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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权利的凸显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马歇尔认为,只有在自由民主的福利国家中,公民身份才能得到最完整的体现。马歇尔认为平等的公民身份意味着国家为公民提供机会的平等,但他不赞同平等的公民资格是完全的平等。但是,如果暂时不考虑附加义务,马歇尔的公民身份理论几乎只有权利的发展而无义务的履行。
公民社会权利的凸显_当代公民身份理论研究

公民身份在现代社会理论中一直不是一个很重要的主题,直到英国社会学家马歇尔在1949年的一些演讲和次年首发的文章中将公民身份放在“公民身份和社会阶级”的经典讨论中。这是关于战后“福利国家”出现的历史和社会根源的一个最早和最有启示意义的研究。马歇尔的演说之所以能带来如此巨大的影响,关键在于他明确提出了古典自由主义孕育已久的“公民身份”概念,并且结合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背景,为这一概念增添了新的内容。

虽然马歇尔的演讲和他在其他地方的研究关注的大部分是英国的经验,但他的参照系潜在地具有普遍性,并且可以广泛地运用到整个西方社会的社会学研究中去。在20世纪60、70年代,本迪克斯和帕森斯运用和发展了马歇尔对于民族主义、民族形成以及对于西方现代化过程的分析。“马歇尔对英国社会政策和社会公民身份的社会民主主义以及蒂特莫斯的集体主义的研究,有助于界定60、70年代社会政策研究。”[12]

马歇尔提出的现代社会的成员身份是“自由”、“民主”的民族国家中的公民身份,以其领域内运作的工业资本主义体系作为物质基础,它包含了公民权利[13]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这种社会公民身份通常被西方学者称为现代公民身份理论的主导范式,它强调的是社会权利的合法性和国家福利供给的责任。一般认为,这些权利包括在教育、健康、住房、收入、就业和消费等方面的一系列最低保障和服务上。这种以福利为基础的社会权利主要受到了二战后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的影响。新自由主义的真正使命是要建立从经济无政府状态过渡到控制和指导有利于社会正义和社会稳定的经济体制。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公民权利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从最初的公民权利发展到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如选举权、受教育权、最低生活保障权等。

马歇尔认为,只有在自由民主的福利国家中,公民身份才能得到最完整的体现。福利国家通过保障所有公民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从而使每一社会成员感到自己是社会的成员,并能够参加和享受社会的共同生活。这一变化实质上是传统自由主义与“左派”相结合的产物,然而福利国家的公民身份在实质上仍然是一种消极的公民身份,它仍然是个人权利至上主义,在公民参与的积极权利方面未作强调。因此,马歇尔的理论受到保守自由主义者(Noeliberalism)的诘难也不足为怪了。

保守自由主义认为,福利国家剥夺了公民的自治和自由,造成公民对“保姆国家”的依赖。在形塑以里根为首的美国政府和以撒切尔为首的英国政府的新右派政策方面,有两位重要的思想家居于首要之列:哈耶克和诺齐克,二人都强调保护公民的消极自由和反对国家权力的重要性。哈耶克证明了“社会主义”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14]。事实证明,国家干预实际上也没有产生所期望的效果。福利支出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还造就了“依赖性人格”,穷人对自己所处的低下地位听天由命,成为对财富和参政毫无热情的个人。国家供给的社会保障使依赖性的公民只关心私利,抛开自尊和责任,丧失了获得独立的公民所应具备的自我改善的决心。

马歇尔分析英国公民身份的历史经验,但是,他同样试图以具有普遍性的词汇来进行表达,因此其中也包含了关于所有现代西方社会的历史进程。他认为,现代公民身份概念由三个要素的集合体所组成:公民的要素、政治的要素和社会的要素。在历史进程中,我们可以观察到这些要素大致是以前后顺序逐步出现的。因此,具有排他性的简单“公民权利”这种公民身份形式最早出现,然后是更为复杂的政治权利的出现,最后,在福利国家时代,社会公民身份逐步出现并发展完善。如他自己所说,马歇尔对于公民身份三种要素的分析是“受命于(英国的)历史而非顺从于逻辑的展开”[15]。他认为,“将各自发展的正式阶段归于不同的世纪——公民权利归于18世纪,政治权利归于19世纪,社会权利归于20世纪……是可能的”[16]。在此基础上,他注意到公民身份的每一个要素都由一整套权利以及一整套使这些权利得以施行并服务于这些权利的制度所组成。

