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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剂量使用抗利尿激素

时间:2022-03-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呋塞米能使前列腺素E2含量升高,从而具有扩张血管作用。但不影响吸收率及其疗效。肾功能受损者经肝脏代谢增多。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肾盂积水,流产和胎儿死亡率升高。

【适应证】 在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药理作用】 对血流动力学的影响。呋塞米能使前列腺素E2含量升高,从而具有扩张血管作用。扩张肾血管,降低肾血管阻力,在呋塞米的利尿作用中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其用于预防急性肾衰竭的理论基础。呋塞米能扩张肺部容量静脉,降低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加上其利尿作用,使回心血量减少,左心室舒张末期压力降低,有助于急性左侧心力衰竭的治疗。

【药动学】 口服吸收快,生物利用度为60%~70%,进食能减慢吸收。但不影响吸收率及其疗效。终末期肾脏病患者的口服吸收率降至43%~46%。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肾病综合征等水肿性疾病时,由于肠壁水肿,口服吸收率也下降,故在上述情况应肠外途径用药。主要分布于细胞外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1%~97%,几乎均与白蛋白结合。能通过胎盘屏障,并从乳汁分泌。口服和静脉用药后作用开始时间分别为20~60min,无尿患者延长至75~155min、肝肾功能同时严重受损者延长至11~20h。新生儿由于肝肾廓清能力较差,t1/2延长至4~8h。88%以原形药物从肾脏排泄,12%经肝脏代谢由胆汁排泄。肾功能受损者经肝脏代谢增多。本品不被血液透析清除。

【用法用量】

(1)成人: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治疗高血压危象时,起始40~80mg静脉注射,伴急性左侧心力衰竭或急性肾衰竭时,可酌情增加用量。治疗高钙血症时,每日口服80~120mg,分1~3次服。必要时,可静脉注射,每次20~80mg。

(2)小儿:治疗水肿性疾病,口服起始按体重2mg/kg,必要时每4~6h追加1~2mg/kg。亦可1mg/k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隔2h追加1mg/kg。最大剂量可达每日6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给药说明】

(1)药物剂量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的发生。

(2)肠道外用药宜静脉给药、不主张肌内注射。常规剂量静脉注射应超过1~2min,大剂量静脉注射时每分钟不超过4mg。静脉用药剂量为口服的1/2时,即可达到同样疗效。

(3)本药为加碱制成的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故静脉注射时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4)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钾。

(5)如每日用药1次,应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

(6)与降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就酌情调整。

(7)少尿或无尿患者应用最大剂量后24h仍无效时应停药。

(8)与噻嗪类利尿药不同,本药存在明显的剂量-效应关系,治疗剂量范围较大。

【不良反应】

(1)不良反应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直立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2)少见者有变态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搏骤停、视物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禁忌证】 对本品或其他磺酰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慎用】 下列情况慎用: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不良反应;②糖尿病;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性脑病;⑤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⑦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⑧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⑨前列腺肥大。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磺酰胺类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肾盂积水,流产和胎儿死亡率升高。

(3)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4)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

(5)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损害的机会增多。

(6)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1、K、Mg2+和Ca2+浓度下降。

(7)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②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③肾功能:④肝功能;⑤血糖:⑥血尿酸:⑦酸碱平衡情况;⑧听力。

【药物相互作用】

(1)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及雌激素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并增加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的发生机会。

(2)非甾体抗炎药能降低本品的利尿作用,肾损害机会也增加,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肾血流量有关。

(3)与可激动α受体的拟肾腺素药及抗癫药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4)与氯贝丁酯合用,两药的作用均增强,并可出现肌肉酸痛、强直。

(5)与治疗剂量的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6)饮酒及含乙醇(酒精)制剂和可引起血压下降的药物能增强本品的利尿作用;与巴比妥类药物、麻醉药合用,易引起直立性低血压。

(7)本药可使尿酸排泄减少,血尿酸升高,故与治疗痛风的药物合用时,应调整后者的剂量。

(8)降低降血糖药的疗效。

(9)降低抗凝药物和抗纤溶药物的作用,主要是利尿后血容量下降,致血中凝血因子浓度升高,以及利尿使肝血液供应改善、肝脏合成凝血因子增多有关。

(10)本品加强非去极化型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11)与两性霉素、头孢菌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药物合用,肾毒性增加,尤其是原有肾损害时;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或其他具有耳毒性的药物合用,耳毒性增加。

(12)与抗组胺药物合用时耳毒性增加,易出现耳鸣、头晕、眩晕。

(13)与锂盐合用可增加血锂浓度。

(14)服用水合氯醛后静脉注射本药可致出汗、面色潮红和血压升高,此与甲状腺素由结合状态转为游离状态增多,导致分解代谢加强有关。

(15)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16)与美托拉宗(利尿药)合用,可引起严重的电解质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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