舆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杀人案,29岁的凶手黄勇被抓获,警方从其居住的房屋和院子里挖出23具尸骨,其中有18名中学生,另有5名20岁左右的年轻人。这起特大杀人案令人痛心,《北京青年报》随后展开的调查却更让人心痛——如果不是公安机关对于国内刑事案件不破不报的限制,或许其中一些年轻的生命是可以挽回的。河南平舆特大杀人案的从2001年9月一直持续到2003年,时间跨度长达二年有余。在这段时间里,河南平舆不断有孩子失踪,尤其是2003年的2月至4月不足100天的时间里连续发生多起,比如2月12日平舆一高学生韦雷失踪后,2月27日、3月5日、3月15日、3月19日、3月30日、4月19日都有学生失踪,甚至在3月19日这一天,刘黎明和霍红雷两个孩子同时失踪。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地公安机关面对不断报案的孩子父母居然不立案。直到2003年9月初,7名学生家长带着相关材料来到北京求助于有关部门之后才就此事“立了案”。面对孩子不断失踪的情况,平舆县警方也从未就学生失踪一事在县城范围内发布任何形式的警示或者通告,“在2003年11月之前,关于平舆少年失踪案的唯一一次见诸报端的是2001年12月19日《驻马店日报》的教育版,但也只是在路宁波失踪后报道了路德全寻找儿子的艰辛经历”。而同样的悲剧就在不断上演。2003年11月6日被绑架的最后一名中学生用言语打动了杀人犯仅存的“人性”并被放出,导致警方“成功破案”并“立刻上报省厅”。而面对全国各地记者的采访,当地政府机构却如临大敌,不但自己拒绝接受采访,而且限制记者活动,限制受害者父母接受采访并且对记者进行“盯梢”。为了限制记者采访甚至切断当地的电话上网通道和宾馆里的长途电话。

与河南平舆案一样,河南驻马店“杀人狂魔”杨新海一案[16]和北京持续三年的“打闷棍”案件[17],都是在案件破获以后才向社会公布的,而且在案情公布之前都已经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这些案件启示政府与媒体:事关公民生命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在破案之前应该告知公众以起到预警的作用,避免演化为公共安全事件。

案例6-7

【案例提示】

2007年6月6日下午,一名4岁女童在杨柳青路上的一家肯德基店遭劫持。经过近7个小时的周旋,女童被上海警方成功解救,犯罪嫌疑人被狙击手当场击毙。经查,嫌犯有暴力倾向,前科累累,但没有精神病史记录。以下这则报道出自事发的当地媒体《新民晚报》。整个报道采用的是“直播”式的方法,全面反映了事件的进程。

持刀歹徒肯德基内劫持女童

6月6日晚上9时40分,“砰”的一声枪响过后,一名特警队员抱着孩子从店内冲出,跳上救护车,救护车呼啸着驶向医院。十多分钟后,歹徒被担架抬上另一辆救护车,上身盖着蓝色幕布。至此,一起历时近7小时的持刀挟持人质事件,以成功解救人质、歹徒被击毙画上句号。

[下午2:50]

突发胁持女童

武宁路杨柳青路口,时代超级购物中心的一楼肯德基餐厅内,一名4岁女童在儿童游乐区玩滑梯,母亲则和几位朋友在聊天,突然,一男子一把拉过女童,胁持为人质。

警方闻讯后迅速赶到现场,并启动应急预案,购物中心武宁路出口被封锁,拉起警戒线,杨柳青路部分路段被封,特警、谈判人员也都迅速赶到现场,有关领导也亲临现场指挥。歹徒为什么要劫持女童?他的目的是什么?现场流传着多个版本,有说该男子在商场内抢了手机,慌不择路,情急中挟持了该女童,也有说该男子疑似精神病患。

[下午3:30]

父母情绪激动

记者赶到现场,据了解,歹徒上身穿红色短袖衫,下着褐色长裤,手持一把锋利的菜刀。他用刀抵着女童的脖子,而女童的母亲隔着一张桌子,与他面对面坐着。女童一开始不停哭泣,据称,曾央求歹徒“叔叔不要杀我”,后来气力全无,处于半昏迷状态。

女童母亲30岁左右,原是商场内负责售后服务的工作人员,昨天恰好来办理退工手续,于是带着孩子到肯德基吃快餐,谁知道遭此一劫,哭得泣不成声。女童的父亲随后赶到,情绪非常激动,为了避免刺激歹徒,在众人一番劝说后才逐渐冷静下来。

