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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问题

时间:2022-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目前,负责思政课实践教学的主要是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目前,东北林业大学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初步总结出了“三三”式实践教学模式。参与主体的“三突出”模式就是使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规范化。

本案例资料来源:《试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改革——兼论东北林业大学“三三”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年第6期,作者:鲁志美。

一、思政课实践教学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全国各高校在进行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一直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实施了诸多改革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有许多问题在困扰着实践教学的实施。

1.重视社会实践,忽略课堂实践和科学实践

思政课实践教学作为教学的必须环节,不仅要求具有多样性,而且要求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受人、财、物及安全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加之教师人数少,因教学科研任务繁重而难以顾及,思政课的实践教学形式比较单一,而且缺少教师指导。目前部分高校领导和教务部门存在两种模糊认识:一是将社会实践等同于实践教学或代替实践教学;二是认为社会实践是理论教学的补充。所以,他们多采用社会实践“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形式。究其原因是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甚至教师对实践教学的含义及方式理解存在偏差,误以为实践教学仅指课外实践即社会实践,从而在思想观念上忽视对课堂实践和科研实践的重视。

2.社会实践缺乏规范化教学管理和考核制度

目前,全国各高校在进行思政课实践教学管理中都存在同样的问题,普遍缺乏规范化管理和考核制度。很多学校的实践教学对学生的考核和管理只是流于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没有明确的考核目标和标准,没有实践教学的课程规划、教学大纲以及实践教学考核制度,没有相关管理文件。此外,在实践教学中,对教师的考核也没有明确的规定,随意性较强,缺乏规范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考核制度。

3.社会实践的连续性和广泛性得不到保证

目前,思政课的实践教学多采用走出校门的社会实践,而走出校门参与其中的学生只是有选择的少数学生,每年大学生能参加一两次社会实践已属不易。社会实践操作中缺乏持久性、连续性和广泛性是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一句话,受人、财、物及安全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加之教师人数少,教学因科研任务繁重而难以顾及。缺少教师指导的社会实践的效果不言而喻。因此,许多高校在开展实践教学的过程中,不能把此环节作为一种必要的经常性教学环节持续下去。

4.思政课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实践效果

思政课实践教学要求教师有很强的实践指导能力。但目前,负责思政课实践教学的主要是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这些年轻的思政课教师虽具有博士或硕士等高学历,但基本上是从校门走进校门,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不深,理论结合社会实践的机会不多,社会实践经验不多,不能有效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因而实践教学形式比较单一、范围较为狭窄,甚至仅限于课堂教学的范围。另外,教师往往把精力放到理论研究上,实践教学能力提高不理想。思政课教师理论教学任务重,科研指标要求高,牵扯其大部分精力,加之思政课实践教学课难度大,实践过程涉及选题、设计、组织协调、评价等,特别是走出校门的社会实践,安全保障责任重大。因此,部分教师不喜欢上实践课,也不重视实践教学,缺乏实践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三三”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

思政课与专业课有很大不同,具有自身特有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全校共同课、大班组织教学,学生具有专业多样性。因此,思政课实践教学必须要根据自身教学特点,摸索符合自身教学需要的实践教学模式。目前,东北林业大学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初步总结出了“三三”式实践教学模式。

1.参与主体的“三突出”模式

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离开科学的组织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机制,规范实践教学的参与主体的各种行为。参与主体的“三突出”模式就是使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突出大学生的主体作用。大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主体作用主要是通过社会实践、课堂实践、科研实践三种形式来发挥的。第一,通过社会实践,让大学生在具体社会活动中发挥主体用。与课堂教学不同,社会实践更加注重学生的参与。因此,大学生能否发挥主体参与作用,直接决定社会实践的效果。不能体现和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社会实践就会流于形式。第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堂实践教学,可以有效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课堂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相比较,课堂实践教学在选择的灵活性和内容结合上都优于社会实践。从本质上说课堂实践教学更适合于思政课教学且具有参与的广泛性、操作的持久性和连续性。课堂实践教学的表现形式有课堂讨论、专题探讨、案例分析、异位教学以及传统回答式、辩论、启发推导等。第三,科研实践教学是发挥大学生主体作用必不可少的基本形式。按照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涵,科学实践也是实践教学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结合所学的课程内容,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然后由学生自己找资料和开展社会调查,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进行研究性学习,形成一种在较为广泛的教育资源背景下所开展的以学生为主体的、开放的、探究式的学习活动。教师则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

二是突出高校组织的保障作用。有效依托高校组织的保障作用是取得实践教学目的的主要前提。第一,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组织保证。从2005年9月,我校由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亲自挂帅,人文学院领导主抓,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中心”,选派专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和对外联系等一系列工作,使实践教学更系统更规范。第二,提供专项经费,予以物质保证。自2005年9月开始,学校每年拿出专项经费5万余元(特别批准项目例外),用于学生参观、考察的交通费用,调研费另拨;带队指导实践教学教师课时费由教务处拨发;“三下乡”社会实践费用由团委、学生处拨付,各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支持。解决了长期困扰实践教学的经费难题,在物质上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第三,建设实践基地作为实践教学的主要依托。建立和建设实践基地是保证实践教学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几年来,我校先后与黑龙江省内20多个单位签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协议》,建立20多个实践基地,为我校实践教学提供基地依托。

