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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的概念及法律依据

时间:2022-09-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是申请人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转送有受理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文书。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的首部应写明文书编号和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定名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标题名称作为附件写明。

四、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一)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的概念及法律依据

1.概念。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是申请人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转送有受理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文书。

2.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2款规定,“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法》第18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二)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的制作

1.首部。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的首部应写明文书编号和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定名称。

(1)标题。写明“××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2)文书编号。写明文书编号,如“×政复转字[年份]第×号”。

(3)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

2.正文。正文一般包含如下内容:

(1)应当写明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被申请人不作为的情形。

(2)如果已将案件移交给有受理权的复议机关的,应当写明已经将案件移交给哪个复议机关。

(3)应当写明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的时间。

3.尾部。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的尾部应写明制作文书的时间并加盖公章注明所附材料及抄送申请人名称。

(1)用汉字写明制作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的时间。

(2)在时间上加盖行政复议专用章或法制工作机构印章。

(3)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标题名称作为附件写明。

(4)注明抄送申请人。

(三)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的格式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供县级人民政府使用)

×政复转字[年份]第×号

(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

本机关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8条的规定,该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权应当归属你机关,现将该行政复议申请转送你机关。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印章或行政复议专用章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抄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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