[下午4:30]

警戒范围扩大

武宁路杨柳青路口聚集了上千名路人,武宁路北侧楼顶也站满了围观人员,武宁路车流严重拥堵。警方暂时未采取激烈行动,而是尝试着劝说歹徒放开人质。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吴志明等进入肯德基餐厅。

据了解,该餐厅有两个出口,分别是南侧的武宁路,西侧的购物中心。歹徒胁持人质坐在店堂西侧,靠近儿童游乐区。店堂南侧面对武宁路,被白色挡板围了起来,路人看不到店堂内的情形。

西侧的购物中心出口处拉起了警戒线,几名特警守候在门口,随时准备行动。警戒线范围逐渐扩大,一楼的手机、眼镜、服装、鞋包等商铺几乎停止营业,二、三楼的超市虽然正常营业,但是顾客稀少。

[傍晚5:45]

谈判屡陷僵局

据了解,谈判过程中,歹徒提出要两束鲜花,这个要求很快得到满足,随后他又要求一辆出租车,不一会,一辆红色出租车也停在了购物中心出口处。但谈判工作一直没有什么进展,歹徒未有松手的迹象。

在肯德基西出口,购物中心的工作人员搬出十几个空的大纸箱,堆放在出口处,逐渐堆积到一人左右的高度,纸箱上有不少洞眼,可以观察店堂内的情形。不久后,携带狙击枪的特警身着防弹背心进入现场。

[晚上8:50]

清场一触即发

指挥人员再次进入现场,购物中心开始迅速“清场”,所有顾客都被请出商场,营业员都来不及整理柜台也被请出,肯德基西侧出口被厚厚的帆布遮盖。一楼大厅里只剩下准备行动的公安特警。

杨柳青路和武宁路两侧,此时聚集了上千名群众,有的站在助动车上,有的站在自行车上,还有人甚至为了争抢位置吵了起来,而杨柳青路近武宁路的交通全部阻塞。

[晚上9:40]

枪响人质获救

“砰”的一声枪响,几秒钟后,一名特警抱着女童冲出大门,女童身着白色连衣裙、短发,被抬上救护车后,在警车的开道下,被迅速送往医院。

约10分钟后,歹徒被担架抬出商场,送上救护车。警方解除封锁线后,围观的近千名群众涌向事发的肯德基餐厅,现场秩序一度混乱,而警方通过高音喇叭通报了情况:女孩安然无恙。不久之后传来消息,在歹徒举起菜刀准备行凶的一刹那,特警扣动了扳机,将歹徒当场击毙。

(《新民晚报》,2007年10月24日,记者金恒)

【案例分析】

劫持事件报道在国内媒体上很少见,因为长期以来我国新闻宣传受到管制,在这种体制之下,记者很难进入事发现场,即使要做报道,记者也只能在事后根据警方的介绍整理出新闻报道,可想而知,报道的新闻价值会大打折扣。这篇报道的突破性就在于记者及时赶到了现场,详细观察到了现场的一切动静,见证了整个解救的过程。因此,记者用平实的笔调忠实地记录了劫持事件的前前后后。报道依照事件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流水账式地展现了事件的整个过程,当然这篇报道并非简单地“直播”,而是有选择地将最重要的信息报道出来,并未记录无关紧要的细节,报道的篇幅虽然较长,但显得简明扼要。

案例6-8

【案例提示】

“7·5”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及时成立了应急新闻中心,二十多名各族记者从当天晚上到次日清晨,在五辆采访车被砸坏的情况下,从不同方向冲破生死线,到街道、医院、社区进行目击式采访,用大量事实揭露“7·5”事件真相,从7月6日到7月8日,连续三天,采回了大量反映“7·5”事件的素材和音响,在“新疆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在关键时刻发出广播的最强音。系列报道播出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大量的事实让各族群众擦亮了眼睛,了解了真相。不少群众听了报道之后,纷纷给电台打电话,愤怒声讨和谴责暴徒的罪行,有的群众为电台提供新闻线索,有的还通过电台开始自发为受害者家庭捐款。许多听众都表示,一定要依法严惩暴徒,要以实际行动回击“三股势力”,自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新疆大局稳定。

直击“7·5”

