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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社会调查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社会组织的流变历史上,黎族社会的组织形态主要有村组织、峒组织以及弓组织三种。峒与峒之间有明确的界线,彼此不得侵入。如果峒内成员违反了某些行为准则,就要受到惩罚。主要包括南好村党支部、村委会和七个村民小组机构。从南好村社会组织的大体架构中可以看出,南好村的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处于联结政府和南好村村民的网络节点位置。在南好村,这类群体主要以宗族的形式存在。
社会结构_僵化的田野:从双喜婚到恐惧

1.社会组织的流变

历史上,黎族社会的组织形态主要有村组织、峒组织以及弓组织三种。首先是村组织。黎族的村落通常是自然村,这种自然村的构成有这两种情况:一种是整个村庄的人都有相同的姓氏(父系),这种村庄在同一血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同村的人不通婚;第二种村庄是在第一种的基础上,原来单一血缘集团的村庄加入了其他血缘集团的成员。一个村寨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村头,有些村庄有两三个村头。村头一般具有以下特点:辈分高、明事理、见识广、能言善道、办事公正、有威望等,村头需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为群众处理纠纷,有能力组织村里的红事、白事和重大的宗教活动。因此,村头是自然形成的,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威望。村落里的大小争端和重大事情,都由几个村头一起商议解决。

村庄是峒的基础,峒通常由若干个或者更多的自然村庄组成,峒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一个大峒之下往往分为几个小峒,每个小峒最初通常由同一血缘关系的人组成,内部严禁通婚。每一个峒都有固定的地域,峒的划分以河流、山岭为界,有的则用山石立界碑,有的则种树、栽竹、打木桩、埋牛角等作标志。峒与峒之间有明确的界线,彼此不得侵入。

凡居住于一个峒内的人,都属于该峒的成员,他们必须遵守峒内的行为准则,峒内的成员有保卫疆界的义务,有相互援助和保护的义务,在受到外峒人欺侮时必须帮助复仇,共同担负械斗时请援兵的费用等。如果峒内成员违反了某些行为准则,就要受到惩罚。

峒作为黎族传统社会的政治组织,除了生产劳动外,每个峒还具有军事功能,凡居住于一个峒内的人,都属于该峒的成员,他们对峒的疆界负有保卫的责任,峒内的每个村落几乎都有牛皮鼓和牛角号,遇上外敌入侵等重大事件时,立即擂响牛皮鼓,吹响牛角号,成年男子听到鼓声、号声要立即停下手中的农活,赶回家中拿起弓箭、长矛、粉枪等武器,赶到峒首家中,听候调遣。当笔者调查时问及人们为什么选择这个村子世代居住时,村里有人告诉我,他们村子是一块福地,村子的两个入口处很独特,以前外峒人进攻他们村子时,骑的马一到村子入口处就死也不肯再往前走,因此他们的先民世代居住于此。从这些零星的传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以前峒生活的缩影。

一峒的最高首领是“峒首”,峒首从各个自然村的“村头”中选出,峒首由男性担任,负责处理峒中的日常事务,调解纠纷,主持红白事和重大宗教祭祀活动以及处理对外事务等。峒首起初是由全体峒民共同推举出来的群众领袖,后来随着封建统治势力对黎族社会的渗透,峒首被封建王朝委任以官职,峒首逐渐由峒的首领变为地方性的政权人物,具有黎族自然领袖和封建统治阶级代理人的双重身份。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在海南设“抚黎专员公署”,任命原来的峒首、哨官、村头为团董、保长、甲长等,团董负责管理一峒之事,团董下设保长,负责管理三五个自然村落;保长下设甲长,负责管理一个村落。

弓是清朝政府在黎族地区设置的地方基层政权。清政府为嘉奖那些“征黎”有功的黎族首领,给他们划出一块“封地”,让祖孙后代世袭其职。弓与弓之间有明确的界线,谁都不能越界砍山、狩猎等,如有事情需要越界,需双方头人协商解决。

毛感原称母感弓,属陵水县宝亭巡检管辖。1935年划归保亭县。1951年保亭县恢复区建制,全县设保一区委(什岭),保二区委(新政),保三区委(加茂)、保四区委(南圣)和保五区委(中平)五个区,下设36个乡党支部,毛感隶属保三区委。1958年8月,保亭县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机制,全县先后成立南圣、毛感、毛道、什岭等16个人民公社;毛感人民公社下设南春、毛感、毛胆、毛卫、南好5个大队党支部,南好大队党支部下辖番亲、南好、千龙、草赛4个生产队。大队党支部设1名支部书记,两名主任,1名文书,1名妇女主任,1名民兵营长(可由大队干部兼任)。大队支部书记负责处理、调度大队的各类事务,两名主任主要是协助大队支部书记的各项工作;文书负责会议记录、收发文件、记录工分等;妇女主任主要负责村里的妇女工作;民兵营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村里民兵的训练和调度。每个生产队设一名生产队长,两名副队长,并要求其中一名副队长为女性。

