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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及虚拟社会管理的科学对策

时间:2022-03-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监管和防控力度, 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种有害信息, 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与真实。公安机关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 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 研判、 反馈及应急处置联动机制。采取技术措施, 加强对网络“重点空间” 的监控, 及时阻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以及淫秽色情等各类有害信息的传播。
网络及虚拟社会管理的科学对策_公安机关视野下的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研究

对于互联网等新媒体的管理, 应在深化对其特点和规律认识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方式、 方法和手段, 坚持发展和管理并重、 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并重。 同时, 应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 加强互联网等新媒体管理立法和相关制度建设, 提升依法管理、 规范管理、 系统管理、 动态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并注重长效管理机制的建构, 努力做到“管住、 管好、 管活”。 政府以及公安机关还应主动将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 察民意的重要渠道, 高度重视和评估舆情影响,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正确引导网上舆论, 理性维护网上秩序, 使网络走向健康、 科学的发展道路。

(一) 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 整合各类社会资源

虚拟社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各级党委、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 责任意识, 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思想领导。 政府要在综合管理、 网上舆论引导、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政府的职能, 提高互联网管理的领导能力和水平。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监管和防控力度, 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种有害信息, 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与真实。

1.加强互联网的综合管理。 政府要对互联网管理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管理: 加强对互联网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中央和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要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的地区协调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 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 整合各部门的管理资源, 建立共同研判、 联合执法机制, 形成各部门的管理合力。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各部门各司其职、 相互协作的高效管理目的。

2.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公安机关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 做好网上舆论引导。 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 研判、 反馈及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对于突发事件信息, 应按照“快报事实、 慎报原因” 的原则, 在“黄金四小时” 内发布权威信息, 澄清事实, 解释疑惑; 对敏感信息, 应采取措施冷却降温; 注重网上引导与落地查处的配合,对于网上散布煽动性、 行动性信息的网民, 以及煽动闹事的网民,应及时予以训诫谈话,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应果断追究其法律责任。 而且我们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管理及人员干部的培养和使用, 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互联网管理干部队伍, 提高互联网管理专业化水平。

3.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对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和科学发展有所举措, 在互联网运行成本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方面要有所投入, 确保互联网的发展能顺利进行。

4.政府在执政和管理的过程中, 要做到统筹网络管理全局, 充分了解社情民意, 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政策。 结合网络自身特点让其达到自我修复、 自我更新、 自我管理的目的。 然后把网络构造成一个服务性的系统, 配合我们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满足网民的精神追求,维护和谐的网络环境。 最终让政府、 企业、 组织、 团体和个人都能成为责任主体, 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前提下明白每个人健康合理地利用网络资源是其他人充分利用网络的基础和条件。

(二) 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 为虚拟社会的规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网络安全关系到我们的社会稳定、 信息安全、 个人隐私、 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 我们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手段保障虚拟社会有效地运行。

1.坚持网络技术革新。 加强互联网核心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研发,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掌握领先技术手段, 为我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积极研究开发具有过滤、 检索、 跟踪、报警、 监控等功能的网络管理技术, 以及证据搜集等技术, 进一步完善国家信息防护体系, 提高网络安全的监管效能。 我们要研究开发具有过滤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功能的互联网和手机安全软件, 在学校、 网吧、 图书馆、 社区电子阅览室等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推广使用, 并投放市场, 鼓励社会广泛使用。

2.加强对网络“重点空间” 的技术监控。 采取技术措施, 加强对网络“重点空间” 的监控, 及时阻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以及淫秽色情等各类有害信息的传播。 建构“互联网综合管控平台”, 对网上“重点人” 实时动态的管控, 明确他们的身份、 地点和意图。

3.建立技术协作机制。 公安机关作为互联网的安全监管部门, 应建立与网络开发商、 运营商的技术协作机制, 使公安机关及时掌握并跟进网络信息前沿技术发展动态, 准确评估网络应用服务安全问题, 并在管理和整治中获得必要的技术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和支持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加强技术研发, 提升封堵能力, 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4.加强对境内外有害信息的封堵, 有效防止境外有害信息通过互联网在境内传播扩散。 加强对境内网上政治性有害信息的监管, 及时处置反对党的领导、 党的基本路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有害信息。

(三) 健全完善虚拟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构筑网络安全的法制基础

从国外的先进经验来看, 互联网管理需要统筹运用多种手段进行, 其中立法是互联网管理的基础。 比如, 美国的《爱国法》、 《国土安全法》, 对互联网的监控规定得相当严密; 欧盟和美国等都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通过国外管理互联网的经验证明, 实名制是互联网治理的重要举措。 建议积极稳妥地推行网络实名制, 可实行“后台实名、 前台匿名” 的有限实名制, 也可在网络游戏、 论坛等互动栏目实行实名制, 让匿名的网民在虚拟社会“现身”。 网络侵权案件的发生为我们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敲响了警钟, 不要让互联网成为不法分子的“法外之地”, 不要让百姓的财产在互联网上瞬间蒸发。 建议在借鉴国外网络管理立法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 对我国现有的互联网等新媒体管理方面的法律、 法规体系进行调整、 完善和补充, 逐步建立由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行业自律规范共同组成的虚拟社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为依法管理互联网等新媒体提供必要的实体依据和程序依据。

