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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的采收

时间:2022-05-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药材的适宜采收期 确定药材适宜的采收期,必须把有效成分的积累动态与药用部位的单位面积产量变化结合起来考虑,以药材质量的最优化和产量的最大化为原则,确定适宜的采收期。同一种药用植物有效成分含量的高峰期常因产地不同而有所差异,故其最佳采收期也有所不同。中药材的质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其适宜采收期的确定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研究工作,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有可能得到更确切的判定。

1.采收与药材质量、产量的关系 药材质量的好坏与其所含有效成分的多少密切相关。有效物质含量的高低除取决于药用植物种类、种质、药用部位、产地、栽培外,药材的采收年限、季节、时间、方法等直接影响药材的质量、产量和收获率。如槐花在花蕾期芦丁的含量最高可达28%,如已开花,则芦丁含量急剧下降;甘草在生长初期甘草甜素的含量为6.5%,开花前期为10.5%,开花盛期为4.5%,生长末期为3.5%。

2.药材的适宜采收期 确定药材适宜的采收期,必须把有效成分的积累动态与药用部位的单位面积产量变化结合起来考虑,以药材质量的最优化和产量的最大化为原则,确定适宜的采收期。

(1)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与产量高峰期基本一致时,共同的高峰期即为适宜采收期。根及根茎类药材的最适宜采收期一般为秋冬季节地上部分枯萎后和春初植物发芽前或刚露苗时,此时既是有效成分高峰期,又是产量高峰期,如莪术、郁金、天花粉、山药等;金银花的最适宜采收期为花蕾期,此时含有效成分绿原酸最多,产量也最高;穿心莲的最适宜采收期为花蕊期至开花前期,此时穿心莲中穿心莲内酯和脱水穿心莲内酯含量较高,药材产量亦高。

(2)有效成分含量有显著高峰期,而此高峰期前后药用部分产量变化不显著者,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是其最适宜采收期。如三颗针的根在营养期与开花期小檗碱含量差异不大,但在落果期小檗碱含量增加一倍以上,故三颗针的根的适宜采收期应为落果期;芍药根中芍药苷含量以休眠期最高,果熟期最低,其适宜采收期应在休眠期。同一种药用植物有效成分含量的高峰期常因产地不同而有所差异,故其最佳采收期也有所不同。如麻黄适宜采收期在赤峰为8月,在大同为9月;黄芪的适宜采收期在佳木斯为9月初,在山西为9月底10月初。

(3)有效成分含量无显著变化,药材产量的高峰期应是其最适宜采收期。

(4)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与产量高峰期不一致时,单位面积有效成分总含量最高时期即为适宜采收期。如薄荷,挥发油为其主要有效部位,薄荷在花蕾期挥发油含量最高,而薄荷的挥发油主要存在于叶中,叶的产量高峰在花后期,其挥发油含量高峰期与叶产量高峰期不一致。人参中皂苷的积累随人参栽培年限的增加而逐渐增加,至4年生含量达到次高(4.8%),以后两年增加较慢或略有下降,6年生者在秋季药材产量和人参皂苷总含量均较高,故栽培人参应以6年生者秋季为适宜采收期。

(5)中药材的质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其适宜采收期的确定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研究工作,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有可能得到更确切的判定。如决定乌梅质量的指标有水提液的pH、游离总酸度、还原糖含量、柠檬酸与苹果酸的含量比(与成熟度有关)4个指标,其药材产量又与果肉率、乌梅产率2个指标有关,通过计算机进行多元方差分析处理,综合考察上述多重指标确定乌梅的最佳采收期为核仁、果肉成熟期。

(6)含有毒成分的药材,应以药效成分总含量最高、毒性成分含量最低时采集为宜。

3.各类药材的一般采收原则

(1)植物药类

①根及根茎类:一般在秋、冬季节植物地上部分将枯萎时及春初发芽前或刚露苗时采收。此时根或根茎中贮藏的营养物质最为丰富,通常含有效成分和产量均比较高。有些药用植物枯萎期较早,如半夏、太子参、延胡索等,则应提前在其植株枯萎前采收。

②茎木类:一般在秋、冬两季采收。

③皮类: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此时树皮养分及液汁增多,形成层细胞分裂较快,皮部和木部容易剥离,伤口较易愈合。少数在秋冬两季采收,如苦楝皮此时有效成分含量较高。肉桂在春季和秋季各采一次。杜仲、黄柏等可采用“环状剥皮技术”。

④叶类:多在植物光合作用旺盛期、开花前或果实未成熟前采收。

⑤花类:多在含苞待放时采收,如金银花、辛夷、丁香、槐米等。在花初开时采收的如红花、洋金花等。在花盛开时采收的如菊花、番红花等。对花期较长、花朵陆续开放的植物,应分批采摘,以保证质量。一般不宜在花完全盛开后采收。

⑥果实种子类:多在自然成熟或将近成熟时采收。少数采收幼果,如枳实、青皮等。种子类药材需在果实成熟时采收。

⑦全草类:多在植株充分生长,茎叶茂盛时采割,如穿心莲、淡竹叶等。有的在花盛开时采收,如青蒿、荆芥、香薷等。而茵陈有两个采收期,春季采收的药材习称“绵茵陈”,秋季采收的药材习称“花茵陈”。

⑧藻、菌、地衣类:药用部位不同,采收时间不一。如茯苓立秋后采收较好,冬虫夏草在夏初子座出土孢子未发散时采收,海藻在夏秋二季采捞,松萝全年均可采收。

(2)动物药类:因原动物种类和药用部位不同,采收时间也不相同。

①昆虫类:入药部分含虫卵的,应在虫卵孵化前采收,如桑螵蛸需在深秋至次年3月中旬前采收。以成虫入药的,应在活动期捕捉,如土鳖虫等。有翅昆虫,宜在清晨露水未干时捕捉,因此时不易起飞,如斑蝥等。

②两栖类、爬行类:多数在夏秋两季捕捉,如蟾蜍、各种蛇类。也有在霜降期捕捉的,如中国林蛙。

脊椎动物:大多数全年均可采收,如龟甲、鸡内金、牛黄、马宝等。但鹿茸在5月中旬至7月下旬锯取,过时则骨化,麝香活体取香多在10月进行。

(3)矿物药类:全年均可采收。

4.采收中的注意事项

(1)采收的机具:保持清洁、无污染,存放在无虫鼠害和禽畜的干燥场所。

(2)综合利用:不少药材除传统药用部位外,其他部位也含有相同的成分,应开展综合利用。

(3)保护野生资源

①按需采药:防止过量采挖造成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不少中药材久贮易失效,应防止因积压造成的浪费。采收时采大留小,采密留稀,分期采集,合理轮采,只用地上部分的要注意留根,以利资源的再生。

②轮采、野生抚育和封育:因地制宜地实行野生抚育、轮采、采育结合,封山育药,以利生物的繁衍,保持物种种源与资源更新,将野生药材采集与家种药材栽培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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