直击“7·5”之一

7月5日20点左右,乌鲁木齐市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今天一大早,新疆台记者分几路前往暴徒打砸抢烧的部分街区和医院采访。令人发指的暴行激起了各族群众的极大愤慨,他们纷纷谴责暴徒的罪行,表示要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下面请听新疆台记者吕林波、潘登、何滨采制的系列报道《直击“7·5”》。今天播送第一部分:“令人发指的暴行”。

当天晚上,在百花村上班的回族员工范忠翠,带着孩子到跃进街看望公婆,眼看就到公婆家了,没想到惨遭暴徒的暴打,自己被打昏在地,女儿失踪:(出录音)“一顿砖头就把我的头打破了,打破我就直接晕地下了嘛。反正当时脸上血淌着,他以为死掉了嘛,他就跑到前面打人去了。因为我家里有两个娃娃呢,我老公耳朵也被,(哽咽),丫头一直没找到。”(录音止)

家住世纪花园的杨曾荔一家9口人,在自治区人民医院附近吃饭,遭遇二十多名暴徒的袭击和暴打,杨曾荔妻子的姐姐被暴徒活活打死:(出录音)“我们9个人就一块儿出了这个医院的门,就遇到好多二十多岁的,特别野蛮,就拿着棍子、石头就猛击我们的头部。连老人、小孩都不放过。我老婆的姐姐,几个人围着一个人活活打死的。他们几个人打一个,全把我们分隔开了。两个重伤,一个肯定要残疾,一个眼睛出来了。野蛮得就再也没那么野蛮了。我亲姐姐,我真的都没办法,欲哭无泪是啥感觉你们知不知道,我当时一滴眼泪都没有的……(哭声)”(录音止)

位于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旁的东风日产卓辉专营店,7月5日晚上有14辆车被烧毁,30多辆车被砸,一楼机修车间内四处散发着烧焦的味道,地上到处都是掉下来的水泥块,直接经济损失达到800万元以上,业务经理张永鑫目睹了这一切:(出录音)“9点30左右,第一拨人是从我们旧货市场涌出来的,有个七八十人,他们手上拿着一些棍棒、铁锹,见了一个打一个,不管老的,少的,场面很残忍。一个送货的小面包车,上面坐了一男一女,都挺年轻的,从车上拽下来就使劲打,一拨打完一拨又打。”(录音止)

至今,卓辉专营店门前的道路上、墙壁上还能隐隐地看见一些血迹,每说到被打的行人,40多岁的张永鑫都会忍不住流泪,几次采访都因为他的泣不成声而中断:(出录音)“打死的打死了,打伤的打伤了,反正躺了一片。然后又有三十多个妇女,她们都包着头,穿了一身黑,就把门推翻了,就冲到车间里。我还是在劝,不要砸东西,这都是客户的。不停地砸,见一个砸一个,外面捡回来的扫把、可燃物的布条子,点着就放在车底下,烧毁的车有10辆,车是面目全非。”(录音止)

乌鲁木齐市后泉路是“7·5”事件的重灾区。沿街许多店面都被烧毁,附近的居民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出录音)“拿着大头棒,拿着砖就开始打玻璃,打完玻璃他们就一拨走了,过来又转了一圈又过来,就开始点火。都是用大石头往死里砸,砸倒以后用石头往死里砸,残忍地,我给你说,没法讲当时这个情况,疯了一样,一点人性都没有。有人打我们就赶快关店门,完后就看见有人砸我们窗户嘛,一下把我们的窗户都砸的,砸烂了以后,我们吓得就躲到阁楼上去了,我们这里面有十几个人呢。”(录音止)

在这家超市不足3平方米的狭小阁楼上,12个惊恐的人整整躲了12个小时:(出录音)“趴到那儿都不敢动,手机全部关闭了当时,底下有人喊,说要有活的就打死他们说的,我们就吓得悄悄的,全躺在那都不敢动,一晚上我们就在阁楼上窝的呢。因为那天我们家女儿也在,哦呦,吓死了,我们家女儿就想的呢,妈妈我们要死就死在一起,可不能……吓死了,啥都说不出来了已经都。”(录音止)

