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外汇市场和外汇交易的分析介绍

外汇市场和外汇交易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2-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外汇市场的主体,主要包括专营或兼营外汇业务的本国商业银行和开设在本国的外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他们并不以自有资金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而是利用各种通信工具和交通工具,与各外汇银行、进出口商等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外汇市场的供求信息,对外汇的买卖双方达成交易起媒介作用。③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的行为,称为外汇干预。

(一)外汇市场

1.外汇市场的基本内涵

(1)外汇市场的概念

外汇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从事外汇买卖、外汇交易和外汇投机的系统。

(2)外汇市场的功能

①外汇买卖的中介;

②平衡外汇供求,即通过汇率的变动对外汇的供求起着平衡作用。在外汇市场上,汇率(外汇的价格)和外汇供求相互作用;

③干预的渠道;

④保值及投机的场所。

(3)外汇市场的特征

从地理分布看,伦敦、纽约和东京为三大外汇交易中心。全球一半以上的外汇交易集中在英、美、日这三大外汇交易中心。除了这三大市场外,新加坡、中国香港、瑞士的苏黎世和德国的法兰克福的外汇交易额也极其可观。

从外汇市场的交易额看,外汇市场的规模持续扩展。1992年,传统外汇市场(包括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的日均交易额为8 200亿美元,1995年上升到1.19万亿美元,比1992年增长了45%。到了1998年4月,日均交易额增加到1.5万亿美元,比1995年又增长了26%。

从交易类型看,远期交易的比例不断增长。从传统的外汇交易类型看,远期交易(包括单边远期和外汇掉期)占总交易额的比例不断增长。1989年,外汇市场上有59%为现汇交易,41%为远期交易;1992年远期交易增至51%的比重,1995年和1998年又进一步增至56%和60%。远期交易已经超过现汇交易,成为主要的外汇交易种类。

2.外汇市场的构成

(1)外汇交易的主要参与者

在外汇市场上,外汇交易的参与者主要有以下四类:

①外汇银行。为外汇市场的主体,主要包括专营或兼营外汇业务的本国商业银行和开设在本国的外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②外汇经纪人。即介于外汇银行之间或外汇银行与顾客之间,为买卖双方接洽外汇交易而收取佣金的中间商。他们并不以自有资金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而是利用各种通信工具和交通工具,与各外汇银行、进出口商等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外汇市场的供求信息,对外汇的买卖双方达成交易起媒介作用。

③顾客。外汇银行的顾客包括:交易性的外汇买卖者,如进出口商、国际投资者、旅游者等;保值性的外汇买卖者,如套期保值者、投机性的外汇买卖者,即投机商。

④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一国行使金融管理和监督职能的专门机构。基于管理外汇市场的重任,中央银行经常通过参加外汇市场的交易来干预市场,把汇率保持在目标水平上。

由此,外汇市场的交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银行与顾客之间、银行同业之间、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这三个层次交易的功能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分别简单地予以论述。

(2)外汇市场的交易层次

①银行与顾客之间

顾客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需要向外汇银行买卖外汇。其中,交易性外汇买卖常常是与国际结算联系在一起的,故主要是本币与外汇之间的相互买卖。银行在与顾客的外汇交易中,一方面从顾客手中买入外汇,另一方面又将外汇卖给顾客,实际上是在外汇的终极供给者与终极需求者之间起中介作用,赚取外汇的买卖差价。这一层次的外汇交易构成了零售外汇市场。

②银行同业之间

银行在为顾客提供外汇买卖的中介服务中,难免会在营业日内出现各种外汇头寸的“多头”或“空头”,统称“敞口头寸”,即一些币种的出售额低于购入额,另一些币种的出售额多于购入额。为了避免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就需要借助同业间的交易及时进行外汇头寸调拨,轧平各币种的头寸,即将多头抛出,将空头补进。更重要的是,银行还出于投机、套利、套汇等目的从事同业的外汇交易。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构成了绝大部分的外汇交易。狭义的外汇市场指的是银行同业间从事外汇买卖的交易场所,有时也称批发外汇市场。据国际清算银行估测,批发外汇交易占据着绝大部分的外汇交易总额,1992年为81%,1995年为84%(包括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

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买卖差价一般要低于银行与顾客之间的买卖差价。通常的情况是,在批发外汇市场的买卖价的基础上,银行对顾客报出零售外汇市场的买卖价。

③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

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的行为,称为外汇干预。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所进行的交易是它进入批发外汇市场,与外汇银行之间进行的。通过这种交易,中央银行可以使外汇市场自发供求关系所决定的汇率相对地稳定在某一期望的水平上。如果某种外币兑本币的汇率低于期望值,中央银行就会向外汇银行购入这种外币,增加市场对该外币的需求量,促使银行调高其汇率;反之,如果中央银行认为该外币的汇率偏高,就向银行出售该外汇的储备,促成其汇率下降。

