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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是年11月开始至12月31日,集中两月时间,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据统计,期间县上先后征用承包地面积47.6亩,涉及承包户70多户。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确需占用承包地的,经土地承包方和经营者协商同意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
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一节 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

一、第二轮土地承包

1998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和政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政策解答组、质量控制组、纪律检查组、宣传文秘组。下发55号文件作出安排部署。各乡(镇)相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全县抽调710名干部开展工作,每村均派工作组,并有1名科级干部任组长。是年11月开始至12月31日,集中两月时间,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全县共计承包土地208080亩,签订农业承包合同书11072份,发放经营权证书36934本,承包期限为30年(1999~2028年)。同时签订甘肃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印制的县、乡、村三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责任书134份,农民负担卡36934份,内容完备,负担明确,体现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的意愿。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工作有:

认真摸底,逐级把关,确保质量。14个乡(镇)均召开动员培训会,分别选择1~2个村开展摸底登记试点,先总结经验,后全面展开。各工作组员完成摸底表后进行自查、互查和工作组组长复查,乡(镇)办公室审核汇总,由县办公室把关核实无误,再进行填证、发放,以确保质量。

开展宣传培训,做到家喻户晓。1998年11月1日至20日为宣传动员培训阶段,县上对710名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各乡(镇)召集村、社干部和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各村以合作社或自然村为单位召开群众大会,开展政策宣传。县办公室装备宣传车,录制磁带,分赴各乡(镇)宣讲州委、州政府20号和县委、县政府55号文件,增强工作透明度,使千家万户明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的含义和原则,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的预期目的。

解决疑难问题,促进工作进程。始终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维护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性,使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与第一轮土地承包面积相符。收回整户外迁(不含河西移民)、整户死亡和“农转非”人口承包地,经社员民主讨论后分配给人地矛盾特别突出和道路建设、集镇拓宽中被无偿占用土地的农户。对文件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各乡(镇)书面上报县办公室,由县领导小组决定并发文执行,妥善解决疑难问题,以保证工作进程与质量。

制定验收标准,健全工作档案。全县采用统一表格、统一填表方法、统一汇总装订、统一时间,要求面积一致、四址清楚、附着物明显、填写规范、逻辑严密、装订成册,乡(镇)、村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办公室,经全面验收后存档,并把盖章齐全、编号统一、填写清晰的经营权证下发到农户手中。

此项工作结束后,结合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行核实,经营权证发放率为100%,没有超额预留机动地等问题。

二、财务管理规范化

为使全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运行,2003年元月县上组织人员先行对城关镇龙泉村进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3月上旬全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全面铺开,6月底完成工作任务。主要对2001~2002年底的各项收支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核实村干部经济手续,核实村、社集体债权、债务;核实各类经济合同履行情况,达到账账、账表、账据、账簿、账物“五相符”,并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清理整顿,统一购置省会计辅导总站印制的收付款票据“四账四簿”,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订6项财务管理制度,选举产生由5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最后给乡(镇)经管员移交委托代理手续。

三、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

县上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进行自查。具体情况为: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2003年初,县上对学习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出具体安排,在组织县、乡(镇)干部学习的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宣传,提高干部执法、群众用法的自觉性,收到良好效果。二是征用占用承包地。2003~2005年底,县上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在征用、占用土地过程中,按程序报批、征用和建设,没有发生违法、违规征用和占用耕地现象,更没有损害和侵害农民利益的事情发生。在征用建设用地时,先征得土地经营者同意,经过协商达成协议,根据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补偿项目和标准,按照现行市场形势,一次性支付土地占用补偿费。据统计,期间县上先后征用承包地面积47.6亩,涉及承包户70多户。所有建设用地都按程序进行了报批和征用。其中比较大宗的征地有,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2000年征用城关镇龙泉村土地20亩,给承包户安置补助费每亩3.7万元;县盐务局2001年征用三合镇周刘家村承包地1.6亩,安置补助费每亩3.7万元;县水务电力局国税局、地税局、城建局、工商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2002年征用城关镇龙泉村承包地14亩,用于修建职工住宅楼,给承包户安置补助费每亩4万元。三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政人多地少,承包地人均只有1.2亩,群众收入来源单一,没有大宗或突出的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现象。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确需占用承包地的,经土地承包方和经营者协商同意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未发生违背农民意愿进行转包、出租和互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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