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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药物的科学评价

时间:2022-04-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全球趋势看,上市后药物的监测尤为重要。只有药物上市后,在一个较大的范围内或长时间使用后,药物的毒性、不良反应等才能得到充分暴露,因此新药上市后的监督是对新药毒性的继续观察,也是对老药质量的监测和再评价。已批准在临床应用的新药,仍应在使用中继续监测。已经上市的药品并非绝对安全。

就某一药物而言,ADR监测包括新药研究阶段的监测和临床阶段的监测。上市前由于样本量有限(500~3 000),多排除特殊患者如老人、妊娠妇女、儿童,病种单一,且选择更为严格。因此,某些罕见的、迟发的ADR,或发生在特定人群的ADR较难被发现。从全球趋势看,上市后药物的监测尤为重要。只有药物上市后,在一个较大的范围内或长时间使用后,药物的毒性、不良反应等才能得到充分暴露,因此新药上市后的监督是对新药毒性的继续观察,也是对老药质量的监测和再评价。

(一)新药临床试验研究

新药临床试验适用于我国新药审批办法规定的第1、2、3类新药,采用分期试验方法,由健康受试者开始,逐步过渡到少量病例,直至扩大试验范围,深化研究内容。根据我国《药品临床管理规范》(GCP)的定义“任何在人体(患者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品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用药品的作用,不良反应和(或)试验用药品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用药的疗效与安全性”,包括新药临床评价或老药重新评价以及新的临床用药方案研究,临床试验一般分四期进行。

1.Ⅰ期临床试验 目的是研究人体对新药的耐受程度,并通过研究提出新药安全有效的给药方案,研究内容包括:

(1)人体耐受性试验。观察人对该药的耐受程度,也就是找出人体对新药的最大耐受性及其产生的不良反应,是人体安全性试验。

(2)人体药动学研究。以健康志愿者为研究对象,监测单次用药后血药浓度的时程变化,按药动学原理计算受试药物的药动学模型和动力学参数。

2.Ⅱ期临床试验 以患者为研究对象,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并与已上市药物进行比较,找出最佳的治疗方案。临床试验设计要遵循代表性、重复性、随机性和合理性原则(4R),实施多中心的随机对照双盲或非盲试验。我国《新药审批办法》要求受试药受试病例不得少于300例,对照病例一般不应少于100例。

3.Ⅲ期临床试验 属于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证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新药从试生产转为正式生产提供科学依据。鉴于Ⅱ期临床试验所涉及的病例数较少,老年人、儿童、肝肾功能不良、孕产妇等特殊病例未纳入研究,对不良反应的观察受到病例数及疗程的限制,若干发生率较低的重要不良反应,在Ⅱ期临床研究中并未观察到。Ⅲ期临床试验的科学结论对受试药在临床的推广应用具有更大的普遍意义和重要的科学价值。

4.Ⅳ期临床试验 属于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自主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人群或特殊人群中用药的利益与风险关系,完善给药剂量等。

(二)新药临床研究的局限性

新药临床试验多采用前瞻性随机对照双盲试验(RCT),这对判断药物的疗效很有说服力,也可以收集到部分不良反应。上市前,临床研究样本量较小,患者受试范围较窄,观察期有限。因此,它无法收集到一些非预期性的、较少见的、远期出现的不良反应,而且上市前临床试验中更强调对个例严重且非预期不良反应的快速报告和评价。原因是RCT受到很多限制,临床药物学家和药物流行病学家认为要采用观察性研究(observational study)来发现一些非预期性的、远期出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他们通过大量的数据库资料进行分析,这种研究有非前瞻性、相关临床资料不完整等不足,但是它们可以提供许多新的可能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如2004年Solomon等通过观察性研究发现罗非昔布有高于对照组心血管事件。Graham等通过观察性研究不仅发现罗非昔布组的心血管事件高于对照组,其他传统的NSAIDs包括萘普生、吲哚美辛等亦然。这种观察性研究的结果可以通过再设计的前瞻性RCT来证实。

已批准在临床应用的新药,仍应在使用中继续监测。已经上市的药品并非绝对安全。首先,药物临床前研究的动物实验结果不能充分预见药物应用于人类的安全性;其次,药物的临床试验相当局限,受试者通常选择病情单纯的特定人群,试验例数和用药时间及观察时间有限,缺乏应用于婴幼儿、老人、妊娠期、哺乳期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联合用药情况下的信息,所以新药的某些不良反应(特异质反应、罕见的反应、潜伏期较长的不良反应等)和药物相互作用在审批时还没有被发现,在上市后广泛应用于各种患者的过程中才会逐渐暴露出来,尤其大部分合成制剂对人体的肝、肾等药物排泄器官的影响常需要经过长期的临床观察才能确认。在1990~2004年间发现阿司咪唑、西沙必利、格帕沙星、罗非昔布、特非那定、齐拉西酮等十几种上市的非心脏治疗用药可引起心脏问题。药品被批准生产上市,并不意味着对其评价的结束,而只是表明其具备了应用于临床并进行广泛深入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的资格,药物上市后因安全性问题而被撤销的例子屡见不鲜。在用药期间,了解患者的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并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用适当药物、剂量和用法;密切观察病情和及时处理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回顾性或前瞻性临床流行病学调查,以作出判断。临床流行病学研究不但为肯定药物的疗效所必需,也是医师提高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目前药物不良反应资料以散在的个案报告居多,主要起警告作用,也可以产生假说引发深入系统的药物流行病学研究。文献报道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存在着较大差异,以住院患者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为例,保守的估计为1.2%,最高可达24.1%以上。对于来源不同的药物安全性资料,应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有效合并,目前系统性综述方法被证实是可行的药物安全性资料合并方法之一。有人采用大量系统性综述的Meta分析方法,从4个数据库中搜索出1966~1996年间公开发表的报道住院患者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153篇文献,从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39项研究,对其中的样本数和发生率进行了合并分析,旨在获得住院患者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精确估计,结果显示住院患者严重的ADRs发生率为6.7%(95%CI,5.2%~8.2%),致命的ADRs发生率为0.32%(95%CI,0.23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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