居民们回忆起当时的惨状,依然难以忍受:(出录音)“抬一个女的,把那个女的从天桥上撂下来了,哎呦,我头发都乍起来了,心都跳的,我们500米的巷子就有二十多个死人。有两帮,一帮子先来的先砸车,砸完以后专门有一帮人专门是烧的,棒子砸的,这人死的。把那边一个女的整个脱得光光的。最后到早上起来,那边有个小丫头,烧的哦,腿乍在那儿,整个光光的烧的乍在那儿。砸的,简直是,那个血流得简直都不能看。都是有七八岁的、有十二三岁的。这死了,砸死、头砸扁,砸死了,把钱都搜走,那哪是人啥那个。”(录音止)

7月5日晚上8点,在大巴扎开了三间店铺的周小华关了店门正准备回家:(出录音)“站了一会儿,我们就看着不对劲了,我就立马、我把自己躲起来了,我就躲在他们那个巴郎子卖T恤(店里),他们是一个小孩、一个老人嘛,我说他们绝对不会下那么大、那么大(重)的手。想不到……时间能倒流的话……”(录音止)

周小华亲眼看到自己年仅四岁的儿子被暴徒开枪击中眉心,儿子现在依然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昏迷不醒。每当回忆这个事,周小华都泣不成声。

事件发生后,乌鲁木齐市全面启动紧急防控预案,及时组织部署警力,分赴人民广场、南门、团结路、赛马场、新华南路等事态严重地点依法果断处置。目前,事态已经得到控制。

直击“7·5”之二

下面请听新疆台记者吕林波、潘登、何滨采制的系列报道《直击“7·5”》。今天播送第二部分:“危难之时见真情”。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7·5”事件中,当一些暴徒向手无寸铁的无辜群众施暴时,许多维吾尔族等各族干部群众都向危难中的汉族兄弟同胞伸出了援手。

7月5日晚上,在边疆宾馆做生意的徐枫和丈夫开车回家,刚走入和平南路,就遇到了暴徒的袭击:(出录音)“我头上流了好多血,我说你们谁能救救我,救救我。然后后面就有一个维族女的对我说,快进来,快进来!那里面还住了几个别的汉族人,也是保护起来的。维族大姐特别好,还给我们倒茶,保护我们。”(录音止)7月6日凌晨2点多,徐枫和丈夫被这位维吾尔族大姐送上了救护车。徐枫告诉记者:(出录音)“后面我们问了好长时间她才说她叫古丽,我特别感动,我觉得还是好人多,同时我也希望我们能成为真正的一家人,成为很好很好的好朋友,世世代代。”(录音止)

张林在乌鲁木齐市中环路上开了一家商店,7月5日晚上9点多,看到街面出现骚乱,张林关上店门准备回家。张林说:(出录音)“我们那个附近有一家超市已经点火着起来了,然后有一个中年的,大概40多岁的维吾尔族男同志,赶快走,赶快走,这个地方太危险了,不行你躲到我们家去,这些不法分子呢,很快就过来了。这个人我不认识他,但是呢在这种危急时刻,他能让我这样一个汉族同胞去他们家里躲。”(录音止)

更让张林感动的是,当几个暴徒冲过来准备焚烧他的商店时,几位维吾尔族年轻人勇敢地站出来,保住了他的商店:(出录音)“被几个维吾尔年轻人挡一下,赶快走,赶快走。如果不是那些维族小孩的话,这个损失非常大,几十万吧。所以我感觉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的话,都是一小撮人,正儿八经的维吾尔族群众他们都是非常非常善良、非常的朴实的。”(录音止)

33岁的赵敏东是上海市南汇中学的数学老师,今年,他主动向学校提出申请护送内高班学生返乡。7月5日晚上,赵敏东下了火车乘坐出租车,刚走到团结路上就被暴徒袭击:(出录音)“那司机也是维族就下去了,劝他们不要打了,也被他们打,车快给他们掀了嘛,然后被他们拖到车下面。旁边有个维族的妇女,就把他们拖开了,把我顺手拉了一下,跑了几步就到人行道上面。”(录音止)

在司机和维吾尔族善良群众的帮助下,赵敏东躲进了一个居民小区,几位维吾尔族群众又把赵敏东藏到了一户人家里,半小时后,赵敏东被维吾尔族群众交给了警察。赵敏东告诉记者:(出录音)“袭击我们的也许是七八个人,但从头到尾帮我们的远远超过七八十个人。我觉得不管是哪个民族都是一家人。”(录音止)