(四) 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建立健全网络管理的监督机制

与政府机构依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相比, 借助社会监督力量, 对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查处、 进行整改, 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管理效果也更为明显。

1.发挥群众和相关监督机构的作用。 发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网络举报受理机构的作用, 并设置投诉与举报热线电话,开办监督网站。 纪检部门也在关注网民举报的腐败案件。 党政干部生活在群众当中,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网络民主监督无处不在,可促使党政干部更清廉、 更守法、 更称职。 同时, 广泛发动社会公众举报互联网、 手机等新兴媒体涉及的违法信息、 虚假信息。 倡导网民文明上网、 抵制不文明行为, 提高民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网络监督意识, 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明新风。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现在, 网络也有和报纸相似的作用。 新闻媒体一定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对错误的东西, 对不符合改革开放大方向, 不符合人民根本利益, 不符合党的路线、 政策的东西要敢于揭露、 敢于批评, 真正实行舆论监督。 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监督网络管理, 才能促进网络管理的科学化进程, 才能共享自己争取和维护的监督成果。 为国家、 社会、 身边的每一个人, 履行一份社会主义社会公民应有的义务, 展现社会主义公民应有的思想境界。

(五) 加强网络文化建设, 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工作

1.在网络虚拟社会积极培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按照胡锦涛同志“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坚持一手抓建设、 一手抓管理” 的指示精神, 在网上积极建设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思想文化传播平台, 努力宣传科学理论、 传播先进文化、 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 增强彼此的信任和对国家的信任, 形成积极向上的文化舆论氛围, 遏制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传播, 净化网络环境。

2.加大网上传统伦理道德宣传教育力度。 我国几千年的文化积淀形成了中华民族一套完整的伦理道德体系, 这些道德原则在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中仍有着重要的缓冲作用。 为此, 应借助中华文化优秀的传统伦理准则, 净化网络文化空气, 净化网民的心灵,为人民上和谐健康的网提供道德伦理支持。 不仅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 而且要把我国优秀的道德传统和价值体系传向世界。 让我们的“以和为贵”、 “民贵君轻”、 “行善尽孝”、 “修齐治平” 等精神积淀散发沁人心脾的芬芳, 吸引越来越多的国际友人和伙伴, 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

3.把媒体素质教育列入教学大纲。 中国传媒大学刘京林教授认为, 所谓媒介素质教育就是让青少年能正确地选择并使用媒介, 提高评论、 评价、 处理媒介的内容, 特别是批评性媒介思考的能力。不难想象, 如果每一个青少年都有一种自觉意识和理性对待不良网络信息的态度, 网络就不会成为思想垃圾的倾泄地。 通过在课堂上影响每一个年轻人进而影响每一个家庭, 最终形成社会的连锁反应,达到提高全社会素质的目的。

4.促进网络文化多元化、 多样化。 我们提倡多元多样的网络文化, 鼓励网民创造富有网络特色、 个性鲜明的网络文化产品, 要以优秀的网络作品鼓舞人。 但是不管什么样的网络文化, 都不能挑战社会公共道德的底线, 不能破坏青少年成长的环境。 广大网民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娱乐观, 不能把嘲讽戏谑、 低级趣味当做有个性, 不能把制造低级噱头以博人注目当做“成就”。 多元多样不是庸俗低俗的代名词。 用“多元化” 代替“三俗化” 是我们净化网络环境的空气清新剂。

(六) 加强互联网等新谋体行业和公民的自律

加强行业自律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互联网等新媒体的有效手段。 应通过政策调控、 行业管理等多元化手段, 引导互联网等新媒体行业建立自我约束、 自我管理、 行业制裁等制度规范,积极推动行业自律管理。

第一, 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协会、 中国网络文化协会等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 大力推动开展行业自律。 随着《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 的颁布, 互联网行业自律有了方向, 但关键是要真正地将这些制度落到实处。 此外, 媒体不能只求“轰动效应”, 新闻记者要具有一种清醒的“角色意识”, 不要动辄就以“包青天” 自居, 干预法院的审判活动, 要增强媒体意识和道德意识。

第二, 互联网本身没有错, 它是中性的, 问题出在互联网背后的人身上。 所以加强互联网的管理, 在一定程度上说关键是要加强人的管理。 在利益面前, 人有时会铤而走险, 所以我们要进行网络管理创新, 也要将人的管理纳入工作议程。 公民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律意识, 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不要浏览黄色网站、 自觉抵制“三俗” 网络信息, 理性地对待新闻, 不要被一些别有目的的人的错误言论误导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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