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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家庭户状况及变化趋势研究

时间:2022-03-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将主要利用2010年甘肃省人口普查资料,结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对甘肃省居民家庭户状况及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深入的研究。全省的家庭户主要居住在乡村。
甘肃省家庭户状况及变化趋势研究_甘肃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研究成果汇编

家庭户的通常含义是指实际生活中的家庭,但统计学意义上的家庭户是相对于集体户而言的,特指相对独立的家庭单元,是主要依据亲属关系而共同居住的人组成的住户,居民家庭户又称住家户。严格意义上说,按照中国的特殊国情,家庭户应分为农村居民家庭户和城镇居民家庭户。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取得了很大进展,农村居民家庭户的发展与城镇居民家庭户的变化越来越具有趋同性,但仍有一定的差异。

研究家庭户的基本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家庭户的变化实际上是社会变化的缩影,其研究内涵相当丰富,家庭户的任何变化都反映着社会的变化节奏,它不仅仅关系到每个具体家庭的福祉,而且与整个社会的管理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息息相关。研究这一问题,有助于弄清家庭户自身的变化趋势、变动原因及其规律,从而为社会管理和造福每个家庭提供现实依据,同时,从宏观上有利于我国大政方针的制定和调整,制定更加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人口政策,甚至对于社会核心价值的建构不无裨益。

甘肃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大趋势与全国具有同步性,但也具有自己的省情特征,由于特殊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特殊的地理环境、民族构成、文化传统等因素,势必对甘肃省家庭户的基本状况有较大影响。本文将主要利用2010年甘肃省人口普查资料,结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对甘肃省居民家庭户状况及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深入的研究。

一、甘肃省家庭户发展状况

(一)家庭户总体状况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10年甘肃省常住总人口达到2557.53万人,较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的2512.43万人多出45.1万人,增长1.80%。2010年甘肃省家庭户人口为2405.26万人,较2000年减少了20.9万人;2010年甘肃省家庭户数为690.04万户,较2000年增加了81.34万户,增长了13.36%。

分城乡来看,2010年甘肃省的690.04万户家庭户中,居住在城市的有168.71万户,占所有家庭户的24.45%;居住在城镇的有107.06万户,占15.52%;居住在乡村的414.27万户,占所有家庭户的60.03%。全省的家庭户主要居住在乡村。

(二)家庭户规模状况

从2010年甘肃省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看,甘肃省家庭户规模以二人户、三人户和四人户为主,占家庭户的比重分别为19.60%、24.96%和20.06%,总计占到家庭户的64.62%;其次是五人户家庭和单身户家庭,分别占13.28%和10.28%。(具体数据见表1)

表1 2010年甘肃省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

1.分城乡来看,生活地域不同,家庭户的规模也有所不同

2010年,甘肃省家庭户均规模为3.49人,其中城市家庭户规模户均为2.68人,城镇家庭户规模户均为3.17人,乡村家庭户规模户均为3.89人。城市家庭以三人户和二人户为主,分别占城市家庭户的37.52%和27.99%,其次是单身户和四人户,分别占城市家庭户的16.04%和11.72%;城镇家庭也以三人户和二人户为主,分别占到城镇总家庭户的29.16和21.63%,其次是四人户、一人户和五人户,分别占19.38%、12.80%和10.02%;乡村家庭以四人户、三人户和五人为主,分别占其家庭户的23.63%、18.75%和17.60%,其次是二人户的六人户,分别占15.67% 和10.97%。

表2 2010年甘肃省家庭户规模及其所占比重

2.分市州来看,大多数市州的家庭以三、四人户所占比重较大

2010年,甘肃省三人户在市州家庭户中占居首位的有8个市州,所占比重最高的是嘉峪关市,达到41.36%,其次是金昌市、兰州市、酒泉市和张掖市,所占比重均达到30%以上,分别为34.59%、33.44%、31.02%和30.68%;白银市、庆阳市和平凉市,所占比重分别为24.97%、22.03% 和22.53%;四人户在家庭户中占居首位的有6个市州,分别是天水市、武威市、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州和甘南州,所占比重分别为22.27%、23.40%、22.70%、23.61%、22.66%和20.48%。从表3可以看出,六人及以上大户家庭在临夏、甘南、陇南、定西、天水和武威所占比重较大;七人及以上户家庭在甘南、临夏所占比重较大,占比达到10%左右,说明少数民族地区家庭户规模较大。