7月5日下午8点左右,八路军办事处对面的米拉吉餐厅值班经理吐汗·买买提发现街面发生骚乱,她立即和员工关上店门、熄了灯:(出录音)“就剩两桌客人了,还有一桌纯粹是汉族同志,有四五位,还带着周岁以内的一个小孩。给客人倒茶,压压惊,我们就说你们不要紧张,你们放心!”(录音止)

7月6日凌晨两点多,五位内地游客在武警的护送下安全离开米拉吉餐厅。吐汗·买买提告诉记者:(出录音)“我们就想不通怎么会有这样的情形?因为我们新疆成立(解放)以来这么长时间了,好不容易得来的一个成绩被他们毁了,我们还要努力多长时间呀?!你看外面现在多发达!必须要争取但是我们还没有这个概念,反而去乱砸乱弄,我们也感觉很悲痛。”(录音止)

7月6日一大早,家住华侨宾馆家属院的新疆大学退休职工艾白都拉·阿不都瓦衣提老人在小区门前的告示栏里,用维、汉两种语言写下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宣传语。

7月5日晚上9点多,艾白都拉·阿不都瓦衣提和老伴看到街面上发生骚乱,就绕到小区后门准备回家:(出录音)“我把门都开开了,正好是有两个汉族同志,脸上、耳朵上流血的呢!叔叔,救救我!救救我!都哭的呢!哎,你们怎么了,咋回事?谁欺负你了!有人打了!”(录音止)

这两名求救的小伙子是甘肃籍农民工陆永良和杨红发,他们被沿街的暴徒追打,慌不择路,躲到了小区里。两位善良的老人见此情景说:(出录音)“这样子情况下你跑不行,走走走走走,到我们家里去。你不要哭!不要害怕,这个是坏人的事情,我是新疆大学的老师,你要相信我!”(录音止)

把他们领到自己家后,艾白都拉·阿不都瓦衣提和老伴给陆永良和杨红发倒上茶,拿来馕和干果让他们吃,并把他们留宿在家中。第二天,老人出门观察情况,发现大街上有很多警察,才把两位年轻人安全送走。

艾白都拉的老伴阿瓦汗·阿不都如苏里告诉记者:(出录音)“我们60多岁了,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汉族同志就像一家人一模一样!我的亲戚一样!我现在听到150多个汉族同志无辜打死了!156个汉族156个妈妈,156个爸爸,他还有那么多的亲戚!我们也是人嘛!他为啥这个样子呢?发现的暴乱当中最坏分子嘛,严厉打击!”(录音止)

直击“7·5”之三

下面请听新疆台记者吕林波、潘登、何滨采制的系列报道《直击“7·5”》。今天播送第三部分:“怒火中烧斥暴徒”。

7月5日晚上21点左右,一伙暴徒沿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打、砸、抢、烧。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吾甫尔·热西提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让保安关闭学院大门,并组织37名少数民族教职工手挽手在学校大门内组成了一道人墙,防止暴乱分子冲击学院。

暴徒途经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时,开始向学院内的学生大嚷,煽动学院的学生们走出来。吾甫尔·热西提说:(出录音)“将近四五百个人吧,一看他们就喊,‘真主至大’、‘安拉’、‘安拉’,完了以后就喊道‘是维吾尔人就出来跟我们一起走,不要像老鼠一样缩在里面’。我们给他说,‘你们这个做法是非法的,我们不跟你们一起走’。这样说了以后,他们很生气,有的骂,有的(朝)脸上吐。他们就说‘你们是维吾尔人的败类’,我给他们说了,‘宗教上也是倡导和平的,团结、协作、发展,你们这些人不是维吾尔人的代表’!”(录音止)

暴徒们在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门口叫嚷了半个多小时,发现没有一名学生走出大门,就调来专门运送石块的小轿车,打开车灯照向学院大门,继续大声叫嚷煽动。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职工贾帕尔·吾买尔江说:(出录音)“隔着就是门嘛,就是面对面,我们形成了一个人墙在这儿,然后就瞪他们,眼神,对峙!我们立场是很清楚的,我们不会是跟他们一块的。”(录音止)

此时,暴徒们点燃了停在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门外附近的车辆,又对过往的无辜群众大打出手,被打的群众四处奔逃,学院教职工急忙打开侧门把11名群众拉进学院保护了起来。2005级2班学生玉素甫·阿吉·伊布拉音气愤地说:(出录音,压混)“这种混乱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他们绝对代表不了维吾尔民族,也代表不了伊斯兰宗教,这些人破坏了民族团结,也践踏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录音止)

