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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的含义及残疾人家庭户的状况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全国有残疾人家庭户7050万户,占全国家庭总户数的17.80%,其中有2个以上残疾人的家庭户共876万户,占残疾人家庭户的12.43%。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全国15岁及以上残疾人口中,未婚人口982万人,占12.42%;在婚有配偶的人口4811万人,占60.82%;离婚及丧偶人口2116万人,占26.76%。
家庭的含义及残疾人家庭户的状况_残疾人社会工作

一、家庭的含义及残疾人家庭户的状况

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1]而缔结于婚姻基础之上的家庭,是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基本单元或社会细胞,不仅担负着物质生产、教育等社会功能,也担负着繁衍后代、夫妻生活、家庭代际生活等其他社会组织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家庭功能的正常发挥是满足社会成员基本需要和实现发展的保证。然而,残疾人因受生理缺陷、心理障碍及社会经济地位普遍较低、长期的生活和劳动能力缺陷等因素影响,不少残疾人被排斥于主流社会的婚姻家庭之外,在缔结婚姻和维系家庭中遇到了不同于常人的困难。

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以下简称二次抽样数据),全国有残疾人家庭户7050万户,占全国家庭总户数的17.80%,其中有2个以上残疾人的家庭户共876万户,占残疾人家庭户的12.43%。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有残疾人的家庭户规模为3.51人。全国15岁及以上残疾人口中,未婚人口982万人,占12.42%;在婚有配偶的人口4811万人,占60.82%;离婚及丧偶人口2116万人,占26.76%。另据2010年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数据(以下简称监测数据),2010年度,适龄残疾人在婚率(男22岁以上,女20岁以上)为62.5%,远低于全社会83.1%的水平,残疾人婚姻状况问题仍相当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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