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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制度的社会后果

时间:2022-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户口制度因此成为改革前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中最核心的关键要件之一。随着身份证和暂住证制度以及相关的改革措施的实施,绝大多数公民已经获得相对自由迁徙的基本权利。但是这种改革始终具有局限性,特别是对户口制度的改革进展缓慢,受到来自学者和公共舆论的批评。此外,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不少地方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所谓“改革”措施来调整目前的户籍政策。
户口制度的社会后果_公民权的话语建构———转型中国的新闻话语与农民工

除了极少的几种途径(进大学、征兵和提干等),户口作为一种世袭的公民地位,是无法改变的。因此,它不仅仅是一种将人口固定在特定的社会和空间位置上的机制,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它也是一种以城乡二元区分为基础的差异化公民福利待遇类型的体系(K.W.Chan&Zhang,1999)。在这样的制度下,只有从属于各类国有单位的合法城镇户口居民,才能够有资格获得国家提供的包括食品、住房、教育、医疗、养老金等几乎无所不包的公共服务和资源配额。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村居民,无论从事的具体职业是什么,具备什么劳动技能,均被统一定义为农业户籍人口,或农民。作为国家的次等公民,他们无权获得国家配置给城镇居民的福利待遇和各类公共服务,但同时又必须无条件地满足国家对粮食和其他社会资源的需求。只有在满足这些国家需求的前提下,少部分剩余资源才被允许进入农民的消费和农村发展领域。其结果是,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内,中国农民、农村和农业必须源源不断地向国家和城市社会输送农业生产剩余价值,农民自身的生活因而陷入贫困,农村社会发展几乎陷于停顿。因此,户口制度,不仅仅是一个将人口限定在其先赋社会地位和社会位置上的制度,同时它也将中国农村和城市划分为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或苏黛瑞所说的两种完全“分隔的类型”(Solinger,1999a,页222)。两者间唯一的关系就是国家眷顾的城市社会对农村社会持续不断的资源抽离,从而构成一种特殊的内部“殖民化”关系。

因此,户口制度的本质是将城镇和农村人口分割成两种完全不同的公民类型,从而建立起一个高度二元化的空间和社会分层体系,并在城市和农村不同的公民权类型以及不同地区不同水平的公民福利待遇之间建立起等级秩序。在这种秩序中,较高行政级别地区的人口相比较于较低级别地区的人口具有更为优越的福利待遇。同时在总体上,相对于全体城镇户口居民较为优越的福利待遇地位,所有农村居民被迫成为“低等的”社会成员类型。除了极少的几种机会,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被锁定在户口规定的世袭性社会等级位置之中。出于公民自主意愿的跨越不同行政区域或城乡之间社会地理界限和跨社会政治经济等级的人口流动变得极为困难,并在绝大多数历史时期成为非法行为。(图5.1)

图5.1 户口制度的类型化

如前文所述,对执政党-国家来说,强制推行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将农民“这一潜在的下层阶级锁定在农村土地上,从而成为国家为了优先发展的重工业而随时待命的剥夺对象”(Solinger,1999b,页27)。户口制度因此成为改革前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中最核心的关键要件之一。但是除了国家的经济目的之外,正如前一章已经提到的,一种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对混乱的恐惧心理和对自发人口流动的负面文化认知,同样也在户口制度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建构作用(Mallee,2000,页137)。在意识形态上,执政党长期宣传的观点之一就是无序的人口流动或流亡是其之前历代政府社会治理失败的结果,因此,“盲目”流动的暂居者往往被视为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主义剥削导致的内乱的受害者(Lary,1999,页31)。在文化上,这种观点与中国文化中“故土”或“故乡”的传统概念相呼应。在这种传统中,除非有战乱或自然灾害等无法控制的非人为因素,否则像农民工这样自发的人口移动现象是不被鼓励的。在祖先崇拜的传统下,与故土之间的紧密联系是一个人履行传统道德义务和建构自我身份的重要象征(Stafford,1999)。在这种意义上,不受控制的或自发的人口流动被视为无序和危机的表现,代表着个体尊严和道德秩序的消失,因此常常成为被同情和需要外力加以干预的对象。

正如前面章节所分析的,官方主导的主流话语使用各种不同的词汇,例如,“盲流”“三无人员”[2]等,来污名化农民工群体,将之排除在国家资源分配计划之外,并将他们定义为“社会的弃儿”,从而使之受制于国家主导的收容遣送等强制性惩戒体系的监管。与此同时,由于长期的歧视性制度安排和意识形态宣教,针对“外来者”和“流动者”的歧视性心态盛行于城市主流社会,成为具有文化霸权属性的“素质”意识形态的一部分。皮克(Pieke,1999,页12)指出:

……诸如盲流这样的污名化称谓,具有演变为持久耻辱标记的危险:永恒的贱民,其唯一的身份标志就是他们不属于拥有完整公民权的特权阶层。此类排斥性的笼统刻板印象的例子(在特定情况下会最终被其所指群体所内化,从而成为族群形成的基础),充斥着整个世界。

的确,与改革前30年相对“静止”的人口迁移相比,1970年代末期以来的改革已经极大地软化了国家对公民跨地区流动的严格控制。随着身份证和暂住证制度以及相关的改革措施的实施,绝大多数公民已经获得相对自由迁徙的基本权利(Mallee,2000)。但是这种改革始终具有局限性,特别是对户口制度的改革进展缓慢,受到来自学者和公共舆论的批评。户口制度的批评者对这一制度的合法性提出强烈质疑,指出其违宪本质,以及这一制度对当代中国城市化发展、社会正义和人权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例如,胡星斗,2009,2010;周勍, 2003)。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相比于1990年代,对户口制度的批评主要集中在这一制度在经济上的不合理性,但如今批评者越来越倾向于从人权和公民权利的角度看待改革户口制度的必要性”(F.-L.Wang,2010,页90)。

此外,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不少地方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所谓“改革”措施来调整目前的户籍政策。但正如本章将要分析的,几乎所有这些表面的“改革”的结果,不是通过建立将普通农民工排斥在外的苛刻高门槛而“将城市户口商品化”[3],就是以没有完整城市公民权的户口为交换条件剥夺城郊居民的土地使用权,强迫其成为名不副实的城镇户口居民。这些所谓的“改革”都是以促进经济发展、加速城市化、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为借口进行的(Ho,2010)。无论如何,尽管围绕户口制度出现了激烈的争论和一些微小的表面化政策调整,户口的本质迄今为止依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它依然是农民工群体所受排斥和歧视的主要根源。考虑到日益增长的社会流动性和处于流动状态人口的巨大数量,户口制度实际上多多少少影响到当今中国社会的每个人。这使得这一问题成为过去十年来中国公共话语空间中激烈争论的焦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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