1983年9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区、乡建制,全县成立16个区公所人民政府,区下设乡人民政府,乡下设村小组,当时南好被称为南好乡政府。1987年实行区改乡镇,全县设立八村、毛感、南林、六弓、保城、新政等11个乡政府,毛感区公所改为毛感乡政府;下设毛感、毛胆、毛卫、南好5个村民委员会,南好大队改为南好村委会。南好村委会属行政村,下辖南好、番亲、千龙、草赛4个自然村。后来,由于修建毛拉洞水库,原来的毛胆村全部搬迁,从2002年开始,南新、南旺、赛龙三个移民村逐渐搬入南好村,如今,全村共有南好、番亲、千龙、草赛、南新、南旺、赛龙7个自然村。

从总体上看,现今南好村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第一,南好村内部正式组织。主要包括南好村党支部、村委会和七个村民小组机构。村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是基层自治组织,在村的发展和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南好村社会组织的大体架构中可以看出,南好村的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处于联结政府(保亭县政府、毛感乡政府)和南好村村民的网络节点位置。不仅村中的主要大型活动由其组织(如调查期间的林权改革),也能极大的影响村民的日常生活(如各种补助、救济、援助,均通过正式组织执行)。村委会设主任、副主任、治保主任、文书、妇女主任各1名[4],民兵营长一职仍然保留,村里民兵的工作主要是有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进行抢险救灾。每个自然村依旧是设一名队长,一男一女两名副队长。

第二,南好村内部非正式群体。非正式群体是自发产生的,无明确规章,成员的地位与角色、权利和义务都不确定的群体;他们以共同利益、观点、兴趣为基础,以感情为纽带,有较强的内聚力和较高的一致性。在南好村,这类群体主要以宗族的形式存在。宗族的概念在人类学研究中有多种定义,本文所说的宗族是指有着明确系谱关系的父系继嗣群体。在南好村,这样的宗族群体一般由若干个有直系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通常指所有的可以追溯到同一个pao(父亲的父亲)的所有家庭。这个在家庭举行较大仪式时可以很清楚的辨识出来。

另外一类归入此类的非正式群体,我将其称为村落共同体。黎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在经济生产和文化教育都较为闭塞的偏远山区,在无法习得文字的时代,知识的传授只能靠口口相传。由此,形成一种容纳村落中所有方面的村落共同体意识,即在村落中权威体系、经济体系、信仰体系等在我们的知识中分化的体系,在南好村则是融为一体的。村落已成为当地人社会化的主要场所,其社会化主要依赖社区共同体内的宗教职业者(如道公、娘母等)和族中阅历丰富的老人。黎族的宗教职业者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望,他们熟记本族族谱,掌握本民族各种礼仪习俗、禁忌,认识各类草药,懂得医治疾病,可以说,他们是一个村寨中活的百科全书。这些传统教育的内容涉及社会的伦理道德、宗族历史、族谱族规、习俗禁忌、生产技能、舞蹈歌谣等。传统教育的价值理念包括:勤劳勇敢、不偷不盗、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崇敬祖先等。青少年置身于其所生活的社会空间中,村寨中一系列的生活事件为他们了解和体验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提供了重要的机会,黎族许多大型的集体活动如年节、三月三、婚礼、祭祀、丧葬等,都蕴藏着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青少年在这一系列的集体活动中,了解本民族的习俗礼仪,伦理道德,种族传承,族谱族规等,学习本民族的舞蹈、音乐等。还有黎族的民间故事、民间歌谣等,所有这些,都是村落共同体教育中的重要素材。

2.村落系谱结构

此次田野工作的方式,是在绘制社区地图后便开展系谱调查工作(见图5)。通过此两项工作,我发现南好村居住形式最大的特点为:兄弟的房屋大多连在一起,外形上看去就是一栋房屋,但按照户籍可能有好几户,因此出现房屋的栋数和户籍数并不一致,前者远少于后者。如在我居住的草赛共有34户,房屋数为23栋。