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在固定汇率制下是为维持货币平价而承担的一种义务;在浮动汇率制下则是出于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目的而主动进行的。中央银行外汇干预活动主要受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该国的国际储备总量及该国政府向国际金融组织和别国政府融通资金的规模,这决定了中央银行外汇干预能力的大小;二是市场汇率变动的性质,这决定了中央银行外汇干预的效果如何。

(二)外汇交易

1.即期外汇交易

即期外汇交易,又称现汇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在两个营业日内办理交割的外汇买卖。交割方式分为即日交割、翌日交割和第二个营业日交割三种。交割的日期也称为起息日,一般为成交日之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如果恰逢银行非营业日或节假日,则顺延其后的第一个营业日。买卖双方也可以将起息日约定为成交当日或成交次日。

2.远期外汇交易

(1)远期外汇交易的含义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按照所签订的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的约定日期办理交割的外汇交易。远期交易与即期交易的主要区别在于起息日的不同。凡起息日在两个营业日以后的外汇交易均属期汇交易,有时也有长至1年、短至几天的。远期交易所适用的汇率就是各种不同交割期限的远期汇率。

(2)远期外汇交易的分类

远期交易根据交割日是否固定,又可分为固定交割日的远期外汇买卖和选择交割日的远期外汇买卖。

①固定交割日的远期交易,是指双方约定的交割日期是确定的。进出口商从订立贸易契约到支付货款,通常都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获得外汇收入或支付外汇款项。

②选择交割日的远期交易,又称择期交易。它没有固定的交割日,客户可以在成交日的第三天起至约定的期限内任何一个营业日内要求银行按双方约定的远期汇率进行交割,但必须提前两天通知报价行。这种交易与固定交割的远期交易相比,在交割日期上有灵活性,适于收付款因故不能确定的对外贸易。

(3)远期外汇交易的作用:进出口商和资金借贷者为避免商业或金融交易遭受汇率变动的风险而进行远期买卖;外汇银行为平衡期汇头寸而进行远期买卖;投机者为谋取汇率变动的差价而进行远期交易。

①进出口商和资金借贷者为避免商业或金融交易遭受汇率变动的风险而进行远期买卖。在国际贸易中,自买卖合同签订到货款清算之间有相当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如果计价货币的汇率出现变动,进出口商就不能做出正确的成本和利润估计,而且还可能遭受损失。为了避免汇率变动可能带来的损失,进出口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就可向银行买入或卖出远期外汇。到支付或收进货款时,进出口商就可以按原先约定的汇率来办理交割。

在国际间的资金借贷业务中,资金贷放者和借入者就会分别拥有国外债权和债务。如果这些债权债务是以外币来计值的话,那么不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会面临到期收回或偿还资金时因外汇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如果他们在贷出或借入资金时,就相应卖出或买入相同期限的远期,则可消除汇率风险。

②外汇银行为平衡期汇头寸而进行远期买卖。进出口商等顾客利用期汇交易,实际上是将汇率变动的风险转嫁给外汇银行。外汇银行在对顾客进行期汇交易时,同一种货币、同一种交割期限的买卖金额很难一致,这样汇率变动以后可能遭受损失的就是银行。银行为避免这种损失,就需要轧平各种货币、各种交割期限的期汇头寸,即将多头抛出,将空头补进。

③投机者为谋取汇率变动的差价而进行远期交易。套期保值者是为避免汇率变动的风险而轧平对外债权和债务的头寸;而投机者则相反,他们根据自己对汇率变动的预期有意识地持有外汇多头或空头以期获取利润。

3.掉期外汇交易

(1)掉期交易的概念

掉期交易,是指将货币相同、金额相同,而方向相反、交割期限不同的两笔或两笔以上的外汇交易结合起来进行,也就是在买进某种外汇时,同时卖出金额相同的这种货币,但买进和卖出的交割日期不同。进行掉期交易的目的也在于避免汇率变动的风险。掉期交易通常是为抵补已购入或售出的某种外汇所可能发生的风险而进行的。它通常与套利交易配合进行。

(2)掉期交易的形式:即期对远期、远期对远期

①即期对远期,即买进或卖出一笔现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一笔期汇。期汇的交割期限大都为一个星期、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六个月,这是掉期交易常见的形式。在短期资本输出入中,如果将一种货币调换成另一种货币,通常需要做这种形式的掉期交易,即在期汇市场上抛售或补进,以避免外币资产到期时外币汇率下跌,或外币负债到期时外币汇率上涨。

②远期对远期,是指对不同交割期限的期汇双方作货币、金额相同而方向相反的两笔交易。

(3)掉期交易与一般的套期保值的区别

可以看出,掉期交易实质上也是一种套期保值的做法。但与一般的套期保值不同。

①掉期的第二笔交易须与第一笔交易同时进行,而一般套期保值发生于第一笔交易之后。

②掉期的两笔交易金额完全相同,而一般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却可以小于第一笔,即做不完全的套期保值。

