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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获取

时间:2022-05-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规范有时还具有被称为标准的指导和说明作用。上述的规范评估和选择过程可能是完全主观的。在对揭示智能体可能行为集合的智能体和行为建模时,规范将提供产生行为的基本原理。这种思想对于组织理论的重要性在于:它让人们将非形式化规范作为任何信息系统的基础。然后,通过在适当地点添加形式化规范,信息系统又可以被进一步完善。形式化规范组成了人们通常称为的官僚主义。

处在社会层次的规范概念是与处在个人层次的潜能概念相对应的。Wright用以下方式解释了规范的概念:“在英语中,规范有几个很好的部分同义词,比如‘模式’‘标准’‘类型’‘规章’‘规则’以及‘法规’”。

规范是通过处在社会中的智能体的实际体验获得的,之后,它将在社会中发挥指导、协调以及控制行为的作用。包括有组织的复杂智能体中的法规和制度在内的规范的作用主要是用来决定行为模式,判断在社会背景下这些行为模式是否合法或者可以被接受。规范有时还具有被称为标准的指导和说明作用。当智能体要产生行为时,规范将为他的行为提供指导。但是,在具体情况下,智能体将首先评估他所处的环境,然后找到他认为与具体情况相关的一些规范。上述的规范评估和选择过程可能是完全主观的。Holy and Stuchlik是这样解释规范与特定行为之间的非确定性关系的:①规范与一类环境有关,而与某一特定环境无关。②任何行为至少对某个不是参与者的人来说是可以理解的,这意味着行为是根据一些计划、规则或者规范来执行的。一个行为被认为偏离或者违背了规范,但本质上它并没有背离,它只是与另一个特殊的规范或者规范集合相联系。同时,它是根据其他的一些规范在执行。③在决定行为时,参与者可能会使用不同规范。要对行为是符合规范还是违背规范做出判断,就必须说出考察特定规范的视角。

总之,规范是处于社会层次中复杂智能体的潜能集合,它充当了协调成员间行为的标准,这也使得在执行协作行为时,一个成员期望,预测以及协调其他成员的行为成为可能。在对揭示智能体可能行为集合的智能体和行为建模时,规范将提供产生行为的基本原理。

规范包括以下六部分。①特征:规范的作用。典型的,“应该”代表强制规范,“可以”代表允许规范,“一定不能”代表禁止规范。②内容:规范中所规定的行为。③条件:应用规范的环境或情势。④权力:制定或发布规范的智能体。⑤主体:应用规范的智能体。⑥场合:给出规范的空间和时间。

(一)组织中的规范

规范存在于社团中并控制着社团成员的行为、思考、决策制订以及对世界的感知。共享规范定义了一个文化或者子文化。子文化可以是知道如何一起有效工作的小组,其规范包括了解决组织中所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为了保存、传播和遵守规范,可以使用包括文档、口头交流或者行为的各种符号表达规范。但是,人们不总是能够像抓住记载有组织信息的文档那样方便地触摸到规范。规范更像是一个场,它使社团中的成员倾向于按照一种特定的方式产生行为或进行思考。

规范是通过处在特定文化中的人们的实践经验得到的,之后,它能够在这个文化中发挥指导、协调以及控制行为的作用。一个研究小组或者一个工作小组可能有一个子文化,因此,可能会有“本地”规范。规范将为成员提供判断特定行为模式在给定背景下是否合法或者可以被接受的指导。虽然社团中掌握规范的单独成员可以决定采取符合规范或者违背规范的行为,但是,他(或她)都能使用知识来指导他(或她)的行为。当组织规范被掌握以后,组织成员就可以在执行协同行为时期望和预测行为,以及协调其他人的行为。一旦规范能够以一种义务逻辑的形式被理解、捕捉以及表达出来,那么,它就可以成为编程能够执行多种经常性行为的智能体的基础。

规范可以被分为很多种类。直接按照组织业务过程的自动化程度是其中最简单的一种分类方法。为了使计算机不仅仅作为存储和转发信号的中继设备,而是可以做任何事情,必须向它发出如何完成任务的、机械细节的精确指令。这就是编程的任务,并且事实上,它确实涉及将社会规范嵌入到发送给计算机的指令中,否则,将不能对组织做任何有用的事情。为了能够实现自动化,以这种方式处理或者精确表达的规范被归入一类。在此基础上就有了另一类能够被遵守清楚写下的规范或规则的人所执行的规范。人可以被训练按照一种相当机械的方式来执行这些规范或规则。但是,由于这类规范并没有以一种计算机可以解释清楚的形式存在,因此,它们被排除在第1种规范之外。第3种规范由其他各种规范组成。虽然这类规范能够被日常生活中遵守它们的人所了解,但是,人们却不能以文字的形式对这些规范进行表达。以上3类规范的名字分别是技术规范、形式化规范以及非形式化规范。

