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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和圣经

时间:2022-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科学和圣经科隆布在1611年的几本册子中,已初步显示伽利略恐怕要受到科学界和神学界的攻击。首先,枢机主教孔蒂根据亚里士多德和圣经的问题来请教伽利略。此信可算是伽利略采取的一个决定性步骤,表明他接受以神学作为争论焦点的挑战,并试图解决科学和圣经立论及自然事件所产生的冲突。伽利略指出,此一释经原则已成为所有神学家的共识。自然之书和圣经既然出自同一作者,它们之间便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互相矛盾的。
科学和圣经_自伽利略之后

科学和圣经

科隆布在1611年的几本册子中,已初步显示伽利略恐怕要受到科学界和神学界的攻击。首先,枢机主教孔蒂(Conti)根据亚里士多德和圣经的问题来请教伽利略。孔蒂指出若干伟大哲学家的学说与圣经互有抵触,如关于天体不变、宇宙永恒的问题即是一例。在另一方面,哥白尼学说只在一个假设的情况下才可成立,即假设圣经(关于地球静止不动)是借人的语言表达的——然而非不得已不要作此假设。在1613年《给卡斯特里的信》中,伽利略解释他的观点如何从圣经的角度来理解。此信可算是伽利略采取的一个决定性步骤,表明他接受以神学作为争论焦点的挑战,并试图解决科学和圣经立论及自然事件所产生的冲突。

1615年,伽利略写《致大公夫人克莉斯汀娜的信》,行文形式都比较谨慎和详尽。他就科学和神学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尝试从三个重点来争论:(1)这争端基于错误的前提被带往罗马法庭;(2)天文理论与信仰问题不可同日而语;(3)如果按教会传统所惯用的释经原则来解释圣经,而不按天特会议逐言释经的原则,那么,新宇宙论即与圣经的教训相符。[2]

此信的序言中对争论的起因有所描述:伽利略指出,在“利加”这个组织中,他的论敌“决定以其自持而又满是谬误的假宗教和圣经权威来辩护;应用在驳斥他人的论据时,既不深究,又不稍加判断,甚至充耳不闻”[3]。伽利略指出,哥白尼体系的创建者乃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教廷在历法的问题上尚要向他请教。他非但没有忽视圣经之意,且深信一旦其学说得到证实,且能够被正确理解,是不会与圣经互相矛盾的”。

伽利略进而说明他对圣经权威的看法。“圣经所言,无论其真意是否被人理解,都绝无虚言。”在圣经中所用的拟人词句,如上帝的手、足、眼等,人人都可理解,但它们的真正意义却并非如此显而易见。这些词句往往是受圣灵的感召而作,“目的在让普通人,粗俗也好,未受教育也好,都能够读懂”。伽利略指出,此一释经原则已成为所有神学家的共识。

问题是:圣经在述及自然的事件时,此一原则是否可用?伽利略所谓“自然之书”一说,是一个很有名的隐喻,在他的神学和科学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圣经和自然现象同是来自上帝的道……上帝之可知是借着他大工所造的自然,也是借着他明言所传的教训。”伽利略又强调圣经的“主要目的是在拯救灵魂和侍奉上帝”,而不在传授科学。

因此,“在讨论自然科学的问题时,我们不应从圣经章节的权威开始,而是从我们的感官经验和必要的论证出发”。我们毋需奇怪圣经的作者何以绝少涉及自然或天文问题。因为他们的目的以宗教为主,旨在启示真理,这是凭理智和感觉永无法达到的。之后,伽利略十分赞赏地援引枢机主教巴洛尼乌斯(Cardinal Baronius)的话,大意说明圣经的精意是意在教导人“如何进入天堂,而非天体如何运行。”

尽管,研究圣经和自然之书应有不同的方法,但二者并无矛盾,因为它们是来自同一个作者。因此,伽利略以奥古斯丁(Augustine)为援引,警告不要把圣经的权威与清楚而明显的事理对立起来。那么,我们何以会觉得两者之间有矛盾呢?伽利略指出,这是“明智诠释者的责任,去寻究圣经篇章中的真正意义。毫无疑问,这些必须与确实的结论吻合,并证实我们之前已肯定的感官和必要的论证”。

伽利略相信教会在上帝的旨意之下,有权柄教导教义,然而他却希望那些神学家谨守其权限。他对某些神学家不满,他们“那些敬虔的饱学之士,自视为圣经的正确解释者,装模作样地利用解经权威去扼杀异己,并说服自己看别人反对的理由和经验,为不值一提的庸人自扰”。

从伽利略《致大公夫人克莉斯汀娜的信》中可以看出,他在圣经和自然科学所持的不同观点之间是犹疑不定的。[4]一方面,他有根有据地指出圣经所用的语言是那个时代的通用语言。作者为了使人明白,唯有根据那个时代的自然科学观点来表达,正如“太阳固定不动”这样的话,其意并不在教授科学。圣经里凡提到自然现象之处纯属偶然,与自然科学问题全不相干。

与此同时,伽利略用其他的观点引发出奥古斯丁与众不同的讲道学:科学家必须将其假说的“结论性证明”带到神学家前,如发现与圣经有明显抵触之处,则由神学家考虑圣经的相关片断可否按非字面意义来解释。伽利略写道:“即使圣经的某些论断并没有涉及信仰,也仍当以权威视之。凡人类著述若纯属臆断或极有可能的推断,但却未经证实的,则仍会跟从圣经的宇宙诠释。”[5]换句话说,只有当确经证明了的科学真理与圣经所言的字面意义互相抵触时,我们才须考虑字面释义是否恰当。

在这两种互相矛盾的观点之间,伽利略究竟倾向何者呢?即使他倾向第一种观点(将自己的感受性放在意义和语言上),他也发现,这一观点违背了释经的一贯传统。再说,他有足够信心为地动说提出全面的论证,这一点正与他一贯的主张相吻合,即认为假说只有经过彻底证明,才能成为“科学”。因此,伽利略同意圣经权威凌驾于只带有可能性的科学假说上,这就为他后来跟贝拉明枢机主教的交锋,站好了立足点。

最后,伽利略竟放胆对权倾一时的天特会议所颁的释经令,作了一番评论。在一连串严密的论证中,伽利略竭力证明,教令及各位神父的共识所涉及的“关乎信仰和道德的章节,基督教教义的训诲,乃是天特会议在第四次会议中所提及的”。[6]他又指出,各位神父对《约书亚记》中太阳奇迹所反映的天文问题,在解释上并非完全一致。伽利略在信末亦重申:对哥白尼体系不可未经检验就妄加谴责。

伽利略在神学方面并不十分精通,所以信的内文在表达上难免有技术上的问题,可是信中所提出的基本原则却是可供讨论的。自然之书和圣经既然出自同一作者,它们之间便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互相矛盾的。

除却启示之外,科学是通往真理的合法途径——尽管两者处于不同的领域。圣经不可用于反对已经科学方法所证明的科学论断。圣经的字面意义并未全然表达出它的意思。倘若一有难题出现,便去就教于那些对问题未加研究的神父,那是极为不妥的。神学家想要推翻一个科学论据,必须以科学理由来证明它的不真实。伽利略阐述这些原则,证之有据,言之成理,且与诠释圣经的传统毫不相违。因此,这封《致大公夫人克莉斯汀娜的信》不独在科学史上,而且在罗马天主教的神学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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