表3 2010年甘肃省各市州不同规模家庭户所占比重

3.分民族类型来看,少数民族家庭户规模大于汉族

2010年甘肃省汉族人口为23164756人,占90.5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410498人,占9.4%,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与2000年相比增长了0.74%,少数民族家庭户呈明显呈现上升的趋势,家庭户的平均人数明显高于汉族,从表3可以看出,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临夏市、甘南州四人及以上家庭户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临夏、甘南家庭户均规模分别为4.23人/户和4.02人/户,高于全省3.49人/户的平均水平。

(三)家庭户类别状况

从表4可以看出,2010年甘肃省690.04万户家庭户中,不管是城镇还是乡村均以二代户为主,但城镇的二代户所占比重高于乡村。全省有二代户家庭341.90万户,占家庭户的49.55%,三代户家庭165.43万户,占家庭户的23.97%,一代户家庭176.31万户,占家庭户的25.55%;在城市,二代户占52.25%,一代户和三代户分别占38.54%和9.12%;在镇一级,二代户所占比重最高,达到53.76%,一代户占29.84%,三代户占16.33%。在乡村以二代户和三代户为主,分别占47.36%和32.00%,一代户占19.25%,四代户占1.40%。(具体见表4)

表4 2010年甘肃省家庭户类别及各类别所占比重

从市州来看,有些市州以二代户与一代户为主,有些市州以二代户与三代户为主,但二代户在所有市州的家庭户中占据主导地位,占比均在45%以上;一代户占比最高的是嘉峪关市,达到42.30%,其次是兰州市、金昌市、酒泉市和张掖市,占家庭户的比重分别为37.12%、36.88%、33.48%和30.46%,其余市州的一代户占家庭户的比重均在30%以下;三代户占家庭户比重最大的是临夏州,达到36.39%,其次是甘南州、定西市和陇南市,分别达到31.08%、30.77%和30.09%;四代户占家庭户比重最高的是甘南州,达到2.57%,占比在1%—2%之间的还有临夏州、陇南市、定西市和庆阳市,其余市州“四世同堂”的家庭户很少;五代户的家庭只有甘南州有,所占比重为0.02%。(具体见表5)

表5 2010年甘肃省各市州不同类别家庭户所占比重

(四)老年人口家庭状况

2010年,甘肃的690.04户家庭户中,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222.68万户,占总家庭户的32.27%;在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中,单身老人户有19.79万户,占老人家庭的8.89%;只有一对老夫妇的家庭户有25.50万户,占老人家庭的11.45%;也就是说,在有60岁以上的老人的家庭中,老人们单独生活的家庭占到20%以上。按区域分布情况看,69.38%的老人家庭居住在乡村,18.72%的居住在城市,11.90%的居住在城镇;

在有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157.82万户,占总家庭户的22.87%。其中,单身老人户14.52万户,占9.20%;只有一对老夫妇的家庭户有14.78万户,占9.37%;也就是说,在有65岁以上的老人的家庭中,老人们单独生活的家庭占到18%以上。按区域分布情况看,69.05%的老人家庭居住在乡村,19.31%的居住在城市,11.65%的居住在城镇。(具体见表6)

表6 2010年甘肃省有老人的家庭户情况

(五)家庭户中民族混合状况

2010年,甘肃的家庭户以单一民族家庭为主,有679.72户,占所有家庭户的98.5%;二个民族家庭户有10.17万户,占1.47%;三个民族家庭户有1414户,占0.02%;四个及以上的多民族大家庭只有33户。

从市州情况看,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混合户占家庭户的比重较高,临夏州和甘南州二个民族混合户占家庭户的比重分别为10.68%和6.56%,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9.21和5.09个百分点;三个及以上民族混合户在临夏州有970户,占0.22%,甘南州有33户,占0.02%。

二、甘肃省家庭户状况与全国的比较

(一)甘肃省家庭户规模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家庭户规模看,甘肃省户均规模为3.49人/户,全国平均水平为3.09人/户,甘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2.94%。从图1可以看出,甘肃省家庭户规模总体趋势与全国基本相同,但甘肃省3人及以下的小型家庭户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四人及以上家庭户所占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就决定了甘肃省家庭户的规模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1 2010年甘肃不同规模家庭户占比与全国的比较