三是突出思政课教师的指导作用。思政课实践教学属于与课堂教学同等层次的重要内容,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教师组织实施。因此,教师的指导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第一,指导大学生制定科学的实践规划。实践教学科学规划主要体现在实践规划要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相结合。教师指导大学生制定实践教学规划。实践教学既有四年长期规划,又有每学期短期安排。长期规划即对一年级进行“主题推进式教育”;对三年级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等。短期计划则根据各门课内容和社会热点安排本学期实践教学,使理论教育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第二,指导实践教学的考核。指导教师对实践教学统一规定课时,实践学时占总学时的1/3,统一安排在教学计划与日历中,从而在学时、内容、形式和场所予以保证。学生实践课进行正规考试,成绩占30%左右。为了确保教师指导的效果,在实践教学中,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实践教学成果在定岗定编和评职定级时予以承认。第三,指导实践教学的内容。指导组织重大节日的纪念和庆祝。指导参与团委、学生处等部门的主题教育活动,如感恩、诚信教育等。直接领导社团活动,如领导成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会、思想政治研究会等组织。

2.具体操作的“三结合”模式

为了使思政课实践教学更有操作性,更加容易为广大师生所接受,几年来,我校不断深化实践教学的改革,探索出“三结合”式实践教学新模式。

一是专项集中实践与全员分散实践相结合的社会实践形式。思政课是面向全校大学生的共同课,具有人数多、覆盖面大的特点。考虑到这一现实特点,对所有学生都采取一刀切式的实践教学很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在实践教学中,采取了专项实践与全员分散实践相结合的社会实践形式。专项集中实践主要是由学校根据理论课教学安排内容,组织学生参观、考察和“三下乡”小分队的实践和调研及志愿者活动。实践活动结束后要讨论、写感受、谈收获,最后由教师点评总结,并打分给出成绩。全员分散实践,是由学生在寒暑假回家进行考察调研。调研可以一人进行,也可以根据省市居住区域成立小组团队进行。开学初,思政课教师组织优秀的实践报告宣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课堂实践形式。在人们的认知中,课堂似乎就是进行理论教学的。实际不然,课堂也可以作为实践的场所,而且所产生的实践教学效果十分理想。只有采取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教学才能更有深度,教学效果才能更加符合教学的需要。课内实践主要有专题讲授与讨论、师生异位教学、案例教学与总结报告等形式。在目前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课内实践的作用,可以有效弥补社会实践的不足,课内实践无疑是十分必要的。课外实践是指组织学生看录像、听报告、学生读书自学和政治学习等。看录像、影视,让学生直观感受,产生学习理论课的愿望和主动性;读书自学,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加深同学们对理论的深入理解。从近些年的实践教学来看,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是我校比较经常采用的实践教学方式,效果很不错。

三是基地生活实践和校园生活实践相结合的生活实践形式。实践教学不同于理论教学,对场所的要求非常高。我校为实现实践教学的目标,不仅为学生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实践,还在社会上为实践教学提供了专门的实践基地。通过基地生活实践和校园生活实践相结合的生活实践形式保障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基地生活实践,依托我校20多个实践基地,让学生感受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城市的巨大变化。基地生活实践不仅可以使学生在点滴的感受中接受教育,还让学生有了回家的感觉,教学效果非常好。校园生活实践,是指在校园内,由学校组织的生活实践活动,这是大学生实践活动的常态,有效发挥了校园生活实践的作用,直接决定实践教学的效果。在校园生活实践中,大学生不仅接受了教育,而且感受了学校对每一个学生的关怀。

