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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自出版的优势

时间:2022-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2008年7月首家国家级数字出版产业基地——上海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挂牌以来,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已有14家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大部分传统出版单位转型,选择了成立数字出版部门的方式。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等出版单位成立了“中国数字出版联盟”;众书网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学术数字出版联盟”。
国内自出版的优势_自出版管理问题研究

一、出版文化价值优势

自出版将深度挖掘出版文化价值,“从价值的存在形态可将出版文化价值分为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和制度价值。出版文化的物质价值是人们运用一定的生产工具在出版活动中创造的能够满足编辑、复制、传播精神文化产品的物质需求。出版文化的精神价值是指客体与出版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之间的效用关系。出版文化的制度价值在规范出版人的行为、满足出版人出版需要的同时,形成了特有的规制。”[6]

创造出版文化价值通常通过三个途径,一是编辑环节,二是复制环节,三是传播环节。自出版在三个环节中,都以创新的形式丰富和深化了出版文化价值。在编辑环节,自出版的作者“受让”了在传统出版中的部分编辑权,例如中国知网的“大成编客”,作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逻辑和脉络,借助知网的论文资源,创建起一本完全由自我编辑的学术书,无论多么小众,这种“编辑权全部在我”的形式,让作者以更主动和主导的姿态出现在出版文化价值创造环节中。在复制环节,自出版的电子书平台可以快速复制作品,在网络技术条件下复制几乎不是问题,即使是纸质书,按需印刷技术也不会增加作者更多的成本。在传播环节,自出版作者和自出版平台的社交网络,都能加快作品的传播速度,以粉丝作为基础的自出版社群也能让作品的传播覆盖面更广。

文化价值创造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文化积累、文化创新、文化传播。“社会的文化积累反映的是社会所拥有的文化内容的总和,而出版活动是针对社会上已存在的有价值的文化成果进行的复制与发行活动,这种文化成果可能是历史上已存在的出版物,也可能是人们新创造的并记载下来的文化成果。”[7]中国的很多民间文化几乎失传,有很多可以借助口述史流传下来的资料以自出版的形式完成,因为作者主导出版全过程,所以在创作环节,作者可以保留尽量“原生态”的文字和叙述形式。在文化创新方面,更多地体现小众选题的出版。“长尾效应”激活了小众书出版,有利于创造多元文化。在传统出版社,如果作品内容不被编辑看好,或者作品出自一个没有名气的作家之手,在考虑到经济利益的情况下,这部作品是根本不可能面世的。文化从来都是包容的、千姿百态的,但出版商的眼光却往往把文化局限在很小的能够帮助其盈利的部分。而自出版给了作者创作自由,因为作者的个人偏好不同,最终形成的作品的类型就比较广泛,诗歌文论、个人传记等都会有它们存在的市场。有了自出版平台,有些作品虽然销售量和阅读量有限,不能创造巨大的利润,但是它却可以满足一部分有着相似的文化品位和追求的人的实实在在的文化需求。这样,通过自出版,任何小众的作品、任何被时代湮没的好作品都有可能被人们看见而成为文化里闪光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自出版使得书籍的多样性发生了变化,充实、丰富了当下文化的形态,吸引了更多的人从事文化生产而不只是单纯地文化消费。在自出版领域,文化传播成为了出版的本质属性,在网络时代诞生的网络自出版,先天有互联网基因,而且在2015年的数字出版产业报告中,我国的数字阅读率首次超过了纸书,这说明数字阅读的习惯已经建立,而电子书的传播速度要明显快于纸书。在自出版平台中,电子书的成书要比纸书简单很多,这就保证了电子书的生成和传播速度要远远快于纸书。

二、政策优势

“互联网+”和大数据重塑了数字出版的发展环境。2015年国家相继出台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等文件,聚焦到数字出版产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出版“融合”的方向和路径,将在“内容生产创新、加强平台建设、扩展内容渠道、拓展技术业态、完善经营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2015年国家财政下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亿元,共支持项目834项。其中用于推动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项目增加,由2014年的77项增加至2015年的98项。”[8]

为了推动网络文学健康有序的发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年底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为自出版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自出版的内容投送平台建设、提高自出版作品质量和内容监管等方面提供了政策依据。2016年3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发布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中“网络出版服务”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自出版的作品和服务亦在其中,从政策的推动力和约束力两个方向看,自出版的发展将日益规范。

政策的推动加快了自出版相关产业项目的落成。自2008年7月首家国家级数字出版产业基地——上海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挂牌以来,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已有14家国家数字出版基地。2015年3月26日,杭州国家数字产业出版基地正式挂牌。2015年6月5日,江西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挂牌。2015年11月23日,全国14个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中唯一的民营园区——江苏睿泰数字产业园在镇江国家高新区开园。数字出版基地的建成和运营,为地方发展数字出版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台,在数字内容生产、技术应用创新、出版人才培训、版权集中运营等方面,数字出版产业基地服务于自出版等创新平台的作用将日益凸显。

三、自出版的发展基础好,发展后劲大

所谓自出版发展基础好,是指中国的自出版大多是借助传统出版社资源,在传统出版社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基础上延伸出的新业务。大部分传统出版单位转型,选择了成立数字出版部门的方式。借助于传统出版资源和新技术手段,联合新的渠道资源,以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2015年转型示范单位已达到170家。在这些转型示范的传统出版单位中,有部分机构选择了成立数字出版部门,再加入联盟的方式,实现转型突围。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等出版单位成立了“中国数字出版联盟”;众书网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学术数字出版联盟”。知识产权出版社的“来出书”正是借助传统出版社的选题资源、作者资源、编辑资源,实现了自出版业务的快速增长。如果作品能够充分吸引读者的眼球,触动他们的内心,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又能调动读者的积极性,使得读者能主动地在其人际网络中分享所阅读过的作品,让自出版的作品呈现核辐射式的传播和扩散,被快速复制传向数以万计、百万计的受众,那么,自出版作品就能够得到广泛、快速的传播。

四、自出版需求市场已经形成

从2015年IP市场的火爆程度可以发现中国文化产业对于优质原产内容的渴求。截至2015年6月,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为2.85亿,占网民总数的42.6%。巨大的网民基数培养了依靠粉丝力量的IP经济。2015年网络文学改编影视作品市场十分火爆,IP概念持续热化,使用IP改编的游戏和影视剧占比迅速提高,优质的网络文学IP价值越发显著。4月《何以笙箫默》的电影版权被光线和乐视影业竞相追捧;7月《花千骨》的手机游戏版权纠纷将多家公司卷入其中;10月《新鬼吹灯之摸金符》的网络剧版权再次掀起争抢风潮。不仅是社会资本对网络文学的兴起予以关注,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对网络原创文学内容的追求也已呈“燎原”之势。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启动重点网络文学网站作品阅评。阿里巴巴推出新业务阿里文学,以内容生产、合作引入以及版权产业链的双向衍生为主。4月30日,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拟以自有资金5.4亿元收购杭州幻文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11月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以7.95亿元的价格,收购成都古羌科技79.25%的股权,内容原创网站的估值再创新高。产业之间基于资本、版权、渠道的合作日益深入,数字版权运营开发、创新盈利模式等方面的合作正在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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