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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缺陷概述

时间:2022-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出生缺陷病种繁多,包括先天畸形、先天性变形、先天性代谢性疾病以及先天发育残疾如盲、聋、智力障碍等。有些出生缺陷如某些遗传性代谢缺陷病,需要特殊技术方能诊断。由于先天畸形易于辨认、危害较大,是最为重要的出生缺陷,占出生缺陷的60%~70%。例如母亲感染风疹时,所生婴儿出生缺陷的发生频率并非100%。

(一)出生缺陷概念

出生缺陷(birth defects)或先天异常(congenital anomalies)是指由于胚胎或胎儿发育中发生的结构、功能、代谢、精神和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出生缺陷病种繁多,包括先天畸形、先天性变形、先天性代谢性疾病以及先天发育残疾如盲、聋、智力障碍等。广义的出生缺陷还包括流产、死产和低出生体重等。出生缺陷可于出生时表现,也可于生后一段时间才显现出来。有些出生缺陷如某些遗传性代谢缺陷病,需要特殊技术方能诊断。

出生缺陷与先天畸形、先天变形的概念常常混淆。

1.先天畸形(congenital malformation) 是专指以形态结构发育异常为主要特征的出生缺陷。指表现在身体的体表或内脏的解剖结构方面的异常。不包括显微镜下微细结构异常、代谢缺陷、单纯性功能异常以及分娩过程中各种损伤所造成的缺陷。有些遗传性代谢缺陷病常伴有先天畸形,出生后很难及时发现,如黏多糖贮积症伴有的骨骼异常;半乳糖血症伴有的白内障,这些被称伴随性先天畸形。

2.先天性变形(congenital deformation) 是指胎儿的组织器官形成后,由于异常机械力的作用,使本应正常的部位产生形态变化,进而影响功能。这种结果称为先天变形。先天变形应与畸形区别,畸形是发育过程中一种或多种组织形成不良的结果,而变形一般发生在组织器官形成以后,其组织结构是正常的。

先天变形可分为内因性变形和外因性变形。前者继发于畸形,如神经肌肉异常、局部组织生长不良、组织生长过度、空腔脏器阻塞等若干类型的畸形造成力学改变引起变形。后者是因子宫压迫正常胎儿所造成的变形。外界压力可引起独立的局部变形,如变形足、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姿势性脊柱侧凸等;也可引起一系列变形病,如羊水过少系列病、臀位变形系列病等。有些变形的发生,既有外因又有内因,如同样的足部位置异常,可由于外力压迫足部,也可由神经缺陷或肌肉异常引起。在临床上正确区分畸形和变形,对病情的判断、预后及再发风险咨询具有重要意义。大部分变形可在出生前后通过矫正而得到不同程度的恢复,预后较好,有些严重的变形则需要特殊治疗。

从概念上讲,先天畸形、先天变形只是出生缺陷中的一部分。由于先天畸形易于辨认、危害较大,是最为重要的出生缺陷,占出生缺陷的60%~70%。因此,国际上仍将先天畸形作为出生缺陷监测的主要内容,而且在临床上,医师对出生缺陷和先天畸形也不严格加以区分,本节重点讨论先天畸形。

(二)出生缺陷的原因

出生缺陷的病因繁多且复杂。可以来自孟德尔遗传,也可以是新的基因突变或染色体异常,还可能来自化学、物理和生物因素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美国Wilson曾对人类出生缺陷病因进行综合分析,认为遗传因素占25%,环境因素占10%,遗传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及原因不明占65%。2006年美国发布的《全球出生缺陷报告》提出了新的出生缺陷病因比例:遗传因素约占40%,环境因素占5%~10%,遗传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及原因不明占50%。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原因分类是相对的,因为遗传因素起决定作用时,基因的表达可受环境的影响,而基因突变与染色体畸变往往是受环境因素的作用而诱发的。例如苯丙酮尿症是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其发病与是否摄入苯丙氨酸的食物有关。在环境因素起决定作用时,胎儿的基因型决定和影响着胎儿对致畸因子的敏感性。例如母亲感染风疹时,所生婴儿出生缺陷的发生频率并非100%。“反应停”所引起的先天畸形率,德国报道为20%,日本报道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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