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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中心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医学检验中心有关操作规程。无菌间应配备空气消毒设备,超净台的紫外线消毒灯应定期监测有效强度,按要求记录。7.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查后,应及时消毒,如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被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2.微生物实验室至少每半年将主要目标细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耐药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分析,并将分析的结果及时反馈给医院感染控制处和临床科室。

(一)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必要时戴手套

2.进入隔离间,穿隔离衣、胶鞋、戴手套并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

3.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整理好各室内务,消毒洗手后离开。

(二)环境、安全管理

1.实验室内保持干净、整洁,对细菌室、免疫室、生化室、临检室等污染区每天用1 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抹地板,桌面1~2次,室内空气及各实验台面每天紫外线消毒。

2.科室需配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标本运输转运箱及高压消毒灭菌设备。

3.布局合理,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专门的清洗消毒间并有明显的标志;临床微生物室及HIV筛查实验室应设置门禁开关,入口处有生物危险标志,限制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每个工作区设有流动水和非手触式洗手设备、手消毒用品,操作完毕后及时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

4.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医学检验中心有关操作规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保洁处理,湿式清扫,遇有污染时立即消毒、清洗。

5.无菌间、生物安全柜、超净台必须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无菌间应配备空气消毒设备,超净台的紫外线消毒灯应定期监测有效强度,按要求记录。

(三)消毒隔离

1.建立健全科室医院感染控制,防止微生物扩散及个人防护等生物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2.必须使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一次性检验用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且不得重复使用;存放时须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柜,使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洗手或手消毒。

4.重复使用的器具用后,必须无害化彻底清洗干净后再消毒或灭菌。

5.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菌、毒种保存液及标本等,必须就地消毒灭菌,按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转运、暂存或焚烧。

6.菌种、毒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管理;各种传染性标本、污染物、一次性注射器等按照医疗废物有关规定处理。

7.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查后,应及时消毒,如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被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8.使用中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根据其性能定期监测;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9.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存放,灭菌物品包外贴指示胶带,并标明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操作人员姓名及无菌包名称等。

(四)传染病日常管理

1.每月2日前将前一个月的病毒性肝炎标志物、HIV抗体梅毒抗体检测病例数上报至医院感染控制处。

2.建立传染病阳性登记簿,每天传染病的阳性病例予以详细登记,备查。

3.传染病阳性结果的检验单必须与检验单开具医生进行交接登记。

4.遇特殊传染病例阳性结果及本地罕见的或3年内一直未曾发生过的病原微生物请及时与医院感染控制处联系。

(五)细菌耐药监测

1.微生物实验室应保留临床分离细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的结果,至少每半年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分析的结果及时反馈给医院感染控制处和临床科室。

2.微生物实验室至少每半年将主要目标细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耐药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分析,并将分析的结果及时反馈给医院感染控制处和临床科室。

3.微生物实验室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医院感染控制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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