南好村至今没有详尽和权威的户籍资料,因此以下人口资料均来自于入户的口头调查资料。[5]调查发现,目前南好村[6]总人口591人,128户,在调查的578人中,男性299人,女性278人,性别比率为1.07(见图11)。这低于国内平均性别比,处于性别比的正常范围。从笔者在南好村的生活中可感觉到在村民意识中没有所谓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溺女婴”现象在当地人看来更是不可思议,女性虽然在仪式和社交场合有一定限制,但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女性占据了不可替代的地位。

通过表5的各年龄组人口数,我们可以看到南好村人口构成中40岁以下的人口占调查总人口的78%,而60岁以上人口则只占总人口的6.2%。虽然限于调查资料不完整,在591人中只调查到481人,缺失了一个自然村的人口年龄资料,但调查资料也大体显示了南好村人口的自然特征。

图10 南好社区图

图11 南好村男女性别比

表5 南好村2009年各年龄组人口数

这一自然特征从南好村的人口金字塔(见图12)可以更直观的看到。人口金字塔显示顶部尖,底部宽,属于年轻型的人口结构。但这么年轻的人口结构却没有让村民富裕起来,究其原因很多,调查中笔者也感受到“人地矛盾”,年轻人没有更好的外出谋生手段等。调查期间,感觉村里很多年轻人无所事事,村里人普遍将其归咎于年轻人懒惰,没有吃苦精神;另一方面,年轻人确实是普遍的受教育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外出打工也是从事诸如保安等工作,工资低,年轻人觉得既累又挣不到钱,还不如在家自在。

南好村委会下辖7个自然村,它们分别是草赛、南好、番亲、千龙、南旺、南新、赛龙,除千龙村是苗村外,其余均为黎村;由于平地较少,这些自然村或是依山而建,或是坐落在山谷的平地上,有的村子(如千龙村)甚至坐落在山顶上,自然村之间相隔几个山头,距离较远,最远的两个村(草赛和番亲)之间,相隔约四公里。由于千龙村是苗村,村民的姓氏并不统一,主要包括姓邓、姓黄等,这与苗族的婚姻模式以男方入赘到女方家为主有关,由于本文主要集中处理黎族村落,故对千龙村不作描述。此外南旺、南新、赛龙三个村是从毛拉洞水库库区移民上来的移民村,他们进入南好村完全是行政行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还没有真正认同他们为南好村人,而移民村人也以原来的社会交往为主,并没有真正融入南好村。

图12 南好村2009年人口金字塔

草赛、南好、番亲这三个自然村的村民全部为石姓,据说他们基本上源于同一血缘集团,当地石姓村民一直流传着这么一个关于自己氏族的传说:

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先人从大陆来到海南岛,最开始在现在儋州靠海一带定居,以捕鱼为生。由于下海捕鱼非常危险,遇到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渔民经常葬身大海,为了过上安定的生活,他们举族往内陆地区搬迁,一直搬迁到现在的东方一带,后来又搬迁到毛感和五指山一带才定居下来。

在毛感的这一支族人最初居住在草赛村,有一年闹饥荒,村里有人好不容易打了一头山羊,于是就把山羊和米一起熬成粥,晚上,全村人都来吃,结果第二天全村人都中毒死亡,只剩下一个老太婆和两个小伙子,那个老太婆是原来族里嫁出去的女子,由于丈夫去世了,自己又没有孩子,所以回来跟侄子过,当天晚上她正好生病,吃不下东西,所以才得以逃过一劫。而那两个小伙子是到外面的村子“玩隆闺”,找情人,所以才没有吃到山羊熬的粥。

老太婆是氏族里的女儿,所以她通晓氏族的族谱和祭祀祖先的仪式,因此她就将这些族谱和仪式全部传授给侥幸活下来的两个小伙子,这样,他们的族谱才得以代代相传。那两个小伙子搬到现在的南好自然村,结婚、繁衍后代,若干年后,氏族的人丁逐渐兴旺,于是一部分人(大约60人)又搬回草赛老村,一直生活到现在。

由于这么一个氏族的传说,人们认为他们族人的族谱和宗教仪式都是依靠族里的那个老姑妈才得以保存下来,因此每次祭祀祖先的时候,人们都会在地上放一个筐,里面放一套筒裙,以示对那位老姑妈的悼念。

从他们口头流传的追溯祖先的方式可以看出,南好村还是通过男子一系来追溯继嗣群体的成员资格,是一个单姓父系继嗣社会,但却强调了女性的突出贡献。

3.家

“家”这个词在不同的人看来有不同的含义,本文对“家”这一概念的使用建立在默多克的定义之上。默多克(Murdock)把家定义为:“共同生产、共同消费、共同居住,其成员由血缘、婚姻或收养等关系而组成的一群人。”[7]本文所使用的家主要是根据在各种统计中出现的以同一户名义出现的所有成员组成的一个团体,一个家只有一位户主。