对上述分类还可以继续细分。技术规范可以被包含在基本机器语言中,或者必须由另一个程序解释,或者被编译成机器语言等。形式化规范还经常根据制定和管理规范的权力进行细分,比如国家间的条约,根据条约规定制定的指令(如欧盟),国家内部遵守法院所制定的框架、先例以及原则,政府出台的,可以被进一步划分为基本法、法律条文和规章的法律,由具有自己法律条文的州所制定的制度也可以被用来制定进一步的规则和制度(上述划分主要适用于将在下一部分介绍的行为规范,但对其他类型的规范也同样适用)。非形式化规范可以根据规范主体对规范的了解程度进行细分。从广义上说,那些能够被有意识地掌握和讨论的规范将被从那些在无意识情况下默许、学习、使用和传递的规范中分离出来,合适的例子包括有关时尚的规范以及控制芭蕾舞演出的规范。尽管规范可以在不同的种类之间转换,并同时存在于每一种类中,但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在一种特定的分类方法中明确地找到它们。

上述的三类规范是相互联系的:非形式化规范是基础;只有借助非形式化规范的解释形式化规范才可以被操作;在组织中,除非嵌入到形式化规范中,否则技术规范将不能发挥任何作用。这种思想对于组织理论的重要性在于:它让人们将非形式化规范作为任何信息系统的基础。然后,通过在适当地点添加形式化规范,信息系统又可以被进一步完善。形式化规范组成了人们通常称为的官僚主义。在计算机出现之前,技术规范的使用非常有限。现在,通过接管更像是机器而不是人所做的工作,计算机主要帮助人们消除官僚主义。然而,现实中由于发现所有的计算机系统都将自己隐藏在一个几乎无法穿透的指南,或者连接技术与非形式化规范的形式化规范内,因此,产生多余层次的官僚主义是危险的。

建立时间最长的规范分类方法也许来自社会心理学,它将规范分为感知规范、评价规范、认知规范以及行为规范。这些类别又与4种态度有关,同时,这些态度又与他们所产生的以下结果相关:①本体论的,承认某事物的存在;②价值论的,根据价值,表现出对某事物的喜欢或厌恶;③认识论的,接受某种程度的相信或怀疑;④义务的,倾向于以某种方式产生行为。

由于组织被普遍地解释为指导人,因此,行为规范可能是被认为与组织行为联系最为紧密的一种规范。正如Ronald Lee所指出的,这一假设指导了绝大多数的经典信息系统需求分析方法。虽然拥有大量根植于生物本质的、未被表达和非形式化的规范,但是,人们却使用精化行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来细化和修改它们,就像科学规范人们的认知知识一样。认知规范规定了在不同环境下人们应该、不应该以及可以做的事情,经营方式、税法等就是很好的例子。

(二)执行规范分析

规范被用来从由其控制的智能体的行为角度研究组织。从这个角度,可以通过说明规范来说明组织。规范可以用自然语言以及形式化的机器可执行语言表达,也可以作为完整性和一致性约束被包含在数据库中。

规范分析通常在语义分析结果的基础上进行。语义模型描绘了组织所关心的领域。语义模型中说明的行为模式是部分最基本规范,这些规范保留了智能体与没有强加任何进一步约束的行为之间的本体确定关系。只要本体前提的行为像在本体模型中所描述的那样存在,一个行为模式就是可用的了。但是,本体前提的实现(如获得一个实例)并不一定导致一个依赖者行为的实现;允许智能体判断形势,决定是否执行特定行为的是一些规范。规范分析的结果可以用NORMA进行记录,然后可以进一步使用任何的编程语言编写。

通常,执行一个完整的规范分析分四步,它们是责任分析、主要规范分析、触发器分析以及详细的规范说明。以下是对这4个步骤的详细说明。

1.责任分析 这个分析可以识别,并将承担责任的智能体分配给每个行为。分析集中在智能体以及行为的类型上。换句话说,分析将回答哪一个智能体将负责哪一种类型行为的问题。

作为行为的一个实例,它的生命周期跨越被实现、持续,直到终止。最初以及最后的状态被标记为“开始”和“结束”,而行为存在于两者之间。人们应该对带来行为变化的智能体,即带来“开始”和“结束”的智能体感兴趣。责任分析将定义这两种影响“开始”和“结束”的智能体,在NORMA中,它们分别被称为潜能的开始权力和结束权力。

在组织中,责任可以由组织中的组织章程或者公共协议所决定。比如:在由国际信息处理联合会(IFIP)发明,目的是进行信息系统开发方法比较综述的CRIS案例中,决定一个主题是否应该被包括在一个工作会议中就是程序委员会的责任。更多的责任由IFIP的组织规则所决定,使用NORMA对它们的描述如下:

working Conference+@,-@:IFIP Council;

work+@,-@:Organising Committee;

meeting+@,-@:Program Committee,Organising Committee.

