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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会对“血汗工厂”的抵制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指责、声泪俱下的否认和吉福德最后支持改革的承诺,这些造成了媒体轰动效应,引起了美国国内和国际社会对血汗工厂问题的前所未有的关注。到2005年,美国已有大约200所大学通过了反对“血汗工厂”的行为守则。美国工会参与的主要原因是美国跨国公司将生产线向外转移导致制造业工作大量流失。公众对“血汗工厂”存在的人权问题的意识也反映在民调上。[27]美国人权组织积极投身反“血汗工厂”的运动。
美国社会对“血汗工厂”的抵制_美国跨国公司与“ 民主促进”:一种国家— 市场— 社会关系分析视角

一、美国社会对“血汗工厂”的抵制

1996年,美国记者查尔斯·科纳汉揭露了沃尔玛连锁店销售的以电视名人卡塞尔·李·吉福德命名的服装是在洪都拉斯的“血汗工厂”里生产的。从事生产的劳工都是些年仅14岁至24岁的年轻女子。每个工作班从清晨6点50分持续到次日凌晨3点,连续工作20小时,中间只有40分钟时间用于吃午饭和休息。如果女工联合反抗,就会受到死亡威胁。她们还被迫进行妊娠测试和加班加点。而每小时60美分的工资却使她们食不果腹。经理们拒绝让她们离开工作地点,并且规定每天上厕所不得超过两次。老板们对她们喊叫、辱骂,要求每小时的生产量标准至少是100至150件,简直是不顾她们的死活。工厂周围全都围上了铁丝网,看上去与监狱毫无二致。吉福德起初声泪俱下地否认自己对此知情,从而引起媒体的轰动,后来又承认指控是真实的,尽管她否认知道有关其着装被生产的环境。指责、声泪俱下的否认和吉福德最后支持改革的承诺,这些造成了媒体轰动效应,引起了美国国内和国际社会对血汗工厂问题的前所未有的关注。[22]

吉福德事件发生后,在美国大学校园里,兴起了一场类似反越战的抗议活动。首先是波士顿学院学生群起抵制据说是产自印尼、墨西哥和萨尔瓦多的“血汗工厂”的帽子和运动衫。随后,类似的抗议活动如星星之火,迅速燃遍全美各地其他高校校园。美国大学生发出呼吁,在全国范围内发起运动,要求学院和大学抵制饰有logo商标的T恤、毛衣和其他在“血汗工厂”生产的产品[23]。学生的努力导致“工人权利协会”(Workers Rights Consortium WRC)的成立。这是一个促进无血汗产品的组织,近150所高校加入该组织。它们誓言要推动公司采纳一项关于产品和工作的制造准则,并将其包含在公司与生产logo产品的供应商的合同中,要求相关公司向WRC提供所有卷入logo商品生产的工厂名单和地址。其他努力包括要求高知名度的公司停止对“血汗工厂”的依赖,直到他们获胜为止。学生通过静坐、集会、游行、谈判等集体行动最终成功地说服学校制定了“大学行为守则”,用于规范生产带有大学标志产品的供应商的劳工状况。[24]除了采取社会运动中常见的游行、集会、请愿等集体行动方式外,在很多情况下,学生也创造性地采取了许多为非暴力的、戏剧化的“文化行动”,即借助大学生广泛认同的青年流行文化的形式和符号——T型台、音乐、戏剧等等来唤起学生对于劳工问题的道德关注。例如通过在校园举办“嘲讽式的时尚展”来暴露“血汗工厂”的问题;制作出版卡通画册,展示带有大学吉祥物标志的服装在“血汗工厂”的制造过程;将缝纫机搬到校园中心再现“血汗工厂”的工作场景;抬着放大的运动鞋道具并装扮成印尼制鞋工人的模样进行游行;在大学校长办公楼门前举办新闻发布会并递交给他一张放大的16美分的支票(代表工人的小时工资)。[25]1998年,学生成立了“反‘血汗工厂’学生联盟”(United Students Against Sweatshops,USAS)。到2005年,美国已有大约200所大学通过了反对“血汗工厂”的行为守则。[26]与“公司行为守则”相比,“大学守则”通常更严格,例如要求供应商向大学公开其所有工厂的信息、要求尊重工人组织工会的权利、要求提供高于法定最低工资的“生活工资”(living wages)。

同样,美国工会也参与到反“血汗工厂”运动中来。美国工会参与的主要原因是美国跨国公司将生产线向外转移导致制造业工作大量流失。工会策略性运用“人权”、“公司社会责任”等“话语”来表达和维护劳工的利益。正如美国“纺织品贸易及产业雇工联盟”(The Union of Needletrades,Industrial&Textile Employees)的主席所述,“(在运动中)我们希望传递的信息就是:全球性经济中需要公司社会责任,劳工的权利是人权,工作场所中需要民主,劳工的尊严是一个道德问题”。美国人权团体也通过因特网发起草根运动来赢得跨国界对反“血汗工厂”运动的支持。

公众对“血汗工厂”存在的人权问题的意识也反映在民调上。在1995年的一份民调中,78%的被问者说他们更喜欢到已经承诺终止销售“血汗”服装的零售店购物;84%的受访者说他们宁愿在一件标价20美元的衣服上多付一美元以确保服装是在对工人友好的环境中制作的。同样,1996年的一次民调显示:近24%的受访者说零售商和生产商应对防止“血汗”劳工承担责任。虽然这样的民调并不必然地导致对消费者选择的准确预测,但它们似乎显示了公众对人权问题关注的增加,以及对生产商和零售业主对其行为负责的热望。[27]

美国人权组织积极投身反“血汗工厂”的运动。“保税加工区正义联盟”于1991年制定了较白宫更详细的生产行为守则。CJM标准是在美国、墨西哥现行法律和国际劳工组织颁布的国际劳工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其目标是针对北墨西哥的保税加工区,条款是基于其过去对跨国公司在保税加工区的行为的认知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包括四个方面:环境污染、卫生与安全、公平的就业实践和保税区的社会影响。[28]美国“经济优先委员会认证委员会”(CEPAA)于1997年10月制定了一个名为“社会责任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的标准化守则,试图迫使公司遵守一套可验证的劳动与人权标准。“SA8000标准”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核心条约”、《世界人权宣言》以及《联合国儿童权利条约》为基础制定的,它包括限制童工及强迫劳动、维持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反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规定、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经审核确认公司符合“SA8000”所规定的标准之后则授予证书。为确保“SA8000标准”的持续履行,认证机构每隔6到12个月对有关生产厂商实行定期监督。[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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