(二)甘肃省家庭户代际关系较全国复杂

从家庭类别即家庭的代际关系来看,甘肃二代户家庭所占比重为49.5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2个百分点;一代户家庭所占比重为25.5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63个百分点;三代户家庭所占比重为23.9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66个百分点;四代户家庭所占比重为0.9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24个百分点。从而可以看出,甘肃省家庭户的代际关系较全国平均水平复杂。

图2 2010年甘肃不同类别家庭占比与全国对比图

(三)甘肃省民族混合家庭所占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表7看,2010年甘肃省单一民族家庭占家庭户比重为98.5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4个百分点,二个民族家庭户占家庭户的比重为1.4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2个百分点,三个及以上民族家庭占家庭户的比重为0.0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03个百分点。总体来看,无论城镇还是乡村,甘肃省民族混合家庭所占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甘肃省不同民族之间相互通婚率较低,具有较明显的民族保守性。

表7 2010年不同民族户占家庭户的比重

(四)甘肃省老人家庭户比重,乡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表8可以看出,2010年甘肃省老人家庭户居住在乡镇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甘肃省有60岁及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居住在城市的比重均在19%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6个百分点;甘肃省居住在城镇的老人家庭不到1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甘肃省居住在乡村的老人家庭户接近7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甘肃省城镇化过程中的主力军是年轻人。

表8 2010年甘肃省老人家庭户分城乡占比与全国对比表

三、甘肃省居民家庭户发展变化趋势

(一)从家庭户规模看,趋向小型化

从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看,甘肃省家庭户均规模总体呈下降趋势,由1953年的5.4人/户下降至2010年的3.49人/户。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户均规模呈直线下降趋势。(具体趋势见图3)

图3 六次人口普查甘肃家庭户规模变化图

从家庭户总数来看,2010年比2000年增加了81.34万户,但从家庭户的规模构成看,家庭户规模呈缩小趋势,一人户、二人户和三人户小型家庭户分别增加了36.49万户、65.36万户和33.30万户,四人及以上家庭户均呈减少态势,四人户和五人户分别减少了17.36户的19.53户,六人及以上户减少了16.92万户。(具体见图4)

图4 2010年与2000年相比甘肃省家庭户数变动情况图

图5 2010年与2000年不同规模家庭户占比对比图

从不同规模的家庭户所占比重分析,2000年,甘肃省四人户所占比重最高,达到25.59%,到2010年,四人户所占比重降至20.06%,而三人户所占比重超过了四人户所占的比重,达到24. 96%,占居首位。从图5可以看出,2010年一人户、二人户和三人户家庭所占比重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4.62、8.11和2.14个百分点;而四人及以上家庭户所占比重均有所下降,四人户下降了5.53个百分点,五人户下降了4.98个百分点,六人及以上家庭户下降了4.36个百分点。

综合以上分析,甘肃省家庭户在总数增加的同时,与全国相比,户均规模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纵向比较,户均规模呈缩小态势,1-3人的家庭户数增加的同时4人及以上家庭户数在减少,家庭规模趋向小型化。

图6 2010年与2000年不同家庭户类别占比对比图

(二)从家庭户代际关系看,趋向简单化

从家庭户类别看,2010年甘肃省一代户为176.31万户,比2000年增加了93.31万户,其占家庭户的比重达到25.55%,比2000年提高了11.91个百分点;二代户为341.90万户,比2000年减少了14.71万户,其占家庭户的比重为49.55%,较2000年降低了9.04个百分点;三代户为165.43万户,其占家庭户的比重为23.97%,较2000年降低了2.64个百分点;四代及以上户为6.40万户,占家庭户了0.93%,较2000年下降了0.23个百分点。从图6可以清楚地看出甘肃省家庭户的代际关系的变化趋势,由多代户向少代户移动。

综合上述分析,从家庭户的代际关系看,甘肃省家庭户的代际关系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全国平均水平复杂,2010年2000年相比较,代际关系趋向简单化。

(三)从老年人口家庭状况看,老龄化趋势明显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老龄化现象已成为世界普遍现象,中国、甘肃都不例外。