中国伊斯兰协会常委、新疆伊斯兰协会副会长、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副院长阿不都热克甫大毛拉阿吉说:(出录音,压混)“这小部分暴力分子是被社会唾弃的渣滓,‘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不属于宗教的范畴。他们只是少数人,他们利用对伊斯兰教断章取义的内容,来进行煽动、来进行这种打砸抢烧的这种活动,这是我们所不允许的。我们要发挥我们的作用,向穆斯林群众讲清楚这次违法犯罪活动的真相,揭穿境内外敌对分子的这种画皮,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录音止)

今天(7.8)上午12点,记者来到二道桥,眼前的二道桥商圈已经没有了往日熙熙攘攘的人流。作为新疆著名的旅游景点,新疆国际大巴扎被迫停业。总经理乌什库·尤努斯告诉记者:(出录音)“经营整个就停了,商户也不能开门。作为旅游企业来说,确实是巨大的损失。不管是哪个民族,什么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犯了法,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是法治国家,对这些不法分子,应该受到严惩!这个是我们只要是有良知的公民我们共同的心愿!”(录音止)

在二道桥经营民族服饰的个体老板买买提·吐尔逊告诉记者,只有严惩“7·5”事件中的暴乱分子,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出录音)“现在搞得都是人心惶惶,好好的一个日子也过不成了嘛。法律面前应该是人人是平等的,像这些个不顾法律的这些人,应该是严打的,不能宽容的!”(录音止)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艾则孜·克尤木告诉记者:(出录音)“乌鲁木齐市‘7·5’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目的就是要挑起民族对立,破坏新疆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一定要擦亮眼睛,认清他们的丑恶嘴脸,揭批、声讨他们的罪恶行为,自觉维护新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录音止)

新疆歌剧院国家一级演员古再努尔·库尔班说,一直以来,新疆各民族都和睦相处,民族分裂分子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出录音)“在新闻上我看到了‘7·5’事件,哎哟,我心痛,我非常非常的难受!那些无辜的老百姓,哎呀,我看了以后很伤心很伤心的。我们要、一定要头脑清醒的。我觉得汉族人的敌人不是维吾尔族,维吾尔族的敌人也不是汉族,共同的敌人就是热比娅为首的那些暴乱分子,我们应该一起团结起来对付他们,来共同维护我们这个美好家园。”(录音止)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2009年7月6、7、8日,记者吕林波,潘登,何滨,史林杰)

【案例分析】

一是题材重大。“7·5”事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作品抓住这一重大题材,通过“令人发指的暴行”、“危难之时见真情”、“怒火中烧斥暴徒”三部分,真实客观地把事件真相、群众反应和危难之时各族群众团结互救的大爱真情展现在听众面前,对各族群众了解真相、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大局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报道及时。“7·5”事件发生后,在7月6日联播中就推出了系列报道,及时揭露了“三股势力”的暴行,抢占了舆论的先机。

三是音响丰富。整组报道共有27段音响,由于都是群众的真情实感,有极强的现场感和听觉冲击力。

第一部分:“令人发指的暴行”。报道采访了十多位“7·5”事件受害者、目击者,通过他们真实、客观的讲述,用铁的事实证明:“7·5”事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一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暴徒们明处闹事,暗处施暴,手段极其残忍,手法极其专业,点明了“7·5”事件的真相。

第二部分:“危难之时见真情”。这部分突出反映了危难之时各族群众团结互救的典型事例,说明“7·5”事件不是民族问题,民族团结之花永远盛开在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心中。

第三部分:“怒火中烧斥暴徒”。报道选取暴徒冲击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的典型事件,证明了“7·5”事件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三股势力”打着宗教的旗号来制造民族仇视,妄图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阴谋。特别是报道后半部分集中展现了很有代表性的几个维吾尔族同胞对“7·5”事件的愤怒声讨,表达了各民族同仇敌忾,共同反对民族分裂分子,维护新疆稳定、维护国家统一的决心和信心。

【注释】

[1]麦尚文.灾害报道的嬗变与突破——基于“5·12汶川大地震”报道的分析与思考[J].南方传媒研究第13辑,南方日报出版社,2008年版.

