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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和爱好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康德教导说,出于义务心,出于对道德律的尊重而采取的行为才是道德的。出于爱好而采取的行为则没有道德价值。而且,康德在此又引入一种新的原则或标准,即合于成为普遍的准则的行动。这种感情是道德的一支生力军,它冲入违反道德律和服从道德律两种欲望斗争的战场,帮助后者战胜前者。但是责任感在生活中并不扮演虔诚的康德派道德理论家所分派给它的角色。康德认为那构成性格真实本质的冲突在一种健全的道德生活里是稀少的。

还有一点值得考虑。康德教导说,出于义务心,出于对道德律的尊重而采取的行为才是道德的。出于爱好而采取的行为则没有道德价值。如果你由于爱而行善,如果你喜欢对人善良,因为你爱他们而帮助他们,你的行为没有价值,也不能说你是有道德的。可是,如果你没有这样的爱好,甚至对这样做有一种反感,只是出于一种义务心而去帮助他们,那你就是有道德的。[43]

当然,这类问题要看各人出发点如何。如果说道德的标准是责任感或义务,那当然只有出自对道德律的敬畏的行为才是道德的。但是坚持这个观点引起一个很大的疑问:我们真的只能把康德认为是道德的这一类行为称为道德的吗?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就得把出于责任感的谋杀犯看作有道德的。康德反对说,不,你不能称这个谋杀犯为道德的,他本人也不能称自己为道德的,因为他不可能决意使他的行为成为普遍的原则。那么,为什么不能呢?我们问道,他为什么不能决意使杀死暴君成为普遍的原则呢,只要这个行动是为责任感所推动的。而且,康德在此又引入一种新的原则或标准,即合于成为普遍的准则的行动。他首先说,出自责任感的行动是道德的,然后他又告诉我们:“仅仅按这个准则行动,凭此,你同时希望这个行为能够成为一个普遍的法则。”如果他坚持第一个命题,那个谋杀犯就是道德的,如果他坚持第二个命题,那么责任感就不是标准了;如果他同时坚持这两个命题,我们不是陷入矛盾,就是得以某种方式来调和它们。[44]

在我看来,主要的在于一个人是否做了正当的事情。纵使他是出于爱好去做的,因为他热爱这种行为才去做的,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判断他为道德的呢?斯宾塞相信这样的时候将会到来,那时候责任感或道德义务将要终止。他说:“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对义务的坚持最后使它成为一种快乐。这等于承认,最初行为动机中包含一种强制的因素,最后这种因素消失了,实行这个行动时已经没有任何不得不这样做的感觉了。”[45]那么显然,“在道德意识中由义务一词所代表的那种成分将要消失。”无论如何,我觉得,因为一个人热爱而行善就不称他为道德的是毫无道理的。

当然,义务的情感,应当实行某个行动的情感,对行动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并且很可能它的存在归功于这一事实。一个具有极其坚定情操的人,只要把情感和正当行为相联系,即使是在最强烈的诱惑之下,也能正当行动。这种感情是道德的一支生力军,它冲入违反道德律和服从道德律两种欲望斗争的战场,帮助后者战胜前者。人类本能地认识到这个真理。在道德水平下降的时代,改革者会指出任凭爱好引诱自己的危险,大声地疾呼责任感。我们也可以看到人热爱冲突,赞美斗争者。在一种没有激情和诱惑的安静平和的生活里没有任何戏剧性的东西。但是责任感在生活中并不扮演虔诚的康德派道德理论家所分派给它的角色。我们的生命并不是在爱好、欲望、冲动和责任感之间永无休止地苦斗,倘若是的话,它自己很快就会耗竭了。人们的每个行动并不都是出于责任感,或因为感到他们必须这样做。人们被教育要正直,然后出于习惯的力量行动。训练形成了性格,性格则产生行动。康德认为那构成性格真实本质的冲突在一种健全的道德生活里是稀少的。一个高尚的人并不是在每次行动前都要召唤内心的警察力量,并不总是需要吁请权威。“要你做”将被“我要做”代替,道德律的统治地位将让位于爱的统治。[46]

很多人树立了行为的理想,也就是说构成了某些一般原则,目的是使自己的生活统一起来。这个理想像一面旗帜一样引导他斗争。他的动力有多种来源,来自爱,来自一种义务感,或来自习惯的力量。我把自己的行动与这个理想相比较,感到有义务去做那些和理想一致的行为,或者出于热爱而这样行动。我常常需要通过一系列推理,才能发现那些实现我的理想所必需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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