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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货币金融合作的背景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东亚货币金融合作的背景一、东亚各国金融体系特征:多元和风险结构并存纵观东亚金融体系特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东亚各国的金融市场的发育与开放度也呈现出梯次发展的态势。东亚国家的金融特征表现为对银行体系的过度依赖。

第一节 东亚货币金融合作的背景

一、东亚各国金融体系特征:多元和风险结构并存

纵观东亚金融体系特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东亚各国的金融市场的发育与开放度也呈现出梯次发展的态势。

1.东亚各国的金融体系概况

(1)新加坡已建成比较成熟的离岸金融市场,成为东盟的区域金融中心。新加坡在过去20年选择了与中国香港相似的“国际资本中转中心”的发展模式,成为东亚地区与中国香港并驾齐驱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新加坡政府以加速发展金融市场为目标,培植了亚洲美元市场、金融期货市场等,并注重金融市场的现代化和国际化。但新加坡境内金融市场的开放相对香港还是比较有限,新元的完全自由兑换也才是近年刚刚实现,客观上也使新加坡在金融危机中所受冲击相对较小。

(2)金融市场是东盟四虎和文莱吸引外资的重要工具。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前,东盟多数国家走了一条“金融先行发展”的道路,1998年后东盟金融业开始了恢复性增长,但对外资的吸引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已大为减少。

(3)东盟的四个原计划经济国家正积极培育自己的金融市场。加入东盟后的越、老、柬、缅四个不发达国家90年代以来也加快了金融方面的改革步伐。具体做法有:把银行活动转向经营活动,把本外币的官方比价调到接近自由市场的比价,发展商业信用,建立和扩大金融市场,放松对外汇、珠宝和黄金的控制等。

(4)日本金融较发达,但其特点是分离主义,即银行和证券公司、长期金融和短期金融、信托的分离等,彼此各自的分工很细。但是,最近重新认识的动向颇为活跃。在日本,由于是在资本积累不充分的情况下,经济急速现代化,所以资本市场的整顿滞后,以银行业为中心的金融交易首先发展起来。在民间也是短期的商业银行业务先行,为了给特定部门提供长期资金,才采取政策性的金融手段形式。其后,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启动阶段的特点仍然残留着痕迹。

(5)韩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第一个阶段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这个时期是韩国经济起飞时期,经济快速增长,需要大量的发展资金和外资。于是韩国开始引进外资银行,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一是设立“外币置换安排”,即外资银行可向母行借入外币资金,转入韩国中央银行以换取本地货币资金,再借给韩国的本地企业和在韩国的外资企业,韩国银行承担汇率风险,并且保证外资银行这部分资金的信贷利息率;二是在资金投放方面,给予外资银行较本国银行更大的自主权;三是外资银行豁免利息税;四是在外汇买卖上,外资银行享有优待,即本地银行超买的外汇头寸不得超过上月平均买入余额20%,而外资银行则可达到150%,同时严格限定外资银行设立分行的数量和业务经营范围,加快建设和发展本国金融业。70年代至80年代,基于经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对外资的需求减少,因而韩国除继续实施对外资银行的优惠政策外,主要是借助外资银行组织银团贷款,帮助韩国发行债券筹措资金。80年代中期以后,韩国已建立了稳定的经济增长基础,外贸出现盈余,资本输出有所增加,这个时期对外资银行的政策有较大调整。韩国逐渐减少或取消对外资银行的优惠,并逐步放松外汇管制,对外开放金融资本市场。这个时期的重点是利用外资银行促进和加强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为韩国金融市场国际化准备条件。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韩国一方进一步放宽了对外资银行进入和经营的限制,同时对外资银行实施完全平等的国民待遇原则,以此推动韩国金融市场国际化[1]

2.东亚金融体系的特征

从东亚各国金融体系的制度、运作演进和发展状况来看,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巨额的外汇储备与“风险”资本回流并存。近年来,东亚与世界其他地区间的资本流动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官方储备的累积已经占全球储备份额的50%,东亚整体上成为资本净出口者;二是在出口“安全”资本的同时引进了“风险”资本。这种资本循环格局是一方面东亚迫切需要资金发展经济,另一方面大部分的外汇储备都投资于美、欧资本市场,收取低额利息;西方金融机构则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将这些资金回流到新兴市场经济体,获取高额回报并冲击其金融市场。总体看来,这种资本流动不但阻碍了东亚自身债券市场的发展,还会加剧地区金融市场的不稳定,造成币值的大幅波动并引发金融危机[2]