从人口普查数据看,2010年甘肃省有65岁及上以老人的家庭户达到157.82万户,比2000年增加了52.67万户,增长了50.09%。其中,有一个老人的家庭108.07万户,比2000年增加了27.73万户,增长了34.51%;单身老人户达到14.52万户,比2000年增加了9.23万户,增长了1.75倍。有两个老人的家庭户49.28万户,比2000年增加了24.68万户,增长了一倍;只有一对老夫妇生活的家庭户14.78万户,比2000年增加了10.04万户,增长了2.12倍。从所占比重看,2010年有一个老人的家庭户占有老人的家庭户的比重与2000年相比有所下降,由2000年的76.41%下降到2010年的68.48%,其中单身老人户所占比重呈上升态势;有两个老人的家庭户占老人家庭户的比重上升,由2000年的23.39%上升到2010年的31.22%,其中一对老人单独生活的家庭增长了2.12倍,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具体见表9)。

由此可见,甘肃省有老人的家庭户呈快速增长态势,老龄化趋势明显。

表9 甘肃省2010年与2000年有65岁及以上老人的家庭户情况对比表

(四)从家庭户人数看,单身户家庭成倍增加

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带来单身户家庭成倍增加。2010年甘肃省单身户家庭70.97万户,比2000年增加了36.49万户,增长了1.06倍,其中居住在城镇的单身户增长了1.20倍,居住在乡村的单身户增长了89.85%。在单身户中,老人占20.46%,较2000年增长了1.75倍(具体见表10)。

单身老人家庭和城镇单身户家庭的快速增长,单身户家庭成倍增加,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

表10 甘肃省单身户家庭分城乡情况对比表

(五)从家庭户民族混合情况看,变化趋势不明显

从第六次与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看,家庭户中民族混合情况变化不明显,基本保持不变,从表11看,2010年与2000年相比较,单一民族家庭户所占比重增加了0.02个百分点,二个民族户减少了0.04个百分点,三个及以上民族户保持不变。从城乡看,变化也不明显。

表11 2010年与2000年不同民族户占家庭户的比重对比表

四、甘肃省家庭户发展变化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户规模缩小的原因

1.经济和住房条件的改善,促使家庭细胞的合理分裂

经济发展会导致人对私人空间的更加看重,从全国家庭户规模总的发展趋势看,都呈现出规模缩小的态势,全国从2000年的户均3.44人缩减为2010年的户均3.09人,同期甘肃家庭户规模从3.99人缩减为3.49人。同时,我们分析数据发现,家庭户规模大小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呈现负相关联系,譬如以经济较发达的北京、上海为例,其家庭户规模户均分别为2.45人/户和2.49人/户,远远小于甘肃省家庭户规模。就甘肃省内部而言,经济较发达的兰州家庭户规模认为2.82人/户,嘉峪关为2.58人/户,远低于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甘南(4.02人/户)、陇南(3.76 人/户)地区。经测算,甘肃省人均GDP与家庭户规模呈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62。

同时,经济条件的改善势必反映到住房条件的改善上,人均居住面积的大大增加使得家庭户规模缩小具备了外部条件。因此,从这一角度看,家庭户规模的缩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而甘肃省家庭户规模相对较大,恰恰反映出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较为滞后的客观现实。

2.传统观念的改变,使家庭小型化成为必然

现代化的影响,传统家庭观念的改变带来了家庭户规模的减小。传统家庭观念讲求多子多福、父慈子孝,理想的家庭是四世同堂、儿孙绕膝,家庭是一个小的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使人的自主意识大大增强,讲求个人舒适成为现代家庭的主要功能,个人价值观从忍耐和奉献走向了消费和索取,人越来越活在当下,注重个体生活体验的现代观念已经被广为接受。整体看,越是现代化程度高的地区,家庭户规模就越小。现代化带来家庭观念的影响是少子化,这一点区别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是越来越多的人主动选择少生或者不生孩子,现实的生活更加吸引着人。由于生活地可能远离故土,生活方式不再是节奏缓慢的农业文明,而是快节奏、陌生化的工业文明,传统家庭传宗接代的观念大大下降,导致丁克家庭和单身家庭快速增加。单身主义不再是被嘲笑的对象,而是一种应予尊重的生活方式。

同时,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正在走向多层次、全方位、全面覆盖、不断深入的大发展阶段,使得传统养儿防老的观念也渐渐淡化,预计此将成为未来家庭户规模缩减的一个重要因素。家庭观念的变化这一条在甘肃省的影响没有在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明显,但对比这些地区,以及发达国家的经验,譬如日本家庭户规模户均已经下降为2.46人(2011年),未来这个因素的影响会持续增加,应予足够重视。

