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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的“五自主”改革

时间:2022-04-14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工业企业的“五自主”改革1987年,按照南岸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改革微观经济,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要求,在工业企业中推行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分级承包体制,层层签订承包合同,从责任管理上,确保市、区工业计划的实施和完成。当年9月至次年6月,全区分两批共有14家集体企业实施“五自主”试点改革。

工业企业的“五自主”改革

1987年,按照南岸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改革微观经济,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要求,在工业企业中推行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分级承包体制,层层签订承包合同,从责任管理上,确保市、区工业计划的实施和完成。当年实行承包的工业企业占88%。同时,对企业分配制度进行改革,推行计件工资、定额工资加奖励、计时工资加奖励、浮动升级等多种形式的分配办法。

1988年,改革继续推进,全区有395个工业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占企业总数的93%。在企业内部也实行层层承包。同时引入兼并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推行招标承包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承包者只包盈、不负亏的不合理的状况,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提高。

1989年,根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在工业企业中进一步强化厂长(经理)的中心地位,厂长(经理)大胆行使职权,大胆改革。随着承包责任制的不断完善,改革的重点逐步转移到企业内部的配套改革上来。在集体企业重庆扬子江化工厂进行工效挂钩试点,并对承包集体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充分调动了经营者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企业行为短期化的现象,为在全区集体工业企业中推行“工效挂钩”奠定了基础。

1990年,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导致不少企业效益下降,增大了改革工作的难度。在区委召开的经济形势分析会上,针对效益差、亏损面大的突出问题,区委提出“继续抓两头,继续鼓励,稳定企业、稳定生产、稳定经济”的工作方针。为了扭转工业生产效益下滑的严峻局面,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稳定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若干规定》和《南岸区工业产品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狠抓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经济目标责任制,确保了一部分困难企业的复苏和一批企业生产的发展。(www.guayunfan.com)1991年工业企业第一轮承包基本到期并进入第二轮承包。在总结上一轮承包经验的基础上,南岸区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分类指导、一户一议的办法,确定企业的承包形式、承包基数和还贷、留利等指标。在落实承包过程中,按照财政部文件精神,补充、完善了税后还贷的办法。实行税利分流,税后承包仍为南岸区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多数企业基本落实承包合同的签订。8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企业法》和《城镇集体企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区委、区政府批转区体改委、区计经委《关于在集体工业企业试行“五自主”的请示》,决定移植商业“四放开”经验,成立南岸区“五自主”工作领导小组,在集体工交企业中进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技术改造的“五自主”试点。当年9月至次年6月,全区分两批共有14家集体企业实施“五自主”试点改革。通过改革,集体工交企业转换了经营机制,生产活力明显增强,企业适应市场、走向市场的步伐加快。1992年,14家试点企业的产值、收入、利润均比试点前一年增长50%以上。

1992年,为进一步贯彻邓小平南方谈话和江泽民总书记讲话精神,针对经济活动中效益、结构等突出矛盾,从理顺基本经济关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入手开展企业改革。全区一批城乡工业企业推行“工效挂钩”和税收效益目标责任制及含量工资制,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得到进一步理顺。同时在部分工业企业和乡镇企业开展股份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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