“公民的要素由个人自由所必需的权利组成:包括人身自由、言论、思想和信仰自由,拥有财产和订立有效契约的权利以及司法权利。最后这项权利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权利,因为它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并以人人平等的方式确定和保护所有人的权利。这就表明,与公民权利最直接相关的机构是法院。政治的要素,我指的是公民作为政治权力实体的成员或这个实体的选举者,参与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利。与其相对应的机构是国会和地方议会。社会的要素,指的是从某种程度的经济福利与安全到充分享有社会遗产并依据社会通行标准享受文明生活的权利等一系列权利。与这一要素紧密相连的机构是教育体制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17]

对于马歇尔而言,普遍意义的公民身份涉及成员身份地位的平等和参与社会能力的平等。通过讨论社会不平等,特别是在发展过程中当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所产生的阶级问题,马歇尔勾勒了公民身份的进化理论。马歇尔认为平等的公民身份意味着国家为公民提供机会的平等,但他不赞同平等的公民资格是完全的平等。因为社会权利和福利国家必须通过繁荣的、有效运行的和不断增长的经济所产生的税收收入得到“支付”。因此,马歇尔的公民身份除了主张权利之外,还附带着一些附加的义务。福利供给的税收来源必须以通过工人和工会义不容辞地承担“产业公民身份”的义务为前提。比如,在官方或者非官方的游行和罢工中,他们不能够中断生产的义务[18]。但是,如果暂时不考虑附加义务,马歇尔的公民身份理论几乎只有权利的发展而无义务的履行。比如,在一本著作中,他对以传统为基础的前现代社会与以公民身份为基础的现代社会进行了比较,从中观察到“古老的道德强调义务多过权利,在近来则恰恰相反。正是政体和经济的性质催化了这种转变”[19]

在马歇尔的研究基础上,我们可以从中推导出以下各种关于公民身份的社会学原则。有关公民身份的社会学概念需要对以下三组问题提供回答:第一,公民所在的共同体是什么样的?第二,公民身份的社会结构背景是什么?第三,公民身份是如何形成的?它如今如何变化,今后会怎样?这三组问题有助于区分现代各种公民身份观,特别是区分马歇尔的主导社会公民身份理论和当代对它的一些主要挑战。

针对上述三组问题,马歇尔主导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可以作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回应:一是关于共同体问题。马歇尔指出,公民身份包括三类权利,即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公民所在的共同体是与这三项权利相对应的三个领域,即以国家为单位的法律制度、议会民主和福利政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证了公民的基本自由权利并且没有多少义务要求,社会权利却伴随着一定的义务和限制条件,它保证了所有公民有参与社会合作的能力。社会权利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延续和补充。二是公民身份的结构性背景。在马歇尔看来,工业资本主义是公民身份的主要背景,社会权利对于抵抗以阶级为基础的不平等来说是必要的。不过,在一个自由社会,以绩效为基础的不平等一直是无法消除的,国家在这种社会只能寻求保证机会的平等而不可能做到分配结果的平等。福利国家和社会公民身份的原则与资本主义之间不可避免地具有张力,但这种张力是可控的。三是公民身份的历史性。马歇尔认为,公民身份的历史是在民族国家民主化与工业资本主义发展之间的长期的增长、形成和融合过程。福利国家的成长倾向于“开化”资本主义[20]

马歇尔的“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的讨论抓住了英国战后福利国家主义的精神实质,表达了普遍意义上的公民身份思想,也清楚地表达了社会公民身份观念。在他的公民身份理论中,主要是以民族国家单位、自由民主制度为背景,更多地强调公民应享有的权利而不是义务的履行。关于公民身份的发展,他则以直线的社会进步观来看待公民身份的历史变迁。他所提出的社会公民身份的思想主要是为了应对工业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阶级不平等,国家在福利供给中起着主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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