新中国成立前,毛感属于合亩制地区,合亩制的基础是血缘关系,由同一个血缘集团的成员一起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在这种生产关系下形成的家庭结构一般是以血亲和姻亲关系为纽带的大家庭。据老人们回忆,南好村番亲的石文英家,在新中国成立前一个家庭四代人共16口人。在这种合亩制大家庭里,水田、耕牛等都是祖先留下的遗产,属于一亩人(整个血缘集团家庭)共同所有,大家共同劳动,收获的产品由亩头统一保管。在这样的大家庭里,儿子结婚后一般另搭茅草屋居住,于是大家庭里又分出一些小家庭,但是生产资料和收获的产品仍然属于大家庭所有,小家庭可从大家庭中取米回去自己开火煮饭,也可以和大家一起吃。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对合亩制地区的生产关系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将若干个合亩合并成农业合作社,由于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依然归集体所有,人们依然共同劳动,因此合亩制时期大家庭的规模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甚至在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初期,毛感地区的一些地方同一直系血缘的人们仍是将所承包的责任田合并在一起耕种,统一分配劳动产品。现在,这种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在村里已经基本消失,村里最常见的形式是来自同一个“pao”(FF)的家庭在房屋建筑上基本上连成一排居住,但一般家庭成员在结婚生育并且家中还有兄弟姐妹[来自同一个“pa”(F)]与父母同住的情况下便另立一户,另起炉灶。

在南好村,家庭也表现为不同的类型。由统计表可以看出,在南好村,家的类型主要以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主,这两种类型的家庭分别占了全村所有家庭的62.4%和19.2%,两项合计,占了全部家庭类型的81.6%。这是由于已婚儿子在有了小孩以后便独立门户,父母及未婚子女仍为一户,一般是最小的儿子不分家,与父母同户。这样,便有了两户核心家庭。当地一般生三胎,这样核心家庭以五口之家居多,也有部分生四胎或两胎,便成为六口之家或四口之家。结婚未孕的年轻夫妇一般与男方父母同住,构成主干家庭,这样,主干家庭一般会有6~7人。不健全家庭主要由丧偶导致,其中有两家更是中间一代全无,一户是儿子意外死亡,媳妇改嫁,由一个孤身老人抚养他的孙儿孙女,这是另一种形式的隔代抚养。村中并无一户联合家庭,说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小家庭意识在黎族村庄的增强,当地村民说:“不分家,谁都没有积极性;分家后,干活才起劲。”

从户均平均人口来看,不健全家庭由于主要形成原因是家庭人员的丧失,因此其户均人口最少,家庭条件最差的当属隔代抚养类型,共两户,一户为爷爷和孙儿两人;一户为奶奶与三个孙儿共四人。村中不健全家庭中另一突出现象为单身汉家庭,共7户,年龄分别为90岁、25岁、35岁、40岁、28岁、38岁和35岁,均称穷,没人愿意嫁。核心家庭占了所有家庭的一半以上,户均4.7人;主干家庭主要是在核心家庭户均人口基础上多1人,主要是在核心家庭的基础上加上男方父母中的一位,原因是年老丧偶。由此三类家庭的户均人口数,我们可以说,当地家庭的户均人口为4.6人。

表6 南好村家庭类型统计表

【注释】

[1]参见图2、图3.

[2]南好村是行政村,包括七个自然村,我所居住的为草赛自然村。

[3]这一数据由南好村村委会提供,其中的人口数与我们系谱调查得出的人口数有一定出入。

[4]在2010年7月进行补充调查时正值南好村的村干部选举,从这届开始只设置主任、副主任、治保主任和妇女主任。

[5]南好村中,传统的自然村有四个:草赛、南好、番千、千龙,另有三个于2002年搬迁入村的移民村:赛龙、南新、南旺。由于千龙为苗族村寨,而本文仅讨论黎族,故千龙的资料不用在本文中;另调查所得的三个移民村人口资料经分析有不实之处,主要由于国家对移民村每户每人都按月有现金补助,因此出现村民户口本上的人口数比实际住在村中的人口数多,而在调查中有的村民提供的户籍资料自相矛盾,有的村民则直言不讳地道出缘由,基本上是出嫁的女儿仍留在户口中,而没有成家的儿子也单独立户,甚至有“借”老婆“借”儿女的现象。

[6]不含千龙自然村,以下均同。

[7]G.P.Murdock,Social Structur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49(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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