3.计生政策的实施,使家庭人口实质性减少

我国多年来持续不断的计划生育政策,有效遏制了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近年来,我省城镇居民家庭户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家庭,农村居民一胎率大大增加,人口的减少自然促使家庭户规模缩小。总体来看,我省三人户所占比例较高,达到24.96%,占居首位;代际关系中二代占家庭户的比重为49.55%,这说明,计划生育政策成为我省家庭户规模缩小的主要原因。

由于我国实行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我省各少数民族家庭户规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社会生活的影响,改变了家庭户的基本构成

由于生活压力大、节奏快,人们的交往范围大大扩展,传统稳固性的关系让位于多层面、快捷化的浅交往,服务业全面扩大,家庭的某些功能正在被社会化的服务所替代,导致有的人不能或者不愿结婚。目前我省农村男女性别比仍然偏高,适龄男青年找不到合适对象的呈现增多趋势,农村一人户中男性比例增高。城镇男女性别比下降显著,但由于对住房、经济条件等相关因素的期盼,适龄女青年找不到合适对象的人数也在增加。同时,社会流动人口,尤其是甘肃省近年实施劳务输出战略,使得甘肃省的常住人口增加率处在一个非常低的水平,年轻人独立出去,也影响了甘肃省家庭户规模的减少。

家庭户规模中二人户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于孩子抚养成本较高,使得一些已经结婚成家的夫妇家庭迟迟不要孩子。近年来,早期的独生子女已经开始成立家庭,甚至失独家庭也呈现逐渐增加趋势,这意味着多数原有的户均三、四人的家庭户逐渐缩减为二人户。这些因素导致家庭形式的多元化,丁克家庭、单身不婚族越来越多,并且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持续上升,单亲家庭增加,也成为家庭户规模缩小的原因之一。

(二)家庭代际关系简单化的原因

1.家庭规模的缩小,使代际关系简单化成为必然

家庭户从过去的户均三、四人为主,向以户均二、三人为主过渡,这是代际关系简单化的直接原因。

代际关系中父母与子女是最为常见的关系,这应当多在三人户、四人户家庭中,四人户中多为二代及以上代际关系,但与2000年相比,比例大大下降。复杂的代际关系必然要有较大的家庭规模作为基础,家庭规模缩减使得代际关系中的变量因素大大减少。

2.生活方式和家庭观念的转变带来代际关系的简单化。

越来越多的人工作或生活于快节奏的工业文明中,社会法治建设慢慢替代了家庭伦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家庭美德越来越成为私人性的东西,丧失了过去的强制或半强制性,人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更加注重独立性。这就使得有条件的年轻人大多选择和父母亲人分开生活居住。同时,老年人的自主意识也大大增加,选择属于自我的生活方式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这是代际关系简单化的直接原因。

但从统计数据看到,甘肃省的家庭户代际关系中复杂程度仍然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甘肃经济社会建设及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对落后现实,同时也预示着甘肃省传统家庭观念保留较好。

(三)老龄化的原因

1.计划生育政策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由于计生政策和其他一系列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新出生的人数所占人口比例进一步下降,老年人口比例势必增加。从另一个角度讲,家庭户规模缩减反映了老龄化的必然趋势。

2.人均寿命的增加

老龄化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医疗卫生条件大大改善,人均寿命逐年增加。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比2000年的71.40岁提高3.43岁;甘肃省人均期望寿命从2005年的70.72岁提高到2011年的72.23岁

综合起来讲,就是新出生的人在大大减少,而死亡人数相对在大大降低,这一低一高,催化了我国老龄化问题提前到来,也让甘肃省老龄化问题日益显现。

(四)单身户成倍增加的原因

1.就农村而言,较高的性别比和较高的结婚成本,使得一部分男性逐渐成为单身户。城市上女性单身呈现增多的趋势,与对婚姻信任危机相关。

2.单身家庭是家庭规模的减小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家庭户规模的缩减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会自然导致一定数目的单身户。

3.家庭观念的变化,崇尚自由和个人主义,单身生活成为某些人的时尚,而男女平等观念深入人心,男女就业和经济平等减少了相互之间的依赖感,经济条件的改善、多层次的社会交往对传统家庭职能的替代等,为单身家庭的增多给出了外在条件。

4.老年单身家庭的增多,尤其是城市老年单身家庭的增多,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传统孝道观念正在受到巨大冲击。

