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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包统分”与“一切听从党安排”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三个文件,成为新时期中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统一分配制度再次被确立的标志。从1950年到1981年,新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分配,虽然中间有一些小的变化,但总体上是在“统包统分”基本政策下,践行“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机制。

一、“统包统分”与“一切听从党安排”

新中国的诞生,使饱经沧桑与苦难的中国人民终于翻身做了主人。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之际,国民经济亟待恢复和发展,而恢复与发展又亟待大批建设性人才。为此,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一个月,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中对教育做了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内容。”这为新中国的教育定了基调,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为新中国培养恢复性和建设性人才成为这一时期教育的重要任务。党和政府对旧体制中培养的大学生,坚持社会主义改造,以实践教育促进其思想转变,用其所长,欢迎并吸纳他们参与新中国的建设。与此同时,为了培养工农出身的新型知识分子,新中国的高等教育开始着力培养自己的建设人才。为此,中央决定以创办工农速成中学的方式来迅速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即中学毕业后可以直接升入相应的高等学校学习的方式。据统计,从1950年到1954年,全国共创办了87所工农速成学校,招收64700余名学生。[1]这一时期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远远不能满足恢复性建设的需要。为了将有限的人才用在刀刃上,让人才发挥最大的效用,1950年6月22日,政务院发出了《为有计划地合理分配全国公私立高等学校今年暑期毕业生工作的通令》,其要求显现出了对高校毕业生分配的计划性色彩:一方面要求从相对发达的地区抽调一部分毕业生支援东北重点工业建设区,另一方面要求从华北抽调部分毕业生进入中央党政机关。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工作由政府分配”;1952年7月19日,政务院又发布了《关于1952年暑期全国高校毕业生统筹分配工作的指令》,进一步强调了上述规定在我国的可行性。

之后,高校毕业生的分配虽然由教育部门主管,但主要是由周恩来总理亲自负责。到了1962年,由于新中国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数量越来越多,加之社会分工较之前更加细化的趋势,需要有专门的部门对毕业生的分配进行管理,为此,成立了由习仲勋负责的毕业生分配委员会。在1964年,内务部重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形成了两家共管的局面,这种局面持续至“文化大革命”前夕。这一时期的高校毕业生分配特点是:国家统一计划、地方层层分解、单位“开坑”迎接、学校“入坑”放置,典型的“一个萝卜一个坑”。学校是“中介”、是“媒人”,但这个“中介”和“媒人”既不了解单位需求,也不关心毕业生的想法,完全是“拉郎配”形式。1966年到1970年毕业的大学生,统一由学校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负责分配,必要时实行相互调剂的办法。在1972年,实施“三来三去”政策,即社来社去、厂来厂去、哪来哪去的办法,大学毕业生基本上要返回到原来的单位或地区工作,曾经一度实施的人才小范围调剂和交流措施此时基本终止。这一情形到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制度之后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进,有了一些新变化,由此使很多人的命运获得了巨大的改观。

1977年,中断了10年的高考在冬季进行,570万人在简单复习功课后涌进考场。紧接着,1978年的高考在夏季举行,两季考生加起来共有1160万人。这两季高考是一场中外教育史上罕见的集十余年人才于一考的考试,由此造就了“77、78级”大学生这一独特群体。

没有人会怀疑,30多年前考场大门的重新打开,让年轻人获得了公平的改变命运的机会,让人才的选拔有了一个公正的标尺。事实上,经邓小平亲自修改的政审条件,几乎使所有人获得了平等的权利,开始了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拨乱反正。当时,著名记者范长江尚未平反,他的儿子担心自己不能参加高考。现《华声月报》社长,北京大学1977级学生范东生(范长江之子)说:“当时心里一点儿把握都没有,但事实证明,这个高考制度给青年人的机会都是均等的,而不是看你的出身怎么样。”胡风当时还在狱中,他的儿子张晓山也获得了高考的资格。

当时,参加考试的人群年龄悬殊很大,长者已经年过而立,已婚或者已育,幼者才初开混沌,始省人事。一些1982年的毕业生回忆,在当时,年长者对年幼者开玩笑说:“我都可以把你给生下来。”纵使如此,也有大量的考生最后败下阵来,是呀,是时代而不是他们自己伤害了他们的命运。冬夏两季,共招生录取了40.1万多名大学生,只是参考人数的二十九分之一,与今日中国大学2∶1的录取比例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恢复高考制度之后,大学生就业政策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和改变。1981年2月,由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国家人事局《关于改进198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报告》和《关于1981年毕业硕士生和大专毕业生分配问题的报告》以及《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对高校毕业生分配,实行在国家计划下抽成调剂、分级安排的办法,既照顾到国家对人才的整体需求,也兼顾系统、地方和部门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情况,在大原则不变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调剂。这三个文件,成为新时期中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统一分配制度再次被确立的标志。从1950年到1981年,新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分配,虽然中间有一些小的变化,但总体上是在“统包统分”基本政策下,践行“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机制。

这一时期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主导观念是“完全服从国家安排”、“不讲任何条件”、“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国家先于集体,集体先于个人”。虽然他们有时也会为“学不对用”、“学无所用”而烦恼,也会为千篇一律、循环重复的日子而难过,但这些大学生将“听从祖国的召唤”、“服从组织的安排”视为自己的最高人生准则,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将“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视为一种崇高的人生理想。在这样的理想指引下,他们将自己的人生交付于组织安排的平凡岗位。在平凡的岗位上,他们书写了属于他们那个时代的历史

这一时期,大学生对职业的选择权虽然很少,甚至没有,但在他们的心中,仍然有职业高低的价值差异。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由于受“反右”的影响,大学生对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心有余悸,对入伍参军、做政府机关人员、当工人等情有独钟;“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时期,由于受斗私批修的影响,一些大学停办,仅有的工农兵大学生们对知识分子身份同样心生恐惧;80年代初,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和国家对科技人才的需求,科学家、工程师、政府工作人员、医生等职业开始受到大学生的青睐。大学生的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空间的增大逐渐活泛起来,但由于分配机制没有松动,其自由选择权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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