3.目标追求的“三提高”模式

一是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作为根本目标。第一,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通过一些主体实践教学活动,使大学生亲身感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亲身体验党的执政能力,无疑加深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加强了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认识,更加热爱党和坚信社会主义制度。目前我校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比例达到75%,学生党员比例达18%左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第二,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大学生道德素质。不可否认,当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学生没有很好地接触社会上的美好事物,没有受到美好道德情操的熏陶。通过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提高道德素质的实践教学活动,可以达到远比理论说教更良好的效果。第三,提高大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政课实践教学就是培养学生联系实际思考问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自主研究解决问题等实践能力。遵循其实践教学的一般规律,必须突破目前社会实践等同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局限认识,将社会实践、课堂实践、科研实践三个实践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实践教学目标,提高大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将提高思政课教学效果作为主要目标。从教学本身而言,实践教学模式的提出就是为了解决教学中长期存在的问题。第一,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以往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得到了初步的解决。在近几年的实践教学中,以往领导对实践教学重视不够,实践教学管理方法简单、制度不规范,课时配置不足,实践经费紧张等诸多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特别是教师的实践成果在评职定级中的认可,调动了教师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二,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大学生对思政课的满意度。在学生测评中,思政课教师的平均分高达88分,超过了专业课教师,思政课“抬头率”明显上升。理论学习空气浓厚,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参加社会实践报名踊甚至都出现托人“走后门”的现象。第三,通过实践教学,提高社会对思政课的满意度。我校社会实践育人效果明显,尤其是“三下乡”活动多次受到黑龙江团省委、团中央的表彰。如2009年涌现出感动龙江人物之一的全国见义勇为的优秀大学生刘家霖,受到全国范围的广泛好评,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三是实践教学的开展要将思政课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高作为目标。为了培养教师的实践教学素质,第一,学校可以分期分批安排教师利用节假日或寒暑假有针对性地到工矿企业(到基地挂职锻炼)、历史古迹或者红色基地开展参观、调查研究,让教师更全面更深刻地了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情况。让教师在实践中提高各方面的素质,使教师对以后的实践教学更有预测性和针对性。第二,应发挥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作用,实行传、帮、带,使青年教师尽快提高实践教学的能力。第三,鼓励引导青年教师投身实践教学中去,踊跃参加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参与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通过实践锻炼成为实践教学的行家里手。近年来,我校思政课教师投身实践教学及科学研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实践教学论文20余篇,其中8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主持省部级以上实践教学课题10余项。中老年教师正在完成或申报教学实践课题,青年教师都是课题的主要成员,这既提高了教师实践教学素质,又提高了他们的理论教学水平。

三、改进和完善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对策

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政课教学的重要环节,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和高校、教师以及大学生共同的积极努力下,已取得了一定成效。要使实践教学真正成为思政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成为大学生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提升自己的有效途径,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和完善思政课实践教学。

1.要给予实践教学高度重视

第一,要学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重视。要使学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到,通过实践教学可以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第二,教师要重视。要使思政课教师认识到,只有通过实践教学,才能真正实现理想的教学效果。第三,大学生要重视。要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可以使大学生学到有用的知识,对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有非常重要的助益。

2.加大保障的力度,确保社会实践实施的持续性和连续性

解决社会实践缺乏持久性和连续性的问题,关键是要真正落实指导文件的精神,不能使思政课社会实践走过场,流于形式。因此,学校不仅要对实践教学给予指导,而且要提供好强大的物质支持。教师队伍是实践教学的重要支撑,要严格落实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20条意见,按1∶400的比例配齐教师人员。要保证中小班教学,有利于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实践教学离开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彻底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要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建立模拟实践基地,解决基地资源匮乏的困难。只有真正按照文件的指示精神,加大社会实践的保障力度,才能确保社会实践实施的持续性和连续性。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让广大学生普遍地参与到实践教学中来

第一,正确认识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含义及形式。思政课实践教学也应遵循一般实践教学的内涵,广义上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是指把理论与实际、课堂与社会、学习与研究紧密联系起来,培养学生联系实际思考问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自主研究解决问题等实践能力的多种教学方式的总和。那么实践教学形式应包括社会实践、课堂实践、科研实践三种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其中,社会实践贴近社会生活,课堂实践方便学生参与,而科研实践训练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遵循其实践教学的一般规律,必须突破目前社会实践等同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局限认识,将社会实践、课堂实践、科研实践三个实践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实践教学,增强其实效性。第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堂实践教学,让广大学生广泛地参与到实践中来。课堂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比较,课堂实践教学在选择的灵活性和内容结合上都优于社会实践。从本质上说,课堂实践教学更适合于思政课教学且具有参与的广泛性、操作的持久性和连续性。课堂实践教学的表现形式有课堂讨论、专题探讨、案例分析、异位教学以及传统回答式、辩论、启发推导等。第三,科研实践教学是思政课实践必不可少的基本形式。按照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涵,科学实践也是实践教学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之一。

4.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实现社会实践教学

制定规范化管理专门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文件。根据实践教学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不确定性、广泛性和非连续性的特征,为保证实践教学正常开展和高效率,我们建议教务管理部门应制定专门的思政课实践教学规划、教学大纲、成绩评定标准、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指导教师的考核等一系列文件,提高和保证思政课实践教学效果和效率。健全实践教学考核制度。考核制度是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监督环节。这一环节如果缺失,或者考核不到位、不科学,那么实践教学也同样会流于形式。

考核主要包括对指导教师的考核与对学生的考核两个部分。对指导教师的考核,主要看实践教学组织是否严密、过程有无跟踪、成绩评定是否认真、总结是否到位等。对学生的考核,应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主要包括:指导教师的跟踪记录、学生实践日记、时间、接待单位的证明及反馈评价、实践调查论文等。只有把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检验学生的实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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