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格式

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格式

时间:2022-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是对就业协议的生效和违约所做出的原则性规定。一般来说,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各方均有共同的约定和承诺。签约三方各自持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复印无效。

就业协议是就业协议书中的内容,就业协议书是记载就业协议的文本,也就是说,“就业协议”与“就业协议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是内容和载体的关系。

(一)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1)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二)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为了规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行为,教育部制定了统一的就业协议书,并要求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统一使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之后,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目的在于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其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

1.内容及要求

这一部分是就业协议的重要内容,它表明国家的就业政策和对就业协议书的使用规定。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1)对毕业生的要求

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规定:“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该规定条款要求毕业生在了解国家就业政策和用人单位使用意图的前提下,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要求毕业生在双向选择过程中实事求是地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虚假“包装”,欺骗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毕业生还应当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使用意图和提供的工作岗位,并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对于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该条款要求毕业生在离校前,学校应当为其安排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允许就业,不发就业报到证。同时,就业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致函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对于身体不合格的毕业生,学校将要求其回家休养治病,凭县级以上身体痊愈的证明,参加次年就业。这样做的目的既是对用人单位负责,也是对毕业生负责,更是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学校不应将身体不合格、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毕业生送到用人单位。

(2)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规定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学生时,应当将自己单位的性质、生产经营情况、发展前景、福利待遇以及对毕业生所学专业的要求、具体的工作岗位等实事求是地向毕业生介绍,与毕业生签约以后,要做好接收毕业生的工作。接收工作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如为毕业生办理人事关系、户口关系、档案关系的转人手续、具体安排工作和生活等。对于已取得毕业资格,拿到了毕业证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无理违约或拒收毕业生。结业生属于不合格毕业生,对于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就业协议书不适用于结业生。此外,还规定“毕业生报到后体检不合格者,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与学校协商同意后,将其退回学校。超过一个月,由用人单位按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

(3)对学校的要求

规定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要求学校作为签约的一方要实事求是地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学校具有管理职能,该职能要求学校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定,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形式和内容上的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学校将其列人建议性就业计划,并报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

(4)关于就业协议条款的特别约定

规定“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中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强调签订就业协议的各方,如果有一些其他的约定,应当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中注明并签字、盖章,否则,有可能因这些约定发生争议。该内容虽然比较简单,但却是十分重要,因为学校在对就业协议进行审核时,原则上不承认口头约定,因为口头约定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认定。

(5)就业协议的生效及违约

规定“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交纳违约金”。这是对就业协议的生效和违约所做出的原则性规定。此外,还对违约做出规定:签约的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协议的,经另两方同意后,违约方应向另两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有多种方式,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一般来说,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各方均有共同的约定和承诺。

(6)就业协议书的使用和管理

规定“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签约三方各自持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复印无效。为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各高校一般规定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由学校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在就业时只能使用有自己编号的协议书原件,使用复印件或使用别人的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均无效,学校在审查时,不予认可和签字、盖章。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说,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通知毕业生参加面试时,除要求毕业生带上必要的自荐材料和证明材料外,还要求毕业生出示就业协议书。是否持有三方签字的就业协议书已成为毕业生是否已就业的标志,同时也是毕业生进人用人单位的通行证。

2.签署协议三方的意见表述

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毕业生的情况及意见。这部分内容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的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状况、专业、学制、学历和家庭地址。在毕业生的意见一栏中,由毕业生填写自己的应聘意见,要求毕业生对是否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表明自己的意见,同时也应写明与用人单位在洽谈中达成的有关约定,以免日后发生争议。应该说,从整个就业协议书的内容来看,应聘意见是毕业生行使自己权利的重要体现,对毕业生十分重要,要求毕业生认真填写。但是在实践中,许多同学并不重视填写应聘意见,对自己的权利无任何表述,或只草率地填写“同意”,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利,为以后产生争议埋下了隐患。

(2)用人单位的情况及意见。这部分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单位隶属、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制性质、单位性质和毕业生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等。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中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用人单位的意见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毕业生以后,还必须有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录用的意见。根据我国现行的人事制度,有的用人单位虽然可以自主录用毕业生,但是毕业生的户口、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聘用由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市级人事部门审批,只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才能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

(3)学校意见。学校意见中对学生的基本情况和用人单位的情况及协议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同时对毕业生具体的就业去向登记备案。学校意见是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代表学校对就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就业方针政策和学校就业规定的,就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表示学校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所签就业协议的认可。

3.备注

备注栏是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共同约定其他条款所设计的。在备注栏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款只要不违背国家的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学校一般不予干涉和否定。如果已与用人单位就见习期时间、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达成共识的也可在此栏注明。以后如果毕业生违约,需在此栏由用人单位写明同意违约并盖上与前面用人单位意见栏所盖相同的公章,学校才能考虑给毕业生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如无其他条款,应当将协议书中的备注栏空白部分划去,注明以下空白。

4.注意事项

毕业生在领到就业协议书后,要仔细阅读就业协议书中的全部内容。同时,注意保管好就业协议书,并在择业成功时,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签订就业协议书。在签订表格合同时,有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商定填写的空白部分,应明确填写商定的内容文字,如有未填写的空白,必须用“/”(斜杠)划除,或填写上“无”字,以避免未划除空白而产生的争议。

这里,要特别提出的是,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学校只起鉴证、监督以及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的作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要尽早完成其他手续,并将其中一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一份交给学校,一份自己留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