上述规范详细描述了对行为承担责任的智能体。IFIP委员会决定工作会议的开始和结束;组织委员会是识别某事是否是科学工作的权力机构(在IFIP背景下);程序委员会和组织委员会都可以召集会议。

2.主要规范分析 考虑规范的基本结构:

<条件>→<义务算子><智能体><行为>

以上述形式表达的规范说明了智能体可以、必须,或者禁止(由义务算子指出)执行行为的条件。主要规范分析可以帮助识别做出用于制定特定类型行为决策的相关类型信息。在相关的类型信息被识别出来之后,在制定决策时,这些信息就可以被承担责任的智能体用作检查表以考虑需要考虑的因素。分析的目的是在没有忽视任何所需因素或者类型信息的条件下简化人们的决策。

比如在CRIS案例中,负责对有资格参加工作会议的人赋予优先级的组织委员会必须知道以下类型信息:①可能被邀请者的姓名;②这个人是否是工作组或者技术委员会成员;③被邀请者是否是作者或者评审专家。

3.触发器分析 这一步分析需要考虑与绝对时间和相对时间相关的即将采取的行为。绝对时间指的是日历时间,而相对时间则参照其他事件。在主要规范分析中,没有给出提供类型信息、制定决策,或者采取行为的时间。而在实际商务活动中,对所有行为的组织都与时间有关。

触发器分析的结果是行为的时间表说明。所有的行为都是按照动态顺序进行组织的。通过建立和管理行为触发器,自动系统能够提醒人类智能体及时地对某种形势做出响应。开始时可以使用自然语言对触发器进行说明,之后,它们被转换成可计算的形式。触发器的关键是与包含在语义模型中的行为类型相联系的绝对时间和相对时间。

在CRIS案例中,对申请人优先权的决定必须在工作邀请被发出的最后期限之前的某一特定时间做出。并且,会议邀请必须被及时地发送给申请人。

4.详细的规范说明 在这一步分析中,规范的内容将以自然语言和形式化语言两个版本的形式进行详细说明。这样做的目的是:①将规范捕获为人类决策的参考;②通过执行以形式化语言形式存在的规范实现自动系统中的行为执行。

比如在CRIS案例中,使用英语写的为申请者赋予优先级的规则可以被记录,之后为了自动执行,可以被翻译成形式化语言LEGOL。

在商务中,大多数的规则和制度都属于行为规范。这些规范规定了人们必须、可以以及禁止做的事情。其中,必须、可以以及禁止等同于3个义务算子——“被强迫”“被允许”以及“被禁止”。下面给出了说明行为规范的合适形式:

whenever<条件>

if<状态>

then<智能体>

is<义务算子>

to<行为>

条件描述了应用规范的匹配情势,并且有时使用状态子句(这个子句可有可无)做进一步说明。参与者子句说明承担行为责任的参与者。参与者可以是工作人员、顾客,或者是被赋予了决策权力的计算机系统。下一个子句说明义务状态,并且通常使用3种算子——允许的、禁止的和必须地进行表达。下一个子句定义了规范的结果。结果很可能导致行为或者产生其他行为发生所需要的信息。

根据上述形式,一个信用卡公司用于控制利息收费的规则可以描述如下:

whenever an amount of outstanding credit

if more than 25 days after posting

then the card holder

is obliged

to pay the interest

whenever an agreement for credit card is signed

if within 14 days after commencing

then the card holder

is permitted

to cancel the agreement

第一条规范的含义是:在开出发票25天后,如果仍然存在未付余额,那么信用卡持有人就必须支付利息。第二条规范的含义是:信用卡持有人在协议生效的14天内有权取消协议。下面规范的含义是:除非有特殊协议,比如与账户经理,信用卡持有人禁止有超过信用额度的开销:

whenever purchasing

if no special arrangement is made

then the card holder

is forbidden

to exceed the credit limit

信用卡持有人被希望按照协议中给出的规范产生行为。正如客户和信用卡公司都清楚的那样,如果客户不能遵守规范,那么公司就可能实施惩罚。用这种形式说明规范,就可以编写计算机程序执行规范。只要规范被说明,诸如现有数据库、对象技术及人工智能等计算技术将提供软件实现的多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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