[2]1979年11月25日凌晨3点30分左右,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二号”钻井船在渤海湾迁移井位的拖航作业途中翻沉。船上74名职工除两人获救外,其余72人全部遇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 700万元人民币。这一建国30年以来石油系统最为重大的死亡事故,在世界海洋石油勘探史上也是少见的。事后查明,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官僚主义违章瞎指挥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该局领导竟把“丧事当作喜事办”:隆重召开遇难同志追悼大会,提出追认英雄烈士,并命名“渤海二号”钻井队为“英雄钻井队”,企图以此来掩饰自己的错误。石油部主要领导也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参见通讯.“渤海2号”钻井船翻沉说明了什么[N].工人日报,1980-7-22.

[4]何立.从交通事故报道看民生新闻的“短板”[J].新闻实践,2010(10).

[5]可参见国家统计局每年的“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均为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这里引用的数据参考的是2000年至2007年中国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

[6]徐超,辛海会,刘辉辉.我国煤矿瓦斯抽放技术现状及展望[J].煤矿现代化,2010(1).

[7]2002年3月,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生产箱包的企业发生严重的苯中毒事件,共发现25名苯中毒人员,6人死亡.

[8]2003年年初,正值“非典”恶魔在广东最疯狂的时刻。钟南山代表广医一院呼吸疾病研究所,向省卫生厅慷慨请缨,“请把最危重的‘非典’病人往我们这里送!”钟南山的名字以及他所代表的精神,从那一刻起,成为广东抗非斗争中一面飘扬的旗帜。在他的精神感召下,广医一院的医护人员没有一人退缩,他们沉着应对,上下拧成一股绳,为抗非斗争作出了巨大贡献.

[9]于普增.食品安全报道应注重理性思考[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7).

[10]于普增.食品安全报道应注重理性思考[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7).

[11]于普增.食品安全报道应注重理性思考[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7).

[12]邢少文.暴力事件的演变轨迹[J].南风窗,2011(24).

[13]黄庆畅.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 坚决打击防范暴力恐怖犯罪活动[N].人民日报,2011-8-5.

[14]正如新闻评论所指出的:“有一种思维应当破除,那就是‘案件发生后最重要的是抓住罪犯’。一个案件发生了,抓住罪犯固然十分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尽可能保护公民不成为新的受害者。抓住罪犯,从而确保没有新的受害者,当然完美;但很多时候,案件已经出现,罪犯尚未落网,而公众可能受到罪犯的再度伤害。这时,首先要追求的是抓住罪犯,还是防止罪犯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人道的回答,合乎情理的回答,只能是后者。在人质案件中,人质的生命安全重于罪犯落网;在其他案件中,避免新的受害者,应当比抓获罪犯更加重要。在罪犯漏网与公众新的牺牲必须选其一的情况下,避免公众新的牺牲应当具有更高的价值。”参见刘洪波.从黄勇事件说出险必须示警[N],广州日报,2003-12-5.

[15]2002年9月14日,南京一个名为汤山的普通小镇笼罩在一片恐怖之中。汤山中毒事件反映在第二日的各大媒体上的文字不过是新华社的三四百字文稿,比较打眼的南方日报集团新成立的一家报纸《21世纪环球报道》以近五个版的篇幅进行了报道。但因其影响小并不为多数人所知。国内主流媒体对此事都保持了沉默,《南方周末》也采用了新华社的综合稿。16天后,《三联生活周刊》推出封面文章《南京汤山投毒事件》,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了全景式的报道,配发有主编的一篇评论《痛心疾首》.

[16]杨新海,1968年出生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杨陶庄,曾因盗窃、强奸被2次劳教、1次判刑,杨某某为此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强烈心理。2000年他出狱后,在河南、安徽、河北和山东4省相邻的农村地区疯狂作案,手段残忍,行凶时从来不留活口,不少家庭毁于他的手中。在公安部高度重视下,2003年11月3日,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杨新海抓获。杨新海杀人、抢劫、强奸共作案22起,杀死65人,重伤5人,强奸23人,抢劫大批财物.

[17]2000年4月19日至2000年8月28日期间,北京市二环、三环的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处发生难以统计的“打闷棍”抢劫财物并致人伤亡的恶性刑事犯罪事件。2000年8月29日,“打闷棍”二恶魔焦文军、马俊终于被警方抓获。后经法院审判查明,两人先后在城区作案149起,抢劫大量财物,伤害149人,其中12人被击打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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