第二,资本流入规模大与短期资本流入增加并存。20世纪90年代后,国际资本对东亚稳定的直接投资或银行贷款的比重减少,证券投资或短期资本的比重增加。这种资本流动一方面会促使资本流入国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张,银行出现过度贷款倾向,加大银行体系的风险;同时短期资本的频繁进出,会加大金融市场的波动,导致金融系统脆弱性的上升。

第三,金融结构普遍以间接融资为主与银行整体脆弱并存。东亚国家的金融特征表现为对银行体系的过度依赖。银行业占金融体系的比重过高,债券市场不发达造成直接融资的比例过低。银行一旦出现问题,企业没有其他的融资渠道,整个金融体系和经济发展都随之受到严重影响。由于资本市场相对落后,银行业并没有在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中发展,国内银行业往往缺乏竞争力。一旦本国银行业对外开放,脆弱的本国银行业很容易被击垮。

第四,金融中介活动先进程度不足,金融市场不完善。东亚国家普遍实行的产业优先、金融从属型体制,造成金融中介渠道狭窄。金融市场不完善性表现在:一是缺少一个有固定利息的债券市场;二是缺少一个有活力的远期外汇市场。东亚债券市场容量非常小。截至2003年底,东亚债券市值占世界GDP的3.0%,占本地GDP的44.3%。因为本地区没有有效的债券市场,东亚国家被迫依靠拥有全球市场参与者的欧洲和纽约市场作为金融媒介,结果导致到期日和流通货币不匹配,金融市场不完善成为金融体系脆弱性的根源。

以上总体特征暴露出东亚金融体系存在着一定的脆弱性,蕴藏着一定的风险,这也成为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动因和基础[3]

二、东亚各国间的金融合作

1.金融危机以前的东盟金融合作

东南亚地区的第一个金融合作机构是1957年成立的“东南亚、新西兰、澳大利亚中央银行集团”。20世纪60年代,日本和韩国也加入其中。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为各国央行提供人员培训和咨询服务,1966年它被“东南亚中央银行集团”所代替。“东南亚中央银行集团”成员包括后来的东盟5国(印尼、菲、泰、马、新)、尼泊尔和斯里兰卡,但仍以东南亚国家为核心。该组织定期召开央行行长和高官会议,开展过人员培训、研讨会议等方面的合作。1972年成立的“中央银行与货币当局委员会”是由东盟倡议成立的第一个地区金融合作机构,曾针对东盟贸易与工业合作提出过“东盟清算安排”的合作构想。1976年巴厘会议后,随着特惠贸易和工业合作项目的开展,东盟金融合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77年2月,东盟各国签署了总贷款额为1亿美元(1979年增加到2亿美元)的“东盟互换安排”,以应对各国间临时出现的国际收支困难和资金流动问题。这是东盟各国在货币合作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但实际上后来也没有得到真正落实[4]。1979年东盟开始推行“东盟银行承兑市场”计划,不过由于新加坡热衷的“新加坡承兑市场”的冲击也没有真正取得多大进展。

1981年1月成立的“东盟金融公司”是早期东盟金融合作的另一重要内容。该公司最初是由印尼的国家银行、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华人银行家倡导成立的,由东盟5国139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出资在新加坡注册,原始资本金为1亿新元(约4 670万美元),通过发行证券和国际举债等途径使资本总额超过10亿新元。由于存在资格限制、成员有限以及彼此竞争等原因,东盟金融公司发挥的作用也很有限。

20世纪90年代以前,地区层次的金融合作还没有真正为东盟所重视。这个时期东盟金融合作的一大特点就是它与日本援助资金安排密切关系。这些援助通常是通过一个正式的机制来进行的,例如1966年成立的亚洲开发银行和1982年的“日本东盟投资公司”。金融危机之前的地区金融合作还包括:1996年2月新加坡和香港金融当局决定联合起来支持日本银行,以防止日元对美元的过度升值。然而此举遭到了马来西亚的反对,时任总理的马哈蒂尔说,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不应该“被强迫来支持日元”。在1995年、1996年,东盟国家、中国香港、日本和澳大利亚之间还曾达成一系列的货币双边购买协议[5]