4.套汇和套利交易

(1)套汇交易的含义

套汇是指利用同一时刻不同外汇市场上的汇率差异,通过买进和卖出外汇而赚取利润的行为。它分为直接套汇和间接套汇两种。

(2)直接套汇和间接套汇

直接套汇,又称双边或两角套汇,是最简单的套汇方式,指利用两个外汇市场上某种货币的汇率差异,同时在两个外汇市场上一边买进一边卖出这种货币。例如,在纽约外汇市场上,100美元等于190.750 0德国马克,法兰克福外汇市场上,1美元等于1.910 0德国马克。在同一时间,德国马克在纽约价高,在法兰克福价低。这样,套汇者在纽约以USD100=DEM 190.750 0的汇率卖出德国马克、买进美元,在法兰克福同时以USD1=DEM1.910 0的汇率卖出美元、买进德国马克。在两地进行套汇买卖后,每1美元就可以得0.002 5德国马克的利润。

间接套汇,也称三角套汇,是利用三个不同地点的外汇市场上的汇率差异,同时在三地市场上高卖低买,从中赚取汇率差价的行为。例如,在纽约外汇市场上,100美元等于500.000 0法国法郎,巴黎外汇市场上,1英镑等于8.540 0法国法郎,在伦敦外汇市场上,1英镑等于1.720 0美元。那么,套汇者可首先在纽约市场上卖出美元买进法国法郎,然后在巴黎市场卖出法国法郎买进英镑,再立即在伦敦市场上卖出英镑买进美元。套汇的结果是,如果在纽约市场上卖出1 000万美元,那么最后则可收回1 000÷100×500÷8.54×1.72=1 007.025 7万美元,净获套汇利润70 257美元。

(3)套利的含义

套利是指在两国短期利率出现差异的情况下,将资金从低利率的国家调到高利率的国家,赚取利息差额的行为。

(4)抛补套利和非抛补套利

为了防止资金在投入期间汇率变动的风险,投资者可以将套利交易与掉期交易结合进行。这种在进行套利交易的同时进行外汇抛补以防汇率风险的行为,称为抛补套利,而具有投机性质的纯粹套利交易被称为非抛补套利。

投资者对抛补套利进行可行性分析时,所采纳的一般原则是:

①如果利率差大于较高利率货币的贴水幅度,那么,应将资金由利率低的国家调往利率高的国家。其利差所得会大于高利率货币贴水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②如果利率差小于较高利率货币的贴水幅度,则应将资金由利率高的国家调往利率低的国家。货币升水所得将会大于投资于低利率货币的利息损失。

③如果利率差等于较高利率货币的贴水幅度,则人们不会进行抛补套利交易。因为它意味着利差所得和贴水损失相等,或者是升水所得与利差损失相等。无论投资者如何调动资金,都将无利可图。

④如果具有较高利率的货币升水,那么,将资金由低利率国家调往高利率国家,可以获取利差所得和升水所得双重收益。但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这是因为它所诱发的抛补套利交易会影响各国货币的利率和汇率。如果不考虑投机因素的影响,抛补套利的最终结果是使利率差与较高利率货币的贴水幅度趋于一致。

【相关链接】

◆横向联系:套利交易可联系后面汇率决定理论中的利率平价说。

5.外汇投机交易

(1)外汇投机的含义

外汇投机是指根据对汇率变动的预期,有意保持某种外汇的多头或空头,希望从汇率变动中赚取利润的行为。它的主要特征是:投机者进行外汇交易,并没有商业或金融交易与之相对应。外汇投机利润具有不确定性,当投机者对某种外汇汇率是趋于上升还是趋于下降的预测准确时,就可以赚取汇率变动的差价收益,但如预期失误,则要蒙受损失。外汇投机有即期投机和远期投机两种。

(2)即期投机和远期投机

即期投机是指外汇经营者根据自己对汇率的预测,买进或卖出某种现汇,希望这种货币的汇率不久将出现上升或下降的外汇交易。如果投机者预期不久后某一货币的现汇汇率将高于目前的现汇汇率,就在市场上购入这一看涨的货币,希望到时以高价抛出。如果投机者预期今后一段时期的现汇汇率会低于目前的现汇汇率,就在市场上卖出这种看跌的货币,希望到时以低价补进。

远期投机是基于预期未来某一时点的现汇汇率与目前的期汇汇率不同而进行期汇交易的。它与即期外汇投机有一个显著的不同点:倘若用买卖现汇的方式来进行投机,就必须持有本币或外币资金,因为即期外汇交易必须在两个营业日内交割完毕,所以即期外汇投机的交易数额受手中所持有的资金量限制;而远期外汇交易在成交时无需付现,并不发生现金流动(只是偶尔需在银行存入少量保证金),一般都是到期轧抵,计算盈亏,支付差额。所以,即使没有巨额资金作本,亦可进行大规模的外汇投机。这就决定了远期外汇投机交易具有更大的风险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