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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兴寿镇木厂村“产权+林权”联动模式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木厂村地处北部浅山区,村域面积14700亩,包括集体林地面积14579亩和村庄面积121亩;全村总户数42户,总人口数168人,包括农业户籍135人和非农业户籍33人;经济发展以林果业及民俗旅游等农业产业为主。2010年2月木厂村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建立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京郊山区集体经济薄弱村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木厂村地处北部浅山区,村域面积14700亩,包括集体林地面积14579亩和村庄面积121亩;全村总户数42户,总人口数168人,包括农业户籍135人和非农业户籍33人;经济发展以林果业及民俗旅游等农业产业为主。该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几乎没有积累性资产和经营性收入,村集体账面资产仅有价值几十万元的几间办公用房,没有可以用来量化给个人并取得收益的集体资产,但拥有较大规模的林场资源。作为全市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村,村两委在组织村民认真学习市、区两级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决定把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把集体林权作为资源性资产纳入集体经济产权改革范围。将现有集体管理的林地确权到户、落实到人,明晰每个农民个人拥有的集体林权权益;然后将集体林地及地上林木等资源性资产作价后纳入集体资产范围,做大了集体经济总量,全村集体资产总计达到1.5466亿元,较好地解决了原来村集体经济净资产较少,难以量化给个人的矛盾,实现了林权改革融入产权改革的关键一步;在此基础上,通过核定社员身份及确定改革基准日、设置股权、维持原有合同关系不变、建立新型的村级管理体制等做法进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2010年2月木厂村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建立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京郊山区集体经济薄弱村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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