2.东南亚金融危机催生地区金融合作

1997年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席卷东南亚,给这个4年前还被世界银行高度评价(东盟部分国家是“东亚奇迹”组成部分)的地区以巨大冲击。直至今天,关于东亚(包括东南亚)金融危机成因的争论依然没有结束。在这些争论中,较为普遍的看法认为,危机起因于东南亚国家缺乏有效的银行监管系统,危机被金融恐慌所放大,不稳定的和缺乏责任的国际金融体系也促进了这些条件的形成。国际政治经济学权威、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罗伯特·吉尔平将东亚金融危机的成因归类为三种:①典型的金融危机。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认为,这场危机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这种看法类似于明斯基和金德尔伯格的看法,他们认为就长远而言国际金融危机是不可避免的。②“裙带关系资本主义”的缺点所导致的金融危机。东亚所盛行的体制是国家干预经济、政府与企业间保持亲密关系,这造成了脱离市场规律、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和泡沫经济(主要是针对得到政府扶持的特定产业而言)等不良后果。③“华尔街—财政部联合体”的受害者。巴格瓦蒂和罗伯特·韦德(Robert Wade)认为,华盛顿,美国政府的政策目的在于推进美国在全世界的金融利益,对于疯狂逐利的“热线”(hot money)缺乏负责任的监管,导致短期贷款的大量流入和投资过度,正是这些热钱应为东亚金融危机承担主要责任。东亚过早实行的金融市场自由化和资本项目自由化直接导致了危机的发生,而这正是“华尔街—财政部联合体”强加于东亚国家的[6]

危机期间东盟各国虽然就地区金融合作做出了不少努力,开展了一定的地区协调与合作,但是合作的力度和深度有限,效果并不令人满意。1997年9月和10月于香港举行的IMF和世界银行年会上,日本正式提出建立AMF的构想。按照日本的设想,AMF将筹集资金1 000亿美元,其中50%由日本提供,其余的分别由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新加坡和中国大陆等各方提供。1997年11月,原东盟6国在马尼拉召开首次财长特别会议(不同于经济部长会议),后来该会议还同意就“东盟货币”(an ASEAN currency)以及财政监控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在此次会议上,东盟各国达成了“马尼拉框架协定”,第一次提出建立一个“东盟监督程序”(ASEAN Surveillance Process,ASP)的方案,它要求各国在遵守国际监督的同时,还要在地区内各国之间进行相互检查和协调。ASP涉及了成员国的主权但仍得以通过,所以ASP的提出是东南亚金融合作发展过程中的具有革命性的一步。

1998年2月在雅加达召开的第二次财长会议上,东盟各国再次确认将在IMF的主导下和亚行的帮助下建立起地区性的金融监督体系,将“同侪监督”(peer monitoring)加入到ASP方案之中。同年3月,美、日、中、澳、中国香港、新加坡等亚太地区6个主要经济体的财政部和央行的高级官员,在东京会晤后就对付区内金融危机的协助体制构筑方案达成共识,从而形成了被称为“亚太G—6”的地区金融协商机制。同年12月,东盟各国签署“河内行动计划”及“大胆措施声明”,计划在6年内(1999—2004)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加快AFTA建设,将老东盟6国的FTA完成日期从2003年提前到2002年;执行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以吸引外资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等。此后东南亚(东亚)地区协作更多是在“东盟+3”的框架之下开展的,亚欧会议框架之下也有关于金融合作对话方面的内容。从1999年开始,“东盟+3”就定期召开财政和央行高官会议,从2000年开始每年召开财政部长会议。

在2000年5月亚行年会上,各国就《清迈倡议》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发生短期资本急剧流动等情况下相互提供干预资金;交换经济和外汇方面的信息;建立预防货币危机的监督机构;建立一笔备用贷款基金,各国出资额将按照其外汇储备额比例分摊。在随后的一年内,日本通过该倡议分别与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达成了双边货币交换协定,金额分别为20亿美元、30亿美元和10亿美元。到2000年11月的时候,东盟内部的货币互换协议金融已经达到10亿美元。依照《清迈倡议》达成的双边货币互换协定是东南亚乃至东亚金融地区主义的重要成果,事实上成为未来东亚金融合作的基础框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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