五、家庭户的发展变化对社会的影响

(一)对消费市场的影响

随着家庭户数的不断增加,就必然引起对家庭消费需求的增加,如家用电器、家具、厨房用品、床上用品等等,随着家庭户数的增加而增加;另外,小户型家庭的负担相对较小,从而决定了这类人的消费水平相对较高,除衣食住行外,他们在吃喝玩乐、教育等高档消费方面的支出相对较多。因此,随着小户型、二代户的不断增加,势必促进社会消费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二)对居民住房市场的影响

家庭规模对住宅建设有一定的影响。家庭人口越多,对住房面积的要求就越大,相反,家庭人口越少,对住房面积的要求就越小,但随着甘肃省小型家庭的增加、家庭分化速度的加快,许多新婚夫妇与父母分住,对住房数量的需求量将扩大;同时,随着家庭规模的缩小,中小型住宅较易受到人们的青睐;另外,由于受年轻人思想观念的影响,对家庭住房的质量、周围环境、配套设施等要求也在逐渐提高。

(三)对社会服务的影响

家庭结构的变化对家庭服务的社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流动人口的快速增加,许多人在远离父母的地方工作并成家,从而带动了二人户家庭的增加。这类家庭多为双职工家庭,他们一旦有了自己的孩子却很难自己照顾,又远离父母,隔代照顾的可能性减小,因而对社会服务的需求加大;同时,随着空巢家庭的增加,空巢家庭中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护理、购物等等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这些在三代及以上的大家庭中可能不需要社会服务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当家庭户规模减小后就得由社会服务来解决,从而给社会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对婚姻及生育等家庭观念的影响

在传统的大家庭里,择偶和生育等这类人生大事,往往不能由年轻的夫妇做主,而是要听取或接受家庭中有权威地位的长辈的意见和建议,而由于长辈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重,这样的家庭结构中,高生育率、低生育年龄一般比较常见,这种现象一般在农村较为突出。随着小型家庭逐步取代传统大家庭的地位,这些事情都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做决定。另外,家庭规模的缩小,有可能会导致家庭亲情的日趋淡漠、家庭观念淡薄,家庭功能日益削弱。

(五)对社会保障的影响

家庭规模的缩小,有老人的家庭特别是空巢老人家庭数量的增加,对我省以家庭保障为主的老年保障提出了挑战。一方面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是供养老人的子女人数不断减少,从而使家庭的经济和物质生活保障作用不断削弱。因此,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的老年保障体系,由传统家庭养老为主改为一社会养老为主,政府应加大老年人保障的投入力度;同时应加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的教育宣传,这样能增强家庭内部相互之间的关怀照顾,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从而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总之,通过对甘肃2010年家庭户现状的分析和对其变化趋势的研究,反映出甘肃家庭户的诸多特征:规模缩减、代际关系简化、老龄化趋势明显、单身户急剧增加等,并与全国比较具有相对滞后性。就这些特征而言,经济发达地区比经济落后地区明显,城镇比乡村明显,汉族地区比少数民族地区明显,它从侧面反映出家庭结构、观念、功能的变化趋势,尤其家庭户规模缩减趋势明显,预计到2020年,甘肃省家庭户规模户均将缩减为3人左右,标示着全国和全省正处在传统家庭解体、新型家庭观念确立的大变革时期。老龄化、少子化的趋势给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社会保障体系带来新的挑战。我们对此课题的结论可以做社会学的谨慎引申,那就是家庭户的变化预示着家庭关系网络的急剧弱化,家庭温情的快速减退,它促使我们对当今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反思,亦即,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少子化甚至无子化进一步加剧,甘肃省乃至全中国都将不得不舍弃传统家庭提供的复杂关系,而投入到更大的陌生的人际交往中,人们的生活范围越来越不拘囿于狭小的家庭小圈子,这就给社会管理者提供了一个重大课题,也许唯有增加社会温情,才能安抚家庭碎片化引发的心灵躁动。

本课题承担单位:中共甘肃省委党校

课题组负责人:成兆文(中共甘肃省委党校 副教授)

课题组成员:曹海玲(西北师范大学 讲师)

      钱兰兰(甘肃省统计局 高级统计师)

参考文献

1.蒋耒文,任强.中国人口、家庭户与住房需求预测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5(2).

2.郭志刚,武超.中国家庭户分析[J].人口研究,1990(2).

3.王跃生.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6(10).

4.胡亮.由传统到现代──中国家庭结构变迁特点及原因分析[J].西北人口,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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